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侨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章程》工作要求,现公布《华侨大学华侨华人与区域国别研究院2025年面向全国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一、招生专业
世界史(060300)、国别和区域研究(0302J1)
二、招生对象
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三、接收办法
(一)接收推免生条件
1.所有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学习期间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4.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二)考核办法
1.推免生接收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立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所有成员针对学生的面试表现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即为学生的面试得分,面试按百分制计分。
2.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
3.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工作流程
(一)考生填报志愿
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开通后(预计9月28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实名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我院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二)资格审核及复试
1.我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请推免生上网确认。
2.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请关注网页信息及保持通讯畅通。
3.复试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研究院官网动态https://rigcas.hqu.edu.cn/,请提前准备资格审查材料:①所在院校有关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②《学生证》(扫描件);③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获奖证书、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推免生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电子版)。
(三)拟录取
根据复试结果,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在我院网站上公示,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拟录取通知,如逾期未同意,学校有权撤回拟录取通知并取消考生拟录取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二)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
(三)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四)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本通知解释权归华侨大学华侨华人与区域国别研究院。
六、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华侨华人与区域国别研究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邮政编码:361021
联系电话:0592-6167365(李老师)
Email:rigcas2@hqu.edu.cn(李老师)
华侨大学华侨华人与区域国别研究院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