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南京大学计算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指导思想
为深化教学改革,加大对创新人才的选拔力度,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计算机学院在学校的总体精神指导下,充分考虑院系特点和培养方案的实施,现制定计算机学院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细则,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完成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简称“推免”工作)
(注:拔尖计划推免管理单列,不在此实施细则管理范围内)
二、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赵建华
成员:路通、宫玲琳、钱柱中、吴楠、程龚
秘书:苏贵珍、王可
三、推免对象及条件(此处仅针对本院系学生)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南京大学2026年应届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思想政治理论及实践课程学习情况良好,除总学分及毕业论文要求外,已具备《南京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即修完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培养方案中前三学年开课的所有通修课、学科基础课程及专业核心课程达到最低要求学分数/门数;
4)原则上学生所获学位课程学分绩(教务系统学分绩计算数据)排名处于所在专业前70%。按照教学计划进度,如学生当前尚有应修专业准入准出课程或通修课程不及格,则不得申请。
四、推免学分绩
(一)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学分认定规则与计算方式
1)学分绩统一以学生首次参加课程考试的成绩计算(如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按不及格原始成绩计算学分绩),返校未满一年的交换生以现有课程成绩计算。
2)缓考课程的学分绩(含学位课程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等)按实际得分乘以0.9计算(因公缓考的课程学分绩按实际得分计算)。
3)有替代或认定的课程,以学校公布的替代关系及培养方案中相关说明为准,符合条件的可由替代课程或认定课程参与计算。
(二)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清单(附件1)
通修课程
微积分(第一层次)(10学分)
线性代数(第一层次)(4学分)
思想道德与法治(3学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学分)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学分)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理论部分)(2学分)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部分)(1学分)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理论部分)(2学分)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实践部分)(1学分)
专业准入
程序设计基础(3学分)或计算机程序的构造与解释(3学分)【两门至少选修一门;如果两门均获得学分,则按得分最高的一门参与计算】
学科平台课程
高级程序设计(3学分)或概率论与数理统计(3学分)【两门至少选修一门;如果两门均获得学分,则按得分最高的一门参与计算】
离散数学(5学分)
数字逻辑与计算机组成(4学分)
数据结构(4学分)
计算机系统基础(5学分)
操作系统(4学分)
计算机网络(4学分)
算法设计与分析(4学分)
综合实验(5学分)(软件工程综合实验、大数据处理综合实验、计算机系统设计综合实验三门至少选修一门;如果修读超过一门,则按得分最高的一门参与计算)
专业核心课程(至少修读三门课程)
包括形式语言与自动机(3学分)、编译原理(4学分)、软件质量保障(3学分)、软件工程(3学分)、智能计算系统(3学分)、计算机体系结构(3学分)、数据库概论(3学分)、计算机图形学(3学分)、密码学原理(3学分)、网络安全与检测技术(3学分)。
学生自选该模块中三门课程参与计算。
多元发展课程(可选)
普通物理及大学物理实验(共5学分,两门课程视为整套,不可拆分)
注:学生可以自行确定是否将普通物理与大学物理实验(共5学分)计入学分绩计算;
(三)学分绩加分项目补充说明
本院系补充规定:
1) 符合学校规定的情况,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学分绩总加分不超过0.3。
2) 具有学科特点的竞赛获奖,按计算机系竞赛加分细则(见附件)执行。
3) 第一作者发表学术期刊正刊论文和学术会议长文(regular paper)加分规定如下:
CCF-A类、CCF-B类国际期刊与会议加0.2分;
CCF-C类国际期刊与会议加0.1分;
CCF-A类、CCF-B类中文科技期刊加0.1分;
CCF-C类中文科技期刊加0.05分。
注:
1. 提供2025年8月31日(含当天)前论文正式录用通知或论文发表证明(论文集或期刊首页、目录与论文)视为论文发表;
2. 发表其他形式论文,由推免工作小组审议决定;
3. 发表多篇论文,此加分项累积加分总额不超过0.2分。
4. 其它未尽事宜,由推免工作小组解释执行。
(四)综合学分绩计算规则
推免综合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学分绩总加分
五、专业排名规则
所有具备推免候选资格的同学,在全院范围内按推免综合学分绩排序,参与推免竞争,确定推免资格。按照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本院系学生推免申报程序
按照学校规定实施。
七、注意事项
在院系公示推免生名单期间,学生可以放弃推免资格。学生放弃推免资格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由本人签字,放弃名额由公示名单中候补学生依次递补。
八、学院推免工作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钱柱中
咨询电话:89686292
电子信箱:qzz@nju.edu.cn
办公时间及地点:仙林校区计算机楼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