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确保推免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推免遴选原则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二、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推荐遴选工作,名单如下:
组长:苗建军 王义中
副组长:杨高举 李济沅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王志凯、叶建亮、李培、朱燕建、何樟勇、陆菁、周默涵、郎启浩、俞彬、黄勇
联系人:黄勇,电话: 88206620邮箱: cec_hy@zju.edu.cn
三、本院(包括竺院经济类专业学生)免试研究生推荐方案
(一)基本条件
推荐对象需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合格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行为规范,诚实守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学习刻苦、勤奋,学业成绩原则上在本专业排名前70%。
3.原则上学生须按教学计划修读完应修的必修课程。 2022级的学生应修未修的核心课程数原则上不超过一门,应修未修核心课程绩点可记为0;2023级学生原则上须按教学计划修读完应修的必修课程。各级学生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如遇特殊情况,需经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4. 外语水平优良。应获得大学英语六级426分以上,或TOEFL≥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5.5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通过5级,或通过学校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
(二)推免遴选指标
推免遴选指标全面考察学生在本科阶段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综合学习成效,由学业成绩和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学业成绩与素质评价成绩均以绩点形式计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遴选拟推免学生,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学业成绩优先。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素质评价成绩
1. 学业成绩 =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20% +主修专业课程累计平均绩点×80%。其中核心课程原则上设置不低于1.2的权重系数。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主修专业课程累计平均绩点以教务系统导出的数据为准。
2. 素质评价成绩
素质评价范围包括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社会服务等符合全面发展导向的因素。素质评价成绩上限为1.0。
(1)学院科研成果得分计算方法见附件《经济学院推荐2026年免试生科研成果评分办法》。
(2)重大体育、艺术比赛(含表演)获奖
重大体育比赛(非体育类专业)、艺术比赛(非艺术类专业)清单和加分上限按学校文件精神执行。在重大体育或艺术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本科生可给予加分1.0。具体赋分名单以公共体育与艺术部出具为准。
(3)参军入伍服兵役
参军入伍服兵役素质评价,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加1.0,三等功加0.5,学生在服役期荣获嘉奖、“四有”优秀士兵嘉奖加分上限为0.2,普通参军入伍服兵役加分上限为0.1。
(4)社会服务
①以学校志愿者星级认定为依据,五星级志愿者的加0.071。对本科期间有学校认定的四周以上国际组织实习经历或者累计国际化志愿服务小时数≥250小时并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不包括国精班项目学生)加0.1。
②担任校学生会主席团、学校团委挂职副书记等工作满一年,考核优秀者加0.1,考核良好或合格的加0.071,不合格的不加分。
③担任学院兼职辅导员、学院团委挂职副书记、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工作满一年,考核优秀者加0.071,考核良好或合格的加0.036,不合格的不加分。
④担任四星级及以上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学院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满一年及以上,考核优秀者加0.036,考核良好或合格的加0.014,不合格的不加分。
②③④小项加分就高统计,不累计加分。社会服务项加分累计上限为0.2。
(5)申请服务思想政治工作(如2+2)的细则制定和成绩核定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细则的制定、支教学生的遴选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符合以上项的学生加分不高于绩点1.0分,得到推免资格后,不得转为普通推免生。
(6)对于参加学校认定的特殊人才培养项目(国精班、竺院工高班、竺院创新创业管理强化班、竺院公共管理强化班等)学习并通过各主管部门(院系)制定细则的初选学生,可加不高于绩点1.0分。
素质评价成绩某一单项如有多个分项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个高分项。综合成绩总和高于绩点1.0分,按1.0分计。
四 、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以学校通知为准。
五、 推免管理规范
(一)推免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实施,并报本科生院备案。学院纪委对本单位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学生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有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三)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荐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被治安处罚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本科最后一学年计入毕业学分要求的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的;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80分及以上的;
5.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四)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经济学院推荐2026年免试研究生工作,如无特殊情况将沿用至后续两年的免试研究生工作。由经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25年8月31日
附件 经济学院推荐2026年免试生科研成果评分办法
经济学院推荐20 26 年免试生科研成果评分办法
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经济学院2026年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科学合理地评价学生的学术悟性、科研潜质与研究和创新能力,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具体评分项目
1.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加分上限为1.0。具体如下:
(1)在浙江大学人事处规定的权威期刊或经济学院规定的A-类及以上SSCI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含网络在线发表):每篇1.0;
(2)在经济学院规定的B类SSCI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含网络在线发表):每篇0.8;
(3)在普通SSCI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含网络在线发表),或在SCI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含网络在线发表),或在浙江大学人事处规定的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0.6;
(4)在浙江大学人事处规定的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0.2。
2.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素质评价依据《浙江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21]20号)执行。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三大赛”)中,代表浙江大学参赛并获得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项且团队自然排名前三的,国赛按学校确定的等级和加分分值为准。省赛按以下加分细则计算。加分上限为1.0。
学科竞赛具体加分细则
三、有关说明
1. 科研成果采取个人申报和个人负责制,学生须确保所申报成果的真实有效并符合学术规范。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免试资格。
2. 免试研究生科研成果加分以申报为准,并以收到学生申报所需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为依据,缺一不可。
3. 同一项目只计最高分;同一作品只计最高分。
4. 本办法适用于经济学院推荐2026年免试研究生工作,如无特殊情况将沿用至后续两年的免试研究生工作。由经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