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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公告

2025-09-17 14:52 1200 来源:海文考研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告。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拟接收专业、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备注

020100

理论经济学

8

学术型,学制3年

020200

应用经济学

17

120200

工商管理学

15

120500

信息资源管理

5

025100

金融

5

专业型,学制2年

025400

国际商务

2

125300

会计

5

※最终招生专业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申请程序

1.申请者填报专业志愿

请有意申请的本科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前,须于2025年9月18日周四中午12:00前,登陆华南师范大学的推免预报名系统(https://yanzhao.scnu.edu.cn/MasterTm/Signin.aspx)填写报名信息,暂无需提交任何书面材料。

学院会对申请人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将会电话联系。

2.完成推免服务系统手续

经复试拟接收者还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9月22日9:00开通报名功能)进行报名,并完成后续流程,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试

1.复试时间:2025年9月23日周二全天

2.复试形式:线下现场进行(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具体安排将于9月19日之前在网上公布。

3.复试程序:考生同意参加复试→查阅复试方案→参加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4.复试时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核验本人信息即可,其他纸质版材料等待录取确认后再提交。

5.复试分为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口语测试三部分,其中专业笔试为100分制,2小时题量,附备考范围:

(1)020100理论经济学和020200应用经济学:802经济学原理;

(2)120200工商管理学:827管理学原理;

(3)120500信息资源管理:620信息管理与信息分析;

(4)025100金融:431金融学综合;

(5)025400国际商务:434国际商务基础

(6)125300会计:公司财务与会计(即复试参考书目)

相关考试大纲请阅
http://em.scnu.edu.cn/a/20250915/10772.html下载对应附件。

五、拟录取

1.通过复试并拟接收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本单位网页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3.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4.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六、提交复试材料

请确认同意接收我院待录取的考生在2025年10月20日中午12点前把下列材料纸质版快递到我院(具体地址见后文,资料重要,建议顺丰保价):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4)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六、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10000元/生,获奖比例10%,硕士二等奖每年8000元/生,获奖比例30%,硕士三等奖每年5000元/生,获奖比例60%。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研究生勤工助学(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6.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8.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其它二级招生单位设立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6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39310138、020-39311159

联系人:徐老师、陈老师

网址:
http://em.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9月16日

原文链接:
http://em.scnu.edu.cn/a/20250916/10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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