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针对非励耘专业)
一、 推荐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成立学部推荐工作组,由负责本科教学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审核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推荐名单等工作。
二、 申请条件
(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者,均有资格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
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并且不属于委托培养、定向生、公费师范生等招生时即明确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通过我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或经认定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水平);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7、体质健康测试达到本科毕业标准。
(二)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以及存在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尚未入学的,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取消其推免资格;已经入学的,学校可将相关情况汇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告研究生招生院校,按有关程序取消其学籍。
(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者视为放弃申请。按时参加学部组织的推免工作会议,需现场签字确认的,务必到场确认,未经学部同意擅自不到场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 名额分配
(一)普通名额
1、执行学校分配保研名额的基本原则,即:(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对国家人才培养基地等专业(地理学理科基地)给予适当倾斜。地理学理科基地班按30人计算,按照当年学校分配实验班学生名额的比例给予计算名额数;(2)除去理科基地班30人之外的应届生人数,按照当年学校普通学生分配名额比例计算名额数。如遇学校名额分配政策调整,学部做相应调整。(3)名额按各专业人数比例分配到各专业。
2、名额不分学术型和专业型,不限定留校和外推比例。
(二)候补名额
每个专业提供2名候补学生,如遇专业内分配到名额的同学放弃资格或公示期资格被取消,该名额在专业内递补;如遇追加名额,按候补学生的大排名排序获得名额。
四、 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推免名额的综合考核采用结构计分法:课程成绩所占权重85%,各类科研创新活动9%,外语水平2%,社会服务4%(详见附件《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方法》)。总成绩Z按照下面的计算办法,进行排名。如遇总分相同,则以课程成绩S排序。
·每位学生课程成绩标准化算法:(S-Smin)/(Smax-Smin)×85
S: 每位学生的课程成绩(每个人的平均学分绩)
Smin:学生课程成绩的最低分
Smax:学生课程成绩的最高分
·每位学生科研、外语、社会服务得分标准化算法:(R-Rmin)/(Rmax-Rmin)×15
R: 每位学生科研、外语、社会服务得分之和
Rmin:学生科研、外语、社会服务得分的最低分
Rmax:学生科研、外语、社会服务得分的最高分
·总分Z=(S-Smin)/(Smax-Smin)×85+(R-Rmin)/(Rmax-Rmin)×15
五、 申请程序
1.学生自愿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者视为放弃申请。学部进行成绩计算、政策解释和咨询指导等工作。
2.学部审核学生申报材料,按照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按推免综合成绩排序,并在学部内公示排序名单。
3.学部组织推免工作会议,组织学生签字确认名额,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公示。
4.学部公示期结束后,向学校提交拟推荐学生排序名单。
六、 申诉渠道
对推荐程序或推荐结果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实名反馈至工作组秘书的邮箱(liujing@bnu.edu.cn)。凡匿名、冒名和超出时限的异议不予回应。
七、 其他
本细则尚未涉及到的内容,包括学科竞赛、社会服务中有其他特殊贡献或突出表现者,若符合本细则精神的,由推荐工作组审议。对于有疑义的加分项目,根据需要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推荐工作组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答辩和加分结果公开公示。在本办法执行过程中,遇到争议事项,报学部教学委员会处理。
本细则适用于地理科学学部本科生。本办法2018年4月制定,2021年9月依据学校最新文件精神修订,2023年再次修订。最终解释权归地理科学学部党政联席会。
地理科学学部
2023年4月20日
附:
地理科学学部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内 容 |
分 值 |
最高限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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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成绩 |
计入课程的平均学分绩(遵循教务系统平均学分绩排名结果) 计入的课程为: (1)通识课程:数学类、物理类、化学类、地理与资源类必修课程 (2)全部学科基础课程 (3)全部专业必修/限选课程 (4)专业选修课程:仅计入教学计划要求学分数的课程,由学生自己选择,多修的不计入。比如2020级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专业选修课要求修读21学分,如果实际选修学分数大于21,学生可自己选择21个学分的课程计入,其余可以不计入,但课程学分数必须完整计入,不得拆分。 特别说明: 重修后及格的课程如需要计入平均学分绩,无论重修成绩多少,均按60分计算。 如在推免时仍有必修课程不及格,取消保研资格。因出国、转专业等特殊原因导致必修课程未修读的,或因缓考导致必修课程未获得成绩的,交由工作组讨论决定。 |
平均学分绩(百分制)*85% |
8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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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创新 |
本科 科研项目(见备注①) |
主持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
立项0.8分 结题2分 优秀3分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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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累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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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
立项0.4分 结题1分 优秀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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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北京市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
立项0.6分 结题1.6分 优秀2.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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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北京市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
立项0.3分 结题0.8分 优秀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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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校级/部级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
立项0.2分 结题1分 优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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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校级/部级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
立项0.1分 结题0.5分 优秀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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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学业相关的学术成果(见备注②) |
SCI、SSCI检索系统刊物 地理学报 授权发明专利 |
仅认定第一作者为在校本科生的文章;仅认定前三作者的加分;仅认定见刊或online的文章; |
第一作者3分 第二作者2分 第三作者1分 |
不限 |
可 累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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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核心期刊(以中国知网当年期刊类别查询结果为准) |
第一作者2 第二作者1 第三作者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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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竞赛 获奖(见备注③) |
第一类: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赛事;未在列表中的赛事交由工作组讨论) l 中国 “ 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l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l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l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l iGEM国际遗传工程机器设计竞赛 l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含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 l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l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l 全国部分地区大学生物理竞赛 l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l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l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l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RoboCon l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l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l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l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
第一等级 |
独立获奖人/团队负责人3分 团队其他成员2分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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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 累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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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等级 |
独立获奖人/团队负责人2分 团队其他成员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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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一级专业学会等组织主办的全国性地理资源环境类竞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赛事,未在列表中的赛事交由工作组讨论) l “共享杯”大学生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大赛 l “全国青年地理工作者学术研讨会”主题辩论赛 l 全国大学生自然资源科技作品大赛 l 大学生世界遗产保护提案大赛 l 国际遗传工程机器大赛 l “超图杯”SuperMap全国高校GIS大赛 l 全国大学生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竞赛 l 全国大学生GIS 应用技能大赛 l 中国高校地理科学展示大赛 l 中国大学生GIS软件开发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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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等级 |
独立获奖人/团队负责人1分 团队其他成员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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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基地班 |
理科基地班学生 (地理类专业,每学年全部主修成绩排名前20者,为理科基地班学生) |
累计三年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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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两年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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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
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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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语 水 平 |
大学英语成绩在全年级前30% 雅思成绩达6.5分及以上者 托福(iBT)单次成绩达90分及以上者 GRE 成绩语文达150分、且作文达4分及以上者 PETS5级达70分及以上者 GMAT语文达27分、且作文达4分及以上者 新托业考试听力阅读均达275分、口语和写作均达160分及以上者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570分及以上者 多邻国考试成绩达110分及以上者 剑桥领思考试成绩达179分及以上者 |
1.5分 |
2分 |
不 累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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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交流经历三个月及以上(需在学部办理过相关学籍手续) |
0.5分 |
不 累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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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服 务(见备注④) |
奖励或荣誉 |
市级及以上荣誉奖励(第一顺位)、校十佳大学生(入围减半) |
4分 |
4分 |
不 累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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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十佳共产党员、校自强之星(入围减半)、校十佳阳光体育之星、校十佳志愿者、校十佳雪绒花使者、校十佳社长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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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各类个人先进称号(党团优干、三好学生、优秀党员等)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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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优秀团员、社会工作奖、志愿服务奖、文体之星奖 学部优秀党支部书记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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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
任学部分团委副书记、学校学部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
2分 |
见备注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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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校学生会部长、校团委直属学生社团社长 任学部分团委正副部长、学生会正副部长、班长、党团支部正副书记、党建工作小组正副组长、三大中心(学业辅导、心理健康和生涯辅导)主任、宿舍长联盟主席、北师大地理新媒体中心正副主任、学生之家公众号正副主编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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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校学生会各部及社团副职 任学部党建小组部长、党团支部委员、各班班委、北师大地理新媒体中心首席编辑,三大中心(学业辅导、心理健康和生涯辅导)副主任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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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
代表学部参加市级以上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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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者 |
一等奖 |
2分 |
可 累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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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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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荣誉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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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及以下 参加两次(或以上) |
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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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国家级运动会获奖 (均排序第一,非排序第一降等) |
一等奖 |
1.5分 |
可 累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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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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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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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暑假社会实践 |
市级优秀 |
队长 |
1分 |
不 累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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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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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优秀 |
队长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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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 |
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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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单项奖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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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部各文体队队长(一年及以上) |
0.5分 |
不 累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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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① 本科生科研项目只计一项,不能累计;
② 仅认定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第一作者必须为在校本科生;仅认定前三作者;仅认定见刊或者online的论文。该部分加分不设最高限分,但科研创新部分合计限9分。
③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方可计入。
同一系列的学科竞赛只计算最高级别的项目;如外研社英语演讲、阅读、写作竞赛为同一系列;“互联网+”“挑战杯”创业大赛为同一系列。
仅对前三个获奖等级加分。比如:如果赛制设定特等奖,则特等奖是“第一等级”、一等奖是“第二等级”、二等奖是“第三等级”。
如获奖证书无团队负责人和成员的区别,则全部按照成员计分。
④ 社会服务部分计分合计不超过4分,所获奖项均须提供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所在组织提供的盖章文件、班主任签名的证明文件等);
⑤ 学生工作部分加分,要求担任相应职务1年以上,不满1年不予认定,鼓励在同一组织连续任职,两年及以上可以累计2次加分,最多不超过2分;校级学生社团以校团委备案注册社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