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中山大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测绘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以下招生目录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中山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及代码 学科方向及代码 招生计划 招生类别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69 不分方向 15 硕士生
085704 测绘工程 69 不分方向 21 硕士生
140400 遥感科学与技术 69 不分方向 2 直博生
说明:测绘学院实际招生专业以我校最终公布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中山大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表中的专业排名须有教务员签字和教务部门盖章;
2.保研资格证明,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本科阶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专业排名证明,须加盖推荐院系公章或院系教务公章;
5.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英语考级证明;
6.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A4纸内);
7.学生证扫描件(包含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编辑到一页A4纸内);
8.其它证明材料: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专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获奖证书等。
(二)说明:
1. 以上材料原件需交我院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中山大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原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专业排名证明原件、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需交学院存档,恕不退还。
2.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3. 申请者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四、申请流程
(一)预报名
详见我院预报名通知。
(二)正式报名
正式报名及后续录取请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EF%BC%89%E8%BF%9B%E8%A1%8C%EF%BC%8C%E7%B3%BB%E7%BB%9F%E9%A2%84%E8%AE%A1%E4%BA%8E9月28日开通报名功能,10月20日关闭录取功能。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详细的注册、报考指南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
五、初审与复试考核
(一)资格审查:测绘学院根据预报名情况及时遴选,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统一或分批次考核,对资格审查通过者,我院及时通知其参加复试考核。
(二)复试考核:
1. 复试形式:现场面试(综合面试)。
2. 复试时间安排:9月27日(详见我院复试通知)。
3. 复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内容分为业务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等部分。
4. 复试时长: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听力、口语表达)不少于20分钟。
5. 考核办法
(1)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考核。
(2)面试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6. 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教师考核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复试考核满分100分。
7. 调剂处理
如出现专业生源不理想情况,将实行院内不同专业之间的调剂。申请调剂的学生须经过所申报专业的复试小组面试。
六、录取与公示
1.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未按规定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 通过测绘学院招生复试、获得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3. 经测绘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将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推免生完成确认后不可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4. 2024年10月15日前,我院将在官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申请人可自行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
七、复审
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 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 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院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八、其他事项
1. 相关说明
(1)我院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确认录取的直博生仍须按照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4)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在我院指定的医院或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2. 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山大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 周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68687
电子邮箱:sgesgrad@mail.sysu.edu.cn
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瀚林三号E318室,邮编:519082。
3.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中山大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
附件2:中山大学2024年推免生(含直博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3:复试名单
附件4:中山大学推免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
附件5: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内体检专用)
附件6: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外体检专用)
中山大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