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告。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拟接收专业、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
备注 |
020100 |
理论经济学 |
8 |
学术型,学制3年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17 |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 |
15 | |
120500 |
信息资源管理 |
5 | |
025100 |
金融 |
5 |
专业型,学制2年 |
025400 |
国际商务 |
2 | |
125300 |
会计 |
5 |
※最终招生专业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申请程序
1.申请者填报专业志愿
请有意申请的本科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前,须于2025年9月18日周四中午12:00前,登陆华南师范大学的推免预报名系统(https://yanzhao.scnu.edu.cn/MasterTm/Signin.aspx)填写报名信息,暂无需提交任何书面材料。
学院会对申请人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将会电话联系。
2.完成推免服务系统手续
经复试拟接收者还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9月22日9:00开通报名功能)进行报名,并完成后续流程,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试
1.复试时间:2025年9月23日周二全天
2.复试形式:线下现场进行(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具体安排将于9月19日之前在网上公布。
3.复试程序:考生同意参加复试→查阅复试方案→参加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4.复试时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核验本人信息即可,其他纸质版材料等待录取确认后再提交。
5.复试分为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口语测试三部分,其中专业笔试为100分制,2小时题量,附备考范围:
(1)020100理论经济学和020200应用经济学:802经济学原理;
(2)120200工商管理学:827管理学原理;
(3)120500信息资源管理:620信息管理与信息分析;
(4)025100金融:431金融学综合;
(5)025400国际商务:434国际商务基础
(6)125300会计:公司财务与会计(即复试参考书目)
相关考试大纲请阅http://em.scnu.edu.cn/a/20250915/10772.html下载对应附件。
五、拟录取
1.通过复试并拟接收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本单位网页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3.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4.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六、提交复试材料
请确认同意接收我院待录取的考生在2025年10月20日中午12点前把下列材料纸质版快递到我院(具体地址见后文,资料重要,建议顺丰保价):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4)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六、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10000元/生,获奖比例10%,硕士二等奖每年8000元/生,获奖比例30%,硕士三等奖每年5000元/生,获奖比例60%。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研究生勤工助学(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6.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8.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其它二级招生单位设立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6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39310138、020-39311159
联系人:徐老师、陈老师
网址:http://em.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9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em.scnu.edu.cn/a/20250916/107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