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汉大学推荐优秀2026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及活动加分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学校根据《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1〕13号),研究制订了《武汉大学推荐优秀2026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及活动加分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5年1月16日
武汉大学推荐优秀2026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及活动加分指导意见
根据《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1〕13号)文件,制定综合素质测评及活动加分指导意见。
一、 综合素质测评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依据《武汉大学推免综合素质评分表》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得分之和低于60分或单个计分项得分低于该项满分60%的学生不予推荐。学院依据《武汉大学推免综合素质评分表》制定评分细则,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武汉大学推免综合素质评分表 | ||
计分项 |
内容 |
满分 |
德 |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积极参加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活动;有爱党爱国、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和爱国主义思想;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有较强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
40分 |
智 |
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学风端正,学习目标明确,有科学的思想方法和严谨的治学精神;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良好的创新能力;谦虚好学,刻苦认真;积极参加科研、学术竞赛活动。 |
15分 |
体 |
自觉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活动;有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体育文化认知;有团队协助、公平竞争、顽强拼搏的体育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意志。 |
15分 |
美 |
艺术审美观念正确、道德情操高尚、心灵美好;修读艺术类课程,积极参加学校文化、艺术实践活动;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及一定的艺术创新能力。 |
15分 |
劳 |
能够自觉自愿、认真负责、安全规范、坚持不懈地参与劳动;有吃苦耐劳的品质,良好的卫生习惯;珍惜劳动成果,有良好的消费习惯,杜绝浪费;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新时代劳动精神。 |
15分 |
二、 活动加分
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90%、学术活动等占10%的原则制定综合评价标准;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艺术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90%、艺术专业活动等占10%的原则制定综合评价标准;经体育部认定的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既包含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也包含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的普通学生),按课程成绩占80%、体育专业活动占20%的原则制定综合评价标准。
每个学生课程成绩原则上以首次成绩计算,活动加分只可在学术活动加分、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和艺术专业活动加分三种加分途径中选择一种进行加分,其他活动不予加分。
1.学术活动加分
(1)发表论文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三篇代表作,具体期刊和会议种类、加分权重由学院认定。
(2)参加学科竞赛加分
学校认可的学科竞赛分为Ⅰ类和Ⅱ类赛事,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限三项代表奖项。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多学科交叉、综合性强、与自身专业相关性较强的高水平竞赛。学院可根据各项赛事与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关联度、赛事影响力和获奖难度、成员贡献度等因素,确定加分权重。赛事分类及加分说明如下表。
类 别 |
竞 赛 项 目 |
加 分 说 明 |
Ⅰ类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1.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的成员,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其他获奖等级的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各学院认定。 2.“挑战杯”系列赛事主体赛参照上述原则计分,分赛道获奖等级加分权重和主力队员由各学院认定。 |
Ⅱ类 |
2022年及以前,学校立项的赛事 2023年及以后,学校认定的赛事 |
各赛事各等级奖项的加分权重、主力成员由各学院认定。 |
(3)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加分
学生代表武汉大学 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本科生)的,其学术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学院可根据项目类别、项目质量、成员贡献度等因素确定加分权重。
参加武汉大学立项的珞珈本科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且结题验收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可加分,学院可根据项目类别、项目质量、成员贡献度等因素确定加分权重。
(4)获得专利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具体专利的种类由学院认定。
(1)体育专业活动加分:代表武汉大学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及更高级别赛事;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具体赛事 及各赛事加分权重由体育部认定,阳光组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
非阳光组 | |
获奖等次 |
加分说明 |
前八名 |
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 |
获奖等次 |
加分说明 |
第一名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70% |
第二名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5% |
第三名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 |
(2)艺术专业活动加分:作为主力成员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艺术比赛中获奖,比赛的种类、各比赛加分权重和主力成员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加分不得超过学生最高获奖等次规定的上限,获奖加分说明如下表。
个人比赛加分说明 |
团体比赛加分说明 | |
特等奖及以上 |
专业活动加分按满分计算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
一等奖或金奖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50%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40% |
二等奖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 |
专业活动加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20% |
3.学术活动加分由学院制定加分细则;体育专业活动加分由体育部制定加分细则;艺术专业活动加分由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加分细则。
4.体育和艺术专业活动可加分的赛事项目须在学生推免当年7月30日前公布,加分学生名单和具体加分情况在9月1日前公布。赛事项目、加分学生名单和具体加分情况须分别经体育部党政联席会、艺术教育中心领导班子审核通过。
原文链接:https://yz.chsi.com.cn/tm/tjbf/detail?zsgsId=3416363121&schCode=10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