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勇于创新的有效机制。为做好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根据《西南石油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西南石大教〔2024〕55号)、《西南石油大学关于在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教务〔2025〕112号),结合《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细则(2025年修订)》,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1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理学院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明理楼C305B。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本年度实施方案、确定各专业推免指标、组织开展推免生的考核和选拔、配合领导小组调查和处理推免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等。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宋国杰
成 员:杨 雁、王茂江、李玲娜、税正伟、闵 超、周 彬、金检华、周犁文、丁显峰、武新慧、杨洪伟、黄 文、伍 悦、周 缘、薛 静、刘 培
2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
学院成立“理学院成都校区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专家审核小组”、“理学院南充校区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专家审核小组”,审核小组负责代表学校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
理学院成都校区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李玲娜
成 员:闵 超、金检华、丁显峰、周犁文
理学院南充校区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税正伟
成 员:高 翔、武新慧、杨洪伟、刘忠华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备案,并将附件1《教职工申请回避报备登记表》提交至学院。
二、推免指标及候补人选指标
根据学校指标分配原则的相关要求,基于各专业拟毕业人数、专业情况,充分考虑学科发展规划、专业建设需求等,确定各专业的推免指标。为避免指标浪费,按专业指标总数的20%以内(不足1人按1人计)确定各专业候补人选指标。最终确定理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分专业推免指标及候补人选指标如下:
专业 |
推免指标 |
候补人选指标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14 |
3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8 |
2 |
人工智能 |
9 |
2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6 |
2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5 |
1 |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绵阳师范学院建立"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合作关系,硕师计划推免生定向到绵阳师范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该专项指标名额只能用于硕师计划推免。最终确定理学院2026届数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硕士生师资计划推免指标及候补人选指标如下:
数学类专业 |
硕师计划推免指标 |
候补人选指标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
1 |
1 |
三、推免生选拔范围及条件
推免生选拔范围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内录取并在我校就读的应届拟毕业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以及“中高计划”等培养项目的学生)。
报名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因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处分记录,报名时无尚未解除的其它违纪处分;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所在专业年级教学计划前三年所开设的专业核心课程无未修、补考(不含因缓考参加的补考)、旷考、取消资格记录;
(五)所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居所在专业年级前40%,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居所在专业年级前40%(以2025年9月4日计算为准);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七)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其他语种学生须通过同等级语言等级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达到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水平。
四、学院选拔办法
(一)遴选考核体系
遴选考核成绩包括推免平均学分绩点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综合能力评价成绩三部分。
1.推免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占90%。推免平均学分绩点成绩由学生所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按照公式“50+平均学分绩点×10”计算确定,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平均学分绩点以本科教学服务平台统计数据为准。若出现不同专业的学生同时申请“硕师计划”,推免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则进行标准化处理,计算公式为“50+(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最高学分绩点)×年级最高学分绩点×10”。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占5%,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学生前六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
3.综合能力评价成绩占5%,包含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体育艺术特长等方面(综合能力评价内容见附件3《计分项综合能力统计表》,最高分100分)。
(二)推免程序
1.学生根据所在学院公布的推免实施方案,自愿提交参加推免遴选报名申请。学生在提交推免申请时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不随意放弃推免资格。上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后,因放弃推免资格造成推免指标作废的学生,学校将在学生档案、学生登记表中如实记载。
2.学生自主报名后,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鉴定、答辩结果在学院办公区醒目位置和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3日。对学生提交的多篇(项)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要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能力考核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3.最终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的遴选考核成绩按专业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和“候补”人选名单,如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推免平均学分绩点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综合能力评价成绩。
学生自主报名后,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最终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的遴选考核成绩按专业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和候补人选名单。
五、日程安排
1、9月5日上午,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申请,可同时报名“分专业推免”以及“硕师计划”,于9月5日上午9:00前提交《学生申请报备登记表》(附件2)、《计分项综合能力统计表》(附件3)、《参考项综合能力统计表》(附件4)及综合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成都校区和南充校区分别将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档打包发送至515449110@qq.com和849189943@qq.com)。
2、9月8日前,学院完成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的审核鉴定和答辩,以及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学习、体育艺术特长等情况的审核认定,并按要求完成学生的选拔工作。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的审核鉴定、答辩结果,以及拟推免学生名单和候补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栏和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3日(9月9日-9月11日),并对参加"硕师计划"的学生进行标注说明。公示期间,若有学生被取消拟推免资格或放弃拟推免资格,可由相应已公示的候补学生顺延递补。
3、9月12日12:00前,学院将《西南石油大学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拟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以及相关学生成绩单pdf电子版(以“学生身份证号码_学生姓名”命名)一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4、9月16日前,学校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各学院拟推免学生进行审定,并将通过审定的拟推免生名单向学校党委汇报,经学校党委审核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学校按期上报推免生数据至推免服务系统。
5、9月17日-18日,拟推免学生前往校医院体检。校医院按照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要求完成拟推免学生的体检工作,并将相关学生的体检结果于9月19日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监督举报途径
为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学院设立推免期间监督举报方式。若学生对推免程序、标准、结果存在异议,请向西南石油大学理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实名反映,办公室:明理楼C306B,电话:028-83037652。
七、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具体计分规则以“附件3:计分项综合能力统计表”要求为准。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继续努力学习,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圆满完成本科学习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取消推免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受记过及以上校纪校规处分或受刑事、行政处罚;
3、有学术不诚信行为;
4、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西南石油大学理学院
2025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