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工作原则
第一条 坚持科学遴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第二条 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内容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
第三条 加强综合考核,既要加强对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查,也要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引导学生树立胸怀祖国、服务人民、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坚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的成长成才理念。
第四条 综合考虑学校多元激励、学科发展需求以及学生个人意愿等因素,参加遴选的学生推免综合成绩排名要求在前70%。对拟推免名单中不满足推免综合成绩排名在前70%的学生,经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报学校推免工作小组审核。
第五条 坚持严格管理,全力维护公平公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第六条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学生报考权益。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本科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推免生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向党政联席会汇报推免生名单。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张筱、韩德仁
副组长:马声明
组 员:梁湘玉、漆毅、李翠萍、魏茜
第三章 推免生评价体系
第八条 具体推免评价体系如下:
(一) 成绩核算方式:推免综合成绩由学业综合成绩和综合量化成绩构成,其中学业综合成绩占90%,综合量化成绩占10%。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学科必修课加权平均分占75%,公共必修课加权平均分占15%,学科限修课加权平均分占10%。综合量化成绩计算方式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量化成绩评定办法》(北航数字[2025]2号)。
注:
(1)学科必修课包括数学科学学院2022版培养方案中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中的数学课程和核心专业类课程,公共必修课包括数学科学学院2022版培养方案中除学科必修课、美育类课程和素质教育通识限修课外的必修课程,学科限修课为数学科学学院开设的且不属于学科必修课的数学专业类课程。
(2)按照数学科学学院2022版培养方案截止到2025年夏季学期的课程修读要求,如学生在学科必修课和公共必修课中有未取得成绩的课程,按照0分计入学业综合成绩。
(3)同一门课程以首次成绩计入学业综合成绩,不按照“刷分”、“补考”后成绩计算。
(4)非百分制成绩对应规则: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0分,不及格0分。通过60分,不通过0分;
(5)学科限修课加权平均分以2022版培养方案中各专业要求一般专业类最低学分为准,择优选择已修一般专业类课程成绩计入排名成绩。
(二) 推免名额分配:根据学校下达2026年推免生名额,按照各专业人数分配名额。
(三) 推免生名单确定:排名方式为专业排名,按照(一)中成绩核算方式核算推免综合成绩,各专业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次序从前到后进行推免。推免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学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学业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学科必修课加权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如学科必修课加权平均分也相同,按照学科限修课加权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如前三项成绩均相同,报推免领导小组评议决定。
(四) 推免方式:名额由学校下达指标确定,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设置留校限额。由学生自主联系全国院校。
(五) 推免资格:有两门次以上(含两门)不及格记录的同学没有推免资格(不区分课程类别,包括入学以来所有课程)。思想品德不合格的同学没有推免资格。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按照其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推免程序
第九条 具体推免程序如下:
(一) 2025年9月10日前,上交教务部本学院2026年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 2025年9月11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本学院2026年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公示时间7日。
(三) 2025年9月13日前,上交教务部审核拟推免生名单。
(四) 2025年9月14日前,在学院网站进行7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学号、姓名、排名方式、综合成绩、综合名次、排名人数、GPA(平均绩点)、推免生属性等。
第五章 申诉渠道
第十条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工作过程进行监督,负责受理学生的申诉和投诉,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数学科学学院
2025年9月9日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61716713(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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