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法》(师教〔2021〕2号)有关原则、规定,结合环境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环境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办法。
一、基本条件
(一)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并且不属于委托培养、定向生、公费师范生等招生时即明确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外语水平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通过我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或经认定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水平);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读期间必须完成所有已经开设的必修课程,且已修读过的所有主修课程均需合格(补考合格可认定为合格,但课程成绩按60分计);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6、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7、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8、体质健康测试达到本科毕业标准;
9、申请出国的学生不得参加推免,已获得保研资格的学生如申请出国学院将不予出具出国证明材料。
(二)其他情况说明
1、以虚报、瞒报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资格;
2、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者视为放弃。
二、名额分配原则
执行学校下拨分配名额的基本原则。候补名额按专业排名排序产生。参加推免的学生只在本专业内进行排序,如在本专业内没有获得推免资格,不得参加另一专业推荐免试排序。
三、考核计分方法
各专业推免学生名次由“专业成绩”“科研成果”“外语水平”和“社会服务”四项依据各项分数相加之和从高到低依次排名。
(一)专业成绩( 90 分)
计算方法为:课程平均学分绩×90%,最高限分90分。遵循教务系统平均学分成绩排名结果。计入排名的课程为:
1、通识教育课程:数理模块中的必修课;
2、专业教育课程:全部学科基础课、专业选修课。
(二)科研成果(7 分)
本科科研项目 |
主持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本科 生“启研 ”计划 |
立项 0.5 分 结题 1.0 分 优秀 1.5 分 |
最高 2 分 | |||
参加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本科 生“启研 ”计划 |
立项 0.2 分 结题 0.4 分 优秀 0.6 分 | |||||
主持北京市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
立项 0.4 分 结题 0.9 分 优秀 1.4 分 | |||||
参加北京市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
立项 0.1 分 结题 0.3 分 优秀 0.5 分 | |||||
主持校级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 |
立项 0.2 分 结题 0.4 分 优秀 0.6 分 | |||||
参加校级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 |
立项 0.1 分 结题 0.2 分 优秀 0.3 分 | |||||
发表专业类学术论文 |
SCItop、SSCItop级论文 授权国际发明专利 |
第一作者或指导老师第 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 |
2.0 分 |
最高 2 分 | ||
第二、三作者 |
1.0 分 | |||||
北大核心期刊、南大核心期刊 非top级SCI、SSCI论文 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
第一作者或指导老师第 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 |
1.0 分 | ||||
第二、三作者 |
0.5 分 | |||||
其他专业学术期刊 |
第一作者或指导老师第 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 |
0.5 分 | ||||
备注:仅限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且已正式发表见刊或已取得具有明确刊期、 含作者排名的正式接收函。所有发表文章需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认定后方可计分。 | ||||||
学科竞赛获奖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含美国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含嵌入式专题) |
一等奖 |
1.5 分 |
最高 3 分 | ||
二等奖 |
1.0 分 | |||||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ACM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国内外赛点) 中国智能机器人大赛 微软大学生嵌入式系统竞赛 全国仿真大奖赛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全国师范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 全国大学生市政环境类创新实践能力大赛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
特等奖 |
2.0 分 | ||||
一等奖 |
1.5 分 | |||||
二等奖 |
1.0 分 | |||||
三等奖 |
0.5 分 |
北京市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北京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北京市大学生物理竞赛 北京市大学生数学竞赛 北京市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北京市大学生节能节水低碳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一等奖 |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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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0.8 分 | |||
三等奖 |
0.5 分 | |||
“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首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中国国际“互联网+联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 |
特等奖 金奖 |
1.5 分 | ||
一等奖 银奖 |
1.0 分 | |||
二等奖 铜奖 |
0.8 分 | |||
三等奖 |
0.5 分 | |||
北京师范大学“京师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一等奖 |
0.8 分 | ||
二等奖 |
0.5 分 | |||
三等奖 |
0.2 分 | |||
北京师范大学程序设计大赛 北京师范大学数学建模竞赛 北京师范大学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含奥运专题) 北京师范大学物理实验竞赛 北京师范大学创业大赛 |
一等奖 金奖 |
0.5 分 | ||
二等奖 银奖 |
0.2 分 |
备注:1、同一系列的学科竞赛只计算最高级别的项目;2、“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 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获奖项目负责人按实际等级计分,其他降 1 个等级计分,铜奖或三等奖项目不予区分;3、同一加分项有多个加分等级,只取最高分值。如主持国家大创项目,立项但没有结题为 0.5 分,结题且获优秀得 1.5 分,其他情况以此类推;4、获得数学建模美赛特等奖提名奖及以上奖项得 2 分。
(三)外语水平(1 分)
大学英语成绩考核:大学英语平均学分绩/100
(四)社会服务(2 分)
1、学生工作(1分)
担任职务 |
基础加分 |
任职期间 获评荣誉称号加分 |
校团委直属学生团体正职 |
0.8 分 |
一、个人获评 校级:0.2 分 市级及以上:0.3 分
二、所在集体获评 校级:0.1 分 市级及以上:0.2 分 |
校团委直属学生团体副职 环境学院团委副书记 环境学院学生会(执行)主席 |
0.7 分 | |
校团委直属学生团体部长/副部长 环境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正式注册学生社团负责人 党支部书记 |
0.5 分 | |
环境学院团委委员(部长) 环境学院学生会部长/副部长 班级团支部书记 班长 |
0.4 分 | |
校团委直属学生团体干事 环境学院团委干事 环境学院学生会干事 党支部委员 班级团支部委员 班委 |
0.2 分 |
备注:1、校团委直属学生团体包括: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青年团校、白鸽青年志愿者 协会、大学生艺术团、校广播台、北师青年报社、学生科协、青年媒体中心、青春讲师团; 2、任职需满一(学)年。满半(学)年且不满一(学)年加分减半,不满半(学)年的不予加分;3、担任多项职务,只取一项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职务计算;4、多年担任同一职务, 任职期间不同(学)年度获得荣誉称号加分可累加;5、荣誉称号范围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工作奖、十佳社长、十佳社团、优秀班集体、一/二等优秀团支部、京师先锋号党支部”等,本团体内评奖不算加分,校级评奖单位应为:校团委或党委学生工作部;校级以上奖励必须为学校或者学院选拔推荐。
2、社会实践(1分)
国家重大赛事服务保障 | |||||
活动名称 |
参与身份 |
完成任务 | |||
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 |
组委会正式选拔的志愿者 、演职人员及工作人员 |
0.5分 | |||
其他各类国际国内重大赛事 (由学校统一选派) |
0.2分 | ||||
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 |||||
实践结果 |
团队负责人 |
团队成员 | |||
完成结项基础分 |
0.2分 |
0.1分 | |||
获评校级优秀加分 |
0.2分(个人获评)、0.1分(团队获评) | ||||
获评市级(含)及以上优秀加分 |
0.4分(个人获评)、0.2分(团队获评) | ||||
招生宣传活动 | |||||
活动名称 |
满4个工作日 |
满7个工作日 | |||
学校或学院招生宣传活动 |
0.1分 |
0.2分 |
备注:1、社会实践项目以学校相关单位公示立项、结项为准,且须为团队项目,个人项目不包括在此加分办法内;2、不同(学)年度的活动可累加;3、校级、市级(含)及以上优秀加分不区分获评等次、同一项目不累加。
四、推免工作小组人员组成
五、其他说明
本工作办法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执行及解释,若涉及重大争议事项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报请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裁定。
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