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获得保研资格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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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2024年
滨海农业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 生工作管理办法(2024 年修订)》(校教务〔2024〕70 号,以 下简称《办法》)要求,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 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 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在学院党委领导下,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和各系 主任、高级职称教师代表等为组员,共 7 人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 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组织动员、资格审查、 综合成绩评定等具体工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 党政办公室,由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立由分 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为组长,高级职称教师代表为组员,共 5 人组 成的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相关成果的审核答辩工作。
二、资格条件 我院推免生的推荐范围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 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学生)。 申请推免生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 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 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必修及限选课程无不及 格、缺考或取消考试资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 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不包含 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0。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 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具有较高的外语应用能力和水平。大学英语四级笔试成绩 达到 480 分(710 分制)及以上,或六级笔试成绩达到 425 分(710 分制)及以上;主修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学生,该公共外语课程 平均学分绩点达到 3.5 及以上。托福成绩 85 分或雅思成绩 6.5 及 以上,亦可认为达到外语水平要求。
三、工作程序 根据学校通知,完成以下工作。
(一)学生申请 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 究生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具体要求见附件),于学院规定日期前提交给学院。
(二)资格审查 1.经审查达不到基本条件的申请,学院不予受理。 2.对达到基本条件的,纳入综合评定遴选。
(三)遴选推荐 学院遴选工作小组组织对学生课程成绩、创新创业成绩、思 想道德及操行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并排序(综合成绩评定办法见附 件)。学院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名额分配规则确定拟推荐学生 名单和备份名单,并公示 3 个工作日后,学院将推免生初选名单 和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四、名额分配规则
1.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综合成绩排序规则:按综合成 绩从高到低排序,当综合成绩相同时,课程成绩高者入选;当综 合成绩及课程成绩都相同时,通过英语六级者优先,其次通过英 语四级者、再次为主修外语为非英语语种公共外语课程者,当处 在同一层次时,成绩高者(主修公共外语为非英语语种学生,按 该公共外语平均成绩高低排序)入选。
2.当免试推荐名额低于待遴选学生专业总数时,按综合成绩 高低排序遴选,每个专业不超过 1 名,选够为止。
3.当免试推荐名额不低于待遴选学生专业总数时,每个有待 遴选学生的专业保证 1 个基本名额,其他剩余名额考虑毕业班学 生数、一流专业、硕士点等要素按以下规则分配奖励名额: 剩余名额 1-动物科学 2-动物医学 3-园林 4-园艺 1 1 2 1 1 3 1 1 1 4 1 1 1 1 以上奖励名额分配完还有多余名额的,分配办法为:由未分配到奖励名额 的所有专业的学生不分专业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遴选,每个专业只遴选1名学 生。还有剩余名额的: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遴选,每个专业再次遴选不超过1名, 以此重复,选够为止。
4.学院按学校分配名额数的 0.2 倍推荐备份名单,备份名单 确定规则:不分专业按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遴选。
五、其他说明
1.学院推免生工作咨询与申诉机构为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2.学院纪委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3.本细则基于学校文件制定,未尽事宜中学校文件无说明 的,由学院负责解释。
4.本细则经 2024 年 8 月 26 日教授委员会讨论及党政联席会 议审议通过,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往年细则同时废止。 附件:综合成绩评定办法 滨海农业学院 2024 年 8 月 29 日 附件 综合成绩评定办法
一、综合成绩构成及计算 综合成绩由课程成绩、创新创业成绩和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现 成绩组成,各单项成绩满分为 100 分。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创新创业成绩×10%+思想道德及 操行表现成绩×10%。 以上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二、分项成绩构成及计算
(一)课程成绩 课程成绩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即以 学生成绩单中显示的平均学分绩点为准(课程成绩按第一次考核 成绩计算),换算为相应分数,作为学生的课程成绩,具体对应 关系按《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课程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10
(二)创新创业成绩 创新创业成绩由与学业相关且以广东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 的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发表论著和专利三类成绩组成(各类只取 一项代表作,报名前必须获得,录用通知无效)。 1.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该项分为Ⅰ、Ⅱ、Ⅲ类,Ⅰ类仅限中国国 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Ⅱ类竞 赛仅限“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 创业计划竞赛;Ⅲ类仅限《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广 东省本科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以及学院认为有重要影响的 其他竞赛项目(全国大学生动物医学专业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 动物科学专业技能大赛、“园冶杯”大学生国际竞赛、广东省植物 病理学专业技能大赛、“粤美乡村”风貌设计大赛)。 Ⅰ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一的学生加分标准如下: 级别 最高等级奖 第二等级奖 第三等级奖 第四等级奖 国家级 100 80 60 40 省级 40 25 15 10 市(校)级 15 10 6 4 Ⅱ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一的学生加分标准如下: 级别 最高等级奖 第二等级奖 第三等级奖 第四等级奖 国家级 40 25 15 10 省级 25 15 10 6 市(校)级 10 6 4 2 Ⅲ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一的学生加分标准如下:
级别 最高等级奖 第二等级奖 第三等级奖 第四等级奖 国家级 20 12 7 5 省级 12 7 5 3 市(校)级 5 3 2 1 各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二至第五的学生分数分别=排名第 一分数×0.6、0.5、0.4、0.3。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励,不重复 计分。
2.论著。作者排名第一,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或发表高 水平学术论文的计 50 分/人/篇,在其他出版社出版专著或发表较 高水平学术论文的计 30 分/人/篇,发表一般水平学术论文的计 10 分/人/篇(出版周期为旬刊、周刊及以下的刊物、以及会议论 文、综述论文不计分)。在国家重要报纸上发表学术性和评论性 文章的计 30 分/人/篇。作者排名第二、第三的得分依次为排名第 一的三分之一、六分之一。
关于论文水平认定的说明:根据《广东海洋大学二级单位(部 门)和教职工考核规定》(广海大党〔2022〕166 号)和《广东 海洋大学业绩绩效分配办法》校人事〔2022〕37 号的规定:(1) 高水平论文对应为“二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
(2)较高水 平论文对应为“三类期刊发表论文” ;
(3)一般水平论文对应 为“四类期刊发表论文”。所有参与计分的论著须以提供本校图 书馆等具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或纸质论著为准,国 内出版物在线出版也可视为有效。
3.专利。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计 50 分,(经学 院评审答辩后,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计 15 分、计算机软件登记著 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计 5 分)。排名第二、第三的得 分依次为排名第一的三分之一、六分之一。 以上创新创业成果未提及的获奖等次及排名均不计分。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的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 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 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 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 <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 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 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 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公示。 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三)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现成绩 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 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该项成绩基础分为 60 分。参军入伍后退役学生参加推免生选拔者,获市级及以上“见 义勇为”奖项者,被授予“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省级及以上“优 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骨干”)荣誉称号者,可分别加 20 分。 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服务时长在 100 小时以上加 2 分,300 小 时以上加 4 分(志愿服务时长以志愿平台统计数据为准)。以上 成绩是指学生入我校以来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现方面的成绩,入校 之前的不予加分。 以上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现未提及的加分项目均不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