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确保免试推荐工作公平、公正,遴选出基础知识扎实,具有一定创新精神的推免生,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资格遴选工作组(不少于7人,以下简称“推免遴选工作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陆杉 尹碧波
副组长:李欢 袁露
成 员: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系主任、学院纪检委员、教师代表
秘 书:学院业务办主任、毕业年级辅导员
(二)学院成立专家审核组(专家组成员由专业相关专家教授组成,不少于5人),负责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学业成绩、学术专长成绩认定结果进行复核鉴定,重点核查成果的真实性、创新性、个人贡献度;对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进行审核。
二、推荐要求
(一)必备条件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二)学业成绩入围条件
前三年所修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首考成绩),在专业年级前30%。其中,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以学校本科生院提供的排名为准。
(三)评价方法
学院对申请推免生进行综合评价,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科学遴选,突出创新能力。推免生遴选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满分100分)和学术专长成绩(满分100分)以及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10分)相加组成。综合成绩满分210分。
1.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是推免生资格遴选的首要环节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重点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指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的加权平均成绩。学生须完成所在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前3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学分学业成绩的量化转换公式:平均学分绩点×25。
平均学分绩点是学生所读全部课程所得学分绩点之和除以学生同期修读的学分,即: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所得绩点)/∑课程学分。依据《湖南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等最新文件评定,使用相关课程的首考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由本科生院出具。
3.学术专长成绩。根据本科生学术成果业绩,经学院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复核认定,认定标准见附件2。
4.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评价学生全面发展方面的表现,如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或公益活动、到国际组织实习交流、获发明专利(含软著等)、参加全国性体育或艺术比赛获奖等,不得与学术专长成绩认定项目重复,认定标准见附件2。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资源环境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和《资源环境学院2026年推免生思想品德鉴定表》,按要求向学院推免遴选工作组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学院推免遴选工作组对照推荐条件,逐一核实学生申请材料并审查资格。
(三)专家审核。学院专家审核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专利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未通过审核鉴定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四)确定排名。学院推免遴选工作组依据专家审核情况,按照综合评价标准确定学生排名。
(五)审定并公示推荐名单。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确定各专业推荐名额,按专业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六)上报推荐名单及材料。学院推免遴选工作组办公室向学校报送推荐名单及个人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在学校下发文件规定的推免期间,申请推免学生应保持联系通畅。
(二)在学院审核、推荐过程中,因学生本人不能根据学院要求亲自到场或视频电话参加确认,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三)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组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精神相冲突,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四)学生获得推免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者。
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3.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者。
4.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湖南工商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