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音乐人才,注重并加强对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经中心党政联席会决议,提琴制作研究中心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申请推免的学生须符合中央音乐学院《关于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条件与办法》
二、成绩要求
1.第一学期至第六学期主科成绩不低于90分。
2.第一学期至第六学期各科成绩总优秀率不低于90%。
三、其他要求
按照第一学期至第六学期各科成绩总优秀率从高到低排名。
中央音乐学院提琴制作研究中心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