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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2025-02-14 11:25 1299 来源:海文考研

微电子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王晓玲游龙副组长万美琳田务民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胡永明汪宝元陈勇王文峰夏晨张翔晖本院推免生申请资格条件推荐对象及基本条件(一)A类1.全日制在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扎实,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学年课程且成绩优秀。除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普通类同年级同专业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不低于50%。4.专业志向远大,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考试作弊和其他不端行为;6.品行表现优良,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二)C类按照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要求进行。

2 / 4推荐原则一、学院核准课程成绩组成:以学生前三学年所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含必修课和专选课)作为学业成绩。二、综合素质成绩评议细则学生综合成绩计算包括学业成绩和素质成绩两项,其中素质成绩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其他等六类,各类加分标准如下:1. 参军入伍服兵役(不超过2分)(1)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并顺利完成服兵役期间各项任务及工作的,奖励2分。2. 参加志愿服务(不超过4分)(1)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获国家级、省级表彰认定的(具体级别以落款单位为准),分别奖励4分、3分;累计校级志愿服务时长超过700小时的,奖励3分;校级志愿服务达36小时以上加0.2分(不累加计分)。(同时获本条款两项及以上奖励者,取最高加分项,不累计)(2) 学生干部任职记录计入志愿服务:校、院两级团学组织主席团负责人,任职满一年加0.15分;党支委、班级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任职满一年加0.1分,其他班干部任职满一年加0.05分。(如果有多项任职的,取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如果优秀学生干部已加分,该加分项不累加)3. 到国际组织实习(不超过2分)(1) 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的(以官方认定的组织为准),奖励2分。4. 科研成果(不超过4分)(1) 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中科院SCI一区或湖北大学自然科学类一类高水平期刊的学术论文4分;中科院SCI二区或湖北大学自然科学类二类高水平期刊的学术论文3分;三区及以下SCI收录2分;以第一作者发表一般学术期刊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分。湖北大学自然科学类一类高水平期刊和湖北大学自然科学类二类高水平期刊的认定依据《湖北大学文件校科发字〔2022〕1 号》文件。文章以正式发表为准,仅有录用通知单不得加分。论文成果按照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 。(2) 获具有授权号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奖励4分;获具有授权号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外观设计的第一发明人奖励1 分。专利成果按照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3) 获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注明:(1) 同一成果获多种形式奖励的,按最高奖项只计一次奖励分,不累加计分。5. 竞赛获奖(不超过4分)(1) 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1分。获“挑战杯”湖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2分、1分、0.5分。(2) 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金、银、铜奖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获“挑战杯”湖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分别奖励2分、1分、0.5分。(3) 获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获湖北省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

3 / 4(4) 获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5) 获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获湖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6) 获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数学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获湖北省大学生物理实验、数学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7)获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全国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获全国 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赛区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8) 获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获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湖北赛区)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获湖北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2分、1分、0.5分。(9) 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1分。注明:(1) 以团队为单位参加竞赛获奖,各成员奖励加分按排名次序依次为相应等级加分的100%、80%、60%、40%、20%计算。(2) 全国各类大赛赛区获奖的奖励加分同省级奖励加分一致。(3) 同一次竞赛按最高奖项只计一次奖励分,不累加计分。(4) 以上奖项中,按最高奖项只计一次奖励分,不累加计分。6. 其他(不超过4分)(1) 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负责人奖励2分,各个成员奖励0.8分;获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负责人奖励1分,各个成员奖励0.4分。(同时获本条款两项及以上立项者,按分值最高的一项计算,不累计)。(2) 获全国计算机专业软件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者,奖励2分;获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电子商务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软件评测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者,奖励1分;获程序员、网络管理员、电子商务技术员、信息处理技术员证书者,奖励1分(同时获本条款两项及以上证书者,按分值最高的一项计算,不累计 )。(3) 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三级证书者,分别奖励1分、0.5分。(同时获本条款两项及以上证书者,按分值最高的一项计算,不累计 )。(4) 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者,奖励2分;获湖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者,奖励1分;获湖北大学三好学生标兵、十佳大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者,奖励0.5分;获湖北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奖励0.3分。(同时获本条款两项及以上奖励者,按分值最高的一项计算,不累计)。三、排名方式及依据1.综合 成绩=学业成绩×80%+素质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2.依据综合成绩按专业班级排名。

一)9月10日前,学院制定推免工作方案,并报本科生院审核。(二)9月11日,学生自主申请。学生填写《湖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及承诺书(附件1、附件2),并连同成绩单、有关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三)9月13日,审核和评议。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素质成绩评议,并计算学生综合成绩及排名。(四)9月16日至19日,学院按照202 4年推免生计划数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候补名单排序)。拟推荐和候补名单及相应信息应在学院网站、公告栏公示4天。(五)9月20日12 :00前,上 报材料。学院将拟推荐名单(按照推荐顺序排序)纸质及电子文档(附件4)、原始材料(附件1、附件2)、学生的成绩单和学生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原件(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以专业为单位打印,成绩单和排名均需加盖学院章)等交本科生院学籍办。(学生的综合素质材料复印件留学院保存备查。)(六)本科生院复审A类、C类推免生材料,将复审结果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校党委集体研究审定。审定后的拟推荐名单在网站公示7天。(七)9月28日,学校将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上传“推免服务系统”,提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学校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未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资格无效。(八)9月28日至10月20日,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备注1.所有推免材料和核准项目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3. 候补名单:依据综合成绩,按照本专业内排名依次优先替补后,学院各个专业打通整体排名依次替补原则。4.该工作方案结合湖北大学本科生院《关于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相关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5.本办法由湖北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微电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源文链接:https://sme.hubu.edu.cn/info/1215/11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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