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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信息学院在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方案

2025-09-30 15:17 1215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西南石大教〔2024〕55号),西南石油大学教务处《关于在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教务〔2025〕112号)和《电气信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细则》(西南石大电信教〔2024〕1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电气信息学院在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推免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本院的推免工作,组织开展推免生的考核和选拔,并配合学校领导小组调查和处理推免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等。对自愿申请且符合参加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基本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学业成绩、学术能力和政治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审定拟推免名单。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李忠伟 张安安

成员:闰从山 杨 青 谌海云 汪 敏 夏文鹤 苏 赋

邱存勇 罗 敏 杨秋菊 汤梦阳 安 超 黄明月 易 欣

秘书:邓 魁 雍 涛

2.专家审核小组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审核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杨 青 谌海云

成员:闰从山 夏文鹤 王龙业 许 瑾 王 巍

杨秋菊 汤梦阳 仝 迪

秘书:孙晓玲 雍 涛

二、推免生选拔范围及条件

1. 推免生选拔范围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内录取并在我校就读的应届拟毕业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以及“中高计划”等培养项目的学生)。

2. 报名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因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处分记录,报名时无尚未解除的其它违纪处分。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所在专业年级教学计划前三年所开设的专业核心课程无未修、补考(不含因缓考参加的补考)、旷考、取消资格记录。

(5)所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居所在专业年级前40%,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居所在专业年级前40%(排名统计时间均以当年学院规定的日期为准)。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7)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通过四级考试)及以上。

三、考核成绩评定方法

1. 符合推免生范围及条件的我院在校本科学生均可自愿报名申请参加所在专业的推免生选拔。学院根据参加推免遴选学生的遴选考核成绩,按专业由高到低确定拟推免生及候补人选。

2. 遴选考核成绩包括推免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两部分,各项所占比例如表1所示。

表1 考核成绩构成

内容

推免平均学分绩点成绩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总分

权重

90%

10%

100%

注:

(1)推免平均学分绩点成绩由学生所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按照公式“50+平均学分绩点×10”计算确定,满分100分。推免平均学分绩点以本科教学服务平台统计数据为准。

(2)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前三年综合素质测评平均分*60%+特殊学术专长分*30%+其他加分*10%。

1)特殊学术专长分由学术论文分、学科竞赛分两部分构成;

2)其他加分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发明专利、创新创业项目、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学习、体育艺术特长、通过外语六级等构成。

3)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学科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综合能力考核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所有分项成绩满分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4)所有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推荐办法

1.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加分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答辩,鉴定和答辩结果在学院办公区醒目位置和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3日。

2.按照表1的评分系数,将推免平均学分绩点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按各自系数求和确定遴选考核成绩,并按同一专业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照排名由高到低及各专业指标择优推荐,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及拟候补人选学生名单。若遴选考核成绩如出现分数相同情况,按照专业核心课程首次成绩的平均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3.在推荐期间,学院将相关材料在电气信息学院网站主页公示。

4.学校审定各学院拟推免名单,并在学校网页进行公示并听取意见。

五、指标分配

学院在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研究生58名,其中南充校区15名,结合学院学科专业情况,确定各专业的推免指标及候补人选指标,具体指标分配如表2所示。公示结束后,根据公示结果学院按各专业推荐名额向学校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推荐免试研究生。

表2 各专业指标

专业

推荐名额

候补人选名额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5

3

通信工程

11

3

机器人工程

5

1

自动化

12

3

电子信息工程

7

2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8

2

合计

58

14

六、日程安排

1. 9月4日前,学院制定和公布年度推免实施方案,报学校备案,并将本年度推免实施方案上传至“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始接受学生报名,启动遴选。

学生根据学院公布的推免实施方案,自愿报名申请参加推免遴选,并提交相关材料。根据教育部要求,推免使用的平均学分绩点以学生所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结果为准。学生推免使用的平均学分绩点以2025年9月3日16:00“本科教学服务平台”为准。

2. 9月7日12:00前,有意参加推免的学生自愿提交参加推免遴选报名申请,将申请材料交至辅导员处,提交材料时需要当场签字确认首次考核成绩绩点和成绩单。9月7日12:00之后提交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具体材料包括学生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扫描件电子文档须为pdf格式,以“专业-学号-姓名-承诺书”格式命名)和特殊学术专长及其他加分材料的支撑材料。

支撑材料中的所有材料均为电子版,按《电气信息学院2026届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及其他加分考核成绩登记表》中被认定的成果顺序排序并生成PDF格式,以“专业-学号-姓名-支撑材料”命名。

3. 9月8日上午学院审核小组完成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特殊学术专长及其他加分材料的审核鉴定和答辩,全程学院录音录像。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成都校区:时间:10:30开始,地点:明理楼C207

南充校区:时间:08:00开始,地点:第三教学楼3219

4. 9月8日前,学院工作小组审核特殊学术专长及其他加分材料的鉴定结果和拟推免学生名单及拟候补人选学生名单。

5. 9月9日前,将特殊学术专长及其他加分材料的鉴定结果和拟推免学生名单及拟候补人选学生名单在学院醒目位置和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3日(9月9日-9月11日)。公示期间,若有学生被取消拟推免资格或放弃拟推免资格,可由本专业已公示的候补学生顺延递补。

6. 9月12日12:00前,学院将《西南石油大学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拟推荐学生综合信息表》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以及相关学生成绩单pdf格式电子版(严格按“学生身份证号码_学生姓名”命名)一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7. 9月16日前,学校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各学院拟推免学生进行审定,并将通过审定的拟推免生名单向学校党委汇报,经学校党委审核通过后的拟推免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学校按期上报推免生数据至推免服务系统。

8. 9月17日-9月18日,拟推免学生前往对应校区校医院体检。校医院按照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要求完成拟推免学生的体检工作,并将相关学生的体检结果于9月19日前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报名和提交相关材料(含电子版)

地点:成都校区:明理楼A413 南充校区:三教学楼 3206

电话:成都校区:(028)83037556 安超,黄明月

南充校区:(0817)2641265 易欣

八、其他补充规定

1.学生在提交推免申请时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材料真实可信,不随意放弃推免资格。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后,因提供虚假材料或放弃推免资格造成推免指标作废的学生,学校将在学生档案、学生登记表中如实记载。

2.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进一步加强大学四年级的课程学习及毕业设计,力争各门课程和毕业设计达到优秀评价标准,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取消其推免资格:(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2)受记过及以上校纪校规处分或受刑事、行政处罚;(3)有学术不诚信行为;(4)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实行推免工作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须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须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备申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九、公告/公示网址及举报电话

公告/公示网址:
https://www.swpu.edu.cn/dxy/

举报电话及邮箱:

电气信息学院纪委:028-83037552 邮箱:swpu-dxyjw@swpu.edu.cn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电气信息学院负责解释。如学校政策发生变化,则本办法作相应调整。

电气信息学院

2025年9月4日

附件:

电气信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特殊学术专长及其他加分考核成绩评分细则表

类别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备注

特殊学术专长

A:

学术论文

A1:SCI、SSCI级别

100


独著或排名第一

A2: ISTP、EI级别国际会议报告

60


独著或排名第一

A3: EI、CSSCI及CSCD核心库

80


独著或排名第一

A4:CSSCI及CSCD扩展库

60


独著或排名第一

A5:北大中文核心数据库

40


独著或排名第一

B:

学科竞赛

B1:国家级

与学业相关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第一类竞赛项目,详见后面说明。

一等奖

150


排名乘权重计分

二等奖

100


排名乘权重计分

三等奖

60


排名乘权重计分

B2:国家级

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第二类竞赛项目,详见后面说明。

一等奖

70


排名乘权重计分

二等奖

50


排名乘权重计分

三等奖

30


排名乘权重计分

B3:国家级

除B1、B2以外的其他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

一等奖

50


排名乘权重计分

二等奖

30


排名乘权重计分

三等奖

20


排名乘权重计分

其他加分

C:

发明专利

C1:发明专利

100


独著或排名第一

C2: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30


独著或排名第一

D:

创新创业项目

D1:国家级

80


排名乘权重计分

D2:省级

40


排名乘权重计分

E:

参军入伍服兵役


100



F:

参加志愿服务


10



G:

到国际组织学习


30



H:

体育艺术特长


30



I:

过外语六级考试

全国大学外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通过六级考试)

60



具体计分说明:

1. A~I项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同类成果只算1个。

2. 特殊学术专长分 = 论文分+学科竞赛分,满分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3.其他加分=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体育艺术特长+通过英语六级+授权专利+创新创业项目,满分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项目,一个项目有多人获奖时,若排名不分先后顺序,则每人均分该奖项分值;若排名分先后顺序,则所有人得分之和为该奖项分值,获奖的每个人得分系数为:

排名

排名1

排名2

排名3

排名4

排名5

权重分配

100%

40%

30%

20%

10%


个人得分=个人得分系数×该奖项分值/该奖项所有人得分系数之和

4. A项目的认定以公开发表的正式期刊、会议论文集为准,需提供期刊原件以及封面、目录和论文复印件,或者会议论文集的原件及封面、目录和论文复印件,同时提供扫描电子版。

5. B项目的认定以证书为准。

B1:国家级,与学业相关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第一类竞赛项目6个,包括: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CURC)(原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①RoboMaster、②RoboCon)。

B2:国家级,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第二类竞赛项目14个,包括: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中美青年创客大赛、睿抗机器人开发者大赛(RAICOM)(原RoboCom机器人开发者大赛)、“大唐杯”全国大学生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大赛(原“大唐杯”全国大学生移动通信5G技术大赛)、华为ICT大赛、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全球校园人工智能算法精英大赛。

B3:国家级,除B1、B2类竞赛项目外的其他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

6. C项目的认定均以证书(文件)为准,需提供证书(文件)的原件、复印件及扫描电子版。

7. D项目的认定以项目立项审批文件为准,需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电子版或相关官方证明材料。

8. E、F、G、H项目的认定均以证书(文件)为准,需提供证书(文件)的原件、复印件及扫描电子版和相关官方证明材料。

9. I项目的认定均以证书(文件)为准,需提供证书(文件)的原件、复印件及扫描电子版;若有外语相关学科竞赛获奖,则I项目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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