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微信
朋友圈
QQ
微博
取消

文章详情

当前位置:海文考研保研推免正文

航空工程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2025-09-30 15:06 1206 来源:海文考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更加科学、规范,落实“资源围绕目标转”原则,切实发挥“推免”指挥棒的作用,激励学生学习、竞赛的积极性,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细则所称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细则不适用专项推免工作(研究生支教团)。

第三条 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第二章 组织和领导

第四条 学院推荐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具体组织, 学院推免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小组负责材料真实性审查确认。

第五条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学术分委员会委员等5-7人组成。具体组成人员为:

组长:学院主管教学领导

成员:学术分委员会委员

秘书:教务科长、学工办主任

第六条   学院推免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教务科、学工办等5人组成。具体组成人员为:

组长:学院纪委书记

成员:教务科科长、辅导员

第三章 名额分配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当年下达我院推免生名额,确定推荐免试生名额分配方案,按两步分配名额。

 先按每个专业(包括新工科试点班)分配名额,学生人数≤100人的专业分配1个名额,100人<学生人数≤200人的专业分配2个名额,学生人数>200人的专业分配3个名额;剩余名额不分专业分配。按专业分配的名额可根据学校当年下达的名额适当调整。

第四章 推免条件

条 申报者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在校期间体育课程成绩合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标。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平均学分绩点大于应届毕业生平均学分绩点,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无不及格记录;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达到425分;现有历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5%(含15%)。

2.在高水平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个人或集体成员,包括:

(1)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2)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3)“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大赛;

(4)“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

(5)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6)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7)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8)全国大学生交通运输科技大赛;

(9)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0)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11)学院结合学科发展、专业特点等因素,已报备的高水平竞赛。

3.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大型活动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经历;由学工部牵头组织,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且经公示无异议后,在校期间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4.有其他特殊学术专长学生。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原则上需经本校本专业领域三名以上权威教授联名推荐且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并报经学校按程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被认定为“有其他特殊学术专长学生”。

 学院对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申请者,按申请时“综合成绩”分两步排名遴选,择优选拔,落实分配指标。分配到专业的名额,按“综合成绩”专业排名遴选;分配到全院应届毕业生的剩余名额,按“综合成绩”全院排名遴选。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90%+加分成绩×10%。

其中,学习成绩=申请时平均学分绩点÷4.8×100

(注释:(1)学习成绩的计算,根据2024年9月学校发布《关于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务处函[2024]143号),通知发布前(即2023-2024-2学期及以前)取得的成绩,按第一次正常考试、重修或选考中高分进行绩点计算;自通知发布后(即2024-2025-1学期及以后)取得的成绩均以第一次正常考试成绩为准,重修、选考成绩不参与计算。(2)享受特殊招生政策学生认定的课程成绩,需以原始成绩及学分绩点进行计算;(3)学习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加分成绩=高水平竞赛加分+学生经历加分。具体加分成绩类型、项目及加分要求见表1。

表1 加分成绩类型、项目及加分要求

 

序号

类型

项目

加分要求

1

全校通用高水 平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1.高水平竞赛获奖加分累计不超过80 分。

2.获国家级一等奖加分20分;获国家级二等奖加分10分。

3.同一加分项目多次获奖不累加,只能以最高加分标准加分一次。

4.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个人获奖者及集体获奖的全体成员均可获得相应加分。

5.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加分。

6.学院备案的特色高水平竞赛加分分值应与全校通用高水平竞赛加分分值一致。

7.以正式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

2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3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大赛

4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

5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6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7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8

全国大学生交通运输科技大赛

9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0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11

学院特色高水 平竞赛

学院结合学科发展、专业特点等因素,已报备的高水平竞赛

12

学生经历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后退役

1.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后退役(含新生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后退役) 、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均获10 分加分。

2.以正式文件、相关经历证书或部门认定为准。

在校期间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注释:“全校通用高水平竞赛”加分类型的竞赛项目,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按照截止申请时,学生参加竞赛实际获奖所在年度该竞赛是否 纳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竞赛名单作为加分依据;同一竞赛名称变更按同等标准执行。)

“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照以下条件逐条进行对比,直至排出顺序:

1.在校期间有无其他特殊学术专长;

2.现有历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百分比的平均值大小(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英语六级成绩;

4.若仍有并列情况,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确定。

第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一)在校期间曾有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或因其他原因受到纪律处分。

(二)定向培养生未取得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攻读研究生的正式函件。

第五章 实施程序

第十  发布通知。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发布推免工作相关通知。

第十  学生申请。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按通知要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  学院审核。学院推免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第十  学院报送拟推免生名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院推免细则,提出学院拟推免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在学院网站或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第六章 其他事宜

第十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第十  已获得推免生资格,在毕业前受到纪律处分或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第十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对在审核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

上一篇:沈阳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下一篇:中国民航大学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关键词: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免费获取考研大礼包

称呼
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邮箱
学历
微信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