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4-09-27 阅读次数:317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工作要求,我院2025年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目录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中山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收类别
备注
1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硕士生
2
0710Z1
生物信息学 硕士生
3
086000
生物与医药 硕士生
4
100102
免疫学 硕士生、直博生
5
100103
病原生物学 硕士生、直博生
6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硕士生、直博生
7
1001J1
干细胞与再生医学 硕士生、直博生
8
1001J2
分子医学 硕士生、直博生
9
100706
药理学 硕士生、直博生
10
100900
特种医学 硕士生 研究方向:法医毒物学
11
101200
法医学 硕士生
说明:实际招生专业以学校最终公布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申请材料
1.《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2025年接收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见附件1);
2. 保研资格证明原件,须加盖推荐院校公章(若有,请提供);
3. 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或证明;
5.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
6. 学生证复印件(首页及个人信息页印在同一张A4纸上);
7. 其它有关材料,如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申请者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四、申请流程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申请者需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期间完成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详细的注册、报考指南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在我院2024年夏令营、推免生预报名中已确定拟接收的推免生,也必须在系统上完成报名、复试、录取操作程序(考生报名→招生单位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确认复试→招生单位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待录取→招生单位公布拟录取名单)。
五、初审与复试考核
我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符合条件者,分批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以我院通知为准。接到我院复试通知的考生请于24小时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复试确认。
复试以面试为主,重点考察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实践(实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及一贯学业表现,综合评估学生的各方面表现;相关学科根据需要必要时可进行笔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录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与专业外语考核满分30分,业务能力考核满分70分。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没有录取可以进行调剂,参加其他专业复试。
六、录取与公示
我院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请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对2025年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统一进行公示。
七、复审
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 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 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八、其他事项
1.相关说明
(1)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确认录取的直博生仍须按照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4)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在我院指定的医院或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医院进行体检(附件2、3),体检结果请于2024年11月18日前快递(建议使用顺丰或者京东快递)或送到我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5)已获得我院2024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拟录取资格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签署《中山大学推免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附件4)。
(6)若上级部门在 2025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020-87331459;祝老师,020-87333606。邮箱:zd87331459@163.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北校园办公楼后座301室中山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
中山医学院
2024年9月27日
附件
附件1: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2025年接收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doc
附件2: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内体检专用).docx
附件3: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外体检专用).docx
附件4:中山大学推免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