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欢迎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
一、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核
①凡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须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
名,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
②学校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向通过审核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推免生报名
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2、复试安排
①复试时间:复试在10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②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或实践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综合素质面试。
③复试时需携带材料:
A.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B.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原件);
C.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TOEFL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D.其他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或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
3、体检
所有接收的推免生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院。要求空腹。
4、录取
各学科专业按照招生计划,根据推免生复试总成绩排名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
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①复试总成绩或复试单科成绩不及格。
②体检不合格。
三、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
招生计划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1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071000生物学1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100700药学1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1007J2营养科学与健康工程1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081701化学工程1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081702化学工艺1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081703生物化工1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081704应用化学1
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071004水生生物学1
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090500畜牧学1
机械工程学院080200机械工程1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1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083500软件工程1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0835J4人工智能与绿色制造1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081400土木工程1
管理学院120201会计学1
管理学院120202企业管理1
管理学院120203旅游管理1
管理学院1202Z2物流与供应链管理1
管理学院120400公共管理学1
马克思主义学院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1
外国语学院0305Z1马克思主义与女性主义1
医学与健康学院12040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1
医学与健康学院1204J3康养技术与管理1
硒科学与工程现代产业学院0832J1硒科学与工程1
硒科学与工程现代产业学院083201食品科学1
硒科学与工程现代产业学院071000生物学1
经济学院020200应用经济学1
说明:表中招生计划仅供参考,我校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进行适应性调整。
四、学费及奖助
(一)学费标准
2025年我校招收推免生各专业,学费均为8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
究生在第二、第三学年参评。
2.国家助学金
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
均享受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在正
第一学年新生学业奖学金在一级学科内按照当年复试总成绩排序评选(跨门类调剂录
序评选);第二、第三学年实行评选制。
上一篇:武汉轻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下一篇: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邮编:430023 Copyright©武汉
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获奖比例≤10%;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获奖比例≤20%;
右。
4.优秀新生奖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各学院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录取的
行。
5.其他奖学金
学校另设有优秀学位论文、优秀毕业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奖金和荣誉称号。
6.“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辅导员)津贴
学校设立“三助一辅”岗位,提供津贴,研究生通过申请并承担相应岗位任务,按劳
7.企业奖助学金
行业企业在学校及各学院设有企业奖助学金,对学业表现优秀的研究生进行奖励。知
的“金龙鱼卓越研究生”奖学金(20000元/人)、“金龙鱼优秀研究生”奖学金(10000
说明:
以上奖助政策如有与上级和学校最新文件不符之处,则以
上级和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五、其他
1. 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2.凡申请人在取得录取资格后出现以下情况者,学校将取消录取
资格: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
格。
3.推免接收工作投诉受理:
研究生院严老师 电话:027-83913149
武汉轻工大学研招办
2024年9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yjs.whpu.edu.cn/info/1072/19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