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方案
来源: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4-09-06
为做好2025年优秀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免依据
《浙江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浙师教字〔2021〕16号)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推荐对象
2021级(四年制)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生,但原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推荐或硕师计划有关教育局指定的除外)。
三、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分配名额,具体见下表:
学科 |
专业 |
年级 |
指标 |
数学学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2021 |
18 |
数学与应用数学(初阳荣誉班) |
2021 | ||
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科学及其应用) |
2021 | ||
直博 |
2021 |
1 | |
合计 |
19 |
注:根据学校分配名额,直博指标单列,其他普通推免指标,兼顾专业均衡的基础上,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确定。学院推荐上限按1:1.2(四舍五入)确定。
四、推荐程序
1.9月6日前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集体研究制订并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推免生遴选、审核推荐人选等工作。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审核鉴定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组织公开答辩等。
2.9月9日前学院教务办组织学生报名,审核报名具体条件。学工办审核在校表现的基本条件。
3.9月9日前学科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学生成果、组织公开答辩。
4.9月13日前学院工作小组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公示并上报。
五、其他说明
1.推免成绩以9月9日为准。
2.本《方案》若与上级有关通知不一致,以上级要求为准。
浙江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