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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2025年接收应届 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5-02-20 16:10 1305 来源:海文考研

依照《上海海洋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水产与生命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学生条件

所有接收学生必须是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备案的获得各高校推免生资格的学生。

二、接收名额及专业

三、接收工作程序

1.申请人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9月28日(上午9点开始)-10月20日)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我院相关专业,查收复试通知、确认复试。

考生请将以下材料扫描件于复试前一天发送至wcwang@shou.edu.cn邮箱,邮件名称为:姓名+本科院校+申请专业:

(1)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必交);

(2)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请提交证书扫描件;

(3)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4)上海海洋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需加盖公章。

2.心理普查测试。考生在复试前须登录网址:http://210.5.159.76:6011/,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于每天9:00-17:00致电:谢老师(18939838576);王老师(18019006081);张老师(021-58559439转828)。

3.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凡通过复试,被我院接收的考生,由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4.考生入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四、复试工作

1.复试采用面试考核。

2.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其中:专业综合素质面试:60分,外语综合水平面试:40分。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事项

报考我校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一)对在报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资格。

(二)发现入学前有严重政治问题或刑事问题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入学报到时,尚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未尽事宜,以学校接收工作实施办法及国家相关新政策为准。

六、咨询及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021-61900406汪老师郑老师

学生对推免生工作过程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E-mail:wcwang@shou.edu.cn

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

2024年9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smxy.shou.edu.cn/2024/0927/c2104a33383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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