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
发布人:耿希文 发布日期:2024-09-27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目录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中山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
学术学位:082700核科学与技术
专业学位:085800能源动力、105800医学技术
说明:实际招生专业以学校最终公布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申请材料
(1)《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接收2025年推荐免试生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于本文文末下载附件1),含本人手写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
(3)学生证复印件(首页及由学校盖章的个人信息页印在同一面A4纸上);
(4)加盖本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5)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其他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6)其它证明材料(如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专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其中论文、专利提供首页即可);
(7)加盖推荐院校公章的保研资格证明原件(若有,请提供)。
报名者须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以上材料,请按1-7序号整理到一个PDF文件中,PDF命名为:“直博生/硕士生+申请专业+姓名+报考导师+手机号码”与附件2: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2024年推免信息汇总表一并于2024年10月6日12:00前发至邮箱发送到邮箱:ifcenyjs@mail.sysu.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直博生/硕士生+申请专业+姓名+报考导师+手机号码”。
注:
1、每位申请者的邮件需要有2个附件,一为申请材料集合的PDF文件,二为EXCEL汇总表。
2、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3、申请者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四、申请流程
(一)参加我院推免生预报名,并通过考核;
(二)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及录取工作。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 )进行,系统预计于2024年9月28日开通报名功能,2024年10月20日关闭录取功能(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告为准)。
1.申请者于9月28日前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2.申请者须在10月6日前在“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院;
3.申请者在接到系统复试通知或拟录取通知后须于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复试或是否接受拟录取。逾期未完成确认者,则视为放弃。推免生完成确认后不可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拟录取。
4.学院将视具体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分批次安排复试,相关通知将在学院网站发布。
五、初审与复试考核
(一)考核内容
复试内容以考察免试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等。
(二)考核形式
1.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一进行考核;
2.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教师考核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
六、录取与公示
(一)各专业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复试总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合格者择优录取。
(二)直博生及硕士生分别排序。申请直博生未被录取的申请者,可继续申请相近专业的推免硕士生,无需重复参加面试;申请推免硕士生而未被原报名专业录取的申请者,可申请调剂到生源不足的相近专业,由学院择优录取,无需重复参加面试。
(三)若复试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本科百分比排名较高者。
(四)正式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完成所有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后统一正式公布。申请人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提出。
七、复审
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 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 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八、体检
拟录取的免试生须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携带中山大学体检表(见附件3、附件4)自行在其本科高校门诊部或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拟录取的学生最迟须于 10 月 28日前将体检表寄(送)至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办公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正式录取。
九、其他事项
1.相关说明
(1)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确认录取的直博生仍须按照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4)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在院系指定的医院或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及时间由院系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5)若上级部门在 2025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68587
电子邮箱:ifcenyjs@mail.sysu.edu.cn
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瀚林3号C632办公室
邮政编码:519082
附件:
附件1: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接收2025年推荐免试生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2024年推免信息汇总表
附件3: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内体检专用)
附件4: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外体检专用)
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2024年9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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