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接收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公告
编辑:研究生招生 发布日期: 2024-09-18 浏览次数:35735 来源: 研招办
江南大学从即日起接收2025年推免生预报名,获得就读本科高校推荐资格且有意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的同学,请尽早登录“江南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yzgmis.jiangnan.edu.cn/zsgl/tmsgl/开放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27日。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2.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4.满足教育部推免接收的其他条件。二、招生专业我校部分博士招生专业接收推荐免试(本科直博)研究生;部分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领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推免)研究生。说明:在江南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系统的“专业查询”栏目中查看推免接收专业;实际以各学院正式公布的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为准。三、申请程序1.每位申请者凭本人身份证号在系统中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即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方向)。请如实慎重填写各项信息,认真核对后提交,提交后将无法再修改。2.学院对申请者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由学院组织考核,具体安排由学院通知。3.考核通过且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国家推免系统”,开通时间以中国研招网公告为准),按要求填报志愿。报名专业以“江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4.学校在国家推免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拟接收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生在国家推免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不得更改。5.未进行预报名和未参加提前考核的同学仍可登录国家推免系统进行报名,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选拔。四、学费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点击查看),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五、其他1.报名我校2024年暑期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的学生仍须登录我校预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和确认。2.招生学院咨询电话见网页:https://yz.jiangnan.edu.cn/lxwm.htm3.研招办咨询电话:0510-85197929,邮箱:yzb@jiangnan.edu.cn
专业型硕士:1、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2、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3、农村发展,专业代码:095138。
拟接收名额:法学11人左右;法律(法学)13人左右;法律(非法学)10人左右;农村发展5人左右。
说明:拟接收名额为初步计划,接收名额以最终实际接收人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满足教育部推免接收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及接收流程
(一)预报名
申请人登录“江南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http://yzgmis.jiangnan.edu.cn/zsgl/tmsgl/),系统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填报推免志愿,并按要求在系统提交证明材料。
(申请人在江南大学预报名系统中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复试
学院审核“预报名系统”中报名考生的申请信息,通知材料审核合格的学生分批参加复试。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对考生开展专业考核,为方便考生,复试考核采用“腾讯会议”等在线视频平台,复试日期另行通知。
(三)系统填报和录取
1.国家推免系统开通后,具有申报资格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浏览报考须知,填报志愿、缴费,并及时接收我院的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
2.学院对通过复试的推免生,根据专业接收名额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3.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4.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 2025年硕士研究生(含统考生)录取结束后,向拟录取考生发放调档函、录取通知书。
四、其它说明
(一)申请者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或受到处分,均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二)奖助政策按学校的相关文件执行。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我院2024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在取得本科学校推免资格后,请在国家推免系统开通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相应专业和研究方向的报名。
2.未进行预报名和未参加提前考核的学生仍可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学院将及时审核并安排复试相关工作。
3.所有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申请、完成拟录取。
未尽事宜参照《江南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考核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
江南大学法学院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