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1〕13号)和《武汉大学推荐优秀2026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及活动加分指导意见》(武大本函〔2025〕1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了保证推荐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有序地进行,切实选拔思想品德优良、成绩优异,具有创新、创造、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本科生推荐免试(推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现制定生命科学学院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生命科学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组成,具体负责生命科学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
组 长:李国红 程连珍
副组长:杜世燊 谢林桥
成 员:王 坤 余 丽 胥东洋 徐永镇 赵华斌
秘 书:贾洋洋 郭 喆
二、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
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生命科学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具体负责学术活动加分的审核认定工作。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学术活动加分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三、 推免生应具备的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端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成绩优秀,重修后无课程不及格情况。申请推免时,须按教学计划完成本专业所有必修课程学分。前六学期(含三学期)主修成绩单全部课程总平均绩点(GPA)达到3.2及以上,GPA以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主修中文成绩单为准。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者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
(七)每个学生只可在学术活动加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和艺术专业活动加分三种加分途径中选择一种进行加分,其他活动不予加分。申请学术活动加分,按课程成绩占90%、学术活动占10%的原则制定综合评价标准,全面评定学生;申请艺术专业活动加分,按课程成绩占90%、艺术专业活动占10%的原则制定综合评价标准(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项),全面评定学生;申请体育专业活动加分,按课程成绩占80%、体育专业活动占20%的原则制定综合评价标准(由体育部认定加分项),全面评定学生。
(八)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至体育部进行体育专业活动加分认定。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至艺术教育中心进行艺术专业活动加分认定。
(九)符合武汉大学港澳台学生培养要求的港澳台本科生可申请推免,按照本推免办法与其他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起进行综合排名;转年级、休复学等情况的学生,按照申请推免时学籍所在年级进行综合排名。
(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十一)有转年级、休复学等情况的学生(大四学年下编同学除外),达到上述(一)至(十)条要求的,与其他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起进行综合排名,大四学年下编同学无推免资格。
四、推免成绩评定办法
(一)综合素质评定
生命科学学院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分,得分之和不低于60分且单个计分项得分不低于60%的学生才能获得推免资格。推免综合素质测评具体评分办法见附件1。
(二)综合成绩评定
生命科学学院推免工作采用综合成绩排名的办法。综合成绩构成为:课程成绩加学术活动加分。按下述成绩计算方法分别计算课程成绩和学术活动加分,两者相加获得综合成绩。
1. 课程成绩
必修课平均成绩=90%×∑(各必修课成绩×相应学分)÷ ∑各必修课学分。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认真学习、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基础知识,7门专业必修理论课(动物生物学、植物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等)成绩×1.2。弘毅班按培养方案的专业必修理论课成绩×1.2。
各必修课成绩以第一次取得的成绩为准。
2. 学术活动加分
学术活动加分=10%×∑(参与各项科研活动的得分,最多不超过100分)。
按学校有关精神,计算本科生学术成果在推免工作中的权重。提交的个人成果、奖项、论文,本科生署名的作者第一位次单位应为武汉大学。学术活动加分具体计分办法见附件2。
五、推免生名单和学院奖励名单确定原则
依据学校下达我院的2026年推免名额,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成绩审核,依据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一)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综合成绩排名前30%的学生,若选择推免到本院,学院将颁发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
(三)已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得办理出国和毕业派遣手续。
六、回避制度要求
(一)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二)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严禁弄虚作假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八、推免工作具体程序及时间安排
以下为初步时间,具体以学校下达时间为准
1.2025年7月24日,发布推免通知
2.2025年9月4日,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3.2025年9月15日,学院公示拟推免名单及排名,公示期7日
4.2025年9月23日—9月24日,学校审核有关材料,汇总上报;
5.2025年9月25日推荐阶段截止;
6.2025年9月26日学校推荐工作结束。
九、教育部和学校推免政策公布后,若有新变化,本细则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政策进行调整。
生命科学学院推免工作联系人:贾洋洋,咨询电话:68752756。
附件1:2026届推免工作综合素质测评评分办法
附件2:2026届推免工作学术活动加分计算办法
附件3:生命科学学院推免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表(2026届)
附件4:生命科学学院2026届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5年7月4日
附件1:
2026 届推免工作综合素质测评评分办法
有关综合素质测评的说明:
a. 按学校推免工作要求,学院决定从 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对申请推免资格的同学们进行综合素质测评考核。
b. 推免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得分之和低于60分或单个计分项得分低于该项满分60%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资格。
c. 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 《生命科学学院推免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表》(2026届)(附件3),综合素质测评分由基本内容、加分项两部分构成(详见下表)。
d. 加分项成果计算时间范围为入校后至申请推免当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和奖项,需提供可查证明或支撑材料,同类奖项在当年只计一次,取最高分;同类奖项不同学年可累加,但加分项总分不超过单项满分。
e. 学生在校期间若违反法律、校纪校规、社会公序良俗,因个人行为给学校、学院造成恶劣影响,综合素质测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具体评分细则 | |||||||
计分项 |
内容 |
分值 |
满分 | ||||
德 |
基本内容 |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积极参加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活动;有爱党爱国、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和爱国主义思想;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有较强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
25分 |
40分 | |||
加分项 |
校级及以上荣誉 |
优秀共产党员 |
3分 | ||||
优秀共青团干 |
3分 | ||||||
优秀共青团员 |
2分 | ||||||
优秀学生干部 |
2分 |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3分 | ||||||
到学校认可的国际组织实习 |
2分 | ||||||
智 |
基本内容 |
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学风端正,学习目标明确,有科学的思想方法和严谨的治学精神;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良好的创新能力;谦虚好学,刻苦认真;积极参加科研、学术竞赛活动。 |
9分 |
15分 | |||
加分项 |
奖学金类 |
甲等奖学金 |
3分 | ||||
乙等奖学金 |
2分 | ||||||
丙等奖学金 |
1分 | ||||||
体 |
基本内容 |
自觉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活动;有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体育文化认知;有团队协助、公平竞争、顽强拼搏的体育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意志。 |
9分 |
15分 | |||
加分项 |
校级及以上体育竞赛 |
一等奖 |
3分 | ||||
二等奖 |
2分 | ||||||
三等奖 |
1分 | ||||||
体测考核为优秀 |
1分 | ||||||
美 |
基本内容 |
艺术审美观念正确、道德情操高尚、心灵美好;修读艺术类课程,积极参加学校文化、艺术实践活动;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及一定的艺术创新能力。 |
9分 |
15分 | |||
加分项 |
校级及以上艺术类奖项 |
一等奖 |
3分 | ||||
二等奖 |
2分 | ||||||
三等奖 |
1分 | ||||||
艺术类课程得分90分及以上 |
1分 | ||||||
劳 |
基本内容 |
能够自觉自愿、认真负责、安全规范、坚持不懈地参与劳动;有吃苦耐劳的品质,良好的卫生习惯;珍惜劳动成果,有良好的消费习惯,杜绝浪费;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新时代劳动精神。 |
10分 |
15分 | |||
加分项 |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2分 | |||||
优秀志愿者 |
2分 | ||||||
志愿时长累计超20小时 |
1分 | ||||||
附件 2:
2026 届推免工作学术活动加分计算办法
有关学术成果的说明:
a. 本科生署名的作者第一位次单位必须为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b. 成果或获奖内容,需与生命科学相关或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如果一项成果活动获得不同级别奖励,按最高计分,不重复计算。
c. 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生命科学学院2026届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附件4),成果计算时间范围为入校后至申请推免当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或奖项,需提供可查证明或支撑材料,并按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
d. 个人学术活动加分最多计100分,若提供多项成果或获奖内容,则按审核认定的分数给予相应加分。
e. 符合如下几类情况,学术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和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的主力成员(排名前五)。
f.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I. 论文加分(本科生署名的第一位次单位需为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仅限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三篇代表作,认定的第二、三篇加分值递减5分。如:在专业相关核心期刊类有三篇,审核认定后的加分值按学术高低程度最多为30分、25分、20分。
等级 |
SCI及同等级期刊 |
专业相关核心期刊 |
最高分数/每篇 |
100 |
30 |
注明:1)已正式发表或者online的成果;
2)须有校内老师指导;
3)位次共第一的情况,按共第一人数进行均分;
4)论文等级由学院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认定。
II. 学科 竞赛加分
仅限学生作为主力成员(排名前五)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学科竞赛分为学校认可的Ⅰ类和Ⅱ类赛事,不同赛事获奖可累计加分,赛事奖项设置的最高等级对应加分表中的一等奖。每人最多可申请三个奖项加分,同一成果加分按最高分计一次,是否为同一成果由专家审核小组依据学生申请的奖项内容认定。团体项目获奖时,组长(限排名第一)加分可上浮20%。Ⅱ类赛事加分不超过学术活动满分的80%(即80分)。
Ⅰ类赛事: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Ⅱ类赛事:2022年及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2023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以近3年的项目清单为准)。
Ⅰ类赛事
等级 |
全国金奖/一等奖 |
全国银奖/二等奖 |
全国铜奖/三等奖 |
最高分数/每人 |
100 |
50 |
25 |
等级 |
省级金奖/一等奖 |
省级银奖/二等奖 |
省级铜奖/三等奖 |
最高分数/每人 |
50 |
25 |
12.5 |
等级 |
校级一等奖 |
校级二等奖 |
|
最高分数/每人 |
10 |
5 |
Ⅱ类赛事
等级/ |
全国金奖/一等奖 |
全国银奖/二等奖 |
全国铜奖/三等奖 |
最高分数/每人 |
60 |
30 |
15 |
等级 |
省级金奖/一等奖 |
省级银奖/二等奖 |
省级铜奖/三等奖 |
最高分数/每人 |
30 |
15 |
7.5 |
等级 |
校级一等奖 |
校级二等奖 |
|
最高分数/每人 |
6 |
3 |
III. 参加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加分
学生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的,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或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项目组长(限排名第一)加分可上浮20% 。每人最多可申请两个项目加分,项目的研究内容应不同。
等级 |
结题验收结果为优秀 |
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 |
最高分数/每人 |
25 |
15 |
Ⅳ . 专利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每人最多可申请两项专利,认定的每二项加分值递减5分。如: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中有两项,审核认定后的加分值按学术高低程度最多为10分、5分。软件著作权需开发推广证明或技术转让证明,仅登记的不予加分。
等级 |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
最高分数/每项 |
100 |
10 |
注明:以正式的专利证书或收到交证书费的通知书为准。
附件3 :
生命科学学院推免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表( 2026 届)
姓名 |
学号 |
专业(班级) |
||||||
性别 |
政治面貌 |
联系方式 |
||||||
是否有违纪违规行为、是否受过处分 |
是() 否() | |||||||
自我综合素养评价:(请围绕自身德、智、体、美、劳情况展开说明,总字数控制在500字左右) | ||||||||
德 |
基本内容 |
测评分数: | ||||||
审核人: | ||||||||
加分项 |
复核人: | |||||||
智 |
基本内容 |
测评分数: | ||||||
审核人: | ||||||||
加分项 |
复核人: | |||||||
体 |
基本内容 |
测评分数: | ||||||
审核人: | ||||||||
加分项 |
复核人: | |||||||
美 |
基本内容 |
测评分数: | ||||||
审核人: | ||||||||
加分项 |
复核人: | |||||||
劳 |
基本内容 |
测评分数: | ||||||
审核人: | ||||||||
加分项 |
复核人: | |||||||
申请人承诺、 手写签名 |
本人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及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如核实出相关信息不真实,申请表将自动作废,本次申请无效。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
1. 请勿改变表格样式,正反页打印在一张纸上。
2. 所有加分项均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的纸质复印件材料(相关证书、公示名单或成绩单截图)。
附件4 :
生命科学学院 2026 届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姓名 |
学号 |
专业/班级 |
||||
性别 |
政治面貌 |
联系方式 |
||||
CET-6成绩 |
雅思成绩 |
TOFEL成绩 |
||||
必修公共基础课、专业课是否有不及格 |
没有();有()门,不及格课程是: | |||||
是否取得本博贯通培养资格 |
没有();有(),指导教师: | |||||
发表论文情况 |
1、 2、
(注明是一作或共一,须附论文) |
申请加分分值: 1、 2、
| ||||
各类竞赛获奖情况 |
1、 2、
(注明所列赛事是否有特等奖,须附证书复印件) |
申请加分分值: 1、 2、 | ||||
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情况 |
1、 2、
(须附结题证书复印件) |
申请加分分值: 1、 2、 | ||||
专利申请情况 |
1、 2、
(须附证书复印件) |
申请加分分值: 1、 2、 | ||||
违法违纪情况记录 |
||||||
申请人承诺、签字 |
本人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及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如核实出相关信息不真实,申请表将自动作废,本次申请无效。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其它 |
||||||
备注: 1. 违法违纪是指考试作弊、学术不良记录及其它违反校纪校规等处分记录;
2. 已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本科阶段不得办理出国和毕业派遣手续;
3. 根据《生命科学学院 2026 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的学术活动加分计算办法,填写“申请加分分值”;
4. 论文、证书或其它获奖证书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