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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计算机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

2025-03-08 16:55 1215 来源:海文考研

发布日期:2024-09-29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中山大学计算机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目录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中山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方向代码 方向名称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69 不分方向
070102 计算数学 69 不分方向
085404 计算机技术 69 不分方向
085412 网络与信息安全 69 不分方向
说明:实际招生专业以学校最终公布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如下:
1、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2、学生证复印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
5、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须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并在复试时提交。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申请者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四、申请流程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进行。
1、报名:考生须在2024年9月29日前在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院。
2、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确认复试”(另行通知)。
3、复试安排:我院将分批次在“推免服务系统”上通知复试具体安排。
五、初审与复试考核
1、我院将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方式:通过线下方式分组考核。
3、复试内容:包括申请材料审核、机考、自我陈述、和问答互动等几个部分。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复试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与专业外语30分,业务能力考核70分。
4、考核评分:复试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生的最终复试分数
六、录取与公示
按照推免服务系统时间节点完成复试工作流程,考生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
1、推免生录取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根据复试批次及复试成绩由高到低分批进行录取(参加夏令营并考核通过的考生优先录取)。
2、直博报考生、推免硕士报考生分别排序;若复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成绩中的业务能力得分进行排序;若业务能力得分也相同,则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决定。
3、我院于“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七、复审
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 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 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八、其他事项
1.相关说明
(1)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确认录取的直博生仍须按照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4)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在指定的医院或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5)若上级部门在 2025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39943150;
邮箱:mailto:limei22@mail.sysu.edu.cn;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计算机学院A107室;
邮政编码:510006

计算机学院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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