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开展 2026年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相关工作通知,按照《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含《吉林大学本科生素质类项目加分指导意见》)(校发[2022]59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及加分标准。
一、工 作 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坚持科学遴选,选拔推荐过程中落实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和信息公开等制度,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将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监督小组,成员如下:
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吴宏政
副组长:邵彦敏、 李静
成 员:刘信君、崔妍、韦洪发、付秀荣、王勇、尹希文
推免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钟新
成 员:王淼、万佳悦、姜楠、程思阳、张皓、陈曦(学生代表)
(二)学院推免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在推免工作小组领导下,负责学院推免日常工作。联系电话:85151045,监督电话:85151042。
三、推荐 方式
(一)选拔推荐方式包括普通推荐(包括推免直博生)、“研究生支教团”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以普通推荐为主,其他方式为辅。
(二)普通推荐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遴选条件,从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择优选拔优秀学生进入硕士或博士阶段学习的推荐方式,是学校选拔推荐的主要方式。
(三)“研究生支教团”推荐是指学校按照团中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从全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组建研究生支教团,择优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荐方式。
推荐名额由团中央单独下达,由校团委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四)“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是指由教育部下达的专项推免计划,针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名额政策补偿的推荐方式。其推荐名额由教育部单独下达,直接指定推荐学生的专业方向和接收学校。
四、 推荐 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学精神、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 曾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参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具备良好的体质健康水平。
(二)成绩 要求
综合成绩是由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的学业成绩〔包括《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和素质类项目(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科研成果、参加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加分构成,要求全部成绩必须通过。
1. 申请普通推荐(包括直博生)、“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要求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2.5 及以上;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要求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2.3及以上。
2. 申请普通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 1 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 2 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3. 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加分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补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排名。
4. 校际交流学生的推免成绩必须经教务处进行相应学分认定,且应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总学分的 95%,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
5. 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 75 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 分及以上(或托福 80 分及以上、雅思 6.0 及以上、日语N2 及以上、俄语ТРКИ-2 及以上);外语专业学生要求专业外语四级成绩达到 70 分以上。
(三)素质类项目加分
学院组织本院全体学生自愿提交本人相关素质类项目成果材料,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符合要求的学生自愿提交本人相关素质类成果材料,各类素质类成果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
学院和各相关职能部门须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按照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加分标准,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素质项目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审核认定学生的学术专长,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留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学院网站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素质类项目确定加分分值,加分最高不超过0.4平均学分绩点(GPA)[体育竞赛体系加分最高不超过1.0平均学分绩点(GPA)],计算综合排名。同类成果中不累计加分,取代表作的最高加分计入推免综合成绩;五大类别间的加分允许累加,但体育竞赛体系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GPA,其他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0.4GPA;加分后综合排名相同的学生,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
素质类项目加分名单确定后应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学院于9月2日16: 00前公示。
(四)综合排名要求
1.综合排名由学业成绩和素质类项目加分组成。大学英语课程中仅英语B III、B IV 计入综合排名,军事教育、体育成绩不计入综合排名,劳动教育计入排名。综合排名相同的学生,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
2.学院所有应届毕业学生均须参加本专业的综合排名(含违纪处分未被解除、自愿放弃等不能被推荐的学生),比照“双一流”建设学科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以本专业前60%的学生学业成绩为线,在计算素质类项目加分后,推免成绩达到选拔线及以上的学生具备推免资格。
3.学院应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各类竞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
特别说明:学院依照学校下发的最终推免指标数额,按120%比例在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中择优推荐。
五、 推荐 程序
(一)学院确定各专业参与推免综合排名的限选课程(依培养方案确定),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本学院全体学生学业成绩。学院和各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按照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加分标准,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素质项目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审核认定学生的学术专长,确定加分分值,加分最高不超过0.4平均学分绩点(GPA)[体育竞赛体系加分最高不超过1.0平均学分绩点(GPA)],计算综合排名,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只能申报常规推荐、“直博生”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其中一项,不可兼报。
(三)学院依据学校下达推荐名额按120%的比例,确定申报常规推荐、“直博生”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方式的人选,由学院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择优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名单上报学校。
(四)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学院推荐人选名单,将通过审定的拟推免学生名单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对于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及相关部门要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
六、管理 与监督
(一)涉及推免工作的原则、标准、方法、程序、名额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须由学校领导小组、学院工作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二)推免工作全过程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监督,学校教务处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相关问题举报,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推免工作的参与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选拔推荐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回避当年的推免工作。
(四)对在申请和参加选拔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已录取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按有关规定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七、其它
(一)已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允许参加研究生统考、就业或自行联系出国等,学校相关部门不允许为其出具相关材料或办理相关手续。被正式推荐为推免生的学生要向学院提交承诺书。
(二)学院在毕业前对获准被推荐推免生进行最后的审核,凡出现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不能按期毕业或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毕业前仍未解除处分情况的,学校将自动取消其免试研究生资格。
(三)排名在前但自愿放弃保研资格的学生要向学院提交声明书。
(四)其它未尽事宜将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解决。本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制定实施,并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8月28日
附录1:
本科生素质类项目加分标准
类别 |
加分项目 |
加分对象 |
GPA加分上限及认定 | |
一、 科研成果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最高0.2GPA)中间换人不加分 |
国家级结题优秀项目 |
负责人 |
0.15GPA |
第二名 |
0.05GPA | |||
1.学术论文(本专业领域) (最高0.4GPA)
中间换人不加分 |
1.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论文发表当年适用的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目录、北大 核心期刊目录
|
一区/A类 第一作者 |
0.4GPA | |
二区/B类 第一作者 |
0.3GPA | |||
三区/C类 第一作者 |
0.2GPA | |||
四区/D类 及非ABCD类的北大核心期刊)第一作者 |
0.1GPA | |||
二、竞赛获奖
中间换人不加分
|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体系(最高0.4GPA)
第一名队员占加分的50%,其他队员平均分配加分的50% |
A类获得国家级奖一等奖(金奖) |
主力队员(限前六名) |
0.4GPA |
A类获得国家级奖二等奖(银奖) |
0.35 GPA | |||
A类获得国家级奖三等奖(铜奖) |
0.3 GPA | |||
B类获得国家级奖一等奖(金奖) |
0.3 GPA | |||
B类获得国家级奖二等奖(银奖) |
0.25 GPA | |||
B类获得国家级奖三等奖(铜奖)
|
0.2 GPA | |||
C类获得国家级奖一等奖(金奖) |
0.2 GPA | |||
C类获得国家级奖二等奖(银奖) |
0.15 GPA | |||
C类获得国家级奖三等奖(铜奖) |
0.1 GPA | |||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体育竞赛体系(高水平运动训练专业学生)(最高1.0GPA) |
中国大学生体协专项锦标赛或联赛 |
单项前三名 |
体育学院认定加分(最高1.0GPA) | |
集体项目前十六名 | ||||
吉林省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专项锦标赛或联赛 |
冠军 | |||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艺术竞赛体系(最高0.4GPA) |
代表学校参加经认证的国家或省级专业类大赛 |
大学生艺术团骨干成员 |
团委认定加分(最高0.4GPA) | |
三、入伍服兵役 |
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加分最高0.4GPA) |
退役复学满两年期限 |
0.3GPA |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认定加分 |
获得“四有优秀士兵” |
0.1GPA | |||
获得“嘉奖” |
0.1GPA | |||
三等功以上 |
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 |||
四、志愿服务
(最高0.4GPA) |
志愿服务 |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国家级)金奖 |
负责人 |
团委认定加分(最高0.2GPA) |
第二名 | ||||
第三名 | ||||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国家级)银奖 |
负责人 | |||
第二名 | ||||
第三名 | ||||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省级)金奖 |
负责人 | |||
第二名 | ||||
社会工作(思想政治志愿服务) |
思想政治志愿服务骨干成员 |
党委学生工作部认定加分(最高0.4GPA) | ||
五、国际组织实习 |
国际组织实习 |
国际组织实习(实习的国际组织认定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主要国际组织名录为准) |
最高0.2GPA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认定加分 |
说明:1.同类成果中不累计加分,取代表作的最高加分计入推免综合成绩;
2.五大类别间的加分允许累加,但体育竞赛体育系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GPA,其他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0.4GPA;
3.加分后综合排名相同的学生,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