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博雅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
发布时间:2024-09-25 | 作者: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中山大学博雅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目录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中山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方向以及计划
博雅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专业为:哲学(不分方向)、中国史(不分方向)和中国语言文学(不分方向),招生计划数共10个。
说明:实际招生专业以中山大学最终公布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在报考中山大学博雅学院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按照编号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专业+姓名+本科就读学校+2025博雅学院推免”,并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
1.中山大学博雅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个人陈述1份(就个人学习经历、感兴趣的专业及研究方向、研究计划等进行简要陈述,附件2);
3.本科阶段成绩单(由教务部门盖章);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5.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需亲笔签名);
6.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如系已发表文章,请附期刊封面和目录页)、出版物、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我院将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申请者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四、申请流程
所有推免生的正式报名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博雅学院接受报名的截止时间为:9月29日(星期日)上午8:00。
所有报名材料以上传到推免服务系统的版本为准,博雅学院将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
五、初审与复试考核
博雅学院将于9月29日(星期日)向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同学需于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回应是否接受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则视为主动放弃复试机会。
第一轮复试工作结束后,如博雅学院仍有接收推免生计划的专业,将安排第二轮复试。
复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以考察推免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推免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具体包括:1.英语能力面试,满分为30分。2.专业素质及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70分,以面试为主。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考核教师考核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博雅学院接受院内相近专业间的调剂,原专业复试成绩有效,无需再次复试。
六、录取与公示
学院严格按照学科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复试成绩以及排序将在博雅学院官网上公布,待录取通知将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发送以及通过电话通知到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收到通知后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录取,逾期不回应则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机会。博雅学院将于9月30日(星期一)前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在博雅学院官网上公布。推免生完成确认后不可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对已获得我校2025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拟录取资格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签署《中山大学推免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附件3)。未签订承诺书的推免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
七、复审
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院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八、其他事项
1.相关说明
(1)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5)若上级部门在 2025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0564
电子邮箱:zhouyuh@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博雅学院
2024年9月25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中山大学博雅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个人陈述
附件3:中山大学推免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