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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

2025-01-21 15:43 1416 来源:海文考研

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
发布时间:2024-09-26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中山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目录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中山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

实际招生专业以学校最终公布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申请材料

  1. 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2.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3. 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 学生证复印件1份;

  5. 其他证明材料(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

  申请者将上述材料直接上传“推免服务系统”。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申请人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四、申请流程

  所有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进行,系统预计于 9 月 28 日开通报名功能(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1. 申请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

  2.曾参加我院2024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并获得优秀营员资格的学生,依据考生在夏令营面试所填专业或方向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指标计划范围内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如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与夏令营面试所填专业志愿不同,将优先录取完志愿相同的考生,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变更志愿的考生进入拟录取名单。

  3.如我院已完成推免生招生计划,将不再审核新提交的报考申请。如确有需要,我院将视情况组织新一批复试,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后,务必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我院的复试资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复试具体时间将通过系统发送短信方式告知。

  五、初审与复试考核

  (一)资格审查

  申请者在参加复试时,须准备好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含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以备查验。

  (二)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1. 复试方式:网络远程面试。

  2. 面试时间: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 面试办法:面试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4. 面试考核内容由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两部分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满分70分。

  5. 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面试教师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六、录取与公示

  (一)按学科方向组对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二)我院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我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在系统上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请及时确认待录取,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四)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五)拟录取的校内免试生,均须签署《中山大学推免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

  七、复审

  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 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 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八、其他事项

  1.相关说明

  (1)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高校门诊部进行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见附件),拟录取的学生最迟须于2024年10月20日前将体检表寄(送)至我院办公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4)若上级部门在 2025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温老师、王老师

  (二)联系电话:020-84113783

  (三)联系邮箱:wangylin56@mail.sysu.edu.cn

  (四)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文科楼301室

  十、其他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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