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椐《南华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南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经数理学院院务会议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
3.鼓励交流、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原则;
4.彰显特色、强化品牌的原则;
5.坚持统筹兼顾、综合考虑的原则。
二、工作小组及职责
1.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组长:谭建国、林文斌
副组长:王恒太、田生军、肖强华
成员:江春华、邹志伟、徐正华、欧雷、赵艳辉
秘书:张梅清
2.工作小组职责
根据学校推免生工作小组的要求,结合本院学科 、专业特点,制定具体推荐办法,广泛宣传,接受学生报名,审议、公示、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三、回避制度
1.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论文、获奖、专利及竞赛的指导教师等情况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
3. 工作小组成员参与评审前务必签署《工作人员承诺书》。
四、遴选条件
(一)推免生资格申请基本条件
1.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等)。
2.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高等学校学生义务;无不良诚信记录(含学术不端、其它不诚信问题),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业条件:
①学生应修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和限选课程必须全部合格,且学科基础必修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首考及格,不得有补考、重修情况。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425分),外语类专业学生专业外语统测考试必须合格。
4.身心健康,达到大学体育合格标准,心理健康测试合格。
(二)推免生入围资格审查
推免生推荐资格审查由教务部负责,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入围学生名单进行遴选,同时做好参与推免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推免学生入围办法如下:
1.第1至6学期按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要求,应修必修和限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专业总人数在100人以下的按专业总人数15%的名额推荐入围学生,超过100人的专业超过部分按8%的名额推荐入围学生。
2.在读期间以南华大学在校生的身份在申请推免资格当年8月31日之前获得与专业相关的以下成绩者: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获得学科竞赛国家级一、二等奖,省级一等奖者;获得国家级相关荣誉称号,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优秀学生可适当放宽学业要求限制条件,但学业成绩必须严格控制在专业总人数排名前30%的推荐范围内。需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认可,方可参与推免遴选,并占学院的推免生总计划名额。
五、推荐程序
1.具备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南华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向学院教务室提交1至6学期成绩单,英语过级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有关科研成果与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做好原件与复印件的审核工作,并对有关科研成果与奖励进行打分统计。
2.综合成绩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学业成绩,占比80%;
(2)《南华大学数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评分细则》(见附件1)规定的创新能力得分。最高分者计100分,其他人的得分按其得分除以最高分再乘以100进行计算。这一部分成绩占比20%;
综合排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公示3天。
3.学院将推免生候选人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小组进行审定。
六、其他
1. 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回避关系。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2. 凡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推免申请、评分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4. 本办法适用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考核。
5. 本办法由南华大学数理学院负责解释。推免工作期间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监督和举报:0734-8281079,王老师。
南华大学数理学院
2025年9月1日
附件1:
南华大学数理学院文件
数理政发[2025]02号
关于修订《南华大学数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评分细则》的通知
根据《南华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南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南华政发〔2014〕43号文件),经院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将符合推荐条件者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计分:
申请人的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分、创新实践能力得分相加得出。其中,创新实践能力得分所涉及项目材料由学院专家评审小组认定。
一、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0.8+科研创新能力得分(百分制)*0.2
二、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10+50
推荐候选人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第1至6学期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要求,学业成绩(除公共选修课外)排名在专业前列(15%),主干及核心课程首考无不及格。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425分)
3.身心健康。达到大学体育合格标准,心理健康测试合格。
三、科研创新能力得分规则
科研创新能力为学生本科在读期间参与各类学科竞赛获奖,发表论文,主持或参与创新创业项目等方面的专长。具体计分方法如下(同一奖项和成果不得累加):
1.学科竞赛(必须是学校认可的各种竞赛)
1.1 赛事分类
A类: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B类:“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C类: 《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内除A、B类外其它竞赛。
注:校赛以学校教务部下文或颁发证书为准。
1.2 赛事系数
级别 A类 B类 C类
系数 1 2 0.5
1.3 基础分值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40分/项 20分/项 10分/项
省级 20分/项 10分/项 5分/项
美赛 F奖:30分/项 M奖:15分/项 H奖:5分/项
校级 3分/项 2分/项 1分/项
注:区域赛事获奖等同于省级。
1.4 个人系数
个人 团队第一 团队第二 团队第三
系数 1 0.6 0.4 0.4
1.5 竞赛得分
个人单个竞赛得分=基础分值×赛事系数×个人系数。
2.学术论文
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刊物级别由学院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定。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级别 分值
SCI期刊论文 40分/篇
EI期刊论文 30分/篇
国家级核心期刊(北大版)、EI会议论文 20分/篇
3.发明专利(限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专利类别 分值
国家发明专利 30分/项
实用新型专利 5分/项
4.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
级别 分值
国家级创新实验项目 20分/项
省级创新实验项目 10分/项
注:大创项目同样乘个人系数,见1.4.
四、特别说明:
1. 未提供支撑材料的项目不计入分值。
2. 所有材料以电子档形式提交1份,要求图文清晰。
3. 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逾期不予认定。
本细则由数理学院负责解释,对于加分有争议的,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裁决。
南华大学数理学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一日
南华大学数理学院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