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业成绩核对和综合排名工作的通知》、《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2〕59号)相关要求,为保证我院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推荐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选拔推荐过程中落实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和信息公开等制度,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择优选拔推荐。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选拔学生的重要内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对学业的考核,以学生学习成绩和一贯表现为基础,强化对学生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核。
二、组织领导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孙晓颖
副 组 长: 李新波、高博
成 员: 柴华、燕学智、丛玉良、胡云峰、王雪、姚桂锦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教务办具体负责全院推免生的推荐工作,联系电话:85152701(南湖),85095092(南岭),电子邮箱:txjwb@jlu.edu.cn。
(二)推免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 董宏志
成 员: 姜宇欧、陈绵书、卢辉遒、赵琳琳、陈玫玫、学生代表
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学院推免生工作的工作过程和程序进行监督,受理学院内部工作的异议。学院推免生工作检督办公室设在院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5152253,电子邮箱:jiangyo@jlu.edu.cn。
三、推荐方式
推荐方式包括常规推荐、“直博生”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以常规推荐为主,其他方式为辅。
常规推荐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遴选条件,从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择优选拔优秀学生进入硕士阶段学习的推荐方式,是学校选拔推荐的主要方式。
“直博生”推荐是为深化我校研究生招生培养模式改革,健全和完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研究生支教团”推荐是指学校按照团中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从全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组建研究生支教团,择优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荐方式。推荐名额由团中央单独下达,由校团委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是指由教育部下达的专项推免计划,针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名额政策补偿的推荐方式。其推荐名额由教育部单独下达,直接指定推荐学生的专业方向和接收学校。
四、名额分配
按学校下达给我院的2026年推免生推荐生总指标进行分配。
五、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和委托培养的学生)。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严重失信行为。曾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前处分已解除的,申报推免不受影响。
5.具备良好的体质健康水平。
(二)成绩要求
推免成绩是指学生前三学年《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要求全部成绩必须通过。
1.申请常规推荐、“直博生”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GPA)不得低于2.5;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GPA)不得低于2.3;
2.申请常规推荐、“直博生”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的学生,允许曾有1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2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3.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加分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补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排名。
4.校际交流学生的推免成绩必须经教务处进行相应学分认定,且应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总学分的95%,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
5.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雅思6.0以上、日语N2及以上、俄语ТРКИ-2及以上)。
(三)排名要求
1.综合排名由学业成绩和素质类项目加分组成。
1)学业成绩指《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GPA),具体要求参考教务处及学院发布的相关通知。大学英语课程中仅英语III、IV计入综合排名,体育、军事教育不计入综合排名。
2)素质类项目加分标准见附件1。
3)综合排名相同的学生,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若学业成绩排名仍相同的学生,参照微积分BⅡ成绩排序;若微积分BⅡ成绩仍相同,参照大学物理BI成绩排序。
2.全院所有应届毕业学生均须参加本专业的综合排名,其中:
常规推荐的普通班学生综合排名以本专业前25%的学生学业成绩为选拔线,在计算素质类项目加分后,推免成绩达到选拔线及以上的学生具备推免资格。
“直博生”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要求与常规推荐的排名要求相同。
六、推荐工作程序
(一)常规推荐
符合吉林大学规定的推荐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并打印《吉林大学常规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向学院教务办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院按照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加分标准,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素质项目进行审核鉴定,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审核认定学生的学术专长,确定加分分值,加分最高不超过0.4平均学分绩点(GPA)[体育竞赛体系加分最高不超过1.0平均学分绩点(GPA)],计算综合排名,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学院按限额的120%有序确定推荐人选。依据学生成绩排名和思想品德表现由学院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择优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名单。学院将确定的推免生名单公示10天,同时上报学校。
(二)其他形式推荐
学校相关负责部门另行下发通知,按照相关通知要求进行。
七、其他
(一)已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应与学院签订不允许参加研究生统考、就业或自行联系出国等协议,学校相关部门不为其出具相关材料或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出现推免生放弃资格情况,学院将酌情等额扣除学生所在专业后续年份的推免生指标。
(二)在毕业前学校对获准被推荐推免生进行最后的审核,凡出现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不能按期毕业或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毕业前仍未解除处分情况的,学校将自动取消其免试研究生资格。
(三)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注册平台、信息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所有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信息公开、备案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四)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具体工作安排待教务处相关通知发布后再予以制定并公示。
通信工程学院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 通信工程学院本科生素质类项目加分标准
类别
加分项目
加分对象
认定加分值
备注
一、科研成果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国家级结题优秀项目
负责人
最高0.1(GPA)
学院认定加分。排名应与大创项目中期检查、结题环节均一致。
第二名
最高0.05(GPA)
学术论文
(本专业领域)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论文、北大核心期刊目录
一区 第一作者
最高0.2(GPA)
学院认定加分。论文/专利应为在学期间发表的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专利;论文发表时标注的作者第一单位和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吉林大学或吉林大学通信工程学院;专利授权专利权人应为吉林大学。
二区 第一作者
最高0.15(GPA)
三区 第一作者
最高0.1(GPA)
四区/授权发明专利 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
最高0.05(GPA)
EI检索期刊论文 第一作者
最高0.02(GPA)
北大核心期刊论文 第一作者
最高0.01(GPA)
二、竞赛获奖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体系(最高0.4GPA)
A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金奖)
主力队员(限前六名)
最高0.4(GPA)
学院认定加分。参照竞赛报名顺序,中间换人不加分;最高奖项如有特等奖,特等奖按一等奖加分。
A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二等奖(银奖)
最高0.15(GPA)
A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三等奖(铜奖)
最高0.05(GPA)
B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金奖)
最高0.15(GPA)
B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二等奖(银奖)
最高0.05(GPA)
B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三等奖(铜奖)
最高0.02(GPA)
C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金奖)
最高0.05(GPA)
C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二等奖(银奖)
最高0.02(GPA)
C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三等奖(铜奖)
最高0.01(GPA)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体育竞赛体系(高水平运动员、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学生)(最高1.0GPA)
中国大学生体协专项锦标赛或联赛
单项前三名
体育学院认定加分(最高1.0GPA)。政治思想素质优秀、于所在专项高水平运动队伍中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示范影响力、运动竞技能力和竞技寿命能够胜任研究生阶段的高水平运动队竞赛需要和队伍示范要求。
集体项目前十六名
吉林省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专项锦标赛或联赛
冠军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艺术竞赛体系(最高0.4GPA)
代表学校参加经认证的国家或省级专业类大赛
大生生艺术团骨干成员
团委认定加分(最高0.4GPA)
三、入伍服兵役
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
退役复学
最高0.2(GPA)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认定加分
优秀义务兵
最高0.4(GPA)
三等功以上
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四、志愿服务(最高0.4GPA)
志愿服务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国家级)金奖
负责人
团委认定加分(最高0.2GPA)
第二名
第三名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国家级)银奖
负责人
第二名
第三名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省级)金奖
负责人
第二名
社会工作(思想政治志愿服务)
思想政治志愿服务骨干成员
五、国际组织实习
国际组织实习
国际组织实习(实习的国际组织认定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主要国际组织名录为准)
最高0.2(GPA)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认定加分
说明:1.同类成果中不累计加分,取代表作的最高分计入推免综合成绩;
2.五大类别间的加分允许累加,但体育竞赛体系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GPA,其他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0.4GPA;
3.加分后综合排名相同的学生,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