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工程学院推荐 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全国普通高等
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教学〔2006〕14 号)、《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
生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就推荐 2026 届优秀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具体组
织实施,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同时负责处理推荐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
质疑和申诉,学院纪委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本科教学副院长、研究生教学副院长
组员: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代表、研究生导师代表、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代
表、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代表、院教学管理及学生管理工作人员
二、推荐方法及步骤
(一) 学院按照学校的工作办法,向学生公布实施细则和推免生遴选工作小
组成员名单,并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递交各类相关证明材料。
(二) 符合条件的申报者,须如实填写《天津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报
表》,提供入学后至今的成绩单,填报《报名推荐免试研究生回避关系报备及承
诺书》,提供其他佐证材料(所有材料一经上报后不再退回个人,获奖证书、四
六级成绩单等提供复印件即可),于 2025 年 9 月 7 日 12:00 前向学院学生工作
1办公室递交各类材料。
(三) 学院辅导员审核申报人的资格及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核查申报人思
想品德表现,根据申报人的学习成绩和素质与发展成绩核算推免综合成绩。
(四) 如有申请特殊学术专长类的,需提供专家推荐书,于 2025 年 9 月 7 日
12:00 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递交各类材料。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学
校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
5 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
审核认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于 2025 年 9 月 9 日组
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
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
(五)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召开会议,依据综合成绩分专业确定拟推荐
候选人名单及排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最晚于 2025 年 9 月 9 日
将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及公告栏挂出公示,并公示不少于 3 天。因特殊学术专长
推荐学生,其有关说明材料和推荐信一并进行公示。
(六) 经学院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拟推荐
候选人主要材料上报教务处。
(七) 拟推荐学生材料汇总后,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名单,公
示 7 天。
(八) 根据要求公示与上传系统工作同步开展,由教务处负责名单上传工作。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属实,取消推荐资格。
三、综合成绩核算办法
推免综合成绩满分为 100 分,由学习成绩、素质与发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
中:学习成绩占 80%,由推免平均学分绩点对应进行百分制折算;素质与发展成
绩占 20%,根据学生大一至大三年级综合素质测评中“素质能力表现”计算。具
体计算方法依据附件《生物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22 年第二
2次修订)》(大一年级适用)、《生物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2024 年修订)(大二年级适用)、《生物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
则》(2025 年修订)(大三年级适用)。学生素质与发展成绩的统计时间截止到
当年 8 月 31 日(以正式文件或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四、特殊学术专长的奖励
(一)学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独立作者),综合成绩奖励最高不超过 2 分。
其中在 A 类、B 类、核心期刊分别奖励 2 分、1 分、0.5 分。A 类期刊的认定方法
参考附件《关于公布《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A 类期刊目录》的
通知》,B 类论文的认定范围包括中科院期刊分区表大类分区 1 区和 2 区的期刊。
(二)学生(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及以
上的综合成绩奖励 6 分、二等奖的综合成绩奖励 4 分、三等奖的综合成绩奖励 2
分。
五、名额分配
依照天津科技大学推免生名额分配情况,兼顾学院各专业学生数量、学校事
业发展、办学特点、毕业去向落实率、本硕博贯通培养以及合成生物学“培松”
实验班和生物医药现代产业学院实验班建设,参照如下原则进行专业名额分配:
(一) 同一专业内推免综合成绩相等时,以学习成绩高者优先。
(二) 推免综合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在基础名额之外的学生,学院将依据推免
综合成绩(其中素质与发展成绩如超过满分将依据相应学年学院个人发展素质得
分最高为分母进行标准化赋值),不计专业,分配“跨专业竞争性名额”(详见
表“2026 届推免生名额分配情况表”)。
(三) 如果本专业类别分配的名额、本硕博贯通项目的名额未录满,则该名
额自动转为新增跨专业竞争性名额。
34
2026 届推免生名额分配情况表
专业类别
名额
基础名额
生物工程专业
(含合成生物学“培松”实验班和生物
医药现代产业学院实验班)
24
生物工程(酿造与蒸馏)专业
1
制药工程专业(含生物医药现代产业学
院实验班)
13
天津科技大学本硕博贯通项目-
生物工程学院本硕博培育项目
1
天津科技大学本硕博贯通项目-
生物医药现代产业学院实验班
1
跨专业竞争性名额
2
学院总名额(含合成生物学“培松”实验班和生物
医药现代产业学院实验班增量)
42
六、复议与监督
(一)已参加学院推免遴选,但对综合成绩和推荐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
推荐名单公示期间提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复议。
(二)推免资格候选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022-60602902。
七、其它
(一)本细则适用于生物工程学院 2026 届本科毕业生。
(二)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选拔依照《天津科技大学关于第 28 届研究生支
教团选拔招募工作方案》,由校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把关审核,同一名候选人只能以普通类推免生、支
教团中的一种类型上报。(三)本细则未尽事宜,均以《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津科大发[2021]65 号)为准。
(四)本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八、附件
(一)《生物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22 年第二次修订)》
(二)《生物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24 年修订)
(三)《生物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
(四)《关于公布《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A 类期刊目录》
的通知》
生物工程学院
2025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