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细则》(南华政发〔2014〕13号)和“南华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推免工作文件精神,结合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实际,为做好我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韦昌富、张志军
副组长:桂荣、王清良(纪律监察)、谭杰
成 员:曾 晟、郭 倩、胡鹏飞、贺海洋、邵祖亮、滑熠龙。
二、推免生工作的主要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鼓励交流、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原则;强化创新和能力考核;工作人员回避原则。
三、指标分配原则
推免生指标分配以各专业当前年级现有应届毕业本科生规模数为基础,对一级学科硕士点、博士点、重点学科及特色专业等优势学科对应专业根据当年指标项予以适当调整与平衡。
四、推免工作进度安排
1、8月30日-9月2日,工作小组讨论并确定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实施方案。
2、9月2日,将推免实施方案报学院党政联席会与党委会讨论。
3、9月2日,学院党政联席会与党委会讨论通过的推免实施方案报学校教务部学籍办备案核查后,向学生宣讲,征集学生推免意向。
4、9月3日,受理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审核、确定参加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测评名单(材料受理截止时间:9月5日12:00)。
5、9月8日10点之前各系负责人确定推免名单上报学院,9月9日,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确定推免生推荐名单并公示(时间:上午9:00;地点:学院A305会议室)。
6、9月9日,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并向学校报送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到学校工作小组遴选办公室。
7、根据学校时间安排,通知推免生进行注册并关联学籍,填报相关信息。
8、根据学校时间安排,填报基本信息;选择报名志愿;组织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复试。
五、推免生遴选
1、遴选对象:学院在读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等)。
2、推免生资格申请基本条件
(1)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等)。
(2)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高等学校学生义务;无不良诚信记录(含学术不端、其它不诚信问题),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业条件:
①学生应修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和限选课程必须全部合格,且学科基础必修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首考及格,不得有补考、重修情况。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425分),外语类专业学生专业外语统测考试必须合格。
(4)身心健康,达到大学体育合格标准,心理健康测试合格。
3、推免生入围资格审查
推免学生入围办法如下:
(1)第1至6学期(四年制)按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要求,应修必修和限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专业总人数在100人以下的按专业总人数15%的名额推荐入围学生,超过100人的专业超过部分按8%的名额推荐入围学生。同一专业下不同方向按不同专业的情况处理。
(2)在读期间以南华大学在校生的身份取得与专业相关的以下成绩者: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获得学科竞赛国家级一、二等奖,省级一等奖者;获得国家级相关荣誉称号,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优秀学生可适当放宽学业要求限制条件,但学业成绩必须严格控制在专业总人数排名前30%的推荐范围内。需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认可,方可参与推免遴选,并占学院的推免生总计划名额。
4、遴选细则
推免生的遴选按以下综合测评细则进行:
(1)综合评价得分按每个专业单独进行排名,同一专业下不同方向按不同专业的情况处理。
(2)各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最终数据以打印日期为9月4日及以后在自助打印终端打印的成绩单为准。
(3)综合评价总分为100分。综合评价成绩由学业成绩、综合素质两部分组成,其中学业成绩占比80%,综合素质占比20%。
(4)学业成绩由教务处提供的第1至第6学期平均成绩绩点为基准,平均学分绩点折算成百分制分数计算办法:百分制分数=平均学分绩点*10+50。
(5)综合素质由学术竞赛、科研、等级考试、其他素质加分项组成。详见综合素质计分方法(表1)。
(6)专业排名:学业成绩以专业最高成绩为满分(80分)进行换算,综合素质以每部分最高分为满分计算(满分20分,其中学术竞赛6分、科研6分、等级考试2分、其他素质加分项6分),其他人按比例换算。两部分成绩相加后的总分为综合评价总分。
(7)每个专业的学生按综合测评得分由高到低分别确定推免生名单,定向指标单独排名。
(8)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推免资格并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表1 综合素质计分方法
一、学术竞赛(国家级及省部级取前三名,第一名为奖励得分,第二名得分按第一名的0.6计算,第三名得分按第一名的0.3计算。且对于同一年度同一类型竞赛多次以第二名参与的,以及同一作品或同一比赛项目获得的不同奖项的,只取一项最高奖进行计分)。
获奖级别
等级
分值
国家级(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等学校认定的国家级学科竞赛,如创青春(原挑战杯)、互联网+、节能减排等),以学校教务部当年文件的规定界定。
特等奖
20
一等奖
15
二等奖
10
三等奖
8
省级(全国高校专业学生实践作品大赛等学校认定的省部级学科竞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创青春(原挑战杯)、互联网+、节能减排、各专业类竞赛等)
特等奖
15
一等奖
10
二等奖
6
三等奖
4
校级(创青春(原挑战杯)、互联网+、节能减排等)
本项记分累计不高于4分。
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二、科研(必须与学科、专业相关)。
SCI一区(JCR分区)或卓越计划领军期刊
必须是学生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但不是第一排名的不计入)
第一作者
8
SCI二区(JCR分区)或卓越计划重点期刊
第一作者
6
SCI三区(JCR分区)或卓越计划梯队期刊
第一作者
4
SCI四区(JCR分区)或其它EI检索论文
第一作者
3
北大核心期刊论文或CSCD检索论文
第一作者
2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立项项目按50%计算,项目已结题的满分)
主持人
8
第二参与人
4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立项项目按50%计算,项目已结题的满分)
主持人
6
第二参与人
3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立项项目按50%计算,项目已结题的满分)
本项记分(按满分计)累计不高于4分。
主持人
2
国家发明专利(获得授权按100%计分,公开按10%计分,且必须与专业相关并获得专业认可才能加分①,其中处于公开阶段的国家发明专利总项数不得超过三项)。
第一发明人
10
第二发明人
6
三、等级考试。
英语水平(本项不累计,只取1项最高分)
CET6成绩
≥425分
3
国家大学英语口语考试
A
3
B
2
省级以上英语比赛
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计算机水平(本项不累计,只取1项最高分)
二级合格证书
2
三级合格证书
3
四级合格证书
5
四、其他素质加分项2。
参与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各类文体竞赛获奖(不同项目获奖可累加计分,同一等级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只计最高分,不累加;团体竞赛获奖以获奖证书为证)。
市(校)级累计总分不超过3分。
国家级
一等奖(或第1名)
9
二等奖(或第2-3名)
7
三等奖(或第4-8名)
5
省部级
一等奖(或第1名)
5
二等奖(或第2-3名)
4
三等奖(或第4-8名)
3
市级
一等奖(或第1名)
3
二等奖(或第2-3名)
2
三等奖(或第4-8名)
1
校级
一等奖(或第1名)
2
二等奖(或第2-3名)
1
取得突出成绩受到校级及以上组织表彰的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此项可累积加分,但同类别的奖项只取最高分,低级别的累积分不能超过上一级别的分数。
市(校)级累计总分不超过5分。
先进个人
国家级
9
省级
5
市(校)级
1
参与公益与社会实践活动(见义勇为、支教等,不包括彩跑、骑行、毅行等非权威官方组织的活动)受到表彰的受到相应级别表彰或报道的。
市(校)级累计总分不超过5分。
先进个人
国家级
9
省部级
5
市级
3
校级
2
在籍学生应征入伍
先进个人
一等功
9
二等功
7
三等功
5
嘉奖
3
应征入伍
2
注:①获得专业认可方法:由所在专业负责人及系主任签字确定。
②由推免工作小组审核。
③当学院遴选方案中“表1 综合素质计分方法”与学校遴选工作细则中“南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加分项目”出现加分差异时,以最高分值计为最终有效加分。
六、名额分配
资环安学院2026 年推免硕士研究生名额分配
专业
安全工程
环境工程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矿物资源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资源勘查工程
指标(个)
10
6
7
7
3
6+2(定向东华理工)
合计
39+2(定向东华理工)
七、报送推免生材料要求
材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南华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中的学生思想品德鉴定,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学工室公章;
2.英语过级成绩单复印件;
3.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4.有关科研成果与奖励证明复印件,专家小组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给出加分值;
5.学业成绩单打印纸质版及pdf电子文档(pdf成绩单统一采用sfzh_xm.pdf命名,例如:430404200003180023_王小明.pdf);
6.南华大学2025年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排名情况汇总表(附件3),其中汇总表应包含各专业报名申请时的所有申报人情况。
7.工作人员回避承诺书(附件4);
8.各学院推免生遴选方案(纸质签章版)。
注:1、所有上交材料复印件均需学院盖章及审核人签名;2、所有材料均于9月8日上午12点前交新二教314教务室王老师。
联系电话:0734-8281794,监督、举报电话:0734-8578121。
附件:
1.新教务系统成绩排名核查办法
2.南华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3.南华大学2026年各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
4.工作人员回避承诺书
5.《南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