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以及《广西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桂医大教〔2024〕2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文件,现将我校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集体研究审定我校推免生推荐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受理对推免工作有异议学生的申诉等重要事项。
各学院成立推免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成员由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公布本学院推免工作方案、组织本学院推免工作、审核推荐条件、公示相关信息、处理其他事宜等。
二、推荐指标及分配
2026年我校获推免生名额242人,推免指标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不设置留校限额。不同校区的相同专业单独分配指标。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除教改班、双语班外)以及儿科学专业由学工处将推免指标按该专业当年毕业学生人数比例分配,由教务处统筹确定各直属附属医院上述专业的具体指标。其余本科专业指标由学工处按各学院当年毕业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到各相关学院。
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数开展推免工作,若推免名额未用完则交由学校统筹调配,并优先向一流专业、基础学科专业、国家储才计划相关专业倾斜。
三、推荐办法
各学院结合本单位相关专业实际情况,在不低于“实施办法”中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制定推免生遴选办法。
四、时间安排
(一)2025年9月3日-5日,各学院成立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制定并公布本学院的推免工作方案,整理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综合素质测评等数据。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除教改班、双语班外)由教务处统筹直属附属医院制定并公布推免工作方案。
(二)2025年9月5日前,学工处按推免指标分配原则分配指标。
(三)2025年9月5日-11日,根据指标名额,各学院组织学生报名,申报推免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广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五年制临床医学及儿科学专业由相应直属附属医院进行资格初审,报教务处汇总复审;其他专业由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拟推免生名单。
(四)2025年9月12日,各学院将拟推免生名单在网上公示10天且无异议后,填报《广西医科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提交学工处,学工处对拟推荐学生名单进行资格复核,提交至教务处,由教务处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2025年9月22日前,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研究生院将确定推荐学生信息库上传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五、其他事项
(一)获推免学生无需参加国家组织的统一初试考试,但需参加招生学校(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需于有效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二)参与推免学生如有异议,可在公示结束前的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5352218。
(三)参与推免的学生,若有姓名、民族等关键信息发生变更的,请务必于9月11日前,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学籍信息变更手续,避免因身份信息核验问题无法上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