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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25-09-23 15:01 1203 来源:海文考研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推免工作领导与统筹,纪委办/监察处负责监督,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和学业成绩审定,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校团委负责部分竞赛获奖、志愿服务和荣誉表彰等奖项审定。

各学院成立本单位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纪检委员、辅导员、教学秘书、科研秘书及专业负责人或骨干教师组成(一般不少于9人)。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应在推荐工作开始前报教务处备案。

学院应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原则上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不少于1/3,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鉴定。

二、名额分配

学校按照国家推免政策和学校发展需要,在考虑各专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毕业人数基础上,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博士点专业、钢铁碳中和学院专业、以升班,以及智能、集成电路、能源、生物等专业予以倾斜,确定各专业具体推免名额(附件1)。各学院组织过程要按照专业名额的150%进行推荐。

三、推荐原则和要求

我校推免工作按照《华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字〔2025〕6号)(附件2)执行,突出以下3个原则: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四、 工作安排

各学院要召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会议,充分研究2026年推免工作,充分谋划后,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地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推免工作。

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名单要提交教务处备案。

1. 院级审核和公示(9月1日-9月3日)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申请,并提供相应支撑证明材料(本科成绩单、综合评价加分佐证材料等)。各学院对各专业按照分配名额的150%进行推免材料审核,填报《2026年华北理工大学学院推荐学生名单》(附件3)、《2026年华北理工大学具有推免研究生资格学生公示名单》(附件4)、《2026年推免学生本专业应修必修课完成情况》(附件5)。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以学业综合成绩在专业内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

(3)为充分利用好学校的推免名额,已确定获得推免资格者,原则上不允许放弃推免资格。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学业规划等方面的指导,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引导学生珍惜推免资格。

2. 推荐及候选学生互查材料(9月4日)

学院组织推荐及候选学生互查材料,以分配名额的专业为单位组织专业内互查,签署《2026年推免学生互查材料签字单》(附件6,一式两份),学院留存1份,到教务处审定成绩时报教务处1份。

3. 校级审定和公示(9月5日-9月6日)

各学院负责推免工作的教师持附件3、附件5、附件6到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党委武装部、校团委进行部门审定,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1)成绩审定材料要求

学院对附件3名单中的学生在教务系统查询排名、尚不及格、曾不及格记录并截图打印后由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作为学院成绩审核佐证材料附到附件3后到教务处学籍科审核,另需携带附件5、附件6。

教务处审定地点:行政楼103教务大厅学籍科,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805161。

(2)综测、荣誉称号等内容审定

学院需提供拟推免学生所获荣誉称号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和审核人签章)等材料,携带附件3到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党委武装部审核。

学生处审核地点:东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南214房间,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8805206。

(3)团委负责的竞赛、志愿服务、表彰等内容审定

学生需提供志愿汇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或纸质版志愿服务证明、校级及以上表彰证书,以学院为单位携带附件3提交团委审核。

团委审定地点:西大活206,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315-8805107。

五、 材料报送

1.9月8日(15:30)前,各学院提交如下材料: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纸质版附件3、附件4、附件5以及成绩单(需要加盖院长章、学院公章、教务处成绩章)交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103)。 电子版附件3(推荐名单word版)、附件4(公示名单word版)、命名为“身份证号_姓名.pdf”的成绩单PDF格式文件(请规范、专业扫描),由学院收齐压缩打包命名为XXX学院_推免材料,发送至教务处学籍科邮箱jwxjk@ncst.edu.cn。

2.9月11日,经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各学院和教务处将公示名单(附件4)分别在学院网站(公示页面需外网能查询)和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推荐一律无效。

3.9月18日,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具有推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登录国家“推免服务系统”,按照要求注册;9月22日开始可以进行推免生填报志愿。

六、工作要求

1.推免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免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规范开展推免工作。

2.各学院修订的推免细则必须符合学校文件要求,不得出现与学校推免办法和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条款。

3.充分保障学生知情权。各学院要确保推免事宜通知到毕业班的学生,保证所有学生知情并自主申报。

4.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监督管理

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3.学院要全面了解学生状态,畅通院级反馈渠道,及时准确分析学生反映的问题,并切实发挥院级推免工作小组运行机制,做到科学合理解释。

4.校推免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315-8805161,邮箱:jwxjk@ncst.edu.cn。

附件1:2026年华北理工大学推免资格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5〕6号 华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3:2026年华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

附件4:2026年华北理工大学具有推免研究生资格学生公示名单

附件5:2026年推免学生本专业应修必修课完成情况

附件6:2026年推免学生互查材料签字单


 华北理工大学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   

2026年华北理工大学推免资格名额分配表

序号

院系

专业名称

本科专业

推免名额

推荐类型

1

矿业工程学院

测绘工程

6

普通(含直博)

2

矿业工程学院

矿业类(采矿工程)

4

普通(含直博)

3

矿业工程学院

矿业类(矿物加工工程)

3

普通(含直博)

4

矿业工程学院

矿业类(石油工程)

3

普通(含直博)

5

冶金与能源学院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3

普通(含直博)

6

冶金与能源学院

材料类(金属材料工程)

5

普通(含直博)

7

冶金与能源学院

材料类(冶金工程)

7

普通(含直博)

8

冶金与能源学院

能源动力类(能源与动力工程)

4

普通(含直博)

9

冶金与能源学院

能源动力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2

普通(含直博)

10

机械工程学院

车辆工程

4

普通(含直博)

11

机械工程学院

工业工程

2

普通(含直博)

12

机械工程学院

工业设计

2

普通(含直博)

13

机械工程学院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2

普通(含直博)

14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0

普通(含直博)

15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H

4

普通(含直博)

16

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

2

普通(含直博)

17

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H

3

普通(含直博)

18

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5

普通(含直博)

19

化学工程学院

能源化学工程

5

普通(含直博)

20

化学工程学院

应用化学

4

普通(含直博)

21

建筑工程学院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3

普通(含直博)

22

建筑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

5

普通(含直博)

23

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2

普通(含直博)

24

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学

2

普通(含直博)

25

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4

普通(含直博)

26

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以升专业

3

普通(含直博)

27

临床医学院

临床医学

13

普通(含直博)

28

临床医学院

临床医学-以升专业

2

普通(含直博)

29

临床医学院

麻醉学

4

普通(含直博)

30

临床医学院

医学检验技术

2

普通(含直博)

31

临床医学院

医学影像学

4

普通(含直博)

32

公共卫生学院

卫生检验与检疫

3

普通(含直博)

33

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实验技术

1

普通(含直博)

34

公共卫生学院

预防医学

9

普通(含直博)

35

生命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类(生物技术)

6

普通(含直博)

36

生命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类(生物信息学)

5

普通(含直博)

3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化学

4

普通(含直博)

3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复合材料与工程

3

普通(含直博)

3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4

普通(含直博)

4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建筑功能与环境材料)

1

普通(含直博)

4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先进陶瓷高温结构与环境材料)

4

普通(含直博)

42

电气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5

普通(含直博)

43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5

普通(含直博)

44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H

4

普通(含直博)

45

电气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5

普通(含直博)

46

电气工程学院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4

普通(含直博)

47

电气工程学院

自动化

5

普通(含直博)

48

经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4

普通(含直博)

49

经济管理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方向)

1

普通(含直博)

50

经济管理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2

普通(含直博)

51

经济管理学院

会计学

5

普通(含直博)

52

经济管理学院

会计学-以升专业

2

普通(含直博)

53

经济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普通(含直博)

54

经济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字化管理方向)

1

普通(含直博)

55

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6

普通(含直博)

56

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学

7

普通(含直博)

57

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学-以升

2

普通(含直博)

58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统计学

7

普通(含直博)

59

护理与康复学院

护理学

10

普通(含直博)

60

护理与康复学院

康复治疗学

7

普通(含直博)

61

护理与康复学院

助产学

1

普通(含直博)

62

中医学院

针灸推拿学

2

普通(含直博)

63

中医学院

中西医临床医学

4

普通(含直博)

64

中医学院

中医学

5

普通(含直博)

65

口腔医学院

口腔医学

5

普通(含直博)

66

药学院

药物制剂

3

普通(含直博)

67

药学院

药学

7

普通(含直博)

68

药学院

中药学

3

普通(含直博)

69

人工智能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7

普通(含直博)

70

人工智能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

普通(含直博)

71

人工智能学院

人工智能

6

普通(含直博)

72

人工智能学院

智能医学工程

4

普通(含直博)

73

理学院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5

普通(含直博)

74

理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4

普通(含直博)

75

理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

5

普通(含直博)

76

理学院

应用物理学

2

普通(含直博)

77

理学院

智能科学与技术

6

普通(含直博)

78

外国语学院

翻译

2

普通(含直博)

79

外国语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2

普通(含直博)

80

外国语学院

日语

2

普通(含直博)

81

外国语学院

匈牙利语

1

普通(含直博)

82

外国语学院

英语(法律翻译方向)

4

普通(含直博)

83

外国语学院

英语(科技方向)

1

普通(含直博)

84

人文法律学院

法学(法学方向)

10

普通(含直博)

85

艺术学院

产品设计(陶瓷产品设计方向)

2

普通(含直博)

86

艺术学院

环境设计

2

普通(含直博)

87

艺术学院

绘画(国画方向)

1

普通(含直博)

88

艺术学院

绘画(油画方向)

1

普通(含直博)

89

艺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4

普通(含直博)

90

心理与精神卫生学院

精神医学

5

普通(含直博)

91

心理与精神卫生学院

应用心理学

7

普通(含直博)

92

以升创新教育基地

采矿工程(双碳专业)

5

普通(含直博)

93

以升创新教育基地

国际经济与贸易(双碳专业)

4

普通(含直博)

94

以升创新教育基地

能源化学工程(双碳专业)

4

普通(含直博)

95

以升创新教育基地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双碳专业)

4

普通(含直博)

96

以升创新教育基地

冶金工程(双碳专业)

4

普通(含直博)

97

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

安全工程

6

普通(含直博)

98

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

地质工程

3

普通(含直博)

99

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

交通运输

2

普通(含直博)

100

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

物流工程(工程物流方向)

1

普通(含直博)

101

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

物流工程(智慧物流方向)

2

普通(含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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