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弘毅学堂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关于修订印发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武大本字〔2021〕13号)、《关于印发<武汉大学推荐优秀2026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及活动加分指导意见>的通知》(武大本函〔2025〕17号)、《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武大本函〔2025〕136号)文件要求,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保证选拔和推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结合弘毅学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工作机制
为做好弘毅学堂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特成立弘毅学堂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和弘毅学堂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弘毅学堂推免工作小组”),其中“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工作组,各小组在学堂党政联席会议领导下,具体组织推免生的遴选和管理工作。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余振
副组长:李志、王青
成 员:姚镜、唐炉亮、方萍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工作组组长及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余振
成 员:王青、李志、王亚茹
(二)“弘毅学堂推免工作小组”组长及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志、王青
成 员:李宁、程晓婷、王亚茹
二、 工作原则
(一) 集体领导原则:推免生工作由弘毅学堂推免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 择优选拔原则:弘毅学堂在尊重学生个人志愿的基础上,坚持以知识能力素养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为原则,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学术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潜力等方面的考核。
(三) 信息公开原则:所有推荐免试研究生信息(含实施细则、初选名单等),经推免生工作小组集体讨论认可后,在学堂网站和相应年级公布,初选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 回避原则: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系)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 推免生条件
(一)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弘毅学堂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二)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四)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五)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承诺在取得研究生学籍前,不申请出国,不办理就业。
(六) 成绩优秀,重修后无课程不及格情况,要求如下:
1.在计算推免综合测评分数时,课程成绩取首次成绩。其中,及格重修课程取课程首次成绩;不及格课程重修通过后,取首次不及格成绩。
2.弘毅学堂各专业方向根据学科特点对课程修读的进一步要求详见《弘毅学堂各专业方向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附件2)。
3.推免生须同时满足本实施办法第三-(六)条和附件2中各专业方向对课程修读的要求和规定。
(七) 前六学期(含三学期)主修成绩单全部课程总平均绩点(GPA)达到3.2及以上,GPA以弘毅学堂教学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主修中文成绩单为准。
(八)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者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英语专业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小语种专业学生、艺术类专业学生与高水平运动员,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
(九) 综合素质测评合格。弘毅学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道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依据《武汉大学推免综合素质评分表》(附件1)对学生进行评分,班级同学评分占比50%,学堂评分占比50%,满分为100分,得分之和低于60分或单个计分项低于该项满分60%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资格。获得推免指标的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校纪校规,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按期完成学业,违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十) 有转年级、休复学等情况的学生(大四学年下编同学除外),达到上述(一)至(九)条要求的,与其他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起进行综合排名,大四学年下编同学无推免资格;学生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参与国际组织实习等活动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 推免生排名
(一) 弘毅学堂2026年推免生名额根据各专业方向综合评价标准确定,综合评价标准由综合成绩衡量,按百分制计算。其中,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90%、学术活动等占10%的原则制定综合评价标准;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10%的原则制定综合评价标准;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80%、体育专业活动占20%的原则制定综合评价标准。学术活动、艺术和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指导意见,另行通知。
(二) 每个学生只可在学术活动加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和艺术专业活动加分三种加分途径中选择一种进行加分,其他活动不予加分。
(三)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 学术活动、艺术和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照《武汉大学推荐优秀2026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及活动加分指导意见》(武大本函〔2025〕17号)执行。
(五) 学术活动加分
(1)发表论文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三篇代表作,具体期刊和会议种类由学院认定。
(2)参加学科竞赛加分
学校认可的学科竞赛分为Ⅰ类和Ⅱ类赛事,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限三项代表奖项。学堂鼓励学生参加多学科交叉、综合性强、与自身专业相关性较强的高水平竞赛。赛事分类及加分说明如下表。
类 别 |
竞 赛 项 目 |
加 分 说 明 |
Ⅰ类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1.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的成员,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其他获奖等级的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各学院认定。 2.“挑战杯”系 列赛事主体赛参照 上 述 原 则 计分,分赛道获奖等级加分权重和主力队员由各学院认定。 |
Ⅱ类 |
2022年及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 2023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 |
各赛事各等级奖项的加分权重、主力成员由各学院认定。 |
2022及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和2023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详见附件3。
(3)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加分
学生若代表武汉大学 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本科生项目),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学堂将根据项目类别、项目质量、成员贡献度等因素确定加分权重。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学堂将根据项目类别、项目质量、成员贡献度等因素确定加分权重。
(4)获得专利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具体专利的种类由学堂认定。
(六) 体育、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1)体育专业活动加分: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
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 |
获奖等次 |
加分说明 |
前八名 |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
阳光组 | |
获奖等次 |
加分说明 |
第一名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
第二名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
第三名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
(2)艺术专业活动加分: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
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
特等奖及以上 |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
一等奖或金奖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
二等奖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
(七) 弘毅学堂各专业方向学术活动加分明细详见《弘毅学堂各专业方向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附件2),附件2中各相关专业实施细则与本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保持一致。
(八)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体育和艺术专业活动可加分的赛事项目须在学生推免当年7月30日前公布,加分学生名单和具体加分情况在9月1日前公布。赛事项目、加分学生名单和具体加分情况须分别经体育部党政联席会、艺术教育中心领导班子审核通过。
五、 推免名额分配
(一) 弘毅学堂2026年推免名额由学校统一分配下达。
(二) 依据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经“弘毅学堂推免工作小组”集体讨论,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各专业方向,各专业方向推免名额数量详见附件4。
六、 推免程序
(一) 2025年9月2日-9月9日,学堂发布推免工作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向学堂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推免申请的视作放弃;各专业推免工作测评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筛选,组织计算申请人的综合成绩,根据排名先后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
(二) 2025年9月9日前,学堂提交拟推免学生名单和资料至系统,并将拟推免学生名单及排名等相关信息,在学堂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三) 2025年9月17日前,学堂按学校要求提交公示后的拟推免学生名单和推免工作相关情况的报告;
(四) 2025年9月17日-9月18日,学校审核有关材料,汇总上报。
(五) 2025年9月19日,学校推荐工作结束。
七、 推免工作要求
(一) 本办法适用于学籍在弘毅学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 获得推免指标的学生,不予办理出国和就业手续。
(三) 对在推免生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学籍或纪律处分。
(四) 推免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学堂推免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八、 其他
(一)本办法推免程序中具体时间安排,以本科生院最新通知为准。
(二)本办法未明确的部分以《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1〕13号)、《武汉大学推荐优秀2026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及活动加分指导意见》(武大本函〔2025〕17号)、《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为准。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
附件:
1. 武汉大学推免综合素质评分表
2. 弘毅学堂各专业方向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3. 武汉大学2023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和2022年及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汇总表
4.弘毅学堂各专业方向2026年推免名额
武汉大学弘毅学堂
2025年9月2日
附件1:
武汉大学推免综合素质评分表 | ||
计分项 |
内容 |
满分 |
德 |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积极参加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活动;有爱党爱国、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和爱国主义思想;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有较强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
40分 |
智 |
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学风端正,学习目标明确,有科学的思想方法和严谨的治学精神;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良好的创新能力;谦虚好学,刻苦认真;积极参加科研、学术竞赛活动。 |
15分 |
体 |
自觉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活动;有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体育文化认知;有团队协助、公平竞争、顽强拼搏的体育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意志。 |
15分 |
美 |
艺术审美观念正确、道德情操高尚、心灵美好;修读艺术类课程,积极参加学校文化、艺术实践活动;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及一定的艺术创新能力。 |
15分 |
劳 |
能够自觉自愿、认真负责、安全规范、坚持不懈地参与劳动;有吃苦耐劳的品质,良好的卫生习惯;珍惜劳动成果,有良好的消费习惯,杜绝浪费;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新时代劳动精神。 |
15分 |
附件2
弘毅学堂汉语言文学专业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一、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二)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三)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满分20分。
二、课程成绩
(一)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 ∑(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的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指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全部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成绩或学分加权平均绩点。(如采用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最后计算综合成绩时需转换成百分制成绩)。
根据 2022 级人文科学试验班文学方向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课程有: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古代汉语(上) 2
古代汉语(下)2
古文献学 3
文学理论与文艺批评 3
现代语言学 3
中国现当代文学 3
全球史(上) 3
全球史(下) 3
中国古代文学史(上) 3
中国古代文学史(下) 3
文学的西方:经典与诠释 3
中国史(上) 3
中国史(下) 3
中国思想经典研读 3
哲学导论 4
逻辑学导论 3
启蒙时代及其思想文献 3
大数据与数字人文 3
西方文化经典选读 2
英语文本中的中国 2
科研训练 2
(二)课程说明与修读要求
1.非本专业/本年级同名专业必修课(针对低年级选修高年级本专业专业必修课、本专业专业必修课缓考等情况)换算办法:
同名课程授课教师相同的,按原始成绩计算。
同名课程授课教师不同的,依照两门课程该学期的平均分(由教学办和授课教师提供),进行如下换算:最终成绩=原始成绩÷非本院本年级课程平均分×本院本年级课程平均分。
如课程平均成绩的准确数据无法获取,经学院确认,该门课程按原始成绩计算。
2.体育课、政治课、军事理论课、形势与政策、人文社科经典导引、自然科学经典导引不计入成绩。
3.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者TOEFL成绩90分以上,英语专业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具有参评资格。
4.不及格课程重修及格后按首次成绩计算,及格重修按照首次成绩计算。
5.符合学校、弘毅学堂对推免生课程绩点的要求。
6.选择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的学生课程成绩占80%计算,其他不变。
三、学术活动加分
选择学术活动评分的学术,其学术活动加分包括发表论文加分、学科竞赛加分、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加分、发明专利加分四个方面,总分不超过10分。所有学术活动成果计算时间从本科入校至推免当年度8月31日为止。各项目加分标准如下:
(一)发表论文加分
1.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最多提交3篇代表作。须提供论文原件和复印件,电子版、传真件及用稿通知无效。
2.核心期刊计算范围包括南京大学CSSCI收录期刊(含扩展版、集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AMI期刊。核心期刊认定情况以论文发表当年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公布的CSSCI来源期刊目录或集刊收录证明、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以及社科院AMI期刊目录是否收录为准。若同一刊物被多种目录索引收录,则以最高收录类型进行认定。具体加分标准如下表:
表1:发表论文/作品加分
期刊类型 加分
武汉大学人文社科奖励期刊、重要期刊 10分/篇
南大核心(C刊) 10分/篇
南大核心扩展版(C扩)、C刊集刊 8分/篇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 刊) 8分/篇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 刊扩展版 ) 6分/篇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4分/篇
备注:
(1)期刊级别认定参照成果发表当年度CSSCI、北大核心、社科院A刊来源期刊目录;
(2)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位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最多提交3篇代表作;
(3)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计;
(4)所有成果均须有刊物原件证实,否则不予加分。用稿通知不加分;
3. 高水平学术会议计算范围主要指与中国语言文学专业领域相关的国家一级学会作为主办单位所举办的学术年会。提交成果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会议论文须提交全文且须被正式接收并在大会上口头报告。
4.如对推免提交的论文、作品、成果水平有异议,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如在考核鉴定过程中发现有抄袭、造假、冒名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不予推荐。
(二)参加学科竞赛加分
学校认可的学科竞赛分为Ⅰ类和Ⅱ类赛事,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限三项代表奖项。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多学科交叉、综合性强、与自身专业相关性较强的高水平竞赛。具体竞赛项目和相应加分标准见表2至表4。
表2:学科竞赛类型
级别 学科竞赛 加分说明
Ⅰ类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的成员,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其他获奖等级的加分权重参照表3。
Ⅱ类 2022年及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2023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具体以学校本科生院通知立项目录为准) 学科竞赛加分需为排名前五的主力队员,各赛事各等级奖项的加分权重参照表4。
表3:Ⅰ类赛事加分
获奖等级 国赛 省赛 校赛
一等奖(金奖)及以上 10 4 1
二等奖(银奖) 8 3 0.8
三等奖(铜奖) 6 2 0.6
表4:Ⅱ类赛事加分
获奖等级 国赛 省赛 校赛
一等奖(金奖)及以上 5 2 0.5
二等奖(银奖) 4 1.5 0.4
三等奖(铜奖) 3 1 0.3
备注:
各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或部门证明予以证实,否则不予认可;
学科竞赛加分需为排名前五的主力队员;Ⅰ类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的成员,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挑战杯”大学生竞赛的校赛名称为武汉大学“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参与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Ⅰ类赛事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Ⅱ类赛
事加分累计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80%。
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等级比赛(含不同年度参与同一项目)均获奖,按照
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三)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加分
学生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的,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同一学生参与不同项目或获得不同评定等级的,按照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学院可根据项目类别、项目质量、成员贡献度等因素确定加分权重。
表5: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加分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 项目主持人 项目团队成员
优秀 5 2.5
良好 4 2
(四)获得专利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具体专利的种类和质量的裁定、评分与解释权,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委派的专家组结合本年度学生申请情况,根据专利级别、与专业相关度、实际应用效果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加分分值为0~5分,最多提交3项。
推免研究生申报的所有学术科研成果,均需通过领导小组指定的由5位教师(副教授以上)组成的专家小组进行审核。专家组应客观公正地对学生相关成果、参加学术活动进行真伪、质量审核,并确定计分分值。申请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申请者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弘毅学堂历史学专业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二)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三)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满分20分。
二、课程成绩
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 =(必修课平均成绩 + 规定专业选修课平均成绩)× 90%
(1)必修课平均成绩指下表专业必修课及2023-2024学年两门英语课(西方文化经典选读、英语文本中的中国)的加权平均成绩,其计算方式是:
必修课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
(2)规定专业选修课成绩指自选10个学分的专业选修课及下表五门思政课的加权平均成绩(自选学分若不能刚好为10分,则需控制在10-12分内)其计算方式是:
规定专业选修课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0.02。
根据2022级人文科学试验班历史方向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课程有: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专业必修课
全球史(上) 3 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
全球史(下) 3
中国古代文学史(上) 3
中国古代文学史(下) 3
文学的西方:经典与诠释 3
中国史(上) 3
中国史(下) 3
中国思想经典研读 3
哲学导论 4
逻辑学导论 3
启蒙时代及其思想文献 3
大数据与数字人文 3
中国历史典籍导读(上) 3
中国历史典籍导读(下) 3
史学论文写作 2
史学概论 2
西方历史典籍导读 4
中国史学史 3
其他必修课
西方文化经典选读 2 按照必修课计算方式计入
英语文本中的中国 2
思想道德与法治 3 按照选修课计算方式计入: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0.0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中国近代史纲要 3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二)课程说明与修读要求
1. 所有课程性质以培养方案为准。
2. 2023-2024学年英语课(即西方文化经典选读、英语文本中的中国)以专业必修课的形式计入课程成绩。思政课(思想道德与法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按照专业选修课比例计算成绩。除此之外的公共必修课如体育、军理、形策、通识课等均不计入。
3. 专业选修课包括:文史哲国四院开设的专业选修课课程(不在专业培养方案内的文史哲国必修课课程,按专业选修课计)、弘毅学堂开设的、与人文专业相关的专业选修课课程(不包括弘毅研讨课)、或培养方案提及的其他专业选修课(不包括培养方案中的公共选修课)。
4. 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者TOEFL成绩90分以上,英语专业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具有参评资格。
5. 不及格课程重修及格后、及格重修均按照第一次成绩计算。
6. 未修历史专业培养方案内必修课课程,则该课程在计分时按0分处理。
7. 符合学校、弘毅学堂对推免生课程绩点的要求。
8. 选择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的学生课程成绩占80%计算,其他不变。
三、学术活动加分
(一)学术活动加分计算方法
学术活动加分包括发表论文加分、学科竞赛加分和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加分三个方面,总分不超过10分(体育特长生不超过20分)。所有学术活动成果计算时间从本科入校至推免当年度8月31日截止。
学术活动加分=发表论文+学科竞赛+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
1.发表论文
期刊类型 加分
武汉大学人文社科权威期刊、
SCI、SSCI、A&HCI 10分/篇
南大核心(C刊) 8分/篇
南大核心扩展版(C扩)、集刊(C集) 6分/篇
高水平学术会议论文 ≤1分
备注:
(1)期刊级别认定参照成果发表当年度武汉大学人文社科权威期刊、SCI、SSCI、A&HCI和CSSCI来源期刊目录,所发表论文内容须与本科专业相关。
(2)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术相关的科研论文,论文合计不超过三篇。
(3)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计。
(4)所有成果均须有刊物原件证实,否则不予加分。用稿通知不加分。
(5)在海内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影响较大的国内学术会议,或有学术论文被大会接收的专题学术研讨会等高水平学术会议发表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会议论文实际得分值由评审专家组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2.学科竞赛
学校认可的学科竞赛分为Ⅰ类和Ⅱ类赛事,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限三项代表奖项。
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多学科交叉、综合性强、与自身专业相关性较强的高水平竞赛。学院将根据各项赛事与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关联度、赛事影响力和获奖难度、成员贡献度等因素,确定加分权重。
具体竞赛项目和相应加分标准见表1至表3。
表1:学科竞赛类型
类别 竞赛项目 加分说明
Ⅰ类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的成员,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六及以后的成员,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0.3计算。
其他获奖等级的加分细则如下表所示。
Ⅱ类 2022年及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
2023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 单项赛事最高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60%
表2:Ⅰ类赛事加分
获奖等级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一等奖(金奖)及以上 10 2 1
二等奖(银奖) 8 1.8 0.8
三等奖(铜奖) 6 1.5 0.5
备注:
(1)“挑战杯”大学生竞赛的校赛名称为武汉大学“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自强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2)参与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但本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3)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等级比赛均获奖,按照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表3:Ⅱ类赛事加分
获奖等级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一等奖(金奖)及以上 4 1.5 0.7
二等奖(银奖) 3 1.2 0.6
三等奖(铜奖) 2 1 0.5
备注:
(1)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等级比赛均获奖,按照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2)Ⅱ类赛事中单项赛事最高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60%,参加不同赛事累计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80%。
3.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
项目类别 结题验收等级 项目主持 项目参与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优秀 1.5 1
良好 1 0.5
一般项目 优秀 0.75 0.25
良好 0.5 0.125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学院可根据项目类别、项目质量、成员贡献度等因素确定加分权重。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弘毅学堂哲学专业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一、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二)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三)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满分20分。
二、课程成绩
(一)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 ∑(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的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指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全部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成绩或学分加权平均绩点。(如采用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最后计算综合成绩时需转换成百分制成绩)。
根据 2022 级人文科学试验班哲学方向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课程有: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全球史(上) 3
全球史(下) 3
中国古代文学史(上) 3
中国古代文学史(下) 3
文学的西方:经典与诠释 3
中国史(上) 3
中国史(下) 3
中国思想经典研读 3
哲学导论 4
逻辑学导论 3
启蒙时代及其思想文献 3
大数据与数字人文 3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普通心理学 4
伦理学 4
马克思主义哲学史 4
科学哲学 4
美学原理 3
宗教学概论 3
(二)课程说明与修读要求
1.若少一门纳入计算的课程成绩,允许参加推免,但该门课程成绩按照所有提交推免材料的同学中的最后一名减一分计算。
2.体育课、政治课、军事理论课、形势与政策、人文社科经典导引、自然科学经典导引不计入成绩。
3.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者TOEFL成绩90分以上,英语专业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具有参评资格。
4.不及格课程重修及格和及格重修均按照第一次成绩计算。
5.符合学校、弘毅学堂对推免生课程绩点的要求。
6.选择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的学生课程成绩占80%计算,其他不变。
三、学术活动加分
1.发表论文加分
仅限学院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3篇代表作。同一成果发表于不同刊物的,不重复加分,只计最高分。
(1)在权威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加5分;
(2)在CSSCI来源期刊(不包括扩展版)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加3分;
(3)在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篇加1-2分。
具体期刊及相关事宜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委任专家组认定。
2.参加学科竞赛加分
学校认可的学科竞赛分为Ⅰ类和Ⅱ类赛事,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限三项代表奖项。
赛事分类及加分说明如下表:
学科竞赛类型
类别 竞赛项目 加分说明
Ⅰ类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1.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的成员,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其他获奖等级的加分细则如下表所示。
2.“挑战杯”系列赛事主体赛参照上述原则计分,分赛道获奖等级加分权重和主力队员由各学院认定。
Ⅱ类
2022年及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
2023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 单项赛事最高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60%。
Ⅰ类赛事加分
获奖名次 获奖等级 国赛 省赛 校赛
1 一等奖(金奖)及以上 10 2 1
2-4 二等奖(银奖) 8 1.8 0.8
5-8 三等奖(铜奖) 6 1 .5 0.5
Ⅱ类赛事加分
获奖名次 获奖等级 国赛 省赛 校赛
1 一等奖(金奖)及以上 4 1.5 0.7
2-4 二等奖(银奖) 3 1.2 0.6
5-8 三等奖(铜奖) 2 1 0.5
备注:
(1)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等级比赛均获奖,按照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2)Ⅱ类赛事中单项赛事最高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60%,参加不同赛事累计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80%。
3.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加分
学生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的,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可加分。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
立项署名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加0.6分,第二参与人加0.4分,其他参与人加0.2分。立项署名非本单位的,第二参与人加0.1分,其他参与人加0.05分。
4.获得专利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具体专利种类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认定。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弘毅学堂国学专业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二)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三)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满分20分。
二、课程成绩
(一)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的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指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全部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成绩或学分加权平均绩点。(如采用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最后计算综合成绩时需转换成百分制成绩)。
根据2022级人文科学试验班试验班国学方向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课程有:
必修课程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中国史(上) 3
中国史(下) 3
全球史(上) 3
全球史(下) 3
中国古代文学史(上) 3
中国古代文学史(下) 3
哲学导论 4
逻辑学导论 3
中国思想经典研读 3
文学的西方:经典与诠释 3
启蒙时代及其思想文献 3
大数据与数字人文 3
古代汉语(上) 2
古代汉语(下) 2
四书研读(上) 2
四书研读(下) 2
古文献学 3
训诂学 3
经学和经学史 3
《诗经》研读 3
选修课程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海外中国学 3
四部要籍概述 3
文字学 3
音韵学 3
礼经通论 3
诸子学通论 3
老庄研读 3
《文心雕龙》研读 2
《周易》研读 2
《荀子》研读 3
《左传》研读 3
史学和史法 3
《文选》研读 3
研究方法与学术写作 2
集部要籍研读 2
《史记》导读 3
《汉书》研读 3
高级短期课程 1
(二)课程说明与修读要求
根据2022级弘毅学堂国学班专业选修课选课状况,每人选择12门专业选修课作为课程成绩计算的选修课程。
本年级同名必修课和指选课(针对低年级选修高年级本专业必修课、下编学生和缓考等情况)换算办法:
同名课程教师授课相同的,按照原始成绩计算;同名课程授课教师不同 的,依照两门课程该学期的平均分(数据由教学办和授课教师提供), 进行如下换算:最终成绩=原始成绩÷非本院本年级课程平均分×本院本 年级课程平均分。
英语课、体育课、思政课、军事理论课、形势与政策、人文社科经典导引、自然科学经典导引、中国精神导引不计入成绩。
挂科后未重修及格不能参与保研。不及格重修/及格重修课程重修及格后都按第一次成绩计算分数。
学生海外交流学习成绩依据学院换算方案计算,计入研究生推免成绩。
非特殊原因(交流、转专业、缓考)未修或缺考的必修课程作零分处理。
符合学校、弘毅学堂对推免生课程绩点的要求(GPA≥3.2)。
三、学术活动加分
按 10分制计算,满分 10分,计算公式为:
学术活动加分=发表学术论文加分+参加学科竞赛加分+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加分+获得专利加分
(1)发表论文加分
1.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最多提交 3篇代表作。须提供论文原件和复印件,电子版、传真件及用稿通知无效。
2. 核心期刊计算范围包括南京大学 CSSCI收录期刊(含扩展版、集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 AMI期刊。核心期刊认定情况以论文发表当年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公布的 CSSCI来源期刊目录或集刊收录证明、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以及社科院 AMI期刊目录是否收录为准。若同一刊物被多种目录索引收录,则以最高收录类型进行认定。具体加分标准如下表:
学科竞赛类型
类别 竞赛项目 加分说明
Ⅰ类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的成员,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其他获奖等级的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各学院认定。
Ⅱ类 2022 年及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
2023 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 各赛事各等级奖项的加分权重、主力成员由各学院认定。
加分说明:
1.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只计最高分,不累加;团体竞赛获奖,对其中起主要作用者,按相应项计满分,起次要作用者,按相应项减半计分。主要作用者加分进行一次规定:队长为主要作用者,记满分。其他团队成员为次要作用者,减半计分。
2.学生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挑战杯”大学生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和金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和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的主力成员(排名前五),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10分计算。
3.获学科竞赛全国一等奖,但不在第1条内的,计2分。
4.获学科竞赛全国二、三等奖,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计1.5分。
5.获学科竞赛省级二、三等奖,学科竞赛校级一等奖计1分。
6.获学科竞赛校级二、三等奖计0.5分。
(三)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加分
学生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的,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同一学生参与不同项目或获得不同评定等级的,按照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国家级优秀结项 国家级良好结项
负责人 成员 负责人 成员
3 1.5 2 1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学院可根据项目类别、项目质量、成员贡献度等因素确定加分权重。
(四)获得专利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具体专利的种类和质量的裁定、评分与解释权,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委派的专家组结合本年度学生申请情况,根据专利级别、与专业相关度、实际应用效果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加分分值为0~5分,最多提交3项。
(五)补充说明
所有学术活动加分均需通过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认定的由5位教师(副教授以上)组成的专家小组进行审核。专家组应客观公正地对学生相关成果、参加学术活动进行真伪、质量审核,并根据加分细则确定加分分值。申请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申请者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弘毅学堂英语专业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二)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三)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满分20分。
二、课程成绩
(一)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 ∑(全部必修课程和指定5门专业选修课程的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指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全部必修课程和指定5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成绩。
1.必修课程
根据 2022 级人文科学试验班英语方向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必修课程有: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思想道德与法治 3 公共基础课程(必修)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公共基础课程(必修)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公共基础课程(必修)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公共基础课程(必修)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公共基础课程(必修)
大学生心理健康 2 公共基础课程(必修)
军事理论与训练 2 公共基础课程(必修)
形势与政策1/2/3/4 2 公共基础课程(必修)
体育 4 公共基础课程(必修)
二外(上) 3 公共基础课程(必修)
二外(中) 3 公共基础课程(必修)
二外(下) 3 公共基础课程(必修)
全球史(上) 3 专业教育必修
全球史(下) 3 专业教育必修
中国古代文学史(上) 3 专业教育必修
中国古代文学史(下) 3 专业教育必修
文学的西方:经典与诠释 3 专业教育必修
中国史(上) 3 专业教育必修
中国史(下) 3 专业教育必修
中国思想经典研读 3 专业教育必修
哲学导论 4 专业教育必修
逻辑学导论 3 专业教育必修
启蒙时代及其思想文献 3 专业教育必修
大数据与数字人文 3 专业教育必修
英语经典阅读 I 4 专业教育必修
英语经典阅读 II 4 专业教育必修
英语经典阅读 III 4 专业教育必修
英语听说与思辨 2 专业教育必修
英语文法与基础写作 3 专业教育必修
英语学术论文写作 2 专业教育必修
翻译理论与实践 2 专业教育必修
英国文学 3 专业教育必修
普通语言学 3 专业教育必修
美国文学 3 专业教育必修
应用语言学 3 专业教育必修
2.选修课程
根据 2022 级弘毅学堂英语班专业选修课选课状况,每人从弘毅学堂开设的大类平台选修课(不包含弘毅研讨课)、弘毅学堂英语方向和外语学院开设的英语或翻译方向的专业选修课程中选择 5 门专业选修课作为平均成绩计算的指定选修课程。
备注:
①外语类保送生先修课程算作外语学院开设的英语方向专业选修课程
②弘毅学堂大类平台选修课不包含弘毅研讨课,包含博雅艺文导引、Python、数学思想方法等课程
③绩点 3.2 以上具有参评资格
④所有纳入计算的成绩原则上应为第一次成绩
⑤辅修/双学位课程不参与计算
⑥替代课程学分应进行相应转换(如若用 6 学分综合英语 替代 4 学分英语经典阅读课程,则该课程成绩学分数为 4 分)
三、学术活动加分
(1)发表论文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限三篇代表作,期刊包括:南大核心(C刊)、南大核心扩展(C扩)、和北大核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 刊)。
加分标准见表1。
表1:发表论文加分
期刊类型 加分
SCI、SSCI、A&HCI 8分/篇
南大核心(C刊) 5分/篇
南大核心扩展(C扩) 3分/篇
北大核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 刊) 2分/篇
高水平学术会议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 1分/篇
(2)参加学科竞赛加分
学校认可的学科竞赛分为Ⅰ类和Ⅱ类赛事,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作为主力成员(排名前五)参加的学校认可的、且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限三项代表奖项。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多学科交叉、综合性强、与自身专业相关性较强的高水平竞赛。如所获奖项名称不在表格所列范围之内,加分标准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根据各项赛事与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关联度、赛事级别、奖项内容、赛事影响力和获奖难度、成员贡献度等因素确定加分权重。具体竞赛项目和相应加分标准见表2、表3、表4。
表2:学科竞赛类型
级别 竞赛项目 加分说明
I类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的成员,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其他获奖等级的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学院认定。
“挑战杯”系列赛事主体赛参照上述原则计分,分赛道获奖等级加分权重和主力队员由学院认定。
II 类
2022年及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
2023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 单项赛事最高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60%。
表3:I类赛事加分
获奖等级 国赛 省赛 校赛
一等奖(金奖)及以上 10 4 1
二等奖(银奖) 8 3.2 0.8
三等奖(铜奖) 6 2.4 0.6
说明:
1. “挑战杯”大学生竞赛的校赛名称为武汉大学“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武汉大学“自强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2. 参与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但本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3. 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等级比赛均获奖,按照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表4:II类赛事加分
获奖等级 国赛 省赛 校赛
一等奖(金奖) 2.88 1.22 0.62
二等奖(银奖) 2.2 1 0.52
三等奖(铜奖) 1.56 0.84 0.42
说明:
参与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但本项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
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等级比赛均获奖,按照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3)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加分
学生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本科生)的,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具体项目和相应加分标准见表5。
表5:大学生创新科研训练项目及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
项目加分
立项级别 验收结果
优秀 良好
国家级、珞珈基金 队长 3 2
队员 2 1
(4)获得专利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具体专利的种类由学院认定,限三项(3分/项)。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弘毅学堂PPE专业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二)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三)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满分20分。
二、课程成绩
(一)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 ∑(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的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指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全部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成绩。
根据 2022 级PPE试验班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课程有:
纳入推免的课程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备注
公共基础必修
(必须测) 思想道德与法治 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中国近代史纲要 3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大学生心理健康 2
军事理论与训练 2
高级英语a 2
高级英语b 2
西方文化经典选读 2
英语文本中的中国 2
通识教育必修
(必须测) 人文社科经典导引 2
自然科学经典导引 2
专业教育必修
(必须测) 高等数学B1 5
高等数学B2 5
线性代数B 3
政治学原理 3
当代中国政治与政府 3
比较政治学 3
微观经济学 3
宏观经济学 3
计量经济学 3
国际经济学 3
逻辑学导论 3
西方哲学 4
中国哲学 4
以下八门
选四门测
政治哲学导论 3
国际政治学概论 3
公共政策分析 3
战略思维与决策 3
世界经济与中国经济 3
行为经济学与心理学 3
国际政治经济学 3
政治、经济与社会 3
专业选修课 西方政治思想 2 指定选修
专业选修课 详见“课程说明与修读要求” 18 可与18学分上下浮动一学分
(二)课程说明与修读要求
1. 所有课程性质以培养方案为准。专业选修课以18学分为标准纳入考核(考虑到部分同学的专业选修课程存在学分差异,因此允许该测评部分课程有1学分的上下浮动空间),取加权平均分。
2. 体育课、形势与政策、通识选修课不计入成绩。
3. 专业选修课包括:本专业培养方案上所列出的PPE专业专业选修课程、政经哲三院开设的专业选修课课程(不在本专业培养方案内的政经哲三院所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按本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计)、弘毅学堂开设的PPE专业相关课程以及其他可以被学院认定为PPE专业选修课程的课程。
补充:弘毅研讨课在18学分(可上下浮动1学分)专业选修课中占比不得超过2学分。
西方政治思想性质为专业选修课程(指定选修),分数计算时按专业必修课程处理。
学生海外交流学习成绩依据学院换算方案计算,计入推免成绩。
未修PPE专业培养方案内必修课课程,则该课程在计分时按所有参与推免同学的该门课程最低分-1处理。
课程替换:第一学期英语课可以进行课程替换,政经哲三院的相应专业课可以替换。最后成绩核算时,学分统一按照PPE专业所开设的相应课程学分数量进行代入计算。
在“八选四”板块出现的八门专业必修课程,如未在该板块作为四门必须测的课程纳入专业必修课成绩计算,则可作为专业选修课被纳入18学分专业选修课板块进行计算。
挂科后未重修及格/体测不合格不能参与推免,不及格课程重修通过/及格重修均按照第一次成绩计算。
符合学校、弘毅学堂对推免生课程绩点的要求。
选择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的学生课程成绩占80%计算,其他不变。
三、学术活动加分
学术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计算公式为:
学术活动加分=发表学术论文加分+参加学科竞赛加分+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加分+获得专利加分
发表学术论文加分
本项加分的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完成的论文。
对于“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的具体认定规则如下:
(1)对于发表于中文期刊或未按作者字母排序的英文期刊的学术论文:①如果学生为第一作者,则按照系数1计算;②如果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哲学学院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则该学生可视为共同第一作者,按照系数1计算。
(2)对于发表于按作者字母排序的英文期刊的学术论文:①如果作者中仅有一位本院学生,同时作者人数不超过 3 人(含 3 人),则该学生可视为共同第一作者,按照系数 1 计算。②如果作者中有超过一位本院学生或作者人数超过3人,则需出具书面确认函明确该科研成果的认定,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对作者排序及加分进行具体审定。
在学校认可的国家权威刊物和CSSCI来源期刊(不包括扩展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经学院组织专家审核,每篇计4分。
在其他核心刊物及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审定,计 0.5-3 分。
具体而言:
(a)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版)收录期刊、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南京大学版)或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经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审核认定后,每篇计1.5-3分。
(b)在其它正规学术期刊或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经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审定后,每篇计0.5-1.5分。
具体而言:
学术期刊加分
期刊类别 期刊加分
CSSCI 4分
CSSCI扩展版 2分
普刊 1.5分
学术会议加分
国际性学术会议 1.5分
全国性学术会议(面向学界) 1分
全国性学术会议(面向本科生&博士研究生) 0.5分
本项加分仅适用于(1)具有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正式刊号(CN/ISSN)且定期出版的国内学术期刊;(2)被SCI、SSCI、EI、A&HCI、Scopus等国际主流数据库收录,或具有ISSN号并实行严格的同行评议制度的国际学术期刊;(3)由国家级学术团体或国际学术组织主办、具有正式会议编号(ISBN/ISSN出版的论文集)且经过同行评议的学术会议。学生期刊、非学术性出版物不予加分。
论文得分限三篇代表作,同一篇论文不重复加分,按最高分计算,具体期刊和会议种类,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审定。
参加学科竞赛加分
学校认可的学科竞赛分为Ⅰ类和Ⅱ类赛事,推免加分仅限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
注意:竞赛得分上限为3分,即学科竞赛加分在满分为10分的学术活动加分板块占比不得超过3分。
学生作为排名前五的成员,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的,竞赛得分计为 10 分,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不受竞赛得分上限为3分的限制。
Ⅰ类赛事为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在与本细则【三-(二)-2】条不冲突的前提下,加分标准见表 2。
表2 Ⅰ类赛事加分表
获奖等级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一等奖 3 1.5 0.75
二等奖 2.25 1.125 0.5625
三等奖 1.5 0.75 0.375
第一部分Ⅱ类赛事为学校 2022 年立项和2023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除【三-(二)-3】中涉及的其他赛事。加分标准参照表 3。
表3 第一部分Ⅱ类赛事加分表
获奖等级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一等奖 1.5 0.75 0.375
二等奖 1.125 0.5625 0.2812
三等奖 0.75 0.375 0.1875
第二部分Ⅱ类赛事为学校 2019、2020、2021 年(其中至少一年)立项,但 2022 年未立项、2023年及以后学校未认定的赛事。加分标准参照表4。
表 4 第二部分Ⅱ类赛事加分表
获奖等级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一等奖 0.3 0.15 0.075
二等奖 0.225 0.1125 0.0562
三等奖 0.15 0.075 0.0375
第二部分Ⅱ类赛事得分不得超过竞赛得分上限(即3分)的10%,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Ⅱ类赛事的得分之和不得超过竞赛得分上限(即3分)的 50%。
美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O 奖参照第一部分Ⅱ类赛事国家级一等奖计分,F 奖参照第一部分Ⅱ类赛事国家级二等奖计分,M 奖参照第一部分Ⅱ类赛事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一等奖计分,H 奖参照第一部分Ⅱ类赛事省部级二等奖计分,S奖及以下不计分。
多次参加同一比赛并多次获奖的,取最高一次的得分,不可重复计分。Ⅰ类赛事可累加计分(须为不同项目,而非同一项目的不同级别比赛)。
团队参赛的,署名第一的同学加对应奖项满分,署名第二至第五的同学的加分乘以0.5的系数,署名第六及之后的同学的加分乘以0.1的系数。
学生获得特等奖,可按照同等级一等奖的加分,上浮至多20%进行加分。该类比赛清单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进行审定。除此之外,特等奖按照同等级一等奖加分。
比赛是否符合加分要求,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审定。
竞赛加分的名目(Ⅰ类赛事不同项目计为不同名目)超过三个的,只计算加分分值最高的三项。
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加分
学生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的,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同一学生参与不同项目或获得不同评定等级的,按照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
结题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加 1.25 分,非项目负责人加 0.875 分。
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的,项目负责人加 1 分,非项目负责人加 0.7 分。
获得专利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具体专利的种类和质量的裁定、评分与解释权,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委派的专家组结合本年度学生申请情况,根据专利级别、与专业相关度、实际应用效果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加分分值为0~5分,最多提交3项。
发明专利不超过 2.4 分,实用新型专利不超过 1.2 分,各项成果可以累加。
专利是否符合加分要求,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审定。
补充说明
所有学术活动加分均需通过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认定的由5位教师(副教授以上)组成的专家小组进行审核。专家组应客观公正地对学生相关成果、参加学术活动进行真伪、质量审核,并根据加分细则确定加分分值。申请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申请者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弘毅学堂PLE法学专业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二)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三)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满分20分。
二、课程成绩
(一)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 ∑(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的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指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全部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成绩。
根据 2022 级PLE试验班法学方向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课程有:
课程名称 学分 可替换课程名称
高级英语a 2 /
高级英语b 2 /
西方文化经典选读 2 /
英语文本中的中国 2 /
高等数学C1 4 高等数学B1(按4学分计入)
逻辑学导论 3 /
西方哲学 4 /
微观经济学 3 初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微观经济学
宏观经济学 3 初级宏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
管理学 3 /
法理学(上) 2 /
法理学(下) 2 /
宪法学 3 /
民法学(民法一:总论) 3 /
民法二:物权法 3 /
民法三:合同法总论 2 /
民法四:侵权责任法 2 /
刑法学(刑法总论) 3 /
刑法各论 3 /
行政法学(行政法) 3 /
商事法学 3 /
经济法 2 /
国际法一:国际公法 2 相应课程(国际法试验班课头)
国际法二:国际私法 2
国际法三:国际经济法 2
环境法 2 /
民事诉讼法 3 /
刑事诉讼法 3 /
行政诉讼法 2 /
中国法制史 3 /
法哲学 3 /
司法制度 3 /
法经济学 3 /
法律职业伦理(创) 1 /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 2 /
(二)课程说明与修读要求
1、纳入测评的课程包括英语课、指定选修课和专业必修课
2、如果已经按照PLE的培养方案修了同名课程就不适用替换
3、非本专业/本年级同名专业必修课(针对低年级选修高年级或高年级选修低年级本专业专业必修课、本专业专业必修课缓考等情况)换算办法:
同名课程授课教师相同的,按首次成绩计算。
同名课程授课教师不同的,依照两门课程该学期首次成绩的平均分(由教学办和授课教师提供),进行如下换算:计算成绩=首次成绩÷非本院本年级课程首次成绩平均分×本院本年级课程首次成绩平均分。
如课程首次成绩平均成绩的准确数据无法获取,经学院确认,该门课程按首次成绩计算。
4、若纳入测评的课程有重修情况,该门课程按照第一次考核获得的原始成绩进行计算。
5、若少一门纳入计算的课程成绩,允许参加推免,但该门课程成绩按照所有提交推免材料的同学中的最后一名减一分计算。
三、学术活动加分
学术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计算公式为:
学术活动加分=发表学术论文加分+参加学科竞赛加分+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加分+获得专利加分
发表学术论文加分
1.本项加分的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完成的论文。
2.本项加分的论文,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的,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计加分;
3.本项加分的论文,仅限在2024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已经刊发、发表的学生论文,相关成果须有刊物原件证实,上述期限内仅取得论文录用通知未及正式刊发的不加分;
4.学生论文刊发在以下三个级别期刊的,加分参考以下标准。
4.1一类期刊
在国家权威刊物(《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以及 SSCI 期刊 1 区发表法学专业学术论文,每篇加 3 分。
4.2二类期刊
在中国法学核心来源期刊(CLSCI)发表法学专业学术论文,每篇加 2 分。
4.3三类期刊
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及其扩展版和SSCI期刊2、3、4区的期刊发表法学专业学术论文,每篇加 1 分。
4.4刊发在【三-(一)-4】项所列期刊之外,在其他核心刊物及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与法学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由“弘毅学堂推免工作小组”组织法学院专家评委审定。经审定,“弘毅学堂推免工作小组”与法学院均认为论文可以加分的,计 0.25 分。
4.5论文限三篇代表作。
4.6 对本加分项下提交的论文、作品、成果有异议,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将组织法学院专家进行审定。如在审定过程中发现有抄袭、造假、冒名或其他学术不端情况,相关论文、作品、成果学堂将不予推荐,本人学术活动部分加分按 0 分计。
4.7 法学领域CSSCI期刊及CSSCI期刊扩展版目录见表2。
表2:法学领域CSSCI期刊及CSSCI期刊扩展版目录
参加学科竞赛加分
学科竞赛分为Ⅰ类和Ⅱ类赛事,竞赛计分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限三项代表奖项。选择特定赛事的较高级别奖项计分的,不得再选择以赛事的较低级别奖项计分。
Ⅰ类学科竞赛
Ⅰ类学科竞赛为: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计分规则具体见下表:
竞赛名称 奖等 计分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金奖)及以上排名前 5 的主力成员 10
国家级一等奖(金奖)及以上排名非前 5 的主力成员 9
国家级二等奖(银奖) 7
国家级三等奖(铜奖) 4
省级一等奖(金奖) 3
省级二等奖(银奖) 2
省级三等奖(铜奖) 1
校级特等奖 1
校级一等奖 0.5
上述各项竞赛,获奖团队不超过 10 人的(≤10 人),主力成员为排名前 5 的成员;获奖团队超过 10 人的(>10 人),主力成员不超过团队成员总数的 50%,经计算为小数的,进一取整确定主力成员数。例如,获奖团队为 11 人的,主力成员为排名前 6 的成员。
Ⅱ类学科竞赛
1. 校立项或认定的以下学科竞赛,具体计分规则如下:
序号 竞赛名称 获奖名次 加分 备注
1 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 冠军 6 2023年学校认定的国家级赛事
亚军 5
季军 4
前 8 名、最佳书状 1
2 Jessup 国际法模拟法庭大赛系列赛(国际赛) 第 1-16 名 6 2022年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2024 年学校认定的国家级赛事
第 17-32 名 5
第 33-64 名 4
Jessup 国际法模拟法庭大赛系列赛(国内赛) 冠军、亚军 1.5
季军 1
一等奖 0.7
二等奖 0.5
3 Willems C. Vis.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比赛系列赛(国际赛) 第 1-16 名 6 2022年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2023 年学校认定的国家级赛事
第 17-32 名 5
第 33-64 名 4
Willems C. Vis.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比赛系列赛(国内赛即“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辩论赛) 冠军、亚军 1.2
季军 1
一等奖 0.7
二等奖 0.5
4 国际空间法模拟法庭竞赛(国际赛) 第 1-16 名 3 2022年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2023 年学校认定的国家级赛事
第 17-32 名 2
第 33-64 名 1
国际空间法模拟法庭竞赛(国内赛) 一等奖 1
二等奖 0.7
三等奖 0.5
5 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国际赛) 第 1-16 名 3 2022 年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2023 年学校认定的国家级赛事
第 17-32 名 2
第 33-64 名 1
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国内赛) 一等奖 1
二等奖 0.7
三等奖 0.5
6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 一等奖 1 2023年学校认定的国家级赛事
二等奖 0.8
三等奖 0.7
7 John H. Jackson 模拟法庭竞赛 冠军、亚军 1 2023年认定的省部级赛事
第3-8名 0.8
第9-16名、区域赛获胜方 0.7
中国 WTO 模拟法庭竞赛(John H. Jackson 模拟法庭竞赛国内赛) 冠亚季军 0.6 2023年认定的省部级赛事
一等奖 0.4
二等奖 0.3
8 国际航空法模拟法庭竞赛(国际赛) 冠军、亚军 1 2022年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2023 年认定的省部级赛事
第3-8名 0.8
第9-16名 0.7
国际航空法模拟法庭竞赛(国内赛) 冠亚季军 0.6
一等奖 0.4
二等奖 0.3
9 全国大学生环境资源模拟法庭大赛 第 1-2 名 0.6 2022年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2023 年认定的省部级赛事
第 3-4 名 0.4
第 5-8 名 0.2
第 9-26 名 0.1
10 荷兰海洋法研究所模拟法庭比赛 冠军 0.6 2022年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2024年认定的省部级赛事
亚军 0.4
季军 0.2
11 亚太地区企业并购模拟大赛 最佳并购方案奖 0.6 2022年以前立项的赛事
冠军 0.4
亚军 0.2
季军 0.1
12 “信实杯”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辩论赛 冠军 0.6 2023年认定的省部级赛事
亚军 0.4
季军 0.2
上述竞赛主力成员为排序前 8 的成员。
2.学校立项或认定的其他学科竞赛该类赛事以学校发布的赛事立项及赛事认定的文件为准,计分方法如下:
奖等 加分
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0.6
国家级二等奖 0.45
国家级三等奖 0.3
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0.15
上述竞赛的主力成员为排序前 5 的成员。
以上Ⅱ类竞赛累计计分超过 8 分的,以 8 分计。
(三)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加分
1.学生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的,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同一学生参与不同项目或获得不同评定等级的,按照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2.申请加分的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已经结题验收,以上日期前未结题验收的,不加分。
3.结题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加 1.25 分, 非项目负责人加 0.875 分。
4.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的,项目负责人加 1 分,非项目负责人加 0.7 分。
5.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学院可根据项目类别、项目质量、成员贡献度等因素确定加分权重。
(四)获得专利加分
1.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的,与法学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可以进行计分。
2.本项加分的专利,仅限在2025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已经取得国家(国际)专利证书的专利成果。
3.发明专利得分不超过 2 分,实用新型专利得分不超过 1 分,各项成果可以累加计分,总计分不超过 3 分。
4.专利是否符合加分要求,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与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共同审定。
(五)补充说明
所有学术活动加分均需通过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认定的5位教师(副教授以上)组成的专家小组进行审核。专家组应客观公正地对学生相关成果、参加学术活动进行真伪、质量审核,并根据加分细则确定加分分值。申请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申请者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弘毅学堂PLE哲学专业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综合评分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二)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三)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满分20分。
二、课程成绩
(一)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 ∑(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的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指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全部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成绩。
根据 2022 级PLE试验班哲学方向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课程有:
课程名称 学分 可替换课程名称
高级英语a 2 /
高级英语b 2 /
西方文化经典选读 2 /
英语文本中的中国 2 /
高等数学C1 4 高等数学B1(按4学分计入)
逻辑学导论 3 /
西方哲学 4 /
微观经济学 3 初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微观经济学
宏观经济学 3 初级宏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
管理学 3 /
宪法学 3 /
民法学(民法一:总论) 3 /
中国哲学 4 /
法哲学 3 /
哲学思维导论 2 /
伦理学概论 3 伦理学导论(按3学分计入)
中国哲学原著选读 3 /
西方哲学原著选读 3 /
马克思主义哲学史 3 /
美学原理 3 /
政治哲学导论 3 /
学术训练与论文写作 2 /
科学哲学导论 3
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导读 3 /
(二)课程说明与修读要求
1、纳入测评的课程包括英语课和专业必修课
2、如果已经按照PLE的培养方案修了同名课程就不适用替换
3、非本专业/本年级同名专业必修课(针对低年级选修高年级或高年级选修低年级本专业专业必修课、本专业专业必修课缓考等情况)换算办法:
同名课程授课教师相同的,按首次成绩计算。
同名课程授课教师不同的,依照两门课程该学期首次成绩的平均分(由教学办和授课教师提供),进行如下换算:计算成绩=首次成绩÷非本院本年级课程首次成绩平均分×本院本年级课程首次成绩平均分。
如课程首次成绩平均成绩的准确数据无法获取,经学院确认,该门课程按首次成绩计算。
4、若纳入测评的课程有重修情况,该门课程按照第一次考核获得的原始成绩进行计算。
5、若少一门纳入计算的课程成绩,允许参加推免,但该门课程成绩按照所有提交推免材料的同学中的最后一名减一分计算。
三、学术活动加分
1.发表论文加分
仅限学院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3篇代表作。同一成果发表于不同刊物的,不重复加分,只计最高分。
(1)在权威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加5分;
(2)在CSSCI来源期刊(不包括扩展版)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加3分;
(3)在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篇加1-2分。
具体期刊及相关事宜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委任专家组认定。
2.参加学科竞赛加分
学校认可的学科竞赛分为Ⅰ类和Ⅱ类赛事,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限三项代表奖项。
赛事分类及加分说明如下表:
学科竞赛类型
类别 竞赛项目 加分说明
Ⅰ类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1.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的成员,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其他获奖等级的加分细则如下表所示。
2.“挑战杯”系列赛事主体赛参照上述原则计分,分赛道获奖等级加分权重和主力队员由各学院认定。
Ⅱ类
2022年及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
2023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 单项赛事最高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60%。
Ⅰ类赛事加分
获奖名次 获奖等级 国赛 省赛 校赛
1 一等奖(金奖)及以上 10 2 1
2-4 二等奖(银奖) 8 1.8 0.8
5-8 三等奖(铜奖) 6 1.5 0.5
备注:
(1)武汉大学“自强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武汉大学“自强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2)参与不同赛事获奖可累计加分,但本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3)同类赛事参加不同等级比赛均获奖,按照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Ⅱ类赛事加分
获奖名次 获奖等级 国赛 省赛 校赛
1 一等奖(金奖)及以上 4 1.5 0.7
2-4 二等奖(银奖) 3 1.2 0.6
5-8 三等奖(铜奖) 2 1 0.5
备注:
(1)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等级比赛均获奖,按照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2)Ⅱ类赛事中单项赛事最高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60%,参加不同赛事累计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80%。
3.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加分
学生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的,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可加分。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
立项署名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加0.6分,第二参与人加0.4分,其他参与人加0.2分。立项署名非本单位的,第二参与人加0.1分,其他参与人加0.05分。
4.获得专利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具体专利种类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认定。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弘毅学堂PLE经济学专业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一、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二)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三)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满分20分。
二、课程成绩
(一)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0.9*∑_(i=1)^n▒〖X_i Y_i 〗/∑_(i=1)^n▒Y_i ,其中X_i表示纳入测评的第 i门课的成绩,Y_i 表示纳入测评的第 i 门课的学分,n 表示纳入测评的课程总门数。根据 2021 级人文科学试验班(经济学)方向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课程有:
表1 推免考核课程表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公共基础课程 高级英语a 3
高级英语b 3
西方文化经典选读 2
英语文本中的中国 2
线性代数 B/C 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C 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中国近代史纲要 3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专业教育必修 高等数学A1/B1 5
高等数学A2/B2 5
逻辑学导论 3
西方哲学 4
宪法学 3
民法学 3
商业伦理与社会责任 3
微观经济学 3
宏观经济学 3
管理学 3
政治经济学 3
计量经济学 3
统计学 3
货币金融学 3
会计学 3
中级微观经济学 3
中级宏观经济学 3
发展经济学 3
世界经济与中国经济 3
中级计量经济学 3
中级计量经济学实验 1
经济学方法论 2
科研训练 2
专业教育选修课程 公共经济学 3
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 3
其他专选课程任选2门(可选其他经管院平台课程) 2-6
(二)课程说明与修读要求
1.若纳入测评的课程有及格重修情况,该门课程按照第一次考核获得的成绩进行计算。若纳入测评的课程有不及格重修且通过的情况,按第一次考核获得的成绩进行计算。
2.高级英语a,高级英语b,西方文化名著选读,英语文本中的中国四门课,应选择面向弘毅学堂学生的课头。
3.符合学校、弘毅学堂对推免生课程绩点的要求。
4.选择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的学生课程成绩占80%计算,其他不变。
三、学术活动加分
本部分考察内容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科竞赛、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和获得专利,本项总分累计不超过10分,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 普通学生发表学术论文计分标准:
学术论文 奖励期刊 重要期刊 核心期刊
计分(分/篇) 10 5 2
备注:
(1)发表时间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含)之前的学术论文,认定参照《武汉大 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期刊分级方案 2023》;发表时间在 2024 年 5 月 1 日(含)之 后的学术论文,认定参照《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期刊分级方案 2024》。(详 见附件 2)。
(2)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三篇代表作。第一作者和共同第一作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a)对于发表于中文期刊或未按作者字母排序的英文期刊的学术论文:①如果学生为第一作者,则按照系数 1 计算;②如果本院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则该学生可视为共同第一作者,按照系数 1 计算。
b)对于发表于按作者字母排序的英文期刊的学术论文:①如果作者中仅有一位本院学生,同时作者人数不超过 3 人(含 3 人),则该学生可视为共同第一作者,按照系数 1 计算。②如果作者中有超过一位本院学生或作者人数超过3人,则需出具书面确认函明确该科研成果的认定,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对作者排序及加分进行具体审定。
(3)同一学术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计。
(4)英文学术论文可在线发表,但需提供成果 DOI,其余所有成果均须有刊物原件证实,否则不予加分。用稿通知不加分。
(5)所有成果计算时间从入校至推免当年 8 月 31 日止。
2. 普通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计分标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学科竞赛分为Ⅰ类和Ⅱ类赛事,限三项代表奖项,Ⅱ类竞赛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 80%。
竞赛类别 Ⅰ类学科竞赛 Ⅱ类学科竞赛
获奖等级 国家金奖、一等奖及以上 国家二等奖 国家三等奖 国家金奖、一等奖及以上 国家二等奖 国家三等奖
计分(分/项) 10 5 2 4 2 1
备注:
(1)Ⅰ类学科竞赛为: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2)Ⅱ类学科竞赛为: 2022 年学校立项的赛事;2023 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附件 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揭榜挂帅”专项赛、“红色”专项活动、黑科技展示活动等专项赛道、分赛道项目按照Ⅱ类学科竞赛计分。
(3)各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或部门证明予以证实,否则不予认可。
(4)同一项目(作品)获不同等级奖励者,计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5)学科竞赛加分需为排名前五的主力队员。
(6)Ⅰ类学科竞赛:排名前五的同学认定为主力队员;主力队员均按照获奖等级分值 100%计分。
(7)Ⅱ类学科竞赛:排名前五的同学认定为主力队员;其中,第一负责人(获奖证书排名第一位)按照获奖等级分值的 100%计分,其他成员按照获奖等级分值的80%计分。
(8)Ⅰ类、Ⅱ类学科竞赛省赛特等奖(一等奖)参照其所属类别国赛三等奖加分,其他等级不予加分。
(9)任何学科竞赛(含子赛事、系列赛事、不同赛道等)在同一年度内只取 1个最高获奖成绩计分;
(10)所有奖项计算时间从入校至推免当年 8 月 31 日止。
3. 普通学生参加科研训练项目计分标准
(1)学生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本科生)的,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2)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为项目所属单位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限三次立项成果。
国家级创新训练计划验收结果 优秀 良好
分值(分/项) 4 2
备注:
a)国家级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加分需为排名前三的队员,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加分需为排名前五的队员。
b)项目验收时间从大一至推免当年 8 月 31 日止。(3)学生本科阶段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
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验收结果 优秀 良好
分值(分/项) 4 2
备注:
a)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跨学院、跨学科团队研究项目加分需为排名前三的队员。
b)项目验收时间从大一至推免当年 8 月 31 日止。
4.普通学生获得专利计分标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限三项代表专利。专利获批时间从入校至推免当年 8 月 31 日止。
专利类别 国家发明专利
分值(分/项) 2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弘毅学堂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试验班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一、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综合成绩=课程成绩+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占90%,学术活动加分占10%,适用于普通学生;
(二)综合成绩=课程成绩+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占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占10%,适用于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
(三)综合成绩=课程成绩+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占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占20%,适用于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
注:夏令营期间排名仅以前五学期课程成绩计算。
二、课程成绩
(一)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 ∑(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的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指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全部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成绩或学分加权平均绩点。(如采用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最后计算综合成绩时需转换成百分制成绩)。
根据 2022 级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试验班经济及金融专业方向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课程有: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财务会计 3
会计学(转专业) 3
微观经济学(转专业) 3
初级微观经济学 3
宏观经济学(转专业) 3
初级宏观经济学 3
线性代数1 5
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1(转专业) 5
数学分析1(转专业) 5
数学分析1 5
货币银行学 3
中级微观经济学 3
中级宏观经济学 3
线性代数2 6
数学分析(2) 6
生产与消费理论 3
初级计量经济学 2
初级计量经济学实验 1
数学分析3 6
常微分方程 4
公司金融 3
市场与均衡理论 3
概率论 4
实变函数 4
中级计量经济学 2
中级计量经济学实验 1
高级宏观经济学1 3
动态优化 3
投资学 3
高级微观经济学1 3
高级宏观经济学2 3
高级计量经济学 2
高级计量经济学实验 1
期权、期货及其他衍生品 3
数据分析方法 3
国际贸易 3
行为经济学与心理学 3
数值分析 3
随机过程 3
数理统计 3
高级微观经济学2 3
国际金融 3
时间序列分析 2
时间序列分析实验 1
社会与经济网络 3
应用经济学专题 3
应用经济学专题(三学期) 2
资产定价理论 3
金融实务 3
经济行为与平台随机实验 2
递归宏观经济学 3
发展经济学 3
产业组织理论 3
偏微分方程数值解 3
随机分析 3
泛函分析 4
MATLAB及其应用 3
统计软件 3
复变函数 4
体育1 1
体育2 1
体育3 1
体育4 1
弘毅研讨课1 1 研讨课最多计入4门
弘毅研讨课2 1 研讨课最多计入4门
弘毅研讨课3 1 研讨课最多计入4门
弘毅研讨课4 1 研讨课最多计入4门
弘毅研讨课5 1 研讨课最多计入4门
科研训练 2
形势与政策1 0.5
形势与政策2 0.5
形势与政策3 0.5
形势与政策4 0.5
自然科学经典导引 2
人文社科经典导引 2
军事理论与训练 2
大学生心理健康 2
大学英语1(转专业) 1.5
大学英语2(转专业) 1.5
高级英语1(转专业) 1.5
高级英语2(转专业) 1.5
高级英语a 2
高级英语b 2
西方文化经典选读 2
英语文本中的中国 2
思想道德与法治 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程序设计(B)(Python) 3
机器学习 2
机器学习实验 1
数据结构 2
数据结构实验 1
Python程序设计 2
Python程序设计实验 1
C语言程序设计 3
C语言程序设计(理论) 2
C语言程序设计(实验) 1
C语言及实习 4
程序设计基础 3
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课程 3
离散数学 3
常微分方程 3 转专业替换课程
数据结构与程序设计B 3 转专业替换课程
概率论 3 转专业替换课程
行为经济学 3
(二)课程说明与修读要求
1.申请推免并参与综合成绩计分学生需符合学校、学院的推免要求,并且前四学期非“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含思政、导引、英语、体育、数学、计算机、第一学位专业教育课程、第二学位专业教育课程)全部通过,第五学期课程满足培养方案要求的N选3。
2.修习的非“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全部计算。
3.转专业课程替换:第一学期课程中,思政课和英语课可以替换,数学院数学分析1/线性代数1课程可以替换,经管院初级微观课程可以替换,计算机方向C语言课程可以替换;第二学期课程中,思政课和英语课可以替换,数学院数学分析2/线性代数2课程可以替换,经管院初级宏观课程可以替换。(替换原则:专业课程修习学分不少于本专业要求学分、难度不低于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专业程度由专业教授认定)如果学生由于培养方案调整原因,数学、英语课程学分变化(1学分及以内),可以以第六学期及以前修的实际学分参加保研排名。如果第六学期及以前没有修该课程的,不能参加排名。
4.培养方案中的非“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和转专业替换课程外,其他课程不予计算。
5.不及格重修课程重修及格后按第一次成绩计算分数。
6.刷分课程取第一次成绩。刷分中出现挂科,按首次成绩处理。
7.如总分有并列,学业成绩的加权绩点计算改为加权分数计算。
8.符合学校、弘毅学堂对推免生课程绩点的要求。
三、学术活动加分
学术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计算公式为:
学术活动加分=发表学术论文加分+参加学科竞赛加分+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加分+获得专利加分,各部分加分明细见下表:
学术活动加分细则
加分类别 加分数值
学术活动加分 发表学术论文 1、期刊级别认定参照《武汉
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期
刊分级方案》(2023版)
2、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
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
人为第一作者发
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限代表作三篇;
3、所有成果均须有刊物原件
证实(含在线发表),用稿通
知无效;
4、所有成果计算时间从入校
至推免当年8月31日止。 中国社会科学
A 类期刊 10
经济研究、管理世界
A-类期刊 3
中国工业经济、金融研究、世界经济、南开管理评论、管理科学学报、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B+类期刊 1
其他 0
参加学科竞赛 1、各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或部门证明予以证实,否则不予认可;
2、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励者,计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3、同一竞赛获得多个奖励者,计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4、限三项代表竞赛;
5、学科竞赛加分需为排名前五的主力队员。 Ⅰ类竞赛 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②“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③“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④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⑤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国家金奖、一等奖及以上 10
国家二等奖 2
国家三等奖 0.5
其他 0
加分类别 加分数值
学术活动加分 参加学科竞赛 1、各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或部门证明予以证实,否则不予认可;
2、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励者,计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3、同一竞赛获得多个奖励者,计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4、限三项代表竞赛;
5、学科竞赛加分需为排名前五的主力队员。 Ⅱ类竞赛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O奖 10
F奖 2
M奖 0.5
其他 0
其他 - 0
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 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 - 10
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优秀 2
良好 1
其他 0
获得专利 普通学生获得专利计分标准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限三项代表专利。 发明 0.1
实用新型 0
外观设计 0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学院可根据项目类别、项目质量、成员贡献度等因素确定加分权重。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弘毅学堂数字经济试验班专业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二)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三)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满分20分。
二、课程成绩
(一)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_(i=1)^n 〖X_i Y_i/∑_(i=1)^n Yi〗,其中X_i表示纳入测评的第i门课的成绩,Y_i表示纳入测评的第i门课的学分,n表示纳入的课程总数。
根据2022级数字经济试验班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课程有:
课程名 学分 备注 课程名 学分 备注
英语类课程 累计8 纳入 数字化运营与管理 3 纳入
体育类课程 累计4 纳入 平台经济学 3 纳入
形策类课程 累计2 纳入 公司金融 3 纳入
思政类课程 累计19 纳入 研讨类课程 累计4 非指定专业选修课,自选至少11学分纳入,且满足去除纳入选择的最小学分课程后总学分小于11学分
高等数学A1 6 纳入 会计学 3
高等数学A2 6 纳入 运营与供应链管理 3
线性代数A 4 纳入 金融经济学与数字货币 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 4 纳入 数字经济见习 2
经济学原理 3 纳入 操作系统 3
中级微观经济学 3 纳入 数字政府与公共管理 2
中级宏观经济学 3 纳入 博弈论 3
计量经济学 3 纳入 动态最优化 3
中级计量经济学 3 纳入 离散数学 3
货币金融学 3 纳入 非参数统计 3
数字经济概论 3 纳入 商务统计与计量实验 3
国际经济学 3 纳入 计算机网络 3
产业组织理论 3 纳入 组织行为学 3
国际投资学 3 纳入 证券投资分析 2
面向数据分析的程序设计 3 纳入 数据挖掘与机器学习 2
机器学习 3 纳入 衍生金融工具与实验 3
数据思维与商业统计 3 纳入 能源环境经济学 2
数据结构与算法 3 纳入 经济行为与平台随机实验 2
数据库系统原理 3 纳入 培养计划其他专业选修课程 不定
高级程序设计语言(Python) 3 纳入 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系列课程 3
(二)课程说明与要求
1.计算课程不包括通识必修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成绩。
2.挂科重修通过后课程成绩按首次成绩计算,及格重修的课程按照首次成绩计算。
3.纳入课程表:公共基础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6学分指定选修课和自选11个学分的专业选修课程,均以培养方案上标注为准。
4.英语类课程包括:高级英语a、高级英语b、西方文化经典选读和英语文本中的中国。
5.体育类课程包括:素质体育1、素质体育2和自选两学分专项体育课。
6.形策类课程包括:形势与政策1、形势与政策2、形势与政策3和形势与政策4。
7.思政类课程包括:军事理论与训练、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与法治、大学生心理健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8.研讨类课程包括:弘毅研讨课(1)、弘毅研讨课(2)、弘毅研讨课(3)和弘毅研讨课(4);可以拆开纳入计算。
9.除指定专业选修课之外,仍需要至少选择11学分专业选修课,且满足去除纳入选择的最小学分课程后总学分小于11学分,即ΣX_i-min(X_i )<11,其中X_i为第i门课程的学分;可包括2022级数字经济试验班培养计划中所有非指定专业选修课程和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类课程。
10.符合学校、弘毅学堂对推免生课程绩点的要求。
11.选择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的学生课程成绩占80%计算,其他不变。
三、学术活动加分
本部分考察内容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科竞赛、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和获得专利,本项总分累计不超过10分,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 普通学生发表学术论文计分标准:
学术论文 奖励期刊 重要期刊 核心期刊
计分(分/篇) 10 5 2
备注:
(1)发表时间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含)之前的学术论文,认定参照《武汉大 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期刊分级方案 2023》;发表时间在 2024 年 5 月 1 日(含)之 后的学术论文,认定参照《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期刊分级方案 2024》。(详 见附件 2)。
(2)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三篇代表作。第一作者和共同第一作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a)对于发表于中文期刊或未按作者字母排序的英文期刊的学术论文:①如果学生为第一作者,则按照系数 1 计算;②如果本院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则该学生可视为共同第一作者,按照系数 1 计算。
b)对于发表于按作者字母排序的英文期刊的学术论文:①如果作者中仅有一位本院学生,同时作者人数不超过 3 人(含 3 人),则该学生可视为共同第一作者,按照系数 1 计算。②如果作者中有超过一位本院学生或作者人数超过3人,则需出具书面确认函明确该科研成果的认定,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对作者排序及加分进行具体审定。
(3)同一学术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计。
(4)英文学术论文可在线发表,但需提供成果 DOI,其余所有成果均须有刊物原件证实,否则不予加分。用稿通知不加分。
(5)所有成果计算时间从入校至推免当年 8 月 31 日止。
2. 普通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计分标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学科竞赛分为Ⅰ类和Ⅱ类赛事,限三项代表奖项,Ⅱ类竞赛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 80%。
竞赛类别 Ⅰ类学科竞赛 Ⅱ类学科竞赛
获奖等级 国家金奖、一等奖及以上 国家二等奖 国家三等奖 国家金奖、一等奖及以上 国家二等奖 国家三等奖
计分(分/项) 10 5 2 4 2 1
备注:
(1)Ⅰ类学科竞赛为: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2)Ⅱ类学科竞赛为: 2022 年学校立项的赛事;2023 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附件 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揭榜挂帅”专项赛、“红色”专项活动、黑科技展示活动等专项赛道、分赛道项目按照Ⅱ类学科竞赛计分。
(3)各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或部门证明予以证实,否则不予认可。
(4)同一项目(作品)获不同等级奖励者,计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5)学科竞赛加分需为排名前五的主力队员。
(6)Ⅰ类学科竞赛:排名前五的同学认定为主力队员;主力队员均按照获奖等级分值 100%计分。
(7)Ⅱ类学科竞赛:排名前五的同学认定为主力队员;其中,第一负责人(获奖证书排名第一位)按照获奖等级分值的 100%计分,其他成员按照获奖等级分值的80%计分。
(8)Ⅰ类、Ⅱ类学科竞赛省赛特等奖(一等奖)参照其所属类别国赛三等奖加分,其他等级不予加分。
(9)任何学科竞赛(含子赛事、系列赛事、不同赛道等)在同一年度内只取 1个最高获奖成绩计分;
(10)所有奖项计算时间从入校至推免当年 8 月 31 日止。
3. 普通学生参加科研训练项目计分标准
(1)学生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本科生)的,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2)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为项目所属单位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限三次立项成果。
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验收结果 优秀 良好
分值(分/项) 4 2
备注:
a)国家级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加分需为排名前三的队员,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加分需为排名前五的队员。
b)项目验收时间从大一至推免当年 8 月 31 日止。(3)学生本科阶段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
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验收结果 优秀 良好
分值(分/项) 4 2
备注:
a)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跨学院、跨学科团队研究项目加分需为排名前三的队员。
b)项目验收时间从大一至推免当年 8 月 31 日止。
4.普通学生获得专利计分标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限三项代表专利。专利获批时间从入校至推免当年 8 月 31 日止。
专利类别 国家发明专利
分值(分/项) 2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弘毅学堂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一、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二)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三)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满分20分。
二、课程成绩
(一)计算公式
课程学业成绩=(∑〖专业必修课程成绩*相应课程学分〗)/总学分
根据 2022 级工科试验班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方向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课程有:
课程名称 学分
高等数学A1 6
线性代数A 4
数学物理方法 3
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3
数字逻辑与数字电路 3
数据结构 3
高等数学A2 6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 4
大学物理A(上) 4
大学物理A(下) 4
大学物理实验A 2
半导体物理 2
固体物理(I) 3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3
人工智能引论 3
计算机组成与设计 3
半导体器件物理 3
信号与系统 3.5
数值线性代数 2
电路分析 3
模拟电路 3
模拟集成电路设计 3
数字集成电路设计 3
电子设计自动化 2
科研训练 2
(二)课程说明与修读要求
1.完成前六个学期所有必修课学分,且无挂科未重修通过的课程。
2.符合学校、弘毅学堂对推免生课程绩点的要求。
3.对于重修后的课程,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进行计算。
三、学术活动加分
1)学术活动包括竞赛、论文、专利和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每位学生只能在学术活动、体育、艺术三类加分里面任选一类,不可多类累加;体育类和艺术类加分均只取最高项,不累加。
2)竞赛、论文、专利、科研训练项目四个小类加分可累加一起算学术活动类加分,不同学科竞赛奖励可累加,论文和专利可累加,但均不超过3项。
3)凡是表中没有涉及的,如各类竞赛校级奖、实用专利等,一律不加分。
类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I类竞赛奖国家级 10 8 6
I类竞赛奖省级 5 3 2
II类竞赛奖国家级 6 4 3
II类竞赛奖省级 3 2 1
发表论文 SCI论文10分,专业相关EI与核心期刊加8分(此为第一作者标准,共同第一作者均分此标准,其余作者不算分,需论文已接收或发表,限三篇代表作。)
获批专利 获批发明专利6分,需已获批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且学生为第一完成人。
科研训练项目 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本科生)的加10分;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已结题,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以上的加6分,多人合作完成的项目由合作者平分该项得分;国家级创新训练计划已结题,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以上的加4分,多人合作完成的项目由合作者平分该项得分。
艺术与体育活动 该项加分由校体育部和艺术中心认定,并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注1:竞赛分类参照本科生院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注2:高水平会议只认定专业相关二级学科全国年会,且论文在期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集的,按论文集所在期刊认定。
注3:所有论文、专利、竞赛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的。
注4:其它未涉及问题,以武汉大学相关文件为准。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弘毅学堂智能制造工程专业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二)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三)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满分20分。
二、课程成绩
(一)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满分100分,依绩点折合,是指在校期间前三年考察课程的平均绩点成绩,所有科目按第一次成绩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课程成绩 = ((∑〖必修课程绩点×相应课程学分〗)/总学分− 2) × 50
根据 2022 级智能制造工程方向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课程有: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高等数学A1 6 专业教育必修
高等数学A2 6 专业教育必修
线性代数A 4 专业教育必修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 4 专业教育必修
大学物理A(上) 4 专业教育必修
大学物理A(下) 4 专业教育必修
大学物理实验A 2 专业教育必修
数学物理方法 3 专业教育必修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3 专业教育必修
数字逻辑与数字电路 3 专业教育必修
数据结构 3 专业教育必修
人工智能引论 3 专业教育必修
电路分析 3 专业教育必修
工程力学 3.5 专业教育必修
分析力学 2 专业教育必修
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3 专业教育必修
控制系统分析与设计 3 专业教育必修
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 3 专业教育必修
机器人学 2 专业教育必修
智能传感与测试技术 2 专业教育必修
设计与制造1 4 专业教育必修
设计与制造2 4 专业教育必修
工业工程基础 2 专业教育必修
制造工艺实习 1 专业教育必修
科研训练 2 专业教育必修,科研训练1/2合并
高级英语a 2 公共基础必修
大学生心理健康 2 公共基础必修
军事理论与训练 2 公共基础必修
形势与政策1 0.5 公共基础必修
素质体育1 1 公共基础必修
思想道德与法治 3 公共基础必修
高级英语b 2 公共基础必修
形势与政策2 0.5 公共基础必修
素质体育2 1 公共基础必修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公共基础必修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公共基础必修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公共基础必修
形势与政策3 0.5 公共基础必修
西方文化经典选读 2 公共基础必修
体育3 1 公共基础必修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公共基础必修
形势与政策4 0.5 公共基础必修
英语文本中的中国 2 公共基础必修
体育4 1 公共基础必修
认识实习 1 专业教育必修
(二)课程说明与修读要求
1.完成前六个学期所有必修课学分,且无挂科未重修通过的课程。
2.挂科后由于课程开设问题导致无法重修的,可以通过其他相关课程替代重修,但计算课程分数时,仍使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进行计算。
3.上述替代能否通过最终由弘毅教学办决定。
4.体育3和体育4任选两门体育课参与计算。
5.符合学校、弘毅学堂对推免生课程绩点的要求。
三、学术活动加分
学术活动主要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加分(C1)、参加学科竞赛加分(C2)、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加分(C3)、获得专利加分(C4)四项指标。其计算公式为:T2 = C1 + C2 + C3 + C4。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发表学术论文加分(C1)。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3篇代表作。
计分说明:(1)刊物级别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所有论文加分应已出版或在线发表,SCI、SSCI、EI、ISTP论文需提供正式检索证明(暂未检索的SCI源刊论文经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认证后可按中文核心期刊对待);(2)不同论文按篇数(不超过3篇)累计加分;(3)在中科院预警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算。
表1 学术论文加分
SCI、SSCI EI、ISTP、Springer LINK收录论文 中文
核心期刊(北大)
2 1.5 1
2、参加学科竞赛加分(C2)。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限3项代表奖项。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多学科交叉、综合性强、与自身专业相关性较强的高水平比赛。
表2 学科竞赛加分
级别 学科竞赛 加分说明
Ⅰ 类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1.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的成员,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其他获奖等级的加分权重和主力队员由各学院认定。
2.“挑战杯”系列赛事主体赛事参照上述原则计算,分赛道获奖等级加分权重参照以下计分说明(5)。
Ⅱ类 2022年及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
2023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 单项赛事最高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60%
计分说明:(1)学校认可的学科竞赛分为Ⅰ类和Ⅱ类赛事,每个学生Ⅱ类学科竞赛加分最高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80%。(2)Ⅰ类竞赛除表2里的情况外,其他均参照Ⅱ类学科竞赛表3加分,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银奖参考二等奖加分,依次类推。(3)同一作品在同一学科竞赛多届获奖,或同一作品在不同学科竞赛多次获奖,均只计最高一次奖励,不累加;由多人共同完成的团体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完成人限10人,其他限7人。(4)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国家级预赛(初赛)获奖参照省部级获奖加分。(5)“挑战杯”系列赛事分赛道包括红色专项活动、黑科技展示活动、揭榜挂帅专项赛等获奖参照Ⅱ类学科竞赛表3加分,依次类推。
表3 Ⅱ类学科竞赛加分
级别
类别 国家级 地区级 省部级 校级
学科
竞赛
获奖
特等奖 1.2 1.0 0.8 0.5
一等奖或四强 1.0 0.8 0.7 0.4
二等奖或八强 0.8 0.6 0.5 0.3
三等奖或十六强 0.6 0.5 0.4 0.2
优秀奖 0.5 0.4 0.3
3.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加分(C3)
学生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本科生)的,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表4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加分
类型 获奖等级 分值
创新训练项目 优秀 1.0
良好 0.8
创业训练项目 优秀 1.0
良好 0.8
创业实践项目 优秀 1.0
良好 0.8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以加分,限3个代表项目,各类型项目的加分见表4。由多人共同完成的科研立项,第一负责人计满分的50%,第二负责人计满分的25%,第3-5负责人计满分的15%,其余人不加分。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限3个代表项目,各类型项目的加分见表5。由多人共同完成的科研立项,第一负责人计满分的50%,第二负责人计满分的25%,第3-5负责人计满分的15%,其余人不加分。
表5 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加分
获奖等级 分值
优秀 1.0
良好 0.8
4.获得专利加分(C4)。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限3项代表专利。
表6 获得专利加分
发明成果 国家发明专利每项加0.8分
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每项加0.2分。(本项最多只加0.2分)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弘毅学堂智能建造专业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二)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三)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满分20分。
二、课程成绩
(一)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满分100分,依绩点折合,是指在校期间前三年考察课程的平均绩点成绩,所有科目按第一次成绩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课程成绩 = ((∑〖必修课程绩点×相应课程学分〗)/总学分− 2) × 50
根据 2022 级智能建造方向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课程有: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高等数学A1 6 专业教育必修
高等数学A2 6 专业教育必修
线性代数A 4 专业教育必修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 4 专业教育必修
大学物理A(上) 4 专业教育必修
大学物理A(下) 4 专业教育必修
大学物理实验A 2 专业教育必修
数学物理方法 3 专业教育必修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3 专业教育必修
数字逻辑与数字电路 3 专业教育必修
数据结构 3 专业教育必修
人工智能引论 3 专业教育必修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3 专业教育必修
工程力学 4 专业教育必修
结构力学 3 专业教育必修
工程智能测绘 2 专业教育必修
土力学与基础工程 4 专业教育必修
算法设计与分析 3 专业教育必修
信号处理(双语) 3 专业教育必修
建筑结构基本原理(上) 3 专业教育必修
建筑结构基本原理(下) 2 专业教育必修
传感器技术 2 专业教育必修
人工智能基础 2 专业教育必修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2 专业教育必修
科研训练 2 专业教育必修,科研训练1/2合并
BIM创新实训(创) 1 专业教育必修
智能建造装备及系统 2 专业教育必修
(二)课程说明与修读要求
1.届时视最终开课时间确认是否将认识实习纳入综合成绩计算。
2.完成前六个学期所有必修课学分,且无挂科未重修通过的课程。
3.挂科后由于课程开设问题导致无法重修的,可以通过其他相关课程替代重修,但计算课程分数时,仍使用第一次修读的绩点进行计算。
4.上述替代能否通过最终由弘毅教学办决定。
5.符合学校、弘毅学堂对推免生课程绩点的要求。
三、学术活动加分
学术活动加分办法如下(满分10分):
1.发表论文加分
申请人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三篇代表作。
国内外学术期刊(SCI 收录) 0-1.5分/篇
国内外学术期刊(EI 收录) 0-1分/篇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0-0.5分/篇
(MDPI、HINDAWI、FRONTIERS 出版的开源期刊论文不予加分);共同一作论文加分按共一作者人数折算。学院根据科研论文答辩情况认定具体分值。
2.参加学科竞赛加分
申请人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作为主力成员(团体赛限排名前五)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限三项代表奖项。
类别 竞赛项目 一等奖及以上 二等奖 三等奖
Ⅰ类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赛道)、“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排名前五的成员按满分计(本科生院认定) 0-2 0-1
Ⅱ类 2022年以前学校立项赛事
2023年及以后学校认定赛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分赛道) 0-1 0-0.7 0-0.4
说明:①Ⅰ类省赛特等奖、一等奖参照Ⅰ类国赛二等奖加分,省赛二等奖及三等奖不予加分。②Ⅱ类包含赛事见附件 1《 赛事汇总表》,不在赛事名单之列的不加分。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周培源力学竞赛获全国特等奖按活动分加分满分的 60%计算、一等奖按活动分加分满分的 50%计算;“深水杯”全国大学生给排水科技创新大赛获全国特等奖按活动分加分满分的 30%计算、一等奖按活动分加分满分的 20%计算。③此三项赛事获省级特等奖、一等奖参照Ⅱ类国赛二等奖加分,省二等奖及三等奖不予加分。④其它赛事学院根据答辩情况给出具体分值。
3. 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加分
学生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本科生)的,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中期检查阶段后新增成员不予加分,按团队成员实际贡献度认定加分(每一个项目不超过5人)。
结题优秀 0-1.5分/项
结题良好 0-1分/项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
结题优秀 0-2分/项
结题良好 0-1分/项
4. 获得专利加分
申请人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
国家发明专利 0-1.5分/项
实用新型专利 0-0.3分/项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附件2
弘毅学堂汉语言文学专业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一、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
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满分10分;
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满分20分。
二、课程成绩
(一)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 ∑(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的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指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全部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成绩或学分加权平均绩点。(如采用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最后计算综合成绩时需转换成百分制成绩)。
根据 2022 级人文科学试验班文学方向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课程有: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古代汉语(上) 2
古代汉语(下) 2
古文献学 3
文学理论与文艺批评 3
现代语言学 3
中国现当代文学 3
全球史(上) 3
全球史(下) 3
中国古代文学史(上) 3
中国古代文学史(下) 3
文学的西方:经典与诠释 3
中国史(上) 3
中国史(下) 3
中国思想经典研读 3
哲学导论 4
逻辑学导论 3
启蒙时代及其思想文献 3
大数据与数字人文 3
西方文化经典选读 2
英语文本中的中国 2
科研训练 2
(二)课程说明与修读要求
1.非本专业/本年级同名专业必修课(针对低年级选修高年级本专业专业必修课、本专业专业必修课缓考等情况)换算办法:
同名课程授课教师相同的,按原始成绩计算。
同名课程授课教师不同的,依照两门课程该学期的平均分(由教学办和授课教师提供),进行如下换算:最终成绩=原始成绩÷非本院本年级课程平均分×本院本年级课程平均分。
如课程平均成绩的准确数据无法获取,经学院确认,该门课程按原始成绩计算。
2.体育课、政治课、军事理论课、形势与政策、人文社科经典导引、自然科学经典导引不计入成绩。
3.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者TOEFL成绩90分以上,英语专业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具有参评资格。
4.不及格课程重修及格后按首次成绩计算,及格重修按照首次成绩计算。
5.符合学校、弘毅学堂对推免生课程绩点的要求。
6.选择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的学生课程成绩占80%计算,其他不变。
三、学术活动加分
选择学术活动评分的学术,其学术活动加分包括发表论文加分、学科竞赛加分、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加分、发明专利加分四个方面,总分不超过10分。所有学术活动成果计算时间从本科入校至推免当年度8月31日为止。各项目加分标准如下:
(一)发表论文加分
1.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最多提交3篇代表作。须提供论文原件和复印件,电子版、传真件及用稿通知无效。
2.核心期刊计算范围包括南京大学CSSCI收录期刊(含扩展版、集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AMI期刊。核心期刊认定情况以论文发表当年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公布的CSSCI来源期刊目录或集刊收录证明、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以及社科院AMI期刊目录是否收录为准。若同一刊物被多种目录索引收录,则以最高收录类型进行认定。具体加分标准如下表:
表1:发表论文/作品加分
期刊类型 加分
武汉大学人文社科奖励期刊、重要期刊 10分/篇
南大核心(C刊) 10分/篇
南大核心扩展版(C扩)、C刊集刊 8分/篇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 刊) 8分/篇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 刊扩展版) 6分/篇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4分/篇
备注:
1.期刊级别认定参照成果发表当年度CSSCI、北大核心、社科院A刊来源期刊目录;
2.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位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最多提交3篇代表作;
3.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计;
4.所有成果均须有刊物原件证实,否则不予加分。用稿通知不加分;
3. 高水平学术会议计算范围主要指与中国语言文学专业领域相关的国家一级学会作为主办单位所举办的学术年会。提交成果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会议论文须提交全文且须被正式接收并在大会上口头报告。
4.如对推免提交的论文、作品、成果水平有异议,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如在考核鉴定过程中发现有抄袭、造假、冒名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不予推荐。
(二)参加学科竞赛加分
学校认可的学科竞赛分为Ⅰ类和Ⅱ类赛事,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限三项代表奖项。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多学科交叉、综合性强、与自身专业相关性较强的高水平竞赛。具体竞赛项目和相应加分标准见表2至表4。
表2:学科竞赛类型
级别 学科竞赛 加分说明
Ⅰ类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的成员,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其他获奖等级的加分权重参照表3。
Ⅱ类 2022年及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2023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具体以学校本科生院通知立项目录为准) 学科竞赛加分需为排名前五的主力队员,各赛事各等级奖项的加分权重参照表4。
表3:Ⅰ类赛事加分
获奖等级 国赛 省赛 校赛
一等奖(金奖)及以上 10 4 1
二等奖(银奖) 8 3 0.8
三等奖(铜奖) 6 2 0.6
表4:Ⅱ类赛事加分
获奖等级 国赛 省赛 校赛
一等奖(金奖)及以上 5 2 0.5
二等奖(银奖) 4 1.5 0.4
三等奖(铜奖) 3 1 0.3
备注:
各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或部门证明予以证实,否则不予认可;
学科竞赛加分需为排名前五的主力队员;Ⅰ类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的成员,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挑战杯”大学生竞赛的校赛名称为武汉大学“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参与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Ⅰ类赛事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Ⅱ类赛
事加分累计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80%。
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等级比赛(含不同年度参与同一项目)均获奖,按照
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三)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加分
学生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的,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同一学生参与不同项目或获得不同评定等级的,按照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学院可根据项目类别、项目质量、成员贡献度等因素确定加分权重。
表5: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加分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 项目主持人 项目团队成员
优秀 5 2.5
良好 4 2
(四)获得专利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具体专利的种类和质量的裁定、评分与解释权,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委派的专家组结合本年度学生申请情况,根据专利级别、与专业相关度、实际应用效果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加分分值为0~5分,最多提交3项。
推免研究生申报的所有学术科研成果,均需通过领导小组指定的由5位教师(副教授以上)组成的专家小组进行审核。专家组应客观公正地对学生相关成果、参加学术活动进行真伪、质量审核,并确定计分分值。申请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申请者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弘毅学堂历史学专业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二)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三)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满分20分。
二、课程成绩
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 =(必修课平均成绩 + 规定专业选修课平均成绩)× 90%
(1)必修课平均成绩指下表专业必修课及2023-2024学年两门英语课(西方文化经典选读、英语文本中的中国)的加权平均成绩,其计算方式是:
必修课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
(2)规定专业选修课成绩指自选10个学分的专业选修课及下表五门思政课的加权平均成绩(自选学分若不能刚好为10分,则需控制在10-12分内)其计算方式是:
规定专业选修课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0.02。
根据2022级人文科学试验班历史方向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课程有: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专业必修课
全球史(上) 3 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
全球史(下) 3
中国古代文学史(上) 3
中国古代文学史(下) 3
文学的西方:经典与诠释 3
中国史(上) 3
中国史(下) 3
中国思想经典研读 3
哲学导论 4
逻辑学导论 3
启蒙时代及其思想文献 3
大数据与数字人文 3
中国历史典籍导读(上) 3
中国历史典籍导读(下) 3
史学论文写作 2
史学概论 2
西方历史典籍导读 4
中国史学史 3
其他必修课
西方文化经典选读 2 按照必修课计算方式计入
英语文本中的中国 2
思想道德与法治 3 按照选修课计算方式计入:
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
/课程总学分}*0.0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中国近代史纲要 3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二)课程说明与修读要求
1. 所有课程性质以培养方案为准。
2. 2023-2024学年英语课(即西方文化经典选读、英语文本中的中国)以专业必修课的形式计入课程成绩。思政课(思想道德与法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按照专业选修课比例计算成绩。除此之外的公共必修课如体育、军理、形策、通识课等均不计入。
3. 专业选修课包括:文史哲国四院开设的专业选修课课程(不在专业培养方案内的文史哲国必修课课程,按专业选修课计)、弘毅学堂开设的、与人文专业相关的专业选修课课程(不包括弘毅研讨课)、或培养方案提及的其他专业选修课(不包括培养方案中的公共选修课)。
4. 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者TOEFL成绩90分以上,英语专业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具有参评资格。
5. 不及格课程重修及格后、及格重修均按照第一次成绩计算。
6. 未修历史专业培养方案内必修课课程,则该课程在计分时按0分处理。
7. 符合学校、弘毅学堂对推免生课程绩点的要求。
8. 选择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的学生课程成绩占80%计算,其他不变。
三、学术活动加分
(一)学术活动加分计算方法
学术活动加分包括发表论文加分、学科竞赛加分和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加分三个方面,总分不超过10分(体育特长生不超过20分)。所有学术活动成果计算时间从本科入校至推免当年度8月31日截止。
学术活动加分=发表论文+学科竞赛+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
1.发表论文
期刊类型 加分
武汉大学人文社科权威期刊、
SCI、SSCI、A&HCI 10分/篇
南大核心(C刊) 8分/篇
南大核心扩展版(C扩)、集刊(C集) 6分/篇
高水平学术会议论文 ≤1分
备注:
(1)期刊级别认定参照成果发表当年度武汉大学人文社科权威期刊、SCI、SSCI、A&HCI和CSSCI来源期刊目录,所发表论文内容须与本科专业相关。
(2)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术相关的科研论文,论文合计不超过三篇。
(3)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计。
(4)所有成果均须有刊物原件证实,否则不予加分。用稿通知不加分。
(5)在海内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影响较大的国内学术会议,或有学术论文被大会接收的专题学术研讨会等高水平学术会议发表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会议论文实际得分值由评审专家组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2.学科竞赛
学校认可的学科竞赛分为Ⅰ类和Ⅱ类赛事,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限三项代表奖项。
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多学科交叉、综合性强、与自身专业相关性较强的高水平竞赛。学院将根据各项赛事与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关联度、赛事影响力和获奖难度、成员贡献度等因素,确定加分权重。
具体竞赛项目和相应加分标准见表1至表3。
表1:学科竞赛类型
类别 竞赛项目 加分说明
Ⅰ类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的成员,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六及以后的成员,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0.3计算。
其他获奖等级的加分细则如下表所示。
Ⅱ类 2022年及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
2023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 单项赛事最高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60%
表2:Ⅰ类赛事加分
获奖等级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一等奖(金奖)及以上 10 2 1
二等奖(银奖) 8 1.8 0.8
三等奖(铜奖) 6 1.5 0.5
备注:
(1)“挑战杯”大学生竞赛的校赛名称为武汉大学“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自强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2)参与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但本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3)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等级比赛均获奖,按照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表3:Ⅱ类赛事加分
获奖等级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一等奖(金奖)及以上 4 1.5 0.7
二等奖(银奖) 3 1.2 0.6
三等奖(铜奖) 2 1 0.5
备注:
(1)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等级比赛均获奖,按照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2)Ⅱ类赛事中单项赛事最高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60%,参加不同赛事累计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80%。
3.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
项目类别 结题验收等级 项目主持 项目参与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优秀 1.5 1
良好 1 0.5
一般项目 优秀 0.75 0.25
良好 0.5 0.125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学院可根据项目类别、项目质量、成员贡献度等因素确定加分权重。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弘毅学堂哲学专业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一、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二)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三)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满分20分。
二、课程成绩
(一)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 ∑(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的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指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全部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成绩或学分加权平均绩点。(如采用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最后计算综合成绩时需转换成百分制成绩)。
根据 2022 级人文科学试验班哲学方向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课程有: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全球史(上) 3
全球史(下) 3
中国古代文学史(上) 3
中国古代文学史(下) 3
文学的西方:经典与诠释 3
中国史(上) 3
中国史(下) 3
中国思想经典研读 3
哲学导论 4
逻辑学导论 3
启蒙时代及其思想文献 3
大数据与数字人文 3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普通心理学 4
伦理学 4
马克思主义哲学史 4
科学哲学 4
美学原理 3
宗教学概论 3
(二)课程说明与修读要求
1.若少一门纳入计算的课程成绩,允许参加推免,但该门课程成绩按照所有提交推免材料的同学中的最后一名减一分计算。
2.体育课、政治课、军事理论课、形势与政策、人文社科经典导引、自然科学经典导引不计入成绩。
3.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者TOEFL成绩90分以上,英语专业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具有参评资格。
4.不及格课程重修及格和及格重修均按照第一次成绩计算。
5.符合学校、弘毅学堂对推免生课程绩点的要求。
6.选择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的学生课程成绩占80%计算,其他不变。
三、学术活动加分
1.发表论文加分
仅限学院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3篇代表作。同一成果发表于不同刊物的,不重复加分,只计最高分。
(1)在权威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加5分;
(2)在CSSCI来源期刊(不包括扩展版)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加3分;
(3)在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篇加1-2分。
具体期刊及相关事宜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委任专家组认定。
2.参加学科竞赛加分
学校认可的学科竞赛分为Ⅰ类和Ⅱ类赛事,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限三项代表奖项。
赛事分类及加分说明如下表:
学科竞赛类型
类别 竞赛项目 加分说明
Ⅰ类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1.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的成员,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其他获奖等级的加分细则如下表所示。
2.“挑战杯”系列赛事主体赛参照上述原则计分,分赛道获奖等级加分权重和主力队员由各学院认定
Ⅱ类
2022年及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
2023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 单项赛事最高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60%。
Ⅰ类赛事加分
获奖名次 获奖等级 国赛 省赛 校赛
1 一等奖(金奖)及以上 10 2 1
2-4 二等奖(银奖) 8 1.8 0.8
5-8 三等奖(铜奖) 6 1.5 0.5
Ⅱ类赛事加分
获奖名次 获奖等级 国赛 省赛 校赛
1 一等奖(金奖)及以上 4 1.5 0.7
2-4 二等奖(银奖) 3 1.2 0.6
5-8 三等奖(铜奖) 2 1 0.5
备注:
(1)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等级比赛均获奖,按照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2)Ⅱ类赛事中单项赛事最高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60%,参加不同赛事累计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80%。
3.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加分
学生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的,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可加分。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
立项署名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加0.6分,第二参与人加0.4分,其他参与人加0.2分。立项署名非本单位的,第二参与人加0.1分,其他参与人加0.05分。
4.获得专利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具体专利种类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认定。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弘毅学堂国学专业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二)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三)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满分20分。
二、课程成绩
(一)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的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指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全部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成绩或学分加权平均绩点。(如采用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最后计算综合成绩时需转换成百分制成绩)。
根据2022级人文科学试验班试验班国学方向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课程有:
必修课程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中国史(上) 3
中国史(下) 3
全球史(上) 3
全球史(下) 3
中国古代文学史(上) 3
中国古代文学史(下) 3
哲学导论 4
逻辑学导论 3
中国思想经典研读 3
文学的西方:经典与诠释 3
启蒙时代及其思想文献 3
大数据与数字人文 3
古代汉语(上) 2
古代汉语(下) 2
四书研读(上) 2
四书研读(下) 2
古文献学 3
训诂学 3
经学和经学史 3
《诗经》研读 3
选修课程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海外中国学 3
四部要籍概述 3
文字学 3
音韵学 3
礼经通论 3
诸子学通论 3
老庄研读 3
《文心雕龙》研读 2
《周易》研读 2
《荀子》研读 3
《左传》研读 3
史学和史法 3
《文选》研读 3
研究方法与学术写作 2
集部要籍研读 2
《史记》导读 3
《汉书》研读 3
高级短期课程 1
(二)课程说明与修读要求
根据2022级弘毅学堂国学班专业选修课选课状况,每人选择12门专业选修课作为课程成绩计算的选修课程。
本年级同名必修课和指选课(针对低年级选修高年级本专业必修课、下编学生和缓考等情况)换算办法:
同名课程教师授课相同的,按照原始成绩计算;同名课程授课教师不同 的,依照两门课程该学期的平均分(数据由教学办和授课教师提供), 进行如下换算:最终成绩=原始成绩÷非本院本年级课程平均分×本院本 年级课程平均分。
英语课、体育课、思政课、军事理论课、形势与政策、人文社科经典导引、自然科学经典导引、中国精神导引不计入成绩。
挂科后未重修及格不能参与保研。不及格重修/及格重修课程重修及格后都按第一次成绩计算分数。
学生海外交流学习成绩依据学院换算方案计算,计入研究生推免成绩。
非特殊原因(交流、转专业、缓考)未修或缺考的必修课程作零分处理。
符合学校、弘毅学堂对推免生课程绩点的要求(GPA≥3.2)。
三、学术活动加分
按 10分制计算,满分 10分,计算公式为:
学术活动加分=发表学术论文加分+参加学科竞赛加分+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加分+获得专利加分
(1)发表论文加分
1.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最多提交 3篇代表作。须提供论文原件和复印件,电子版、传真件及用稿通知无效。
2. 核心期刊计算范围包括南京大学 CSSCI收录期刊(含扩展版、集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 AMI期刊。核心期刊认定情况以论文发表当年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公布的 CSSCI来源期刊目录或集刊收录证明、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以及社科院 AMI期刊目录是否收录为准。若同一刊物被多种目录索引收录,则以最高收录类型进行认定。具体加分标准如下表:
学科竞赛类型
类别 竞赛项目 加分说明
Ⅰ类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的成员,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其他获奖等级的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各学院认定。
Ⅱ类 2022 年及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
2023 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 各赛事各等级奖项的加分权重、主力成员由各学院认定。
加分说明:
1.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只计最高分,不累加;团体竞赛获奖,对其中起主要作用者,按相应项计满分,起次要作用者,按相应项减半计分。主要作用者加分进行一次规定:队长为主要作用者,记满分。其他团队成员为次要作用者,减半计分。
2.学生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挑战杯”大学生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和金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和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的主力成员(排名前五),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10分计算。
3.获学科竞赛全国一等奖,但不在第1条内的,计2分。
4.获学科竞赛全国二、三等奖,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计1.5分。
5.获学科竞赛省级二、三等奖,学科竞赛校级一等奖计1分。
6.获学科竞赛校级二、三等奖计0.5分。
(三)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加分
学生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的,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同一学生参与不同项目或获得不同评定等级的,按照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国家级优秀结项 国家级良好结项
负责人 成员 负责人 成员
3 1.5 2 1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学院可根据项目类别、项目质量、成员贡献度等因素确定加分权重。
(四)获得专利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具体专利的种类和质量的裁定、评分与解释权,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委派的专家组结合本年度学生申请情况,根据专利级别、与专业相关度、实际应用效果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加分分值为0~5分,最多提交3项。
(五)补充说明
所有学术活动加分均需通过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认定的由5位教师(副教授以上)组成的专家小组进行审核。专家组应客观公正地对学生相关成果、参加学术活动进行真伪、质量审核,并根据加分细则确定加分分值。申请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申请者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弘毅学堂英语专业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二)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三)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满分20分。
二、课程成绩
(一)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 ∑(全部必修课程和指定5门专业选修课程的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指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全部必修课程和指定5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成绩。
1.必修课程
根据 2022 级人文科学试验班英语方向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必修课程有: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思想道德与法治 3 公共基础课程(必修)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公共基础课程(必修)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公共基础课程(必修)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公共基础课程(必修)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公共基础课程(必修)
大学生心理健康 2 公共基础课程(必修)
军事理论与训练 2 公共基础课程(必修)
形势与政策1/2/3/4 2 公共基础课程(必修)
体育 4 公共基础课程(必修)
二外(上) 3 公共基础课程(必修)
二外(中) 3 公共基础课程(必修)
二外(下) 3 公共基础课程(必修)
全球史(上) 3 专业教育必修
全球史(下) 3 专业教育必修
中国古代文学史(上) 3 专业教育必修
中国古代文学史(下) 3 专业教育必修
文学的西方:经典与诠释 3 专业教育必修
中国史(上) 3 专业教育必修
中国史(下) 3 专业教育必修
中国思想经典研读 3 专业教育必修
哲学导论 4 专业教育必修
逻辑学导论 3 专业教育必修
启蒙时代及其思想文献 3 专业教育必修
大数据与数字人文 3 专业教育必修
英语经典阅读 I 4 专业教育必修
英语经典阅读 II 4 专业教育必修
英语经典阅读 III 4 专业教育必修
英语听说与思辨 2 专业教育必修
英语文法与基础写作 3 专业教育必修
英语学术论文写作 2 专业教育必修
翻译理论与实践 2 专业教育必修
英国文学 3 专业教育必修
普通语言学 3 专业教育必修
美国文学 3 专业教育必修
应用语言学 3 专业教育必修
2.选修课程
根据 2022 级弘毅学堂英语班专业选修课选课状况,每人从弘毅学堂开设的大类平台选修课(不包含弘毅研讨课)、弘毅学堂英语方向和外语学院开设的英语或翻译方向的专业选修课程中选择 5 门专业选修课作为平均成绩计算的指定选修课程。
备注:
①外语类保送生先修课程算作外语学院开设的英语方向专业选修课程
②弘毅学堂大类平台选修课不包含弘毅研讨课,包含博雅艺文导引、Python、数学思想方法等课程
③绩点 3.2 以上具有参评资格
④所有纳入计算的成绩原则上应为第一次成绩
⑤辅修/双学位课程不参与计算
⑥替代课程学分应进行相应转换(如若用 6 学分综合英语 替代 4 学分英语经典阅读课程,则该课程成绩学分数为 4 分)
三、学术活动加分
(1)发表论文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限三篇代表作,期刊包括:南大核心(C刊)、南大核心扩展(C扩)、和北大核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 刊)。
加分标准见表1。
表1:发表论文加分
期刊类型 加分
SCI、SSCI、A&HCI 8分/篇
南大核心(C刊) 5分/篇
南大核心扩展(C扩) 3分/篇
北大核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 刊) 2分/篇
高水平学术会议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 1分/篇
(2)参加学科竞赛加分
学校认可的学科竞赛分为Ⅰ类和Ⅱ类赛事,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作为主力成员(排名前五)参加的学校认可的、且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限三项代表奖项。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多学科交叉、综合性强、与自身专业相关性较强的高水平竞赛。如所获奖项名称不在表格所列范围之内,加分标准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根据各项赛事与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关联度、赛事级别、奖项内容、赛事影响力和获奖难度、成员贡献度等因素确定加分权重。具体竞赛项目和相应加分标准见表2、表3、表4。
表2:学科竞赛类型
级别 竞赛项目 加分说明
I类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的成员,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其他获奖等级的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学院认定。
“挑战杯”系列赛事主体赛参照上述原则计分,分赛道获奖等级加分权重和主力队员由学院认定。
II 类
2022年及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
2023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 单项赛事最高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60%。
表3:I类赛事加分
获奖等级 国赛 省赛 校赛
一等奖(金奖)及以上 10 4 1
二等奖(银奖) 8 3.2 0.8
三等奖(铜奖) 6 2.4 0.6
说明:
1. “挑战杯”大学生竞赛的校赛名称为武汉大学“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武汉大学“自强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2. 参与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但本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3. 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等级比赛均获奖,按照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表4:II类赛事加分
获奖等级 国赛 省赛 校赛
一等奖(金奖) 2.88 1.22 0.62
二等奖(银奖) 2.2 1 0.52
三等奖(铜奖) 1.56 0.84 0.42
说明:
参与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但本项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
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等级比赛均获奖,按照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3)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加分
学生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本科生)的,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具体项目和相应加分标准见表5。
表5:大学生创新科研训练项目及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
项目加分
立项级别 验收结果
优秀 良好
国家级、珞珈基金 队长 3 2
队员 2 1
(4)获得专利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具体专利的种类由学院认定,限三项(3分/项)。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弘毅学堂PPE专业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二)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三)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满分20分。
二、课程成绩
(一)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 ∑(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的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指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全部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成绩。
根据 2022 级PPE试验班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课程有:
纳入推免的课程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备注
公共基础必修
(必须测) 思想道德与法治 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中国近代史纲要 3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大学生心理健康 2
军事理论与训练 2
高级英语a 2
高级英语b 2
西方文化经典选读 2
英语文本中的中国 2
通识教育必修
(必须测) 人文社科经典导引 2
自然科学经典导引 2
专业教育必修
(必须测) 高等数学B1 5
高等数学B2 5
线性代数B 3
政治学原理 3
当代中国政治与政府 3
比较政治学 3
微观经济学 3
宏观经济学 3
计量经济学 3
国际经济学 3
逻辑学导论 3
西方哲学 4
中国哲学 4
以下八门
选四门测
政治哲学导论 3
国际政治学概论 3
公共政策分析 3
战略思维与决策 3
世界经济与中国经济 3
行为经济学与心理学 3
国际政治经济学 3
政治、经济与社会 3
专业选修课 西方政治思想 2 指定选修
专业选修课 详见“课程说明与修读要求” 18 可与18学分上下浮动一学分
(二)课程说明与修读要求
1. 所有课程性质以培养方案为准。专业选修课以18学分为标准纳入考核(考虑到部分同学的专业选修课程存在学分差异,因此允许该测评部分课程有1学分的上下浮动空间),取加权平均分。
2. 体育课、形势与政策、通识选修课不计入成绩。
3. 专业选修课包括:本专业培养方案上所列出的PPE专业专业选修课程、政经哲三院开设的专业选修课课程(不在本专业培养方案内的政经哲三院所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按本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计)、弘毅学堂开设的PPE专业相关课程以及其他可以被学院认定为PPE专业选修课程的课程。
补充:弘毅研讨课在18学分(可上下浮动1学分)专业选修课中占比不得超过2学分。
西方政治思想性质为专业选修课程(指定选修),分数计算时按专业必修课程处理。
学生海外交流学习成绩依据学院换算方案计算,计入推免成绩。
未修PPE专业培养方案内必修课课程,则该课程在计分时按所有参与推免同学的该门课程最低分-1处理。
课程替换:第一学期英语课可以进行课程替换,政经哲三院的相应专业课可以替换。最后成绩核算时,学分统一按照PPE专业所开设的相应课程学分数量进行代入计算。
在“八选四”板块出现的八门专业必修课程,如未在该板块作为四门必须测的课程纳入专业必修课成绩计算,则可作为专业选修课被纳入18学分专业选修课板块进行计算。
挂科后未重修及格/体测不合格不能参与推免,不及格课程重修通过/及格重修均按照第一次成绩计算。
符合学校、弘毅学堂对推免生课程绩点的要求。
选择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的学生课程成绩占80%计算,其他不变。
三、学术活动加分
学术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计算公式为:
学术活动加分=发表学术论文加分+参加学科竞赛加分+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加分+获得专利加分
发表学术论文加分
本项加分的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完成的论文。
对于“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的具体认定规则如下:
(1)对于发表于中文期刊或未按作者字母排序的英文期刊的学术论文:①如果学生为第一作者,则按照系数1计算;②如果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哲学学院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则该学生可视为共同第一作者,按照系数1计算。
(2)对于发表于按作者字母排序的英文期刊的学术论文:①如果作者中仅有一位本院学生,同时作者人数不超过 3 人(含 3 人),则该学生可视为共同第一作者,按照系数 1 计算。②如果作者中有超过一位本院学生或作者人数超过3人,则需出具书面确认函明确该科研成果的认定,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对作者排序及加分进行具体审定。
在学校认可的国家权威刊物和CSSCI来源期刊(不包括扩展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经学院组织专家审核,每篇计4分。
在其他核心刊物及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审定,计 0.5-3 分。
具体而言:
(a)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版)收录期刊、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南京大学版)或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经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审核认定后,每篇计1.5-3分。
(b)在其它正规学术期刊或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经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审定后,每篇计0.5-1.5分。
具体而言:
学术期刊加分
期刊类别 期刊加分
CSSCI 4分
CSSCI扩展版 2分
普刊 1.5分
学术会议加分
国际性学术会议 1.5分
全国性学术会议(面向学界) 1分
全国性学术会议(面向本科生&博士研究生) 0.5分
本项加分仅适用于(1)具有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正式刊号(CN/ISSN)且定期出版的国内学术期刊;(2)被SCI、SSCI、EI、A&HCI、Scopus等国际主流数据库收录,或具有ISSN号并实行严格的同行评议制度的国际学术期刊;(3)由国家级学术团体或国际学术组织主办、具有正式会议编号(ISBN/ISSN出版的论文集)且经过同行评议的学术会议。学生期刊、非学术性出版物不予加分。
论文得分限三篇代表作,同一篇论文不重复加分,按最高分计算,具体期刊和会议种类,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审定。
参加学科竞赛加分
学校认可的学科竞赛分为Ⅰ类和Ⅱ类赛事,推免加分仅限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
注意:竞赛得分上限为3分,即学科竞赛加分在满分为10分的学术活动加分板块占比不得超过3分。
学生作为排名前五的成员,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的,竞赛得分计为 10 分,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不受竞赛得分上限为3分的限制。
Ⅰ类赛事为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在与本细则【三-(二)-2】条不冲突的前提下,加分标准见表 2。
表2 Ⅰ类赛事加分表
获奖等级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一等奖 3 1.5 0.75
二等奖 2.25 1.125 0.5625
三等奖 1.5 0.75 0.375
第一部分Ⅱ类赛事为学校 2022 年立项和2023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除【三-(二)-3】中涉及的其他赛事。加分标准参照表 3。
表3 第一部分Ⅱ类赛事加分表
获奖等级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一等奖 1.5 0.75 0.375
二等奖 1.125 0.5625 0.2812
三等奖 0.75 0.375 0.1875
第二部分Ⅱ类赛事为学校 2019、2020、2021 年(其中至少一年)立项,但 2022 年未立项、2023年及以后学校未认定的赛事。加分标准参照表4。
表 4 第二部分Ⅱ类赛事加分表
获奖等级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一等奖 0.3 0.15 0.075
二等奖 0.225 0.1125 0.0562
三等奖 0.15 0.075 0.0375
第二部分Ⅱ类赛事得分不得超过竞赛得分上限(即3分)的10%,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Ⅱ类赛事的得分之和不得超过竞赛得分上限(即3分)的 50%。
美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O 奖参照第一部分Ⅱ类赛事国家级一等奖计分,F 奖参照第一部分Ⅱ类赛事国家级二等奖计分,M 奖参照第一部分Ⅱ类赛事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一等奖计分,H 奖参照第一部分Ⅱ类赛事省部级二等奖计分,S奖及以下不计分。
多次参加同一比赛并多次获奖的,取最高一次的得分,不可重复计分。Ⅰ类赛事可累加计分(须为不同项目,而非同一项目的不同级别比赛)。
团队参赛的,署名第一的同学加对应奖项满分,署名第二至第五的同学的加分乘以0.5的系数,署名第六及之后的同学的加分乘以0.1的系数。
学生获得特等奖,可按照同等级一等奖的加分,上浮至多20%进行加分。该类比赛清单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进行审定。除此之外,特等奖按照同等级一等奖加分。
比赛是否符合加分要求,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审定。
竞赛加分的名目(Ⅰ类赛事不同项目计为不同名目)超过三个的,只计算加分分值最高的三项。
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加分
学生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的,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同一学生参与不同项目或获得不同评定等级的,按照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
结题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加 1.25 分,非项目负责人加 0.875 分。
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的,项目负责人加 1 分,非项目负责人加 0.7 分。
获得专利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具体专利的种类和质量的裁定、评分与解释权,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委派的专家组结合本年度学生申请情况,根据专利级别、与专业相关度、实际应用效果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加分分值为0~5分,最多提交3项。
发明专利不超过 2.4 分,实用新型专利不超过 1.2 分,各项成果可以累加。
专利是否符合加分要求,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审定。
补充说明
所有学术活动加分均需通过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认定的由5位教师(副教授以上)组成的专家小组进行审核。专家组应客观公正地对学生相关成果、参加学术活动进行真伪、质量审核,并根据加分细则确定加分分值。申请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申请者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弘毅学堂PLE法学专业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二)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三)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满分20分。
二、课程成绩
(一)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 ∑(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的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指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全部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成绩。
根据 2022 级PLE试验班法学方向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课程有:
课程名称 学分 可替换课程名称
高级英语a 2 /
高级英语b 2 /
西方文化经典选读 2 /
英语文本中的中国 2 /
高等数学C1 4 高等数学B1(按4学分计入)
逻辑学导论 3 /
西方哲学 4 /
微观经济学 3 初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微观经济学
宏观经济学 3 初级宏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
管理学 3 /
法理学(上) 2 /
法理学(下) 2 /
宪法学 3 /
民法学(民法一:总论) 3 /
民法二:物权法 3 /
民法三:合同法总论 2 /
民法四:侵权责任法 2 /
刑法学(刑法总论) 3 /
刑法各论 3 /
行政法学(行政法) 3 /
商事法学 3 /
经济法 2 /
国际法一:国际公法 2 相应课程(国际法试验班课头)
国际法二:国际私法 2
国际法三:国际经济法 2
环境法 2 /
民事诉讼法 3 /
刑事诉讼法 3 /
行政诉讼法 2 /
中国法制史 3 /
法哲学 3 /
司法制度 3 /
法经济学 3 /
法律职业伦理(创) 1 /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 2 /
(二)课程说明与修读要求
1、纳入测评的课程包括英语课、指定选修课和专业必修课
2、如果已经按照PLE的培养方案修了同名课程就不适用替换
3、非本专业/本年级同名专业必修课(针对低年级选修高年级或高年级选修低年级本专业专业必修课、本专业专业必修课缓考等情况)换算办法:
同名课程授课教师相同的,按首次成绩计算。
同名课程授课教师不同的,依照两门课程该学期首次成绩的平均分(由教学办和授课教师提供),进行如下换算:计算成绩=首次成绩÷非本院本年级课程首次成绩平均分×本院本年级课程首次成绩平均分。
如课程首次成绩平均成绩的准确数据无法获取,经学院确认,该门课程按首次成绩计算。
4、若纳入测评的课程有重修情况,该门课程按照第一次考核获得的原始成绩进行计算。
5、若少一门纳入计算的课程成绩,允许参加推免,但该门课程成绩按照所有提交推免材料的同学中的最后一名减一分计算。
三、学术活动加分
学术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计算公式为:
学术活动加分=发表学术论文加分+参加学科竞赛加分+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加分+获得专利加分
发表学术论文加分
1.本项加分的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完成的论文。
2.本项加分的论文,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的,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计加分;
3.本项加分的论文,仅限在2024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已经刊发、发表的学生论文,相关成果须有刊物原件证实,上述期限内仅取得论文录用通知未及正式刊发的不加分;
4.学生论文刊发在以下三个级别期刊的,加分参考以下标准。
4.1一类期刊
在国家权威刊物(《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以及 SSCI 期刊 1 区发表法学专业学术论文,每篇加 3 分。
4.2二类期刊
在中国法学核心来源期刊(CLSCI)发表法学专业学术论文,每篇加 2 分。
4.3三类期刊
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及其扩展版和SSCI期刊2、3、4区的期刊发表法学专业学术论文,每篇加 1 分。
4.4刊发在【三-(一)-4】项所列期刊之外,在其他核心刊物及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与法学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由“弘毅学堂推免工作小组”组织法学院专家评委审定。经审定,“弘毅学堂推免工作小组”与法学院均认为论文可以加分的,计 0.25 分。
4.5论文限三篇代表作。
4.6 对本加分项下提交的论文、作品、成果有异议,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将组织法学院专家进行审定。如在审定过程中发现有抄袭、造假、冒名或其他学术不端情况,相关论文、作品、成果学堂将不予推荐,本人学术活动部分加分按 0 分计。
4.7 法学领域CSSCI期刊及CSSCI期刊扩展版目录见表2。
表2:法学领域CSSCI期刊及CSSCI期刊扩展版目录
参加学科竞赛加分
学科竞赛分为Ⅰ类和Ⅱ类赛事,竞赛计分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限三项代表奖项。选择特定赛事的较高级别奖项计分的,不得再选择以赛事的较低级别奖项计分。
Ⅰ类学科竞赛
Ⅰ类学科竞赛为: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计分规则具体见下表:
竞赛名称 奖等 计分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金奖)及以上排名前 5 的主力成员 10
国家级一等奖(金奖)及以上排名非前 5 的主力成员 9
国家级二等奖(银奖) 7
国家级三等奖(铜奖) 4
省级一等奖(金奖) 3
省级二等奖(银奖) 2
省级三等奖(铜奖) 1
校级特等奖 1
校级一等奖 0.5
上述各项竞赛,获奖团队不超过 10 人的(≤10 人),主力成员为排名前 5 的成员;获奖团队超过 10 人的(>10 人),主力成员不超过团队成员总数的 50%,经计算为小数的,进一取整确定主力成员数。例如,获奖团队为 11 人的,主力成员为排名前 6 的成员。
Ⅱ类学科竞赛
1. 校立项或认定的以下学科竞赛,具体计分规则如下:
序号 竞赛名称 获奖名次 加分 备注
1 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 冠军 6 2023年学校认定的国家级赛事
亚军 5
季军 4
前 8 名、最佳书状 1
2 Jessup 国际法模拟法庭大赛系列赛(国际赛) 第 1-16 名 6 2022年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2024 年学校认定的国家级赛事
第 17-32 名 5
第 33-64 名 4
Jessup 国际法模拟法庭大赛系列赛(国内赛) 冠军、亚军 1.5
季军 1
一等奖 0.7
二等奖 0.5
3 Willems C. Vis.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比赛系列赛(国际赛) 第 1-16 名 6 2022年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2023 年学校认定的国家级赛事
第 17-32 名 5
第 33-64 名 4
Willems C. Vis.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比赛系列赛(国内赛即“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辩论赛) 冠军、亚军 1.2
季军 1
一等奖 0.7
二等奖 0.5
4 国际空间法模拟法庭竞赛(国际赛) 第 1-16 名 3 2022年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2023 年学校认定的国家级赛事
第 17-32 名 2
第 33-64 名 1
国际空间法模拟法庭竞赛(国内赛) 一等奖 1
二等奖 0.7
三等奖 0.5
5 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国际赛) 第 1-16 名 3 2022 年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2023 年学校认定的国家级赛事
第 17-32 名 2
第 33-64 名 1
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国内赛) 一等奖 1
二等奖 0.7
三等奖 0.5
6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 一等奖 1 2023年学校认定的国家级赛事
二等奖 0.8
三等奖 0.7
7 John H. Jackson 模拟法庭竞赛 冠军、亚军 1 2023年认定的省部级赛事
第3-8名 0.8
第9-16名、区域赛获胜方 0.7
中国 WTO 模拟法庭竞赛(John H. Jackson 模拟法庭竞赛国内赛) 冠亚季军 0.6 2023年认定的省部级赛事
一等奖 0.4
二等奖 0.3
8 国际航空法模拟法庭竞赛(国际赛) 冠军、亚军 1 2022年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2023 年认定的省部级赛事
第3-8名 0.8
第9-16名 0.7
国际航空法模拟法庭竞赛(国内赛) 冠亚季军 0.6
一等奖 0.4
二等奖 0.3
9 全国大学生环境资源模拟法庭大赛 第 1-2 名 0.6 2022年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2023 年认定的省部级赛事
第 3-4 名 0.4
第 5-8 名 0.2
第 9-26 名 0.1
10 荷兰海洋法研究所模拟法庭比赛 冠军 0.6 2022年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2024年认定的省部级赛事
亚军 0.4
季军 0.2
11 亚太地区企业并购模拟大赛 最佳并购方案奖 0.6 2022年以前立项的赛事
冠军 0.4
亚军 0.2
季军 0.1
12 “信实杯”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辩论赛 冠军 0.6 2023年认定的省部级赛事
亚军 0.4
季军 0.2
上述竞赛主力成员为排序前 8 的成员。
2.学校立项或认定的其他学科竞赛该类赛事以学校发布的赛事立项及赛事认定的文件为准,计分方法如下:
奖等 加分
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0.6
国家级二等奖 0.45
国家级三等奖 0.3
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0.15
上述竞赛的主力成员为排序前 5 的成员。
以上Ⅱ类竞赛累计计分超过 8 分的,以 8 分计。
(三)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加分
1.学生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的,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同一学生参与不同项目或获得不同评定等级的,按照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2.申请加分的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已经结题验收,以上日期前未结题验收的,不加分。
3.结题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加 1.25 分, 非项目负责人加 0.875 分。
4.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的,项目负责人加 1 分,非项目负责人加 0.7 分。
5.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学院可根据项目类别、项目质量、成员贡献度等因素确定加分权重。
(四)获得专利加分
1.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的,与法学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可以进行计分。
2.本项加分的专利,仅限在2025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已经取得国家(国际)专利证书的专利成果。
3.发明专利得分不超过 2 分,实用新型专利得分不超过 1 分,各项成果可以累加计分,总计分不超过 3 分。
4.专利是否符合加分要求,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与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共同审定。
(五)补充说明
所有学术活动加分均需通过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认定的5位教师(副教授以上)组成的专家小组进行审核。专家组应客观公正地对学生相关成果、参加学术活动进行真伪、质量审核,并根据加分细则确定加分分值。申请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申请者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弘毅学堂PLE哲学专业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综合评分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二)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三)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满分20分。
二、课程成绩
(一)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 ∑(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的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指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全部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成绩。
根据 2022 级PLE试验班哲学方向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课程有:
课程名称 学分 可替换课程名称
高级英语a 2 /
高级英语b 2 /
西方文化经典选读 2 /
英语文本中的中国 2 /
高等数学C1 4 高等数学B1(按4学分计入)
逻辑学导论 3 /
西方哲学 4 /
微观经济学 3 初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微观经济学
宏观经济学 3 初级宏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
管理学 3 /
宪法学 3 /
民法学(民法一:总论) 3 /
中国哲学 4 /
法哲学 3 /
哲学思维导论 2 /
伦理学概论 3 伦理学导论(按3学分计入)
中国哲学原著选读 3 /
西方哲学原著选读 3 /
马克思主义哲学史 3 /
美学原理 3 /
政治哲学导论 3 /
学术训练与论文写作 2 /
科学哲学导论 3
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导读 3 /
(二)课程说明与修读要求
1、纳入测评的课程包括英语课和专业必修课
2、如果已经按照PLE的培养方案修了同名课程就不适用替换
3、非本专业/本年级同名专业必修课(针对低年级选修高年级或高年级选修低年级本专业专业必修课、本专业专业必修课缓考等情况)换算办法:
同名课程授课教师相同的,按首次成绩计算。
同名课程授课教师不同的,依照两门课程该学期首次成绩的平均分(由教学办和授课教师提供),进行如下换算:计算成绩=首次成绩÷非本院本年级课程首次成绩平均分×本院本年级课程首次成绩平均分。
如课程首次成绩平均成绩的准确数据无法获取,经学院确认,该门课程按首次成绩计算。
4、若纳入测评的课程有重修情况,该门课程按照第一次考核获得的原始成绩进行计算。
5、若少一门纳入计算的课程成绩,允许参加推免,但该门课程成绩按照所有提交推免材料的同学中的最后一名减一分计算。
三、学术活动加分
1.发表论文加分
仅限学院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3篇代表作。同一成果发表于不同刊物的,不重复加分,只计最高分。
(1)在权威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加5分;
(2)在CSSCI来源期刊(不包括扩展版)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加3分;
(3)在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篇加1-2分。
具体期刊及相关事宜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委任专家组认定。
2.参加学科竞赛加分
学校认可的学科竞赛分为Ⅰ类和Ⅱ类赛事,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限三项代表奖项。
赛事分类及加分说明如下表:
学科竞赛类型
类别 竞赛项目 加分说明
Ⅰ类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1.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的成员,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其他获奖等级的加分细则如下表所示。
2.“挑战杯”系列赛事主体赛参照上述原则计分,分赛道获奖等级加分权重和主力队员由各学院认定。
Ⅱ类
2022年及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
2023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 单项赛事最高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60%。
Ⅰ类赛事加分
获奖名次 获奖等级 国赛 省赛 校赛
1 一等奖(金奖)及以上 10 2 1
2-4 二等奖(银奖) 8 1.8 0.8
5-8 三等奖(铜奖) 6 1.5 0.5
备注:
(1)武汉大学“自强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武汉大学“自强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2)参与不同赛事获奖可累计加分,但本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3)同类赛事参加不同等级比赛均获奖,按照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Ⅱ类赛事加分
获奖名次 获奖等级 国赛 省赛 校赛
1 一等奖(金奖)及以上 4 1.5 0.7
2-4 二等奖(银奖) 3 1.2 0.6
5-8 三等奖(铜奖) 2 1 0.5
备注:
(1)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等级比赛均获奖,按照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2)Ⅱ类赛事中单项赛事最高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60%,参加不同赛事累计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80%。
3.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加分
学生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的,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可加分。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
立项署名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加0.6分,第二参与人加0.4分,其他参与人加0.2分。立项署名非本单位的,第二参与人加0.1分,其他参与人加0.05分。
4.获得专利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具体专利种类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认定。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弘毅学堂PLE经济学专业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一、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二)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三)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满分20分。
二、课程成绩
(一)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0.9*∑_(i=1)^n▒〖X_i Y_i 〗/∑_(i=1)^n▒Y_i ,其中X_i表示纳入测评的第 i门课的成绩,Y_i 表示纳入测评的第 i 门课的学分,n 表示纳入测评的课程总门数。根据 2021 级人文科学试验班(经济学)方向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课程有:
表1 推免考核课程表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公共基础课程 高级英语a 3
高级英语b 3
西方文化经典选读 2
英语文本中的中国 2
线性代数 B/C 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C 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中国近代史纲要 3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专业教育必修 高等数学A1/B1 5
高等数学A2/B2 5
逻辑学导论 3
西方哲学 4
宪法学 3
民法学 3
商业伦理与社会责任 3
微观经济学 3
宏观经济学 3
管理学 3
政治经济学 3
计量经济学 3
统计学 3
货币金融学 3
会计学 3
中级微观经济学 3
中级宏观经济学 3
发展经济学 3
世界经济与中国经济 3
中级计量经济学 3
中级计量经济学实验 1
经济学方法论 2
科研训练 2
专业教育选修课程 公共经济学 3
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 3
其他专选课程任选2门(可选其他经管院平台课程) 2-6
(二)课程说明与修读要求
1.若纳入测评的课程有及格重修情况,该门课程按照第一次考核获得的成绩进行计算。若纳入测评的课程有不及格重修且通过的情况,按第一次考核获得的成绩进行计算。
2.高级英语a,高级英语b,西方文化名著选读,英语文本中的中国四门课,应选择面向弘毅学堂学生的课头。
3.符合学校、弘毅学堂对推免生课程绩点的要求。
4.选择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的学生课程成绩占80%计算,其他不变。
三、学术活动加分
本部分考察内容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科竞赛、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和获得专利,本项总分累计不超过10分,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 普通学生发表学术论文计分标准:
学术论文 奖励期刊 重要期刊 核心期刊
计分(分/篇) 10 5 2
备注:
(1)发表时间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含)之前的学术论文,认定参照《武汉大 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期刊分级方案 2023》;发表时间在 2024 年 5 月 1 日(含)之 后的学术论文,认定参照《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期刊分级方案 2024》。(详 见附件 2)。
(2)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三篇代表作。第一作者和共同第一作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a)对于发表于中文期刊或未按作者字母排序的英文期刊的学术论文:①如果学生为第一作者,则按照系数 1 计算;②如果本院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则该学生可视为共同第一作者,按照系数 1 计算。
b)对于发表于按作者字母排序的英文期刊的学术论文:①如果作者中仅有一位本院学生,同时作者人数不超过 3 人(含 3 人),则该学生可视为共同第一作者,按照系数 1 计算。②如果作者中有超过一位本院学生或作者人数超过3人,则需出具书面确认函明确该科研成果的认定,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对作者排序及加分进行具体审定。
(3)同一学术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计。
(4)英文学术论文可在线发表,但需提供成果 DOI,其余所有成果均须有刊物原件证实,否则不予加分。用稿通知不加分。
(5)所有成果计算时间从入校至推免当年 8 月 31 日止。
2. 普通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计分标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学科竞赛分为Ⅰ类和Ⅱ类赛事,限三项代表奖项,Ⅱ类竞赛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 80%。
竞赛类别 Ⅰ类学科竞赛 Ⅱ类学科竞赛
获奖等级 国家金奖、一等奖及以上 国家二等奖 国家三等奖 国家金奖、一等奖及以上 国家二等奖 国家三等奖
计分(分/项) 10 5 2 4 2 1
备注:
(1)Ⅰ类学科竞赛为: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2)Ⅱ类学科竞赛为: 2022 年学校立项的赛事;2023 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附件 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揭榜挂帅”专项赛、“红色”专项活动、黑科技展示活动等专项赛道、分赛道项目按照Ⅱ类学科竞赛计分。
(3)各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或部门证明予以证实,否则不予认可。
(4)同一项目(作品)获不同等级奖励者,计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5)学科竞赛加分需为排名前五的主力队员。
(6)Ⅰ类学科竞赛:排名前五的同学认定为主力队员;主力队员均按照获奖等级分值 100%计分。
(7)Ⅱ类学科竞赛:排名前五的同学认定为主力队员;其中,第一负责人(获奖证书排名第一位)按照获奖等级分值的 100%计分,其他成员按照获奖等级分值的80%计分。
(8)Ⅰ类、Ⅱ类学科竞赛省赛特等奖(一等奖)参照其所属类别国赛三等奖加分,其他等级不予加分。
(9)任何学科竞赛(含子赛事、系列赛事、不同赛道等)在同一年度内只取 1个最高获奖成绩计分;
(10)所有奖项计算时间从入校至推免当年 8 月 31 日止。
3. 普通学生参加科研训练项目计分标准
(1)学生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本科生)的,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2)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为项目所属单位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限三次立项成果。
国家级创新训练计划验收结果 优秀 良好
分值(分/项) 4 2
备注:
a)国家级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加分需为排名前三的队员,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加分需为排名前五的队员。
b)项目验收时间从大一至推免当年 8 月 31 日止。(3)学生本科阶段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
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验收结果 优秀 良好
分值(分/项) 4 2
备注:
a)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跨学院、跨学科团队研究项目加分需为排名前三的队员。
b)项目验收时间从大一至推免当年 8 月 31 日止。
4.普通学生获得专利计分标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限三项代表专利。专利获批时间从入校至推免当年 8 月 31 日止。
专利类别 国家发明专利
分值(分/项) 2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弘毅学堂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试验班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一、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综合成绩=课程成绩+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占90%,学术活动加分占10%,适用于普通学生;
(二)综合成绩=课程成绩+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占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占10%,适用于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
(三)综合成绩=课程成绩+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占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占20%,适用于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
注:夏令营期间排名仅以前五学期课程成绩计算。
二、课程成绩
(一)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 ∑(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的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指计入推免综合成绩计分全部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成绩或学分加权平均绩点。(如采用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最后计算综合成绩时需转换成百分制成绩)。
根据 2022 级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试验班经济及金融专业方向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课程有: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财务会计 3
会计学(转专业) 3
微观经济学(转专业) 3
初级微观经济学 3
宏观经济学(转专业) 3
初级宏观经济学 3
线性代数1 5
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1(转专业) 5
数学分析1(转专业) 5
数学分析1 5
货币银行学 3
中级微观经济学 3
中级宏观经济学 3
线性代数2 6
数学分析(2) 6
生产与消费理论 3
初级计量经济学 2
初级计量经济学实验 1
数学分析3 6
常微分方程 4
公司金融 3
市场与均衡理论 3
概率论 4
实变函数 4
中级计量经济学 2
中级计量经济学实验 1
高级宏观经济学1 3
动态优化 3
投资学 3
高级微观经济学1 3
高级宏观经济学2 3
高级计量经济学 2
高级计量经济学实验 1
期权、期货及其他衍生品 3
数据分析方法 3
国际贸易 3
行为经济学与心理学 3
数值分析 3
随机过程 3
数理统计 3
高级微观经济学2 3
国际金融 3
时间序列分析 2
时间序列分析实验 1
社会与经济网络 3
应用经济学专题 3
应用经济学专题(三学期) 2
资产定价理论 3
金融实务 3
经济行为与平台随机实验 2
递归宏观经济学 3
发展经济学 3
产业组织理论 3
偏微分方程数值解 3
随机分析 3
泛函分析 4
MATLAB及其应用 3
统计软件 3
复变函数 4
体育1 1
体育2 1
体育3 1
体育4 1
弘毅研讨课1 1 研讨课最多计入4门
弘毅研讨课2 1 研讨课最多计入4门
弘毅研讨课3 1 研讨课最多计入4门
弘毅研讨课4 1 研讨课最多计入4门
弘毅研讨课5 1 研讨课最多计入4门
科研训练 2
形势与政策1 0.5
形势与政策2 0.5
形势与政策3 0.5
形势与政策4 0.5
自然科学经典导引 2
人文社科经典导引 2
军事理论与训练 2
大学生心理健康 2
大学英语1(转专业) 1.5
大学英语2(转专业) 1.5
高级英语1(转专业) 1.5
高级英语2(转专业) 1.5
高级英语a 2
高级英语b 2
西方文化经典选读 2
英语文本中的中国 2
思想道德与法治 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程序设计(B)(Python) 3
机器学习 2
机器学习实验 1
数据结构 2
数据结构实验 1
Python程序设计 2
Python程序设计实验 1
C语言程序设计 3
C语言程序设计(理论) 2
C语言程序设计(实验) 1
C语言及实习 4
程序设计基础 3
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课程 3
离散数学 3
常微分方程 3 转专业替换课程
数据结构与程序设计B 3 转专业替换课程
概率论 3 转专业替换课程
行为经济学 3
(二)课程说明与修读要求
1.申请推免并参与综合成绩计分学生需符合学校、学院的推免要求,并且前四学期非“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含思政、导引、英语、体育、数学、计算机、第一学位专业教育课程、第二学位专业教育课程)全部通过,第五学期课程满足培养方案要求的N选3。
2.修习的非“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全部计算。
3.转专业课程替换:第一学期课程中,思政课和英语课可以替换,数学院数学分析1/线性代数1课程可以替换,经管院初级微观课程可以替换,计算机方向C语言课程可以替换;第二学期课程中,思政课和英语课可以替换,数学院数学分析2/线性代数2课程可以替换,经管院初级宏观课程可以替换。(替换原则:专业课程修习学分不少于本专业要求学分、难度不低于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专业程度由专业教授认定)如果学生由于培养方案调整原因,数学、英语课程学分变化(1学分及以内),可以以第六学期及以前修的实际学分参加保研排名。如果第六学期及以前没有修该课程的,不能参加排名。
4.培养方案中的非“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和转专业替换课程外,其他课程不予计算。
5.不及格重修课程重修及格后按第一次成绩计算分数。
6.刷分课程取第一次成绩。刷分中出现挂科,按首次成绩处理。
7.如总分有并列,学业成绩的加权绩点计算改为加权分数计算。
8.符合学校、弘毅学堂对推免生课程绩点的要求。
三、学术活动加分
学术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计算公式为:
学术活动加分=发表学术论文加分+参加学科竞赛加分+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加分+获得专利加分,各部分加分明细见下表:
学术活动加分细则
加分类别 加分数值
学术活动加分 发表学术论文 1、期刊级别认定参照《武汉
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期
刊分级方案》(2023版)
2、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
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
人为第一作者发
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限代表作三篇;
3、所有成果均须有刊物原件
证实(含在线发表),用稿通
知无效;
4、所有成果计算时间从入校
至推免当年8月31日止。 中国社会科学
A 类期刊 10
经济研究、管理世界
A-类期刊 3
中国工业经济、金融研究、世界经济、南开管理评论、管理科学学报、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B+类期刊 1
其他 0
参加学科竞赛 1、各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或部门证明予以证实,否则不予认可;
2、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励者,计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3、同一竞赛获得多个奖励者,计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4、限三项代表竞赛;
5、学科竞赛加分需为排名前五的主力队员。 Ⅰ类竞赛 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②“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③“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④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⑤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国家金奖、一等奖及以上 10
国家二等奖 2
国家三等奖 0.5
其他 0
加分类别 加分数值
学术活动加分 参加学科竞赛 1、各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或部门证明予以证实,否则不予认可;
2、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励者,计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3、同一竞赛获得多个奖励者,计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4、限三项代表竞赛;
5、学科竞赛加分需为排名前五的主力队员。 Ⅱ类竞赛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O奖 10
F奖 2
M奖 0.5
其他 0
其他 - 0
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 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 - 10
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优秀 2
良好 1
其他 0
获得专利 普通学生获得专利计分标准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限三项代表专利。 发明 0.1
实用新型 0
外观设计 0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学院可根据项目类别、项目质量、成员贡献度等因素确定加分权重。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弘毅学堂数字经济试验班专业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二)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三)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满分20分。
二、课程成绩
(一)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_(i=1)^n▒〖X_i Y_i/∑_(i=1)^n▒Yi〗,其中X_i表示纳入测评的第i门课的成绩,Y_i表示纳入测评的第i门课的学分,n表示纳入的课程总数。
根据2022级数字经济试验班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课程有:
课程名 学分 备注 课程名 学分 备注
英语类课程 累计8 纳入 数字化运营与管理 3 纳入
体育类课程 累计4 纳入 平台经济学 3 纳入
形策类课程 累计2 纳入 公司金融 3 纳入
思政类课程 累计19 纳入 研讨类课程 累计4 非指定专业选修课,自选至少11学分纳入,且满足去除纳入选择的最小学分课程后总学分小于11学分
高等数学A1 6 纳入 会计学 3
高等数学A2 6 纳入 运营与供应链管理 3
线性代数A 4 纳入 金融经济学与数字货币 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 4 纳入 数字经济见习 2
经济学原理 3 纳入 操作系统 3
中级微观经济学 3 纳入 数字政府与公共管理 2
中级宏观经济学 3 纳入 博弈论 3
计量经济学 3 纳入 动态最优化 3
中级计量经济学 3 纳入 离散数学 3
货币金融学 3 纳入 非参数统计 3
数字经济概论 3 纳入 商务统计与计量实验 3
国际经济学 3 纳入 计算机网络 3
产业组织理论 3 纳入 组织行为学 3
国际投资学 3 纳入 证券投资分析 2
面向数据分析的程序设计 3 纳入 数据挖掘与机器学习 2
机器学习 3 纳入 衍生金融工具与实验 3
数据思维与商业统计 3 纳入 能源环境经济学 2
数据结构与算法 3 纳入 经济行为与平台随机实验 2
数据库系统原理 3 纳入 培养计划其他专业选修课程 不定
高级程序设计语言(Python) 3 纳入 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系列课程 3
(二)课程说明与要求
1.计算课程不包括通识必修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成绩。
2.挂科重修通过后课程成绩按首次成绩计算,及格重修的课程按照首次成绩计算。
3.纳入课程表:公共基础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6学分指定选修课和自选11个学分的专业选修课程,均以培养方案上标注为准。
4.英语类课程包括:高级英语a、高级英语b、西方文化经典选读和英语文本中的中国。
5.体育类课程包括:素质体育1、素质体育2和自选两学分专项体育课。
6.形策类课程包括:形势与政策1、形势与政策2、形势与政策3和形势与政策4。
7.思政类课程包括:军事理论与训练、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与法治、大学生心理健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8.研讨类课程包括:弘毅研讨课(1)、弘毅研讨课(2)、弘毅研讨课(3)和弘毅研讨课(4);可以拆开纳入计算。
9.除指定专业选修课之外,仍需要至少选择11学分专业选修课,且满足去除纳入选择的最小学分课程后总学分小于11学分,即ΣX_i-min(X_i )<11,其中X_i为第i门课程的学分;可包括2022级数字经济试验班培养计划中所有非指定专业选修课程和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类课程。
10.符合学校、弘毅学堂对推免生课程绩点的要求。
11.选择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的学生课程成绩占80%计算,其他不变。
三、学术活动加分
本部分考察内容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科竞赛、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和获得专利,本项总分累计不超过10分,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 普通学生发表学术论文计分标准:
学术论文 奖励期刊 重要期刊 核心期刊
计分(分/篇) 10 5 2
备注:
(1)发表时间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含)之前的学术论文,认定参照《武汉大 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期刊分级方案 2023》;发表时间在 2024 年 5 月 1 日(含)之 后的学术论文,认定参照《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期刊分级方案 2024》。(详 见附件 2)。
(2)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三篇代表作。第一作者和共同第一作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a)对于发表于中文期刊或未按作者字母排序的英文期刊的学术论文:①如果学生为第一作者,则按照系数 1 计算;②如果本院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则该学生可视为共同第一作者,按照系数 1 计算。
b)对于发表于按作者字母排序的英文期刊的学术论文:①如果作者中仅有一位本院学生,同时作者人数不超过 3 人(含 3 人),则该学生可视为共同第一作者,按照系数 1 计算。②如果作者中有超过一位本院学生或作者人数超过3人,则需出具书面确认函明确该科研成果的认定,由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对作者排序及加分进行具体审定。
(3)同一学术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计。
(4)英文学术论文可在线发表,但需提供成果 DOI,其余所有成果均须有刊物原件证实,否则不予加分。用稿通知不加分。
(5)所有成果计算时间从入校至推免当年 8 月 31 日止。
2. 普通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计分标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学科竞赛分为Ⅰ类和Ⅱ类赛事,限三项代表奖项,Ⅱ类竞赛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 80%。
竞赛类别 Ⅰ类学科竞赛 Ⅱ类学科竞赛
获奖等级 国家金奖、一等奖及以上 国家二等奖 国家三等奖 国家金奖、一等奖及以上 国家二等奖 国家三等奖
计分(分/项) 10 5 2 4 2 1
备注:
(1)Ⅰ类学科竞赛为: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2)Ⅱ类学科竞赛为: 2022 年学校立项的赛事;2023 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附件 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揭榜挂帅”专项赛、“红色”专项活动、黑科技展示活动等专项赛道、分赛道项目按照Ⅱ类学科竞赛计分。
(3)各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或部门证明予以证实,否则不予认可。
(4)同一项目(作品)获不同等级奖励者,计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5)学科竞赛加分需为排名前五的主力队员。
(6)Ⅰ类学科竞赛:排名前五的同学认定为主力队员;主力队员均按照获奖等级分值 100%计分。
(7)Ⅱ类学科竞赛:排名前五的同学认定为主力队员;其中,第一负责人(获奖证书排名第一位)按照获奖等级分值的 100%计分,其他成员按照获奖等级分值的80%计分。
(8)Ⅰ类、Ⅱ类学科竞赛省赛特等奖(一等奖)参照其所属类别国赛三等奖加分,其他等级不予加分。
(9)任何学科竞赛(含子赛事、系列赛事、不同赛道等)在同一年度内只取 1个最高获奖成绩计分;
(10)所有奖项计算时间从入校至推免当年 8 月 31 日止。
3. 普通学生参加科研训练项目计分标准
(1)学生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本科生)的,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2)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为项目所属单位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限三次立项成果。
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验收结果 优秀 良好
分值(分/项) 4 2
备注:
a)国家级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加分需为排名前三的队员,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加分需为排名前五的队员。
b)项目验收时间从大一至推免当年 8 月 31 日止。(3)学生本科阶段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
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验收结果 优秀 良好
分值(分/项) 4 2
备注:
a)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跨学院、跨学科团队研究项目加分需为排名前三的队员。
b)项目验收时间从大一至推免当年 8 月 31 日止。
4.普通学生获得专利计分标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限三项代表专利。专利获批时间从入校至推免当年 8 月 31 日止。
专利类别 国家发明专利
分值(分/项) 2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弘毅学堂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一、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二)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三)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满分20分。
二、课程成绩
(一)计算公式
课程学业成绩=(∑▒〖专业必修课程成绩*相应课程学分〗)/总学分
根据 2022 级工科试验班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方向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课程有:
课程名称 学分
高等数学A1 6
线性代数A 4
数学物理方法 3
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3
数字逻辑与数字电路 3
数据结构 3
高等数学A2 6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 4
大学物理A(上) 4
大学物理A(下) 4
大学物理实验A 2
半导体物理 2
固体物理(I) 3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3
人工智能引论 3
计算机组成与设计 3
半导体器件物理 3
信号与系统 3.5
数值线性代数 2
电路分析 3
模拟电路 3
模拟集成电路设计 3
数字集成电路设计 3
电子设计自动化 2
科研训练 2
(二)课程说明与修读要求
1.完成前六个学期所有必修课学分,且无挂科未重修通过的课程。
2.符合学校、弘毅学堂对推免生课程绩点的要求。
3.对于重修后的课程,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进行计算。
三、学术活动加分
1)学术活动包括竞赛、论文、专利和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每位学生只能在学术活动、体育、艺术三类加分里面任选一类,不可多类累加;体育类和艺术类加分均只取最高项,不累加。
2)竞赛、论文、专利、科研训练项目四个小类加分可累加一起算学术活动类加分,不同学科竞赛奖励可累加,论文和专利可累加,但均不超过3项。
3)凡是表中没有涉及的,如各类竞赛校级奖、实用专利等,一律不加分。
类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I类竞赛奖国家级 10 8 6
I类竞赛奖省级 5 3 2
II类竞赛奖国家级 6 4 3
II类竞赛奖省级 3 2 1
发表论文 SCI论文10分,专业相关EI与核心期刊加8分(此为第一作者标准,共同第一作者均分此标准,其余作者不算分,需论文已接收或发表,限三篇代表作。)
获批专利 获批发明专利6分,需已获批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且学生为第一完成人。
科研训练项目 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本科生)的加10分;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已结题,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以上的加6分,多人合作完成的项目由合作者平分该项得分;国家级创新训练计划已结题,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以上的加4分,多人合作完成的项目由合作者平分该项得分。
艺术与体育活动 该项加分由校体育部和艺术中心认定,并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注1:竞赛分类参照本科生院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注2:高水平会议只认定专业相关二级学科全国年会,且论文在期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集的,按论文集所在期刊认定。
注3:所有论文、专利、竞赛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的。
注4:其它未涉及问题,以武汉大学相关文件为准。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弘毅学堂智能制造工程专业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二)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三)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满分20分。
二、课程成绩
(一)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满分100分,依绩点折合,是指在校期间前三年考察课程的平均绩点成绩,所有科目按第一次成绩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课程成绩 = ((∑▒〖必修课程绩点×相应课程学分〗)/总学分− 2) × 50
根据 2022 级智能制造工程方向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课程有: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高等数学A1 6 专业教育必修
高等数学A2 6 专业教育必修
线性代数A 4 专业教育必修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 4 专业教育必修
大学物理A(上) 4 专业教育必修
大学物理A(下) 4 专业教育必修
大学物理实验A 2 专业教育必修
数学物理方法 3 专业教育必修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3 专业教育必修
数字逻辑与数字电路 3 专业教育必修
数据结构 3 专业教育必修
人工智能引论 3 专业教育必修
电路分析 3 专业教育必修
工程力学 3.5 专业教育必修
分析力学 2 专业教育必修
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3 专业教育必修
控制系统分析与设计 3 专业教育必修
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 3 专业教育必修
机器人学 2 专业教育必修
智能传感与测试技术 2 专业教育必修
设计与制造1 4 专业教育必修
设计与制造2 4 专业教育必修
工业工程基础 2 专业教育必修
制造工艺实习 1 专业教育必修
科研训练 2 专业教育必修,科研训练1/2合并
高级英语a 2 公共基础必修
大学生心理健康 2 公共基础必修
军事理论与训练 2 公共基础必修
形势与政策1 0.5 公共基础必修
素质体育1 1 公共基础必修
思想道德与法治 3 公共基础必修
高级英语b 2 公共基础必修
形势与政策2 0.5 公共基础必修
素质体育2 1 公共基础必修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公共基础必修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公共基础必修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公共基础必修
形势与政策3 0.5 公共基础必修
西方文化经典选读 2 公共基础必修
体育3 1 公共基础必修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公共基础必修
形势与政策4 0.5 公共基础必修
英语文本中的中国 2 公共基础必修
体育4 1 公共基础必修
认识实习 1 专业教育必修
(二)课程说明与修读要求
1.完成前六个学期所有必修课学分,且无挂科未重修通过的课程。
2.挂科后由于课程开设问题导致无法重修的,可以通过其他相关课程替代重修,但计算课程分数时,仍使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进行计算。
3.上述替代能否通过最终由弘毅教学办决定。
4.体育3和体育4任选两门体育课参与计算。
5.符合学校、弘毅学堂对推免生课程绩点的要求。
三、学术活动加分
学术活动主要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加分(C1)、参加学科竞赛加分(C2)、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加分(C3)、获得专利加分(C4)四项指标。其计算公式为:T2 = C1 + C2 + C3 + C4。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发表学术论文加分(C1)。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3篇代表作。
计分说明:(1)刊物级别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所有论文加分应已出版或在线发表,SCI、SSCI、EI、ISTP论文需提供正式检索证明(暂未检索的SCI源刊论文经弘毅学堂推免领导小组认证后可按中文核心期刊对待);(2)不同论文按篇数(不超过3篇)累计加分;(3)在中科院预警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算。
表1 学术论文加分
SCI、SSCI EI、ISTP、Springer LINK收录论文 中文
核心期刊(北大)
2 1.5 1
2、参加学科竞赛加分(C2)。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限3项代表奖项。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多学科交叉、综合性强、与自身专业相关性较强的高水平比赛。
表2 学科竞赛加分
级别 学科竞赛 加分说明
Ⅰ 类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1.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的成员,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其他获奖等级的加分权重和主力队员由各学院认定。
2.“挑战杯”系列赛事主体赛事参照上述原则计算,分赛道获奖等级加分权重参照以下计分说明(5)。
Ⅱ类 2022年及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
2023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 单项赛事最高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60%
计分说明:(1)学校认可的学科竞赛分为Ⅰ类和Ⅱ类赛事,每个学生Ⅱ类学科竞赛加分最高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80%。(2)Ⅰ类竞赛除表2里的情况外,其他均参照Ⅱ类学科竞赛表3加分,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银奖参考二等奖加分,依次类推。(3)同一作品在同一学科竞赛多届获奖,或同一作品在不同学科竞赛多次获奖,均只计最高一次奖励,不累加;由多人共同完成的团体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完成人限10人,其他限7人。(4)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国家级预赛(初赛)获奖参照省部级获奖加分。(5)“挑战杯”系列赛事分赛道包括红色专项活动、黑科技展示活动、揭榜挂帅专项赛等获奖参照Ⅱ类学科竞赛表3加分,依次类推。
表3 Ⅱ类学科竞赛加分
级 别
类 别 国家级 地区级 省部级 校级
学科
竞赛
获奖
特等奖 1.2 1.0 0.8 0.5
一等奖或四强 1.0 0.8 0.7 0.4
二等奖或八强 0.8 0.6 0.5 0.3
三等奖或十六强 0.6 0.5 0.4 0.2
优秀奖 0.5 0.4 0.3 \
3.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加分(C3)
学生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本科生)的,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表4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加分
类型 获奖等级 分值
创新训练项目 优秀 1.0
良好 0.8
创业训练项目 优秀 1.0
良好 0.8
创业实践项目 优秀 1.0
良好 0.8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以加分,限3个代表项目,各类型项目的加分见表4。由多人共同完成的科研立项,第一负责人计满分的50%,第二负责人计满分的25%,第3-5负责人计满分的15%,其余人不加分。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限3个代表项目,各类型项目的加分见表5。由多人共同完成的科研立项,第一负责人计满分的50%,第二负责人计满分的25%,第3-5负责人计满分的15%,其余人不加分。
表5 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加分
获奖等级 分值
优秀 1.0
良好 0.8
4.获得专利加分(C4)。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限3项代表专利。
表6 获得专利加分
发明成果 国家发明专利每项加0.8分
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每项加0.2分。(本项最多只加0.2分)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弘毅学堂智能建造专业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实施细则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一)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学术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学术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二)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满分10分;
(三)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其中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满分20分。
二、课程成绩
(一)计算公式
课程成绩满分100分,依绩点折合,是指在校期间前三年考察课程的平均绩点成绩,所有科目按第一次成绩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课程成绩 = ((∑▒〖必修课程绩点×相应课程学分〗)/总学分− 2) × 50
根据 2022 级智能建造方向培养方案,纳入计算的课程有: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高等数学A1 6 专业教育必修
高等数学A2 6 专业教育必修
线性代数A 4 专业教育必修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 4 专业教育必修
大学物理A(上) 4 专业教育必修
大学物理A(下) 4 专业教育必修
大学物理实验A 2 专业教育必修
数学物理方法 3 专业教育必修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3 专业教育必修
数字逻辑与数字电路 3 专业教育必修
数据结构 3 专业教育必修
人工智能引论 3 专业教育必修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3 专业教育必修
工程力学 4 专业教育必修
结构力学 3 专业教育必修
工程智能测绘 2 专业教育必修
土力学与基础工程 4 专业教育必修
算法设计与分析 3 专业教育必修
信号处理(双语) 3 专业教育必修
建筑结构基本原理(上) 3 专业教育必修
建筑结构基本原理(下) 2 专业教育必修
传感器技术 2 专业教育必修
人工智能基础 2 专业教育必修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2 专业教育必修
科研训练 2 专业教育必修,科研训练1/2合并
BIM创新实训(创) 1 专业教育必修
智能建造装备及系统 2 专业教育必修
(二)课程说明与修读要求
1.届时视最终开课时间确认是否将认识实习纳入综合成绩计算。
2.完成前六个学期所有必修课学分,且无挂科未重修通过的课程。
3.挂科后由于课程开设问题导致无法重修的,可以通过其他相关课程替代重修,但计算课程分数时,仍使用第一次修读的绩点进行计算。
4.上述替代能否通过最终由弘毅教学办决定。
5.符合学校、弘毅学堂对推免生课程绩点的要求。
三、学术活动加分
学术活动加分办法如下(满分10分):
1.发表论文加分
申请人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三篇代表作。
国内外学术期刊(SCI 收录) 0-1.5分/篇
国内外学术期刊(EI 收录) 0-1分/篇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0-0.5分/篇
(MDPI、HINDAWI、FRONTIERS 出版的开源期刊论文不予加分);共同一作论文加分按共一作者人数折算。学院根据科研论文答辩情况认定具体分值。
2.参加学科竞赛加分
申请人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作为主力成员(团体赛限排名前五)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限三项代表奖项。
类别 竞赛项目 一等奖及以上 二等奖 三等奖
Ⅰ类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赛道)、“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排名前五的成员按满分计(本科生院认定) 0-2 0-1
Ⅱ类 2022年以前学校立项赛事
2023年及以后学校认定赛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分赛道) 0-1 0-0.7 0-0.4
说明:①Ⅰ类省赛特等奖、一等奖参照Ⅰ类国赛二等奖加分,省赛二等奖及三等奖不予加分。②Ⅱ类包含赛事见附件 1《 赛事汇总表》,不在赛事名单之列的不加分。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周培源力学竞赛获全国特等奖按活动分加分满分的 60%计算、一等奖按活动分加分满分的 50%计算;“深水杯”全国大学生给排水科技创新大赛获全国特等奖按活动分加分满分的 30%计算、一等奖按活动分加分满分的 20%计算。③此三项赛事获省级特等奖、一等奖参照Ⅱ类国赛二等奖加分,省二等奖及三等奖不予加分。④其它赛事学院根据答辩情况给出具体分值。
3. 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加分
学生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本科生)的,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中期检查阶段后新增成员不予加分,按团队成员实际贡献度认定加分(每一个项目不超过5人)。
结题优秀 0-1.5分/项
结题良好 0-1分/项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
结题优秀 0-2分/项
结题良好 0-1分/项
4. 获得专利加分
申请人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
国家发明专利 0-1.5分/项
实用新型专利 0-0.3分/项
四、体育专业活动加分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20分制计算,满分20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前八名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阳光组
获奖等次 加分说明
第一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第二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第三名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五、艺术专业活动加分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10分制计算,满分10分,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特等奖及以上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一等奖或金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二等奖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