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法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工作通知
日期:2024-09-13 信息来源: 浏览量:6292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法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推免生(含直博生)预报名系统开通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简介
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溯源于1980年成立的郑州大学法律系,为“文革”后全国首批恢复法学教育和拥有77级法学专业本科生的高等院校之一。1985年在全国第一批设立了经济法专业,1988年组建经济法系,1994年法律系与经济法系合并为郑州大学法学院。2015年成立知识产权学院,与法学院合署办公。
学院学科门类和层次齐全,人才培养体系完整。法学学科是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和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法学本科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同时,法学院是省级和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单位、国家卓越法律人才计划培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
学院学术气氛活跃,对外交流广泛。已经与俄罗斯、德国、澳大利亚、美国、法国、英国、荷兰等国家和地区的十多所法律院校建立起了紧密的学术联系;先后多次举办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一大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先后来我院开展学术交流或被聘为兼职教授,已建立起了常态化的教师及学生海外访学和留学机制。
二、推免接收计划专业
030101 法学理论
030102 法律史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0104 刑法学
030105 民商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09 国际法学
0301Z1 知识产权
035101 法律硕士(非法学)
035102 法律硕士(法学)
注:以上为2025年法学院拟招收推免生的专业,实际接收人数与拟录取人数根据各专业网报情况和考核情况而定,实际录取情况以最终考核结果为准。
三、预报名程序
(一)报名条件
凡已取得或预计可取得所在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名。我院将及时审核预报名申请信息,并根据考生填报信息及提交的材料,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考生分批次进行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二)报名网址及开放时间
考生登录“郑州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推免生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预报名系统网址: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gs2.v.zzu.edu.cn/srch/preEnrollLogin.html,建议使用谷歌或360极速等Chrome浏览器访问报名系统。
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9月6日9:00至9月22日18:00。
四、提交材料
意向考生预报名时需提交报名材料如下:
1.考生亲笔签名的推免预报名申请表(模板见附件一);
2.身份证正反面及学生证复印件(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本科前六个学期成绩单及综合成绩排名证明(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等证书或成绩单);
6.相关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专利或参与科研项目情况、参加社会实践证明等,论文提供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没有可不提供);
7.各类获奖、资格证书等体现自身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8.其他能反映考生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若无可不提供);
9、郑州大学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模板见附件二)。
考生须将以上材料1-8扫描成一个完整PDF文件,以“报考专业+姓名+手机号”命名,按照所报考专业于2024年9月22日18点之前发送至下表对应邮箱。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请提供情况说明。
五、特别提醒事项
1.已报名考生请牢记登录手机号信息,考生本人可用该手机号和姓名再次登录系统修改报名信息及查看院系发送的报名反馈信息。
2.通过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申请并通过院系复试考核的考生,还须按照教育部及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完成国家规定的推免生录取工作流程。
3.法学院2025年推免生信息通知QQ群:950879110,请预报名考生入群,后续相关通知将同步在群内发布。
六、联系方式
电话:0371-67781286
欢迎选报郑州大学法学院!
郑州大学法学院关于接收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日期:2024-09-24 信息来源: 浏览量:2610
根据《郑州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郑州大学法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生复试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专业成绩和综合素质优秀,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二、复试办法
1.本次复试采取线下形式,复试地点:郑州大学主校区法学院。(复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2.复试时间:
学术学位各专业复试时间为2024年9月24、25日(周二、周三),具体安排详见专业通知;
专业学位各专业复试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周三),具体安排详见专业通知。
3.复试内容:
(1)复试分为:专业能力,外语能力、综合能力三部分。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外语水平、专业能力、综合素养;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3)复试综合排序名单在复试工作结束后48小时内在法学院网站公示。
三、其它事项
(1)硕士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考生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我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电话:0371-67781286;
(2)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所在高校处分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3)研究生院将组织各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已经被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4)我校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