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
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软件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组织管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
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
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
和上级部门推免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公平
公正、平稳有序。
设立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
在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具体实施软件学院的推荐工作。推
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
优选拔。同时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拘一格加以选拔,
但必须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组 长:沈学利 杨本臣
副组长:曲海成
成 员:陈万志 吴永庆 姜彦吉 白雪
秘 书:刘腊梅
2025年软件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为37人。
二、推免生遴选条件
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
二学士学位、中职升本、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
社会责任感强,尊师爱校,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政审合
格。(三)前6个学期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全部通过。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学生
中列前30%,或经学校审核认定的学术论文和创新创业竞赛成果达到特殊学术专
长加分要求的学生,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学生中列前50%(截止时间2024年9月6
日24时)。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获得校内本专业一名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
记录。
三、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标准,学院根据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
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国家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合
格(425分以上)及学生一贯学业表现等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相关因素制
定评价细则。
(二)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成绩满分15分,各单项指标加分上限分值如下:
1.参军入伍服兵役2分;(需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加志愿服务1分;(需提供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的注
册志愿者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分;新冠疫情期间参与志愿服务且已在学院
备案的临时无注册志愿者可提供社区证明原件和公开报道材料截图0.2分)
3.到国际组织实习1分;(需提供国际组织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实习1-3
个月0.2分;实习3个月到半年0.5分;实习半年及以上1分)
4.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在正规期刊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2分,学术
论文达到特殊学术专长论文加分要求的学生,此项只按照特殊学术专长论文加分,
最高分为 4 分,具体见第(三)条。(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B1及以上级别2分、
B2级别1分、B3级别0.5分、B4级别0.2分)
5.获得与学业相关的已授权专利1分;(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发明专利1分、
实用新型0.2分、软件著作权0.1分)
6.作为主力成员(前5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创新创业竞赛(省级赛)获奖2
分(如获得特殊学术专长竞赛获奖加分,只按特殊学术专长竞赛获奖加分,最高
分为4分,具体见第(三)条);(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国家级一等2分、国家
级二等或省级一等1分、国家级三等或省级二等0.5分,名次取分比例系数为1、0.5、0.25、0.125、0.125)
7.通过国家外语四级考试1分;通过国家外语六级考试1.5分;(需提供原件
及复印件)
8.学生一贯学业表现5分(要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
评价)。(需提供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三)特殊学术专长加分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
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前5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
内权威创新创业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
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校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
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
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
(四)学术论文认定按照《关于印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修
订)的通知》(辽宁工大发〔2023〕37 号)和《关于印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职
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宁工大发〔2022〕339 号)的相关规定参照执
行。
(五)竞赛获奖认定按照《关于公布我校学生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竞
赛项目目录的通知》(辽宁工大发〔2023〕296 号)的相关规定参照执行。
(六)以上各单项指标加分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
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突破单项指标加分上限分值。学生与直系亲属
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
不纳入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四、推荐工作程序
推荐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综合评
定分数,按专业排队择优推荐并公示,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院推荐
工作小组的意见,兼顾学科发展,综合平衡,确定最终推免生名单并张榜公示,
广泛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
(一)推免资格确定
1.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推荐资格由前六学期平均学分绩和院推免工作小组
对推免生相关资格审核及政治审查后全部根据学生推免综合成绩(ZHCJ)确定;2.学校组织开展特殊学术专长相关科研成果审核鉴定及公开答辩。
(二)具体推荐程序
1.排名公示。学院对各专业学生前6个学期平均学分绩进行排名并予以公示。
2.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本人向学院申请报名,打印填报《普通高等学校推荐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等材料,签订诚信承诺书(耘慧楼422研
究生管理科面签)。
3.推免综合成绩由学生前6个学期平均学分绩(GPA)折算后的学业成绩
(XYCJ)和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成绩(PJCJ)组成,相关计算公示为:
ZHCJ=XYCJ*85%+PJCJ;
XYCJ=GPA*10+50。
4.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确定初选名单,进行相关信息公示,对公示出现的
异议要认真核实、严肃对待,并及时向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5.学院审核确定最终推荐名单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校推免生遴
选工作领导小组。
6.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名单向校党委汇报通过后予以公示。
7.名单报送。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
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送
省招考办进行资格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8.推免生注册报名。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
统”进行注册报名。
五、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过程的公平、公正、
公开和推荐结果全面负责。被推荐者如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行为,经查事实
确凿者,取消其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我
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
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
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
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