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人工智能学院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一、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1.工作小组成员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由学院本科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教学分委员会委员、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班主任,统筹和推进推免工作。
2.工作内容
(1)通知学生复核个人信息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工作人员通知相关本科生班级负责人,提醒学生核对教育部“学信网”个人学籍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修读专业等。
(2)做好推免准备工作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制定学院内部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和《年度推荐工作方案》,后续统筹组织选拔报送等具体任务,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推荐,确保推荐程序的公正和透明,同时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
(3)确定在籍学生人数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完成对相应年级各专业在籍本科生人数统计工作,上报学校,作为普通推免名额分配的基本依据。
二、 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我院注册在籍的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且不存在明确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通过我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或经认定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水平);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7. 体质健康测试达到本科毕业标准;
8. 参与成绩计算的课程的原始成绩中无不及格成绩记录。
三、 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和下达到我院的推免名额,拟定年度学院推免名额分配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公布。
四、 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普通推免名额的综合排名计算采用结构计分法,其中课程成绩占86%,学术创新成果、荣誉和学生工作等占14%。计入成绩计算范围的课程和其他计分项目在年度工作方案及细则中公布。最终排名结果在信息门户、学院公告栏以及学生所在班级联络群中公示。
五、 申请程序
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流程如下:
1.学生填写并递交《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至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审核。
2.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组织初步审核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筛选,确定推荐名单。
六、 申诉
学生对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程序、结果等存在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人工智能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并提交申诉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申诉书需载明包括申诉人姓名、学号、联系方式在内的基本信息,简要说明申诉事项和申诉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写明上述事项、没有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与申诉事项无关的,申诉不予受理。
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在收到申诉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对申诉材料和申诉事项的复核工作。复核完成后,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向申诉人送达申诉处理决定。
七、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人工智能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该办法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有新的调整,按照上级的最新政策执行。
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8月
人工智能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成绩计算说明
根据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要求,现对我院2022级本科生保研的学习成绩计算部分说明如下:
一、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参与排名的课程包括:
通识教育课程类国际视野与文明对话模块中的必修课程、以及数理基础与科学素养模块中的必修课;专业教育课程中的学科基础课。
二、参与排名科目的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为:
学分绩=课程学分*考试成绩
平均学分绩=∑(课程学分×考试成绩)/∑课程学分
三、各专业参与成绩计算的具体课程如下:
(一)人工智能专业参与成绩计算的课程( 26 门):综合英语阅读、学术英语读写、实用英语表达、综合英语听说(博雅英语听说)、微积分I、微积分II、基础物理BI、交互式Python编程入门、C与C++程序设计、线性代数及其应用、概率论与随机过程(概率统计与随机过程)、离散数学、人工智能伦理与治理、计算机系统导论、人工智能数学基础、算法设计与分析、数据结构、人工智能导论、计算机科学导论、数据库系统、软件工程、数字信号处理、类脑与认知计算、自然语言处理、模式识别、计算机视觉。
(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参与成绩计算的课程( 27 门):综合英语阅读、综合英语听说(博雅英语听说)、学术英语读写、实用英语表达、微积分I、微积分II、基础物理BI、线性代数及其应用(线性代数)、交互式Python编程入门、走近信息科学、程序设计基础、计算机导论、算法设计与分析、概率统计与随机过程、离散数学、数据结构、人工智能导论、数字逻辑与数字系统、计算机组成与结构、计算机系统导论、操作系统、软件工程、计算机网络、信息伦理与道德、编译原理、数据库系统、C++程序设计(面向对象方法与技术)。
其中数学类、物理类和专业课程的转换认定以学院教学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申请文件为准。
三、成绩计算时间要求
参与计算的课程成绩,须在教务系统中显示为有效成绩。其中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认定的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7月
2025年人工智能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课程成绩占86%,学术创新成果、荣誉和学生工作等占14%
内 容 |
分 值 |
最高限分 | ||||||
课程 成绩 |
专业及外语课程平均学分绩 |
平均成绩的86% |
86分 | |||||
学术创新成果 |
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限一项,取最高分) |
主持国家级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不包含创业项目) |
立项1.0分 结题0.5分 优秀1.5分 |
3 |
3分 | |||
参与国家级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不包含创业项目) |
立项0.5分 结题0.3分 优秀1.5分 | |||||||
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项目 |
立项1.0分 结题0.5分 优秀1.5分 | |||||||
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项目 |
立项(0.5,0.25)分 结题(0.3,0.15)分 优秀(1.5,0.75)分 | |||||||
主持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本科生“启研”计划) |
立项1.0分 结题1.0分 |
2 | ||||||
参与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本科生“启研”计划) |
立项0.5分 结题0.5分 | |||||||
主持北京市级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 |
立项0.6分 结题0.4分 优秀1.0分 | |||||||
参与北京市级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 |
立项0.3分 结题0.2分 优秀1.0分 | |||||||
主持校级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 |
立项0.3分 结题0.2分 优秀0.5分 |
1 | ||||||
参与校级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 |
立项0.2分 结题0.1分 优秀0.5分 | |||||||
学 术 论 文 注:取最高,不累加 |
《人工智能学院学术论文发表期刊与会议目录(试行)》中A+类论文 |
第一作者3.0分,第二作者1.5分,第三作者0.75分 |
3 |
3分 | ||||
《人工智能学院学术论文发表期刊与会议目录(试行)》中A类论文 |
第一作者2.75分,第二作者1.38分,第三作者0.69分 | |||||||
《人工智能学院学术论文发表期刊与会议目录(试行)》中A-类论文 |
第一作者2.5分,第二作者1.25分,第三作者0.63分 | |||||||
《人工智能学院学术论文发表期刊与会议目录(试行)》中B+类论文 |
第一作者2.25分,第二作者1.13分,第三作者0.56分 | |||||||
《人工智能学院学术论文发表期刊与会议目录(试行)》中B类论文 |
第一作者2.0分,第二作者1.0分,第三作者0.5分 | |||||||
《人工智能学院学术论文发表期刊与会议目录(试行)》中B-类论文 |
第一作者1.75分,第二作者0.88分,第三作者0.44分 | |||||||
《人工智能学院学术论文发表期刊与会议目录(试行)》中C类论文 |
第一作者1.5分,第二作者0.75分,第三作者0.38分 | |||||||
《人工智能学院学术论文发表期刊与会议目录(试行)》中C-类论文 |
第一作者1.0分,第二作者0.5分,第三作者0.25分 | |||||||
学 科 竞 赛 注:不同类别得分可累加 |
(一)程序设计类 注:此类别中各项得分不累加 |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世界总决赛入围 |
3.0分 |
3 |
3分 | ||
亚洲东大陆决赛 |
金奖2.8分 银奖2.6分 铜奖2.3分 | |||||||
亚洲东大陆区域赛 |
金奖2.6分 银奖1.7分 铜奖1.0分 | |||||||
中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全国总决赛 |
金奖2.8分 银奖2.6分 铜奖2.3分 | ||||||
国赛(区域赛)、女生专场 |
金奖2.6分 银奖1.7分 铜奖1.0分 | |||||||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 |
全国个人奖 |
一等奖1.0分 二等奖0.7分 三等奖0.4分 | ||||||
北京市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金奖1.7分 银奖1.0分 铜奖0.7分 | |||||||
百度之星·程序设计大赛总决赛 |
金奖1.0分 银奖0.7分 铜奖0.4分 | |||||||
北师大程序设计大赛 |
一等奖1.0分 二等奖0.7分 三等奖0.4分 | |||||||
(二)科技竞赛类注;此类别中各项得分可累加 |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系统能力大赛全国总决赛:操作系统设计赛(内核实现赛、功能挑战赛)、数据库管理系统设计赛、“华为毕昇杯”编译系统设计赛(编译系统实现赛、编译系统挑战赛)、“龙芯杯”CPU设计赛(个人赛、团体赛)、“先导杯”智能计算创新设计赛 |
特等奖2.6分 一等奖1.7分 二等奖1.0分 三等奖0.7分 |
2.6 | |||||
ASC世界大学生超级计算机竞赛(世界总决赛) |
冠军2.6分 亚军1.7分 晋级决赛1.3分 |
2.6 | ||||||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人工智能创意赛全国总决赛 |
一等1.0分 二等0.7分 三等0.4分 |
1.0 | ||||||
华为ICT大赛(仅创新赛赛道) |
全国总决赛 |
特等1.7分 一等1.0分 二等0.7分 三等0.4分 |
1.7 | |||||
世界总决赛 |
特等2.6分 一等2.1分 银奖1.7分 铜奖1.0分 |
2.6 | ||||||
(三)创新实践类 注:此类别中各项得分不累加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国家级 |
特等奖3.0分 (2.0,1.0); 金奖2.6分 (1.7,0.9); 银奖1.7分 (1.1, 0.6); 铜奖1.0分 (0.6, 0.3) |
3.0
| ||||
省市级 |
特等奖 2.2分 (1.6, 0.8); 一等奖1.7分 (1.1,0.6); 二等奖1.3分 (0.9, 0.4); 三等奖0.7分 (0.4, 0.2) |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
国家级 |
金奖一等奖3.0分(2.0,1.0); 银奖二等奖2.6分(1.7,0.9); 铜奖三等奖1.7分(1.1,0.6) | ||||||
省市级 |
金奖一等奖1.7分(1.1,0.6); 银奖二等奖1.3分(0.9,0.4); 铜奖三等奖0.9分(0.6,0.3) | |||||||
北京师范大学“京师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所属单位为人工智能学院) |
一等奖0.9分 二等奖0.7分 三等奖0.3分 | |||||||
(四)数学建模类 注:此类别中各项得分不累加 |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O奖1.5分 F奖1.17分 M奖0.67分 |
1.5
|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一等奖1.5分 二等奖1.17分 | |||||||
院系
|
分值 |
最高限分 | ||||||
荣誉和学生工作 |
荣誉奖项 |
校级十佳大学生 |
1.0分 |
2 |
4分 | |||
校级十佳大学生提名 |
0.8分 | |||||||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 |
1.0分 | |||||||
宝钢优秀学生奖 |
0.8分 | |||||||
北京市三好学生 |
1.0分 | |||||||
北京师范大学三好学生 |
0.4分 | |||||||
优秀学生干部 |
0.4分 | |||||||
优秀团员 |
0.4分 | |||||||
京师先锋党员 |
0.4分 | |||||||
优秀共产党员 |
0.4分 | |||||||
社会工作奖 |
0.2分 | |||||||
学生工作 |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
1.5分/年 |
2 | |||||
学院团委副书记、学院学生会主席 |
1.2分/年 | |||||||
校学生会部门负责人、院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学委 |
0.6分/年 | |||||||
院党支部委员、院团委部门负责人、学生会部门负责人、人工智能社团社长 |
0.6分/年 | |||||||
其他班委(副班长、副团支书等),雪绒花使者 |
0.3分/年 | |||||||
校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暑期社会实践结项答辩等级为特等、党委学生工作部寒假返乡调研结项答辩等级为一等奖 |
0.2分 | |||||||
校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暑期社会实践结项答辩等级为一等奖、党委学生工作部寒假返乡调研结项答辩等级为二等奖 |
0.1分 | |||||||
其他 |
参军入伍同学1分;经学校认定的国际组织实习同学0.5分;经学校选拔参加国家大型活动参与者0.5分,优秀者(有证书或证明)0.8分,校级及以上奖励获得者1分。(说明:本项目中最高1分,同类不累加。如学校有加分文件要求,则按学校分值加分) |
0.5-1分 |
1分 | |||||
(1)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中,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项目,成员排名前50%加括号前面的分数,后50%加括号后面的分数。2026年起仅认定归属人工智能学院的项目,转专业之前在其他学院申报的项目可同等计算。
(2)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北京师范大学人工智能学院。学术论文需在当年9月1日之前录用(以录用通知时间为准)。若学术论文获得“最佳论文奖”奖励,按照相应分数×2计算,得分不超过所属类别最高限分。作者按顺序加分。具体加分情况由学院教学分委员会审核认定。
(3)同一系列的学科竞赛只计算最高级别的项目;例如,A同学获得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M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一等奖,同属于数学建模类,按照加分最高级别全国建模一等奖加分1次。
(4)“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个人作品按照括号外分数计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集体作品、“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加分:负责人加分为括号外分数,成员排名在整个团队中前 50%(含 50%)加分为括号内前面分数,排名在团队后50%加分为括号后面分数。例: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负责人 1 人,团队5 人),负责人 3分,前 2 名中的本院学生加分2 分,第3-5名中的本院学生加分 1 分。成员排名以获奖证书为准。
(5)荣誉奖项部分每一种奖项仅计算一次,不同年不累加。
(6)学生工作部分需在职位工作满一年,同一年多项任职不累加,取最高分。
(7)所有加分事项佐证材料须在规定日期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