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航大学教务处《关于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中国民航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学科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组成,具体实施本学院推荐工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6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张永庆、李海丰
副组长:惠康华、王利辉
成 员:丁建立、徐涛、霍纬纲、卢敏
二、 推荐对象
学院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 推荐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在校期间体育课程成绩合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标。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无不及格记录;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达到425分;现有历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5%(含15%)。
2.在高水平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个人或集体成员:包括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全国大学生交通运输科技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ICPC)(金奖、银奖)、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团体程序天梯赛全国个人奖(一等奖、二等奖)、中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CCPC)(金奖、银奖)、百度之星程序设计大赛(金奖、银奖)。
3.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大型活动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经历;由学工部牵头组织,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且经公示无异议后,在校期间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4.有其他特殊学术专长学生。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对于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原则上需经本校本专业领域三名以上权威教授联名推荐且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对于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为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学校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与会专家审核小组成员2/3及以上审核鉴定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被认定为“有其他特殊学术专长学生”。
四、 遴选规则
第一条 学院对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申请者,按申请时“综合成绩”专业排名遴选,择优选拔,如果“综合成绩”分数相同,则按照专业历年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值排名遴选;如果专业历年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值相同,则参照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排名遴选,落实分配指标。“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90%+加分成绩*10%。
其中,学习成绩=(申请时平均学分绩点/4.8)×100(享受特殊招生政策学生认定的课程成绩,需以原始成绩及学分绩点进行计算;学习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其中“学习成绩”的计算,在2023-2024-2学期及以前取得成绩按学生第一次正常考试、重修或选考中高分进行绩点计算;2024-2025-1学期及以后均以学生第一次正常考试成绩为准,重修、选考成绩不参与计算;加分成绩=高水平竞赛加分+学生经历加分。
具体加分成绩的类型、项目、加分及要求见下表。
表1 加分成绩类型、项目及加分要求
序号 |
类型 |
项目 |
加分及要求 |
1 |
全校通用高水平竞赛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1. 高水平竞赛获奖加分累计不超过80分。 2. 获国家级一等奖加分20分;获国家级二等奖加分10分。 3. 同一加分项目多次获奖不累加,只能以最高加分标准加分一次。 4. 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个人获奖者及集体获奖的全体成员均可获得相应加分。 5. 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加分。 6. 学院备案的特色高水平竞赛加分分值应与全校通用高水平竞赛加分分值一致。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ICPC):金奖加分20分、银奖加分10分;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团体程序天梯赛全国个人奖:一等奖加分20分、二等奖加分10分;中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CCPC):金奖加分20分,银奖加分10分;百度之星程序设计大赛:金奖加分20分,银奖加分10分。 7. 以正式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
|
2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
3 |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大赛 | ||
4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 | ||
5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
6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
7 |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 ||
8 |
全国大学生交通运输科技大赛 | ||
9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
10 |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 ||
11 |
学院特色高水平竞赛 |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ICPC) | |
12 |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团体程序天梯赛全国个人奖 | ||
13 |
中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CCPC) | ||
14 |
百度之星程序设计大赛 | ||
15 |
学生经历 |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后退役 |
1.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后退役(含新生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后退役)、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均获10分加分。 2. 以正式文件、相关经历证书或部门认定为准。 |
在校期间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一)在校期间曾有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或因其他原因受到纪律处分。
(二)定向培养生未取得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攻读研究生的正式函件。
五、 名额分配办法
名额将按2026届各专业人数比例四舍五入分配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专业。
六、 实施程序
1.9月5日:学院发布推免工作相关通知。
2.9月8日9:00-16:00满足基本条件的学生持《中国民航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推免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加分项目正式文件的复印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到学院教务科报名。
3.9月9日-11日:学院对报名学生(含有其他特殊学术专长学生)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开展遴选以及1天的遴选结果公示。
其中,学院于9月9日10点将“申请表”中选择“基本条件类型三”的学生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协同校团委、国际处进行审核,并于9月10日12点将审核结果发送各学院。
4.已参加本学院推免遴选,但对学院遴选结果持有异议的学生,可在本学院推免名单公示期间,持《中国民航大学**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议申请表》(附件2)提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复议。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校和本学院推免细则的规定,及时审核申请人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复议过程要详细记录在复议表中。复议结果应在学院推免名单报教务处之前告知申请人。
5.9月12日:学院报送拟推免名单、复议表及相关材料至教务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院推免细则,提出学院拟推免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且公示1天无异议后,将学院推免工作细则word版、《拟推免学生名单》(附件5)、教务管理系统下载的拟推免学生PDF版电子成绩单(①每个学生的PDF成绩单以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例如:210***************_张某某.pdf;②每个学院拟推免学生PDF版成绩单压缩在以学院命名的压缩包内)、复议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
6.学校确定校拟推免生名单,并依据要求进行全校公示。
七、 其他说明
1.专项推免工作(研究生支教团)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学生仅可在非专项推免和专项推免(研究生支教团)中选择其一进行申报。
2.推免办法”(附件1)中“全校通用高水平竞赛”加分类型的竞赛项目,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按照截止申请时,学生参加竞赛实际获奖所在年度该竞赛是否纳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竞赛名单作为加分依据;同一竞赛名称变更按同等标准执行。
3.“推免办法”中第九条“学习成绩”的计算,根据2024年9月发布《关于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务处函[2024]143号),通知发布前(即2023-2024-2学期及以前)取得的成绩,按第一次正常考试、重修或选考中高分进行绩点计算;自通知发布后(即2024-2025-1学期及以后)取得的成绩均以第一次正常考试成绩为准,重修、选考成绩不参与计算。
4.推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学生对推荐工作有异议,可向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学校教务处或纪委办公室反映或申诉。
教务处电话:022-24092123
纪委办公室电话:022-24092242
八、 其他事宜
1.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2.已获得推免生资格,在毕业前受到纪律处分或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对在审核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4.学校推免相关工作人员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学生报名申请推免资格的,需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5.本办法由院教务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