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计算机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遴选工作,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审核认定学生学术专长材料。
二、基本工作原则
(一)集体领导原则:推免生遴选工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推免名额分配、推免生条件和工作程序、推免生初选名单,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
(二)择优选拔原则:学院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坚持以知识能力素养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为原则,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着重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倾向等的考核。综合素质测评不合格者不具备推免资格。
(三)遴选信息公开原则: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综合成绩排名、初选名单等,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认可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和公示,其中初选名单公示时长不少于7天。如有异议,学院查明情况后公布处理结果,并对公示内容变动的部分另行公示7天。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四)回避原则: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报学校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 综合素质测评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依据《武汉大学推免综合素质评分表》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得分之和低于60分或单个计分项得分低于该项满分60%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资格。学院依据《武汉大学推免综合素质评分表》制定评分细则,并将结果予以公示。(仅限2022级,之后将制订新的评分细则)
武汉大学推免综合素质评分表 | ||
计分项 |
内容 |
满分 |
德 |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积极参加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活动;有爱党爱国、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和爱国主义思想: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有较强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2022-2023学年,按照以往的规定实行累计扣分(满分40分):存在校级通报处分记录的,扣40分;存在学院通报批评记录的,扣15分;存在年级通报批评记录的,每次扣5分,2022-2023学年评分需高于或等于24分才有资格参与2023-2025学年的评分。2023-2024学年和2024-2025学年,依据《计算机学院本科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每一个评价周期内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评价总分低于60分的,计为0分;总分大于或等于85分,计为40分;若评价总分X大于或等于60且小于85,本项则按24+(X-70)*16/15计分。本项最终分值为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和2024-2025学年评分的平均分。 |
40分 |
智 |
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学风端正,学习目标明确,有科学的思想方法和严谨的治学精神;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良好的创新能力;谦虚好学,刻苦认真;积极参加科研、学术竞赛活动。存在考试违纪记录、学术不端行为的,扣15分。 |
15分 |
体 |
自觉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活动;有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体育文化认知;有团队协助、公平竞争、顽强拼搏的体育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意志。至少有一次体测成绩合格(免测除外)。对体育达标成绩不合格或应当参加军训而不能完成军训任务者(按学校规定见习或免训除外),扣15分。 |
15分 |
美 |
艺术审美观念正确、道德情操高尚、心灵美好;修读艺术类课程,积极参加学校文化、艺术实践活动;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及一定的艺术创新能力。未达到上述标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5分。 |
15分 |
劳 |
能够自觉自愿、认真负责、安全规范、坚持不懈地参与劳动;有吃苦耐劳的品质,良好的卫生习惯;珍惜劳动成果,有良好的消费习惯,杜绝浪费;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新时代劳动精神。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在志愿汇有记录)或社会实践(有结项证明)或寝室卫生优秀或担任助教,计15分。若没有以上任意一项,计0分。 |
15分 |
四、推免名额分配
推免名额以当年学校下达我院的推免指标数为准,名额分配按当年学院各专业实际应届生人数等比例划分至各专业,适当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弘毅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卓越工程师班、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试验班予以倾斜。如果某专业报名总人数不足分配指标数,则将未满足指标收回学院,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重新分配。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端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自《计算机学院本科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实施以来,每一个评价周期内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评价总分应不低于70分。
(六)成绩优秀,依据《2026届计算机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办法》课程成绩计算规则,计算所得GPA达到3.0以上(含3.0)。修满大学前三年全部必修课程学分,专业教育选修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跨专业选修课程、创新创业课程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要求。重修后所有课程(含辅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对于普通学生,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者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对于艺术类专业学生与高水平运动员,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
(七)对于存在转年级、休复学等情况的学生,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该学生是否具有推免资格;符合武汉大学港澳台学生培养要求的港澳台本科生可申请推免,按照推免细则要求,与其他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综合排名;对于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活动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八)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六、推免程序
(一)学院发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二)应届毕业生自愿申请,填写《计算机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向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交书面申请表;提交申请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验证各类证书原件和获奖证书原件,如无证书应提供相应证明,由专家审核小组认定,所有材料截止期为2025年8月31日(含当日)。
(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遴选条件审查报名者资格,组织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计算申请人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推免学生初选名单。推免生初选名单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开会审定后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学生,以书面形式向推免生遴选工作工作小组反映,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后公布处理结果,并对公示内容变动的部分另行公示7天。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学校下达的指标和要求确定推免名单,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五)学院本科生教学办公室向本科生院提交确定的推免生推荐名单。
七、初选名单的确定
对于普通学生,学院按课程成绩占90%、学术活动等占10%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对于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艺术教育中心按课程成绩占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10%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对于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体育部按课程成绩占80%、体育专业活动占20%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计分细则计算学生的综合成绩,按照各专业分配的名额,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
八、推免工作要求
(一)由除本科生院以外单位下发的推免生指标,需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二)已获得推免指标的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校纪校规,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按期完成学业,违者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三)已获得推免指标的学生,不予办理出国(境)和就业有关手续。
(四)在推免生遴选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纪律处分。
(五)对于推免生遴选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九、推免生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
监督联系电话:027-68775311,邮箱:jsjjw@whu.edu.cn
十、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遴选工作。
十一、本实施细则由计算机学院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本科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计算机学院
附件1:《计算机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细则》
计算机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综计分细则
凡符合《计算机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条件者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计分,计分规则如下:
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学术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综合评价标准;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 10%的原则制定综合评价标准;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 80%、体育专业活动占 20%的原则制定综合评价标准。
每个学生课程成绩原则上以首次成绩计算,活动加分只可在学术活动加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和艺术专业活动加分三种加分途径中选择一种进行加分,其他活动不予加分。
一、 课程成绩
(一)课程成绩分计算办法
设X为申请者的GPA,GPA保留3位小数;
课程成绩分=x/4.0*90,保留3位小数。
以2025年8月31日当日的课程成绩为准参与计分,如有重修课程,只计算课程正考(第一次考试)成绩。
(二)参加GPA计算的课程
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修习的前三学年的全部 公共必修课、公共基础必修课、通识教育必修课、专业教育必修课(不含第三学年第三学期的实践课)、专业教育选修课(不含跨专业选修课)。
(三) GPA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计算的结果为准。
二、学术活动
(一) 学术活动分计算公式
设Y为申请者的学术原始分,满分100分。
(二) 符合如下情况,其学术原始分计满分100分: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或金奖的主力成员(排名前五),名单由本科生院提供,以上情况按满分计算后,不再考虑下述计分。
(三) 发表论文、参加学科竞赛、参加科研训练项目、获得专利均可获得学术原始分,其计分细则如下:
1. 发表论文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三篇代表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发表的论文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专家审核小组商议后,在不超过表1-1每类论文分数上限基础上根据学生本人贡献度乘以一定比例给予分数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文章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以下之一:(1)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2)国家多媒体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3)武汉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4)武汉大学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
所有加分论文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有武汉大学图书馆开具的SCI或EI检索报告;(2)若发表的期刊论文暂未入库,需提交SCI/EI源刊证明、论文录用函和承诺发表论文的承诺书;(3)若发表的会议论文暂未入库,需提交论文录用函和承诺发表论文的承诺书。
不同论文按篇数累加计分,被转载的论文按转载最高级刊物或者会议计分,不累加。
刊物及会议级别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定。纳入计算的刊物和会议仅限表1-1中的刊物和会议。
表 1-1 发表论文加分上限
级别 |
分数 |
级别 |
分数 |
级别 |
分数 |
CCF A 类期刊论文; ESI 计算机学科的 SCI 一区期刊论文 |
80分/篇 |
CCF A 类会议论文; |
60分/篇 |
CCF B 类期刊论文; ESI 计算机学科的 SCI 二区期刊论文 |
40分/篇 |
CCF B 类会议论文; CCF C 类期刊论文; ESI 计算机学科的 SCI 三区期刊论文; |
30分/篇 |
ESI 计算机学科的 SCI 四区期刊论文 |
25分/篇 |
CCF C 类会议论文; 《计算机学院博士生论文发表中文期刊目录》论文; 《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中文科技期刊目录(A 类)》; |
20分/篇 |
计算机学科的EI期刊论文 |
10分/篇 |
985 高校学报计算机学科论文 |
5分/篇 |
计算机学科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
2分/篇 |
注:
(1) CCF 会议上获得best paper/杰出时,论文加分上限调整为:A类会议90分/篇;B类会议45分/篇;C类会议按25分/篇。获得best paper/杰出提名时,论文加分上限调整为:A类会议75分/篇;B类会议37.5分/篇;C 类会议按22.5分/篇;
(2) short paper在原论文级别上降一级;
(3) Poster paper、正会之外的workshop论文不计分;
(4) 为鼓励学生提高学术研究水平,降低相关风险,计算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将一些特定的国际期刊列入“灰名单”,不建议学生向“灰名单”中的期刊投稿,该名单于2021年4月3日发布,故2021年4月3日之后在“灰名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将不纳入计分,灰名单见表1-2;
(5) 其他情况由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认定。
表1-2 “灰名单”期刊列表
序号 |
期刊名称 |
ISSN |
1 |
Asia Journal of XX |
|
2 |
ICIC Express Letters |
1881-803x |
3 |
IEEE ACCESS |
2169-3536 |
4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dvanced Computer Technology |
2319-7900 |
5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mputational Engineering Research |
2415-1351 |
6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mputer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2078-5828 |
7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mputer Applications |
0975-8887 |
8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mputer Applications in Engineering Sciences |
2231-4946 |
9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mputer Science and Information Security |
1947-5500 |
10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mputer Science and Network |
2277-5420 |
11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mputer Science Engineering |
2319-7323 |
12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mputer Science Issues |
1694-0784 |
13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Database Theory and Application |
2005-4270 |
14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Grid and Distributed Computing |
2249-7064 |
15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igh Performance Computing and Networking |
1740-0570 |
16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ybri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2652-2233 |
17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aterials and Structural Integrity |
1745-0063 |
18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ultimedia and Ubiquitous Engineering |
1975-0080 |
19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nline Engineering |
1861-2121 |
20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pen Source Software and Processes |
1942-3926 |
21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ecurity and Its Applications |
1738-9976 |
22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oftware Engineering, Technology and Applications |
2053-2474 |
23 |
International Review on Computers and Software |
1828-6003 |
24 |
Journal of Computational Information Systems |
1553-9105 |
25 |
Journal of Computer Science |
1549-3636 |
26 |
Journal of Computer Science and Network Security |
1738-7906 |
27 |
Journal of Computers |
1991-1599 |
28 |
Journal of Information &Computational Science |
1548-7741 |
29 |
Journal of Network & Information Security |
2321-6859 |
30 |
Journal of Pattern Recognition & Image Processing |
2005-4254 |
31 |
Journal of Software(非国内的JOS软件学报) |
1796-217x |
32 |
Journal of Software Engineering |
2152-0941 |
33 |
Journal of Software Engineering and Applications |
1945-3116 |
34 |
WSEAS Transaction on XX |
2. 参加学科竞赛加分
学院认可的学科竞赛如表2-1所示,分为Ⅰ类和Ⅱ类赛事, 其中Ⅱ类学科竞赛分为A、B、C、D四种类型。学院认定学科竞赛加分要求如下:
(1) 仅限于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作为主力成员(排名前五)参加的;
(2) 限三项代表奖项;
(3)Ⅰ类加分按表2-2认定,Ⅱ类竞赛中的A类竞赛按表2-3-1认定,B类竞赛按表2-3-2的认定,C类竞赛按表2-3-3认定,D类竞赛按表2-3-4认定。
表2-1各级别学科竞赛列表
级别 |
学科竞赛 | |
Ⅰ类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
Ⅱ类 |
A类 |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ICPC)全球总决赛 世界大学生超级计算机竞赛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系统能力大赛(CPU设计赛(团体赛)、操作系统内核赛、编译系统设计赛、数据库管理系统设计赛) CCF开源创新大赛(开源任务挑战赛道) |
B类 |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ICPC)东亚区域赛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系统能力大赛(CPU设计赛(个人赛)、 OceanBase数据库大赛、智能系统创新设计大赛(小米杯)、操作系统功能赛、编译系统挑战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揭榜挂帅”专项赛 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 CCF开源创新大赛(开源项目贡献赛道) | |
C类 |
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人工智能创意赛、微信小程序开发赛、移动应用创新赛、网络技术挑战赛、智能交互创新赛)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阅读、英语写作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系统能力大赛(OceanBase数据库大赛-本科生专属赛道) CCF“司南杯”量子计算编程挑战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黑科技”专项赛 | |
D类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华为中国大学生ICT大赛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花旗杯”金融创新应用大赛 中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CCPC) CCF开源创新大赛(开源代码评注赛道) |
表2-2Ⅰ类学科竞赛加分列表
级别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国家级 |
100分 |
80分 |
60分 |
省级(含区域竞赛) |
30分 |
20分 |
10分 |
校级 |
8分 |
6分 |
4分 |
表2-3-1 Ⅱ类A类学科竞赛加分列表
级别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国家级(含国际级) |
100分 |
80分 |
60分 |
省级(含区域竞赛) |
20分 |
15分 |
10分 |
表2-3-2 Ⅱ类B类学科竞赛加分列表
级别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国家级 |
40分 |
32分 |
24分 |
省级(含区域竞赛) |
15分 |
10分 |
5分 |
表2-3-3 Ⅱ类C类学科竞赛加分列表
级别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国家级 |
20分 |
15分 |
10分 |
省级(含区域竞赛) |
8分 |
6分 |
4分 |
校级 |
3分 |
2分 |
1分 |
表2-3-4 Ⅱ类D类学科竞赛加分列表
级别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国家级 |
12分 |
10分 |
8分 |
省级(含区域竞赛) |
6分 |
4分 |
3分 |
校级 |
2分 |
1.5分 |
1分 |
注:
(1)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系统能力大赛各个赛道的外卡均不予加分;
(2)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系统能力大赛(CPU设计赛(团体赛)、操作系统内核赛、编译系统设计赛、数据库管理系统设计赛)优胜奖按Ⅱ类竞赛的A类省一竞赛计分;
(3)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系统能力大赛(CPU设计赛(个人赛)、OceanBase数据库大赛、智能系统创新设计大赛(小米杯)、操作系统功能赛、编译系统挑战赛)优胜奖按Ⅱ类竞赛的B类省一竞赛计分;
(4) 世界大学生超级计算机竞赛 决赛的冠军、银奖、专项奖按照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分。初赛的一等奖 、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按照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分;
(5) 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CCF“司南杯”量子计算编程挑战赛决赛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按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分;
(6)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2024年(含2024年)之前获奖正常计分;2024年之后获奖的国家级获奖按省级计分,省级获奖按校级计分;
(7)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微信小程序赛2024年(含2024年)之前获奖正常计分,2024年之后获奖不予计分;
(8) 中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CCPC)区域全国邀请赛按照省级计分;
(9)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中,获奖证书中未注明“决赛”的按校级计分,注明“湖北省大学生数学竞赛”的按省级计分,注明“决赛”的按国家级计分;
(10)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中,获奖证书标题为“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的按校级计分,标题为“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总决赛”的按国家级计分;
(11) 参加同一比赛在同一竞赛周期内多次获奖,只取最高获奖成绩进行计分。参加同一比赛在不同竞赛周期内获奖,取最高获奖成绩全额计分,次高成绩按80%计分,第三高成绩按60%计分。有多人参与时,队长(没有明确队长时取第一排名人;国际(全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由队员推荐队长并经指导老师签字同意)计满分,其余主力队员按80%计分;
(12) 存在特等奖的,按一等奖110%加分且不超过100分;
(13) 参赛分: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我院承办的学科竞赛,对于参与学科竞赛但未获奖的学生给予0.5分/次奖励,累计不超过3次。凭参赛证、参赛成绩或指导教师证明可以获得参赛分奖励。我院承办的学科竞赛如下: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系统能力大赛、世界大学生超级计算机竞赛、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ICPC)、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微信小程序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人工智能创意赛、移动应用创新赛、智能交互赛)、CCF“司南杯”量子计算编程挑战赛、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中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CCPC)、华为中国大学生ICT大赛、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CCF开源创新大赛。代表其他学校参赛的,不予加分。
3. 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加分
学生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的,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学生在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优秀按30分计分;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按15分计分。有多人参与时,队长计满分,其余主力队员按80%计分。
学生在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优秀按30分计分;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按15分计分。有多人参与时,队长计满分,其余主力队员按80%计分。
经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对项目实质内容进行审核,若存在实质内容一致的项目同时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与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或经本科生院认定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支持经费由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统筹,则仅计算一次加分,不予以重复加分。
4. 获得专利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发明专利,具体专利的种类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认定。获批发明专利授权证书的第一发明人加10分。
学术活动分仅以上四个子项计分,得分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评定。对于学术活动分有异议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裁决。
(四)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 学术原始分参照下面公式转为学术活动分计入排名。
学术活动分 = Min ( Y , 100 ) * 0.1, 保留小数后 3 位。
(即学术原始分满分100分,如参照计分规则获得的学术原始分超过100,以100分计算转为学术活动分)
三、体育专业活动
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具体赛事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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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等次 |
加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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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八名 |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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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组 | ||||
获奖等次 |
加分说明 | |||
第一名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 70% | |||
第二名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 65% | |||
第三名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 60% | |||
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体育专业活动可加分的赛事项目须在学生推免当年 7 月 30 日前公布,加分学生名单和具体加分情况在 9 月 1 日前公布。赛事项目、加分学生名单和具体加分情况须分别经体育部党政联席会领导班子审核通过。
四、艺术专业活动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获奖等次 |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
特等奖及以上 |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 50% |
一等奖或金奖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 40% |
二等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 20% |
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艺术专业活动可加分的赛事项目须在学生推免当年 7 月 30 日前公布,加分学生名单和具体加分情况在 9 月 1 日前公布。赛事项目、加分学生名单和具体加分情况须经艺术教育中心领导班子审核通过。
五、 排名原则
将课程成绩分和学术活动分/体育专业活动分/艺术专业活动分相加得到总分,结果保留3位小数,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入选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