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微信
朋友圈
QQ
微博
取消

文章详情

当前位置:海文考研保研推免正文

经济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5-02-14 09:46 1296 来源:海文考研

第一部分:获得保研资格必备条件
原文链接:https://e.wanact.com/mobile/article/detail?category=5&id=21536
年份:2024年
经济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4 年修订)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 作管理办法》(校教务〔2024〕70 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本科 教育实际,现制定经济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推免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 成 员:其他学院领导、系主任、老师代表等中具有高级职称的 教师,一般不少于 7 人
(二)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 成 员: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一般不少于 5 人
(三)材料收集汇总小组 学院本科生教务管理人员 1 名、辅导员 1-2 名
二、、各类组织机构(人员)职责
(一)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组织 动员、资格审查、综合成绩评定等具体工作。
(二)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相关成果的审核答辩工作。
(三)学院教务管理人员。负责收发有关推免遴选工作的各类通 2 知、文件;核实申请人提交的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其本人填写的 材料三者是否一致;收集和汇总申请人的材料;组织答辩;公示和报 送材料;协助审核材料。
(四)材料收集汇总小组。负责申请人所填写材料与本实施细则 是否相符,提供计算综合成绩所需的数据和资料,并负责向学院专家 审核小组和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提交和汇报审核的材料。
三、遴选原则
(一)推免生评定办法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选 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学业成绩优良前提下,突出学生思想品德与操 行的卓越表现,突出学生科研潜质和学术创新能力。
(二)推免生评定与选拔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要坚持指标、程序、标准与方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要坚持标准与 结果公平和公正,确保相同条件下学生机会均等。
(三)要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评价学 生学习能力和学术能力,按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选拔。
(四)要坚持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 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单位成立工作小组,对学生课程成绩、创新创业、 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现进行审核评价。
四、推荐名额及其分配
(一)学院推荐名额以学校每年分配到学院的名额为准。
(二)推荐名额按以下规则确定推免学生名单:
1、若推荐名额数少于学院现有专业数,则从各专业申请者中选 择综合成绩最高者各一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免名单。
2、若推荐名额数大于或等于学院现有专业数,则以专业为单位 平均分配,各专业内按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确定推免名单。各专业
3 平均后若有剩余名额,则从各专业未被推免的申请者中选择综合成绩 最高者各一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免名单。 综合成绩相同时,课程成绩高的优先选拔。
(三)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研究生升学政策按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 军人伍工作的通知》(粤教工委〔2019〕5 号)执行。 五、基本条件 推免生的推荐范围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 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独立学院学生)。
申请推免生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 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必修及限选课程无不及 格、缺考或取消考试资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 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 于 3.00。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 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具有较高的外语应用能力和水平。大学英语四级笔试成绩 达到 480 分(710 分制)及以上,或六级笔试成绩达到 425 分(710 分制)及以上。以其他语种作为公共外语的,外语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达到 3.50 及以上。 托福成绩 85 分或雅思成绩 6.5 及以上,亦可认为达到外语水平 要求。
六、、综合成绩评定办法
(一))成绩组成 综合成绩由课程成绩、创新创业成绩和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现成绩 组成,各单项成绩满分为 100 分。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创新创业成绩×10%+思想道德及操 行表现成绩×10%。 学院(专业)根据学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推荐名单(以 上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二)成绩评定 课程成绩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即以学生 成绩单中显示的平均学分绩点为准(课程绩点按第一次考核成绩计 算),换算为相应分数,作为学生的课程成绩,具体对应关系按《广 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三)创新创业成绩。创新创业成绩由与学业相关且以广东海洋 大学为第一单位的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发表论著和专利三类成绩组成 (各类只取一项代表作,报名前必须获得,录用通知无效)。
1、、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该项分为Ⅰ、Ⅱ、Ⅲ类,Ⅰ类仅限中国 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Ⅱ类竞 赛仅限“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 创业计划竞赛;Ⅲ类仅限《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广东省 本科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以及学院认为有重要影响的其他竞赛 项目(其他竞赛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五项) ①。
① 学院认为有重要影响的其他竞赛项目包括:全国学生金融精英挑战赛、未来国际商务谈判精英全国赛(全 国大学生商务谈判大赛)、全国高校经济决策虚仿实验大赛、全国证券投资模拟实训大赛、全国金融与证券 投资模拟实训大赛 5
Ⅰ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一的学生加分标准如下: 级别 最高等级奖 第二等级奖 第三等级奖 第四等级奖 国家级 100 80 60 40 省级 40 25 15 10 市(校)级 15 10 6 4
Ⅱ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一的学生加分标准如下: 级别 最高等级奖 第二等级奖 第三等级奖 第四等级奖 国家级 40 25 15 10 省级 25 15 10 6 市(校)级 10 6 4 2 Ⅲ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一的学生加分标准如下: 级别 最高等级奖 第二等级奖 第三等级奖 第四等级奖 国家级 20 12 7 5 省级 12 7 5 3 市(校)级 5 3 2 1 各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二至第五的学生分数分别=排名第一分 数×0.6、0.5、0.4、0.3。
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励,不重复计分。 对主办单位类别有疑义的,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鉴定,从 严把握。发表论著。作者排名第一,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或发表 高水平学术论文的计 50 分/人/篇,在其他出版社出版专著或发表较高 水平学术论文的计 30 分/人/篇,发表一般水平学术论文的计 10 分/ 人/篇(出版周期为旬刊、周刊及以下的刊物不计分)。在国家重要报 纸上发表学术性和评论性文章的计 30 分/人/篇。作者排名第二、第三 的得分依次为排名第一的三分之一、六分之一。
特别说明:
(1)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报名前必须见刊。所 谓见刊,是指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要有原件或在中国知网(或 6 其他正规的官方网站)可查询到,仅有录用通知无效。
(2)任何会议 论著都不记分。
3、专利。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计 50 分,授权实用新 型专利计 15 分,计算机软件登记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计 5 分。排名第二、第三的得分依次为排名第一的三分之一、六分之 一。 以上创新创业成果未提及的获奖等次及排名均不计分。
(四)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现成绩。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 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 录取。该项成绩基础分为 60 分。参军入伍后退役学生参加推免生选 拔者,获市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奖项者,被授予“中国大学生自强 之星”、省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骨干”)荣誉称号 者,可分别加 20 分。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服务时长在 100 小时以 上加 2 分,300 小时以上加 4 分(志愿服务时长以志愿平台统计数据 为准)。
七、、推免流程
(一))学院教务办根据学校文件(通知)的精神和要求负责制定 《经济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 细则》(以下简称“本实施细则”),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报学校教务处 备案后公布执行。
(二)学生填写申报材料。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根据本实施细 则填写《经济学院××××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 究生申请者材料审核结果公示》中的相关内容,并于规定日期前将该 表格、相关佐证材料交到学院教务办联系人处。 以上表格、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版材料在申请人分门别类归类后 7 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包中,该文件夹压缩包的文件名为“班级+姓名”。 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纸质版包括:外语成绩证明、各类获奖证书、发 表论著等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当面核对后退回)。
(三)学院教务办联系人收集学生提供的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并核实申请人提交的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其本人填写的材料三者 是否一致,并提交给材料审核工作小组进行审核。
(四)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所填写材料与本实施细则是否 相符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填写在《经济学院××××届推荐优秀应 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者材料审核结果公示》中,并 将该表发给学院教务办联系人,教务办联系人返回给申请推免的学生 进行核对。
(五))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校文件和本实施细则,对申请推 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核鉴定和综合评定。 学生业绩成果强调真实性,确实主要由本人获得,杜绝挂名造假 等现象,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 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的创新成果、论文、 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 实等情况;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 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 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 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 赛事相关要求>),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 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填写《经济学 院选拔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成果鉴定意见表》。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 答辩结果要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 8 不得纳入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六)学院遴选工作小组根据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定情况,原则上 按分配名额的 1.2 倍确定推免生名单并予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各项成 绩及备选顺序,公示期不少于 3 天。公示《经济学院××××届推荐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者材料审核结果公示》。
(七)公示无异议后,被学院确定为推荐候选人填写学校的表格 《广东海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八)学院教务办联系人将推免生《广东海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 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学生前三学年成绩单、 获奖证明材料等于规定日期前报送教务处。
八、附则
(一)推免生资格只在当年度申请攻读研究生有效。学生在获得 推免生资格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研究生招生单位申请免试攻读研 究生,不申请或者申请不成功,则当次推免生资格失效。
(二)已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无论任何原因受到 处分(无论处分解除与否),或不能正常毕业、不能取得学士学位, 或因病需休学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三))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 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 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 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 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四)对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处理意见有异议者,可向学校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五)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具体回避制度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广东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务〔2024〕70 号)为准。
(七)参加推免的同学加入 QQ 群:294860256,以后有关推免 的事项将只在本 QQ 群中发布。
(八)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以前的实施细则作废。 广东海洋大学经济学院 2024 年 8 月 23 日
(九)附件: 广东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回 避制度实施细则 广东海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经济学院××××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 究生申请者材料审核结果公示 经济学院选拔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成果鉴定意见表


上一篇:南昌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公示 下一篇: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关键词: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免费获取考研大礼包

称呼
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邮箱
学历
微信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