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北航校字【2024】22号)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选拔理念,建立科学、规范、透明、可追溯的推免生遴选机制,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学院特制定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实施方案”。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胡庆雷 王少萍
副组长:李 阳
成 员:贾子超 王 薇 郑 征 王兴坚 诸 兵 唐获音
高晓辉 吴 静 刘 中 奚知宇 赖李媛君
彭 越 王浩宇 王帅博
督查组:龚光红 袁海文 郭 宏
秘 书:陈 婷 杜文明
二、推免生评价体系
(一)推免生遴选条件
申请学生须同时满足《北航校字〔2024〕22号》文件第五条“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学业要求:
1.前三学年综合成绩(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综合测评附加分)排名要求在前 70%,不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笔试、面试等。
2.要求参加推免学生应完成前三学年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相关课程,如漏选课程,则视为无遴选资格。
3.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为培养方案规定内的指定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Σ(课程学分 × 首次正考成绩)÷ Σ 课程学分。
4.前三学年综合测评附加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按《自动化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本科生课外综合素质量化分管理条例》计算,经年级辅导员审核、学院公示无异议;综合测评附加分=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总分 × 0.2,上限5.2 分。
5.转专业学生如申请课程替换,在计算加权平均成绩时,以原课程第一次正考成绩为准。
6.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校纪处分或其他违法违纪记录。
(二)免试生名额推荐规则
1.学院推免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普通推免计算名额扣除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名额,剩余名额按三个专业基数比例分配。
计算公式:各专业推免分配名额=专业在籍学生数÷学院在籍学生数×可分配推免名额,若计算名额为小数,则取整(舍去小数)作为各专业推免分配名额。
2. 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拟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照其相关规定执行。
三、推免程序
1.将具有遴选资格的学生名单在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对公示内容进行申诉。
2.获得遴选资格的学生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遴选资格,须在《放弃拟推免生资格承诺书》签字确认,则视同放弃拟推免生资格。
3.拟推免资格学生名单根据推免遴选名单专业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产生,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上报教务部。
四、信息公开与申诉
1.《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于2025年9月12日前在本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拟推免生名单于2025年9月15日前在本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3.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申诉渠道:
(1)实名书面形式向工作小组提交申诉文件;
(2)工作小组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书面答复;
(3)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向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部)提请复核。
4.违规处理:凡在申请、公示、填报等阶段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并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追究责任,并记入学籍。
五、其他说明
1.在同等条件下,对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 3 个月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学生,可予以优先考虑,但须列入书面说明并公示;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依据《北航校字〔2024〕22号》文件及相关补充通知执行;
3.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地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主楼E座805
办公室联系电话:82317331
邮箱地址:2022benke03@buaa.edu.cn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