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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公告

2025-09-17 17:53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部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告。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拟接收专业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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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申请程序

根据教师教育学部的实际情况和学校工作要求,确定报名申请流程如下。

1. 申请学生填报专业志愿。请点击以下链接填写报名信息,进行信息填报。链接:https://yanzhao.scnu.edu.cn/MasterTm/Signin.aspx

最终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预报名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中午12:00。

2. 报名材料提交。申请学生于2025年9月19日中午12:00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件,压缩成ZIP格式(文件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文件大小不超过5M),通过邮箱附件的形式发送至 jsfzygl2015@163.com(邮件主题为报考专业+姓名)。申请学生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复试时验证原件。

附件内容包含内容如下,按以下类别放入文件夹:

(1)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2026年推免生报名表(见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IELTS等

(5)各类获奖证书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的清单和证明材料

(6)教师教育学部暑期学校结业证书(如有)

注:如有空余指标(请关注我部公众号或官方网站),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申请者可直接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预计9月22日开放)报名,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后续流程。

3. 审核。预报名申请后,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于9月下旬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申请人参加复试。申请学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四、复试

1.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形式。

3.复试程序:考生收到复试通知→按要求提交复试有关材料→参加复试→确定拟接收名单。

4.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同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验原件;

(4)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五、拟录取

1.通过复试并拟接收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本单位网页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3.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4.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六、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10000元/生,获奖比例10%,硕士二等奖每年8000元/生,获奖比例30%,硕士三等奖每年5000元/生,获奖比例60%。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研究生勤工助学(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6.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8.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其它二级招生单位设立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6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5211707

联系邮箱:jsfzygl2015@163.com

联系人:胡老师





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部

2025年9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cte.scnu.edu.cn/a/20250917/12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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