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5 来源:吉林大学
为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2〕59号)的相关要求和学院推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推荐原则
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科学遴选,选拔推荐过程中落实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和信息公开等制度,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推免生选拔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将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二、组织领导
1.工作小组:
副组长:王志成 李 娟
成 员:于 亮 寇长贵 金顺子 俞 琼
2.监督小组:
组 长:刘金超
成 员:申延男 陶育纯 曲 超 方 菲(学生)
三、推荐形式
选拔推荐方式包括普通推荐(包含推免直博生)、“研究生支教团”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以普通推荐为主,其他方式为辅。
(一)普通推荐是指按照本工作方案规定的遴选条件,从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择优选拔优秀学生进入硕士或博士阶段学习的推荐方式,是学院选拔推荐的主要方式。
(二)“研究生支教团”推荐是指学校按照团中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从全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组建研究生支教团,择优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荐方式。推荐名额由团中央单独下达,由校团委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选拔办法。
(三)“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是指由教育部下达的专项推免计划,针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名额政策补偿的推荐方式。其推荐名额由教育部单独下达,直接指定推荐学生的专业方向和接收学校。
四、推荐要求
推免生须符合推免遴选基本条件且达到推免生成绩排名要求。
(一)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学精神、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严重失信行为。曾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前(日期以学校发布推免通知为准)处分已解除的,申报推免不受影响。
5.具备良好的体质健康水平。
(二)推免成绩要求
综合成绩是由学生前四学年的学业成绩〔包括《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和素质类项目(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科研成果、参加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加分构成,要求全部成绩必须通过。
1.申请普通推荐(包括直博生)、“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要求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2.5及以上;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要求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2.3及以上。
2.申请普通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1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2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3.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加分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补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排名。
4.校际交流学生的推免成绩必须经教务处进行相应学分认定,且应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总学分的95%,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
5.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雅思6.0及以上、日语N2及以上、俄语ТРКИ-2及以上)。
(三) 学业成绩排名
学业成绩指《培养方案》要求的前学年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GPA),大学英语课程中仅英语II、III、IV计入学业成绩排名,军事教育、体育不计入学业成绩排名。
学院所有应届毕业学生均须参加本专业的学业成绩排名。
(四) 素质类项目加分
1.学院教学办公室组织本院全体学生自愿提交本人相关素质类项目成果材料,包括: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各类素质类成果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具体加分指标细则参见“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各专业本科生素质类项目推免加分指标细则”。
2.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按照“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各专业本科生素质类项目推免加分指标细则”,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素质项目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审核认定学生的学术专长,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3.确定素质类项目加分分值时,加分最高不超过0.4平均学分绩点(GPA),计算综合排名。
4.同类成果中不累计加分,取代表作的最高加分计入推免综合成绩。
5.五大类别间的加分允许累加,体育竞赛体系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GPA。
(五) 综合排名
1.综合排名由学业成绩和素质类项目加分组成,综合排名相同的学生,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学院所有应届毕业学生均须参加本专业的综合排名。
2.综合排名时如有不能被推荐(如违纪处分未被解除、自愿放弃等)的学生,不再将这部分学生剔除后重新排名,不将未进入推荐范围的学生递补入围。
3.“研究生支教团”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要求与普通推荐的排名要求相同。
(六) 选拔要求
综合排名以本专业前25%的学生学业成绩为选拔线,在计算素质类项目加分后,综合成绩达到选拔线及以上的学生具备推免资格;
五 、 推荐程序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确定各专业参与推免综合排名的限选课程。教学办公室严格按照规定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本学院全体学生学业成绩,并确定当前的学业成绩核对、学业成绩排名、素质类项目加分、综合排名和选拔线等工作,并在公共卫生学院网站公示,保证公开、公正、公平。
学院依据学校下达推荐名额组织学生申报,依据学校下达推荐名额不低于 120%不高于150% 的比例,确定申报普通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方式的人选,最终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公共卫生学院网站公示,最终推荐人选名单上报学校。
六、监督与管理
1.涉及推免工作的原则、标准、方法、程序、名额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须由学院工作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2.推免工作全过程接受全院师生和社会监督。学院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推免工作程序,受理学院推荐工作中的异议和申诉。联系人:曲超,办公电话:85619432,邮箱: quchaoJenny@jlu.edu.cn。
3.推免工作的参与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选拔推荐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回避当年的推免工作。
4.对在申请和参加选拔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已录取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按有关规定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5.本工作方案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调整,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公共卫生学院素质类加分细则
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