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告。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拟接收专业、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
备注 |
070100 |
数学 |
2 |
直博生(招生导师:李进开),学制5年 |
070100 |
数学 |
46 |
学术型硕士,按一级学科招生,学制3年 |
045104 |
学科教学(数学) |
19 |
专业型,学制3年。欢迎数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
025100 |
金融 |
3 |
专业型,学制2年 |
025200 |
应用统计 |
10 |
专业型,学制2年 |
注:1、最终招生专业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公布为准;2、拟招收推免生数为上限,实际招生人数以最终待录取公示为准;3、以上专业均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三、报名申请程序
1.申请者填报专业志愿
请有意申请的本科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前,须于2025年9月21日周日12:00前,填写报名信息,链接:https://www.wjx.cn/vm/htLuVOO.aspx,暂无需提交任何书面材料。
学院会对申请人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将会电话联系并加入候考QQ群。
2.完成推免服务系统手续
经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预计2025年9月22日开放)进行报名,并完成后续流程,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如第一批招生完成后仍有空余指标(请关注我院网站或公众号),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申请者可直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学院会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电话联系办理后续手续。
四、复试
1.复试时间:2025年9月23日周二或9月24日周三,具体安排在考生候考QQ群通知。直博生复试另行通知。
2.复试形式:依托“腾讯会议”平台开展网络远程复试。
3.复试程序: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加入候考QQ群→参加复试→确定拟接收名单→按要求提交复试有关材料。
4.提交复试材料
请确认同意接收我院待录取的考生在2025年10月17日周五中午12点前把下列材料纸质版快递到我院(具体地址见后文,资料重要,建议顺丰保价):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4)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原件,自留复印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5)直博生须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https://yz.scnu.edu.cn/a/20181203/323.html)。
上述材料请顺序装订(自制封面,命名格式: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手机号码+推免复试资料)。
五、拟录取
1.通过复试并拟接收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2.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本单位网页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3.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4.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六、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当前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10000元/生,获奖比例10%,硕士二等奖每年8000元/生,获奖比例30%,硕士三等奖每年5000元/生,获奖比例60%。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研究生勤工助学(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6.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6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入学后双向选择导师。
5.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东楼116室)(510631);
(2)网址:http://maths.scnu.edu.cn/;
(3)联系电话:020-85216957;
(4)电子邮箱:013yz02@scnu.edu.cn(不用于接受报名申请)
华南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