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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26届推荐免试研究生细则

2025-09-29 09:26 1218 来源:海文考研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是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也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我院推荐免试(以下简称“推免”)研究生工作,根据《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1〕13号)及《武汉大学推荐优秀2026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及活动加分指导意见》(武大本函〔2025〕17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推免研究生必备条件

1、推免对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6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学院将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选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依据《武汉大学推免综合素质评分表》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得分之和低于60分或单个计分项得分低于该项满分60%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资格。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成绩优秀,主修课程重修后无不及格情况,按照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安排修满前六学期所有必修课及指定选修课,且平均学习成绩排名(成绩算法见三-1)必须位居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2以内(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成绩要求以学校文件为准)。

6、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外语为小语种学生、艺术类专业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及以上。

7、对于因成绩原因造成的学籍异动学生,将不具备推免资格;

8、符合武汉大学港澳台学生培养要求的港澳台本科生可申请推免,按照推免细则要求,与其他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起进行综合排名。

 

二、推免研究生程序

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任组长,副院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系主任及教学副主任、本科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对应年级辅导员为组员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1、召开学院推免研究生领导小组会议,将学校下达的推免研究生指标数按各专业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各专业;

2、学生进入教务信息系统查询学习成绩,各班班长、学习委员及一名学生代表按评分标准计算学生的平均学习成绩,由学生签名认可并公示;

3、学生根据学院有关规定计算本人综合得分;

4、学生个人按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2026届推荐免试研究生细则》规定按时提供免试研究生自评表和有关申报材料(原件);

5、学院审查学生申报材料,审查学生本人计算的综合成绩;

6、公示学生申报材料;公示学院审查后的学生综合成绩;

7、按学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推荐学生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实行按序递补。

8、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

 

三、推免研究生评分标准

我院推免研究生实行按综合成绩排名的办法。具体计算方法为:学习成绩占90%;学术活动占10%。推荐校内外免试研究生按两者相加之和得分排名。

在符合新闻与传播学院推免研究生必备条件的基础上,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照学校推免工作管理办法计算综合成绩。每个学生只可在学术活动加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和艺术专业活动加分三种加分途径中选择一种进行加分,其他活动不予加分。

1 、学习成绩(占90%)

本条旨在鼓励学生在校期间认真学习、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知识。具体计算办法为:计算前六学期的公共基础必修课、通识教育必修课、大类平台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必修实践课、指定选修课、平台选修课(新闻传播学类各专业自选不低于(含)15学分课程,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自选不低于(含)10学分课程)、专业选修课(自选不低于(含)10学分课程)的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所有成绩均按照第一次成绩计算。

以本专业的最高分为标准,折算成标准分90分,并得出换算比例;再用此换算比例计算其他同学学习成绩得分,并计入综合成绩总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2 、学术活动(占10%)

本条旨在鼓励本科生在认真学好专业知识的前提下,积极参加校内外学术活动,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为进入研究生阶段打好基础。

本项所指的大学生学术活动包括三个方面: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科竞赛(皆以与本学科专业相关为基础,发表、结题或获奖时间不晚于当年申请截止时间)、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如对提交材料有异议,学院推免研究生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

 

学术活动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第一,发表学术论文,每个学生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仅限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在核心期刊及以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最高计10分,最多提交2篇代表作品,须提供论文原件和复印件,电子版、传真件及用稿通知无效)。

• 在公开发行的CSSCI或SSCI来源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计0-5分;在公开发行的CSSCI来源期刊(扩展板)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计0-3分;

• 在省级以上党报理论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3000字以上):计0-2分;

• 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中非CSSCI来源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计0-1分。
      学术论文具体得分由学院推免工作答辩评审小组组织答辩并进行评分确定。

 

第二,参加各学科竞赛获奖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作为主力成员(成员排名前十)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限三项代表奖项。团队排名第一至第十加分,排名第十一及以后不加分。学校认可的学科竞赛分为Ⅰ类和Ⅱ类赛事,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 Ⅰ类学科竞赛,即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和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本项每个学生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国家级最高等次奖项或金奖的主力成员,排名前五均加10分,排名第六加8分,排名第七、第八加6分,排名第九、第十加4分。

国家级次等奖项或银奖的主力成员,排名前五均加8分,排名第六加6分,排名第七、第八加4分,排名第九、第十加2分。

国家级第三等次奖项或铜奖的主力成员,排名前五均加6分,排名第六加4分,排名第七、第八加2分,排名第九、第十加0.5分。

如有国家级第四等次奖项,总分及团队得分分配方式按照省级最高等次奖项加分。

获省级最高等次奖项或金奖总分加6分,省级次等奖项或银奖总分加4分,省级第三等次奖项或铜奖总分加3分;校级最高等次奖项或金奖加2分,次等奖项或银奖加1分,第三等次奖项或铜奖加0.5分。团队成员贡献值相同,则团队获奖得分分配办法:N人团队,权重计算公式为1/N;团队成员存在排位次序时,则团队获奖得分分配办法:N人团队,排序第M名,权重计算公式为:(1+N-M)/(∑_(n=1)^N n)。

 

单次同类型竞赛, 省级奖励累计不超过6分;同一作品不重复加分,只取最高分。

 

• 在Ⅱ类学科竞赛,即2022年及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和2023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中获奖, 本项每个学生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同一作品不重复加分,只取最高分。

在学科竞赛中获奖,国家级最高等次奖项加6分,次等奖项加4分,第三等次奖项加3分,第四等次奖项加2分;省级最高等次奖项加2分,次等奖项加1分,第三等次奖项加0.5分。团队成员贡献值相同,则团队获奖得分分配办法:N人团队,权重计算公式为1/N;团队成员存在排位次序时,则团队获奖得分分配办法:N人团队,排序第M名,权重计算公式为:M)/(∑_(n=1)^N n)。

第三,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加分

学生代表武汉大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本科生)的,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学生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以下简称“大创项目”),仅限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排名前三、创业实践项目团队排名前五)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并获得良好及以上方可加分。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的主力成员,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加 2分、排名第二、第三加1分,创业实践项目团队负责人加 2分、排名第二至五加1分。

• 一般项目的主力成员,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加 1分、排名第二、第三加0.5分,创业实践项目团队负责人加1分、排名第二至五加0.5分。

 

学生参加 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仅限个人研究项目负责人或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跨学院、跨学科交叉创新研究项目(团队排名前三)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通过结题验收且结果为良好及以上方可加分,其中个人研究项目负责人加 2分,跨学院、跨学科交叉创新研究项目负责人加 2分、排名第二、第三加1分。

 

学术活动最终得分由以上三部分得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学院在审核认定加分活动时,需组成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大创项目、基金项目、体育艺术加分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论文、学科竞赛等加分活动,在推免系统和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四、学院根据本实施细则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和学生易于监督的场所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学生提出异议,学院查明情况后公布处理结果,并对公示内容变动的部分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五、为保证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免研究生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于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在要求的截止时间之后补充的材料或相关成果均不作认可。

 

六、已被推荐免试为硕士研究生者,原则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对于违约者将记入诚信记录并做相应的处罚。

 

七、本试行办法的解释权归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试行过程中,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正、调整、解释。若条款内容与学校有关文件有出入,以学校文件为准。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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