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包括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生工作机制
1.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价科学、程序透明的基础上,对推免生的德智体美劳发展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2. 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专家、辅导员、纪检专员等组成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推免生遴选原则制定并发布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结合推免生推荐名额及学生报名等情况,严格开展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详见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3.推免生工作实施回避制度。推免生工作涉及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的要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具体要求参见《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
4.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最终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除专项类别计划等有特别规定者外,均享有依据国家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5. 推免生推荐遴选工作接受学院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
二、推免生推荐报名条件
凡思想品德表现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本科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申请本院推免生推荐资格。
1.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学生已获学分原则上不低于所在专业本科毕业总学分要求的 75%。学生本科阶段所有课程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2.0。
以下情况除外:
(1)学生因为学校教务处认可的出国交流及休学事项,无法获得相应学期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学分,而且返校后也没有机会在规定时间内补修,在上述相关课程状况得到我院本科教务办公室认定后,将不受上述影响。
(2)转专业学生在转专业之前未修的专业必修课,如果在转专业之后因为课程冲突或者出国交流没有机会在规定时间内补修,在上述相关课程状况得到我院本科教务办公室认定后,将不受上述影响。
(3)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人才工程、研究生支教团)和体育、艺术等特殊专长学生如因参加学校相关部门安排的专项活动,无法获得相应学期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学分,在上述相关课程状况得到我院本科教务办公室认定后,将不受上述影响。
(4)若有关专业培养方案与实际教学工作有出入,则以实际情况为准。
3.英语成绩应达到或超过复旦大学英语水平测试D、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托福成绩59分、雅思成绩5.5分之一。
4.推免生推荐工作启动时正在境外交流学习或部队服役的本科毕业班学生,也可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选拔。
三、推免生遴选原则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申请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以申请人本科阶段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绩点作为其学业综合成绩,先按《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学业综合成绩折算表》折算为百分制学业综合成绩,再按70%权重计入遴选总成绩(百分制)。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申请人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优秀、竞赛贡献突出等指标,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严格审核认定后,按最高20分纳入遴选总成绩。
(1)参军入伍服兵役表现良好:申请人本科阶段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期间思想、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者,可获最多12分,立功受奖者可获最多15分。本项得分需经武装部推荐。
(2)参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申请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申报本校“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或本校研究生支教团,获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推荐者,可获最多10分。
(3)完成国际组织实习任务:申请人本科阶段圆满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认可的国际组织实习任务(以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s://gj.ncss.cn/gjzzjs.html 发布的信息为准),根据实习长短及实习成果评估,经院系推荐,可获最多3分。
(4)拥有优秀的科研成果: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术研究,表现出优秀的学术发展潜力,在最新版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经校内答辩后可获最多5分。上述期刊需经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认定,文章是否属于学术论文、是否与学业相关需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鉴定。共同第一作者得分按共同作者人数核减。发表多篇论文不累积计分。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成果仅做参考,不计分。
(5)参加相关竞赛表现优异:
申请人本科阶段作为唯一队员或主力队员(每支队伍主力队员一般不多于5人,主力队员认定需参赛队伍所有成员书面确认)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全国赛)或相当的国际赛事,获得第三等级及以上奖项,经评审认定后,获得相应加分:单人项目唯一队员可获最多5分;多人项目由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指导教师团队根据申请人实际贡献,确定其可获分值,最高不超过3分;以复旦大学名义参加全国性综合类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并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主力队员,经校创新创业学院和团委推荐者,可获最多10分。竞赛认定范围包括《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工作管理办法》附录中最新公布的竞赛,以及本学科领域公认具有含金量的学科竞赛。院系需提前向学生公布竞赛认定范围并明确相应评定标准。在多项竞赛中获奖不累积计分。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获得的奖项仅做参考,不计分。
高水平运动员本科阶段获得过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前八名、上海市高校体育比赛前二名及以上运动成绩者,可获最多8分;全国冠军可获最多10分;世界冠军可获最多12分。本项得分需经体育教学部、武装部(射击运动员)推荐。
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校六大艺术社团(学生合唱团、学生民乐团、学生舞蹈团、学生管乐团、学生弦乐团、复旦剧社)排练、演出及比赛等相关活动,且在全国或上海市高水平赛事活动中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者,可获最多8分。本项得分需经艺术教育中心推荐。
上述各竞赛指标得分不重复计算。
4.综合发展潜力:
为进一步加强对申请人本科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潜力的多元评价,根据拔尖人才培养目标,对申请人综合品德表现、主干课程和荣誉课程等学习表现、科研潜能等未纳入其他各加分项目中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和学习发展表现经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后,给予酌情加分,最高10分,评定标准如下:
(1)经药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可获得“本科荣誉证书”的同学给予5分;修读1门荣誉课程并获得A-及以上的同学给予0.25分。
(2)每个校级科研项目(䇹政、望道、登辉、曦源)结题并获评优秀可获 2 分(如已认定可获得“本科荣誉证书”的同学此项不计分)。多人承担的项目由指导教师团队根据申请人实际贡献,确定其可获分值。
(3)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资助可获5分。
5.学院严格遵照国家和学校确定的推免生推荐工作要求,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内按专业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学院推荐的学生,其遴选总成绩原则上应不低于55分。遴选时如遇申请人总成绩同分,则按照学生本科阶段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绩点高低排定推荐次序。
为持续稳步推进学校学业评价体系改革,妥善处理改革过渡期相关问题,在推免系统中,除学生的实际平均绩点外,同时提供统一按旧政策计算的参考绩点,以此形成两个推免遴选总成绩(成绩1、成绩2)进行排序。排序规则:如某院系有N个推免名额 ,按两个成绩排序后取前N位,分别获得名单N1、N2。如N1=N2,即可直接作为拟推荐名单;如N1 ≠ N2,则首先确定N1 ∩ N2(即同时进入两个名单者)的学生进入拟推荐名单;其余学生(即只进入其中一个名单者),取两个推免遴选成绩平均值,由高到低依次排序进入拟推荐名单。未能排入前N位的,依次排序进入候补推荐名单,优先于其他候补学生。
6.如报名学生人数较多且学生总体确属优秀,学院可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外提出候补推荐名单,候补推荐应按学生遴选总成绩依次排序;候补推荐人数应不超过学校下达名额的10%;学院提出候补推荐名单的,其正式推荐的学生必须满足学校规定的基本推荐报名条件。
7.推免生推荐工作中如遇政策衔接等相关特殊问题,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意见处理。
四、遴选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8月 31日发布推免推荐工作报名通知。符合推免生推荐报名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根据具体报名通知上的时间要求,登录复旦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fudan.edu.cn/),搜索“直研推免”,进行推免生推荐资格申请报名;如院系或相关部门有其他材料要求的,学生应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给本院系教务员或相关部门负责老师。
2.9月3日前,将本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含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上传教务系统,同时将本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各专业推免生推荐名额等信息在院系网站和布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3.9月12日前,学院收集学生加分材料并经初审后提交,由学校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报名学生所有加分项目情况。
4.9月15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经综合评定报名学生遴选总成绩(学业综合成绩+加分项目成绩),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按学生遴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本院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同时向教务处报送我院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以及经本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以及相关补充材料。
五、其他相关要求
1.留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的,由所在院系参照上述推荐报名条件和程序要求进行遴选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外国留学生工作处根据相关要求实施后续录取工作。
2.学生在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时应慎重考虑,并诚实守信。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后,一经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并得到推免生录取的,学校将不再向其提供包括办理成绩单在内的出国留学文书证明以及本科毕业就业推荐等相关服务,不予受理其延长学习年限的申请。
3.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获得推免录取、或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能如期毕业,视作自动失去推免生推荐资格。
4.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一经查实,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学校予以取消其推免推荐资格:
(1)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的;
(2)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可能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3)参加推免的当学年出现违法违纪、考试作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5.推免生报名、注册、缴费等后续程序待教育部发布具体时间点后,另行通知。
六、推免生遴选推荐政策咨询电话
药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和接收政策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
本科教学办(推荐政策):50751772;
研究生教学办(接收环节):51980168
复旦大学药学院
2025年8月
复旦大学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 戚建平 王盛
成 员: 史雪茹(纪检) 王洋 相小强 徐琛 马蓁
张艺凡 贺云鹏 于少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