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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关于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2025-09-30 08:08 1221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学校下发的《复旦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我院2026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确保推免生推荐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成员包含党政领导、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专家、辅导员等共9人,具体名单如下:

罗凌飞、丁澦(纪检委员)、孙璘、杨继、薛磊、吴燕华、王鹏飞、宋艺、刘婧萱

二、推免生推荐名额

生命科学学院2026届推免生推荐名额共44人(其中生物技术和生态学专业按照推免遴选总成绩排名,各专业报名学生排名第一的各单列一个名额)。

三、推免生推荐报名条件

凡思想品德表现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2+X培养方案中选择“专业进阶路径”(含“荣誉路径”)和“跨学科发展路径”(须修选择“专业进阶I”+学程组合,且所选学程在选择跨学科发展路径获得推免资格要求的学程列表里),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2026届本科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本条例以2022级2+X培养方案为基准制定,其中“专业培养课程”对应非2+X培养方案中“大类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如有其他未明事项,以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解释为准。

1.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申请人已获学分原则上不低于毕业总学分要求的75%,且预期能按期毕业(此外,由于本次报名条件中的最低修读学分要求有所调整,教务管理系统会将往年最低修读学分要求一并作为判断依据,审核学生报名资格,以2024年为例:普通本科生已获得不少于125学分,港澳台侨学生已获得不少于105学分,与国外大学2+2联合培养的本科学生在复旦大学已获得不少于80学分)。

3.除参军返校生外,其他学生应修读通过“2+X”培养方案中“专业培养课程”组中除“毕业论文(上)”和“毕业论文(下)”以外的全部课程(含大类基础和专业核心)。未修读或未通过超过3门(含3门)者不能获得推免资格;未修读或未通过少于3门者,未修读或未通过课程以0绩点参与平均绩点和专业绩点计算(门数按课程代码计算,每个课程代码记为1门)。

4.学生本科阶段所有课程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2.0。

5.英语成绩应达到或超过复旦大学英语水平测试D,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托福成绩59分,雅思成绩5.5分之一。

6.推免生推荐工作启动时,正在境外交流学习或在部队服役的本科毕业班学生,也可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遴选。已通过强基计划转段考核的学生无需参加推荐报名,各类退出强基计划学生不再具有推免资格。正在接受纪律处分,处分尚未到期解除的学生,不可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遴选。

四、推免生遴选推荐规则

1.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申请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强化对学生本科阶段的全过程评价。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以申请人本科阶段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绩点作为其学业综合成绩(如未修满要求的“专业培养课程”,缺修课程以0绩点参与平均绩点计算,见“三-3 条”),先按《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学业综合成绩折算表》折算为百分制“学业综合成绩”,再按70%权重计入遴选总成绩(百分制)。

3.突出对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能力的评价。对学生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综合发展潜力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经评审认定后予以加分;对响应国家建设服务需要,符合国家特定招生专项要求的学生,通过选拔认定后予以加分。以上加分计入遴选总成绩。相关规则如下:

(1)科研成果

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术研究,表现出优秀的学术发展潜力,在最新版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发表三区论文加2/n分,二区论文加4/n分,一区论文加5/n分(n为共同第一作者人数)。若申请人提交多篇科研成果则采用代表作评价,不累积计分。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做参考,不计分。

申请人参加全国及以上级别学术会议做会议报告,经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定,大会报告最多加2分,分组报告最多加0.5分。

本项总加分值不超过5分。

(2)竞赛(活动)获奖

申请人本科阶段作为唯一队员或主力队员参加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科学探究类),获得全国一等奖、全国二等奖和全国三等奖,最多可分别加5、4、3分,获得省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最多可分别加4、3、2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省级和全国奖项,按照全国奖项计入加分。每团队最多不超过3名主力队员可获得加分,所有主力队员按人数平均分配加分(主力队员认定需团队指导教师签名确认,团队队长无论是否申请推免,必须为主力队员之一)。

申请人本科阶段作为唯一队员或主力队员参加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创新创业类),获得全国一等奖、全国二等奖和全国三等奖,最多可分别加5、4、3分。每团队最多不超过3名主力队员可获得加分,由团队指导教师签名确认每名主力队员贡献比例,(排名靠后成员贡献率不得超过排名在前成员,用于参赛论文的第一作者(含并列)无论是否申请推免,必须为主力队员之一)。用于参赛论文的第一作者(含并列),只能按照论文加分或本项竞赛加分,按照就高原则选择其中之一,不能兼得。

iGEM大赛全球前三、单项奖和金奖分别相当于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每团队最多不超过5名主力队员可获得加分,由团队指导教师签名确认每名主力队员贡献比例(排名靠后成员贡献率不得超过排名在前成员)。

除上述3项赛事外的其他学科竞赛,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是否为可获加分赛事。同一申请人参加多项竞赛,仅计其中最高加分项竞赛,各项竞赛加分不累计。

以复旦大学名义参加全国性综合类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并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主力队员,经校创新创业学院和团委推荐者,可获最多10分。

高水平运动员本科阶段获得过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前八名、上海市高校体育比赛前二名及以上运动成绩者,可获最多8分;全国冠军可获最多10分;世界冠军可获最多12分。本项得分需经体育教学部、武装部(射击运动员)推荐。

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校六大艺术社团(学生合唱团、学生民乐团、学生舞蹈团、学生管乐团、学生弦乐团、复旦剧社)排练、演出及比赛等相关活动,且在全国或上海市高水平赛事活动中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者,可获最多8分。本项得分需经艺术教育中心推荐。

上述各竞赛(活动)指标得分不重复计算。

(3)综合发展潜力

加强对申请人本科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潜力的多元评价,综合发展潜力项,最多加8分。综合品德表现、特定课程与项目等学习表现、科研潜能等未纳入其他各加分项目中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和学习发展表现,制定如下综合发展潜力评定标准:

专业绩点评分:专业绩点=“专业培养课程”(除毕业论文外)绩点(缺修的“专业培养课程”以0绩点参与专业绩点计算)。全部申请人按专业绩点排名,第1-5名加3.5分,第6-10名加2.5分;第11-15名加2分;第16-20名加1.5分;第21-25名加1分;第26-30名加0.5分。

鼓励学生修读荣誉课程,修读并获得学分的本院荣誉项目认定的荣誉课程,每门加0.25分,最多可加1.5分。

本科生申请青年学生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即“本科生国自然”)通过校内答辩并成功进入国家答辩环节,加4分。在当年推免细则公示前获得青年学生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即“本科生国自然”)资助的,再加4分。

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科创项目,作为主持人申请获批䇹政、望道、登辉、曦源、攀登学者、DreamLab项目、遗传国重云帆项目的,加0.2分,结题通过的再加0.8。科创项目参加学科类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的,加1分(与上述科创项目分数不累加)。其他科创项目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定是否符合加分标准。同一申请人参与多个项目,只计其中一项。多人合作项目(每团队最多只有前三完成人可获得加分),分值分配如下:2人项目(主持人60%,成员40%)、3人项目(主持人40%,合作者各30%)。

(4)参军入伍服兵役

申请人本科阶段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期间思想、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者,可获最多12分,立功受奖者可获最多15分。本项得分需经武装部推荐。

(5)参加志愿服务

申请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申报本校“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或本校研究生支教团,获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推荐者,可获最多10分。

(6)到国际组织实习

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圆满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认可的国际组织(以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s//gj.ncss.cn/gjzzjs.html发布的信息为准)实习任务,经院系对实习任务性质、实习期长短及实习成果等方面评审认定后,可获最多3分。

(7)响应国家专项需要

申请人积极响应国家建设服务需要,且申报本校“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经招生单位选拔认定后,可获最多5分。本项得分由研究生院根据专项招生考核结果择优推荐。

4.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经综合评定报名学生遴选总成绩(学业综合成绩+加分项目成绩),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按学院依报名学生遴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遴选总成绩原则上应不低于55分,确定拟推荐名单。遴选时如遇遴选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同分,按学生修读专业核心教育课程、大类基础课程成绩绩点高低排定推荐次序。

考虑2024年春季学期施行的学业评价改革可能带来的影响,在推免系统中,除学生的实际平均绩点外,同时提供统一按旧政策计算的参考绩点,以此形成两个推免遴选总成绩(成绩1、成绩2)进行排序。排序规则:如某院系有N个推免名额 ,按两个成绩排序后取前N位,分别获得名单N1、N2。如N1=N2,即可直接作为拟推荐名单;如N1 ≠ N2,则首先确定N1 ∩ N2(即同时进入两个名单者)的学生进入拟推荐名单;其余学生(即只进入其中一个名单者),取两个推免遴选成绩平均值,由高到低依次排序进入拟推荐名单。未能排入前N位的,依次排序进入候补推荐名单,优先于其他候补学生。

五、遴选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8月29日下午14时至2025年9月3日下午14时,符合学院推免生推荐报名条件的毕业班学生登录复旦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fudan.edu.cn/),搜索“直研推免”,进行推免生推荐资格申请报名。

9月5日上午11:00前将成绩单(原件)、加分项目(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核验后原件退还本人)提交给学院教务员老师(立人生物楼128室)。

2.9月3日前公布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办法。

3.9月12日17点前完成报名学生加分项目认定和审核,并录入系统(教学院长审核),向教务处提交纸质加分项汇总表(含专家组签字、院系盖章)。

4.9月15日17点前,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经综合评定报名学生遴选总成绩(学业综合成绩+加分项目成绩),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在教务系统上完成录取(教学院长审核),向教务处提交盖章版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

六、其他相关要求

1. 留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参照学校推荐报名条件和程序要求进行遴选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外国留学生工作处根据相关要求实施后续录取工作。

2. 每名学生在读期间仅有一次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机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后因各种原因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推免生推荐。如有获得推免的学生放弃本次推免,学生需书面签字确认放弃,并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3. 学生在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时应慎重考虑,并诚实守信。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后,一经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并得到推免生录取的,学校将不再向其提供包括办理成绩单在内的出国留学文书证明以及本科毕业就业推荐等相关服务,不予受理其延长学习年限的申请。

4. 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获得推免录取、或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能如期毕业,视作自动失去推免生推荐资格。

5. 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一经查实,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学校予以取消其推免推荐资格:

(1)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的;

(2)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可能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3)参加推免的当学年出现违法违纪、考试作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6. 推免生报名、注册、缴费等后续程序待教育部发布具体时间点后,另行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

2025年8月28日





注:

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学业综合成绩折算表

GPA 区间

换算公式

百分制学业综合成绩

(小数点后位数不限)

遴选总成绩计分(小数点后位数不限)

3.7 - 4

=100-(4-GPA)/0.3*11

89.00 - 100.00

62.30 - 70.00

3.3 - 3.69

=89-(3.7-GPA)/0.4*5

84.00 - 88.88

58.80 - 62.21

3 - 3.29

=84-(3.3-GPA)/0.3*3

81.00 - 83.90

56.70 - 58.73

2.7 - 2.99

=81-(3-GPA)/0.3*4

77.00 - 80.87

53.90 - 56.61

2.3 - 2.69

=77-(2.7-GPA)/0.4*3

74.00 - 76.93

51.80 - 53.85

2 - 2.29

=74-(2.3-GPA)/0.3*4

70.00 - 73.87

49.00 - 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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