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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度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2025-09-28 15:41 1206 来源:海文考研

一、遴选原则与指导思想

1.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以选拔质量为核心,强调品学兼优,以德为先,突出能力考察,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在对学生一贯表现、平时学习和科研潜力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加大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心理素质的考核,确保推免生质量。

2. 以《南京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6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为主要依据,采用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推免生工作细则、审核被推荐者资格和条件、协助学生做好报考工作。

二、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职责

组长:董婷

副组长:王博、史宇坤

成员:胡修棉、蔡元峰、曾罡、王涛、陈旸、刘春、谢月清、董少春、王国光、翁辉辉、茆雅凤、陈昕

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推免生遴选整体工作,组织专家审核小组严格审核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学术创新成果。

三、推免对象及条件(仅针对本学院学生)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南京大学2026年应届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

2.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3. 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思想政治理论及实践课程学习情况良好,除总学分及毕业论文要求外,已具备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原则上学生所获学位课程学分绩(教务系统学分绩计算数据)排名处于所在专业的前70%。按照教学计划进度,如学生当前尚有应修专业准入准出课程或通修课程不及格者,不得申请。

四、推免学分绩

(一)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学分认定规则与计算方式

推免计入学分绩的课程为各专业已修读的必修课(通识课除外)及部分学术型选修课。如修读与所要求的必修课存在替代关系的课程,计算推免学分绩时,学分以推免要求的课程学分计算,成绩则以实际修读课程成绩计算。

推免学分绩计算统一按学生首次参加课程考试的成绩计算(如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按不及格原始成绩计算学分绩)。

缓考课程的学分绩(含学位课程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等)按实际得分乘以0.9计算。因公缓考的课程学分绩应按实际得分计算。

注:关于课程认定及学分绩计算如遇特殊情况,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参照学校推免细则讨论决定。

(二)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清单

按专业分别见附件。

(三)学分绩加分项目补充说明

以学校通知附件 《南京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分绩加分办法》为主要依据,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确定所有学分绩加分项目,并加以补充说明(如下)。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以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学生的个人贡献和创新质量。未通过审核鉴定或未通过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1. 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类(时限以2025年8月31日前录用为准)

(1)以第一作者发表在SCI、EI期刊,最高不超过0.2分。

(2)以第一作者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北大核心、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等核心期刊,单篇加0.05分,两篇及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0.1分。

(3)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普通学术刊物论文酌情加分,总计不超过0.02分。

(4)以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照共同第一作者数量对加分额度进行平均处理。

(5)发表非第一作者论文,不能获得加分,但同等条件下可根据期刊类别、个人贡献等酌情优先考虑。

(6)任何形式的会议摘要,不能获得加分,但同等条件下可视会议性质、作者贡献等情况优先考虑。

2. 学科竞赛类

(1)参加南京大学基础学科论坛、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学校认定的各类学科竞赛的,按照学校通知附件《南京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分绩加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经学院遴选参加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并顺利完赛的同学,给予加分0.01分;完赛并获奖的同学,可根据获奖情况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并酌情加分,累积不超过0.1分。

(3)参加其他国家级或经学院认定的专业类竞赛并获一等及以上奖项者,可参照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适当给予加分,最高不超过0.05分。

(4)以上所有学科竞赛类加分,累积不得超过0.3分。

(四)经学院认定允许学分绩加分的学术刊物目录

加分刊物级别及对应加分值,参照《南京大学高质量科技期刊与学术会议推荐目录》(2021年)、《南京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高水平学术刊物目录》和最新版《南京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博士学位最低标准》中的刊物列表(https://es.nju.edu.cn/45/37/c22859a542007/page.htm),或经学院认定允许学分绩加分的学术刊物(包括录用函)。论文如有指导教师,需经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并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定。

注:(1)相同内容形成的成果不得累计加分,每人加分总额不得超过0.3。(2)原则上,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综合学分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酌情优先考虑。(3)对学术界和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等,应从严把关。

(五)推免综合学分绩计算规则

推免综合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学分绩总加分



五、排名规则

本年度推免按地质类、应用地质类2个类别分别进行排序。地质类包含地质学、地质学(拔尖计划)、地质学(生物演化与环境国际班)3个专业方向;应用地质类包含地球物理、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质工程4个专业方向。

具体排序规则为:

1. 以推免综合学分绩为排序依据,同一类别内不同专业方向按综合学分绩统一排序,不同类别分开排序。

2. 有关排序及名额分配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3. 在完全同等条件下,地质学(拔尖计划)和地质学(生物演化与环境国际班)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4.在完全同等条件下,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实习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六、本学院学生推免申报程序



时间

内容

9月1日

公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9月4日

学生提交个人申请及加分材料

9月5日

学院组织审核

9月8日

推免名单公示

9月12日

最终推免名单报送学校



七、学院推免工作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茆雅凤

咨询电话:89681069

电子信箱:myafeng@126.com

办公时间及地点:朱共山楼232室



南京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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