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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25-01-21 10:18 1203 来源:海文考研

关于做好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教辅单位,研究院(所),行政管理部门: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

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

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

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

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上级部门推免工

作会议要求,现将我校 2025 年推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

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紧紧围绕落实立德

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严

- 1 -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和上级

部门推免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

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研

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科

学技术研究院、人事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校团委、国防教育

教研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

责人为成员,并聘请 1 名公正、廉洁并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教师代表

参加。统筹管理、政策制定、名额分配和推免生审定工作。涉及推

免工作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由校推免生遴选工作

领导小组研究并集体决策。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各学院成立由本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推免生遴

选工作小组,负责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在校推免

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各

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环节工

作有条不紊切实按照教育部、省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开

展推免工作,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服务工作,

及时回应申请人诉求,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利益。小组成员实行回避

制度。

- 2 -三、推免生遴选条件

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

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中职升本、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理

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

苦钻研,成绩优秀,政审合格。

(三)前 6 个学期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全部通过。平均学分绩

在本专业学生中列前 30%,或经学校审核认定的学术论文和创新

创业竞赛成果达到特殊学术专长加分要求的学生,平均学分绩在本

专业学生中列前 50%。平均学分绩统计截止时间 2024 年 9 月 5 日 0

时。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团结协作

精神,获得校内本专业一名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

成果记录;品行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

(一)学院根据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

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国家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合格(425

分以上)及学生一贯学业表现等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相关因

素制定本学院全面发展综合评价细则。

(二)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成绩满分 15 分;各单项指标加

- 3 -分上限分值如下:

1.参军入伍服兵役 2 分。

2.参加志愿服务 1 分。

3.到国际组织实习 1 分。

4.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在正规期刊与学业相关的学术

论文 2 分。学术论文达到特殊学术专长论文加分要求的学生,此项

只按照特殊学术专长论文加分,最高分为 4 分,具体见第(三)条。

5.获得与学业相关的已授权专利 1 分。

6.作为主力成员(前 5 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创新创业竞赛(省

级赛)获奖 2 分。创新创业竞赛达到特殊学术专长竞赛加分要求的

学生,此项只按照特殊学术专长竞赛加分,最高分为 4 分,具体见

第(三)条。

7.通过国家外语四级考试 1 分;通过国家外语六级考试 1.5 分。

8.学生一贯学业表现 5 分(要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

情况的过程性评价)。

(三)特殊学术专长加分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

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前

5 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创新创业竞赛(全国赛)并获得

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

求)。学校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

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 4 -(四)学术论文认定按照《关于印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术期

刊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辽宁工大发〔2023〕37 号)和《关

于印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宁工

大发〔2022〕339 号)的相关规定参照执行。

(五)竞赛获奖认定按照《关于公布我校学生参加国家级大学

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目录的通知》(辽宁工大发〔2023〕296 号)

的相关规定参照执行。

(六)以上各单项指标加分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学生在某一方

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突破单项指标加分

上限分值。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

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本人推免遴选综合

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五、推免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一)所有推免资格全部根据学生推免综合成绩(ZHCJ)确定。

(二)推免综合成绩由学生前 6 学期平均学分绩(GPA)折算

后的学业成绩(XYCJ)和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成绩(PJCJ)组成,

相关计算公式为:

ZHCJ=XYCJ*85%+PJCJ;XYCJ=GPA*10+50。

六、推荐工作流程

(一)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推荐办法、推免名

额分配方案等推免相关规定。

- 5 -(二)各相关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推免宣传报名工作;

并上报申请推免学生相关信息(含申请特殊学术专长加分学生相关

信息)。

(三)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申请报名,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

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

下载)。

(四)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本学院申请推免学生进行

相关资格审核及政治审查。

(五)各学院组织开展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全面发展

综合评价细则须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

施。

(六)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推免综合成绩确定初选

名单,进行相关信息公示,对公示出现的异议要认真核实、严肃对

待,并及时向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七)各学院审核确定最终推荐名单上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

小组。

(八)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名单向校党委汇报

通过后予以公示。学校审核或公示期间,申请人如放弃推免生资格

须填写《自愿放弃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声明》,原名额由所

在学院推荐小组按推免综合成绩排名顺延推荐,若无顺延人选,该

指标由学校收回另行分配。

- 6 -(九)名单报送。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通过“全国推荐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

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送省招考办进行资格审核,并按要求向

教育部备案。

(十)推免生注册报名。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

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七、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一)9 月 4 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免办法及推免指

标分配细则,同时向学院下发通知,布置研究生推免生工作。

(二)9 月 4-10 日,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完成本单位

推免工作,上报本单位推荐初选名单。各学院的推荐推免初选名单

必须在本单位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 3 天)。

其中申报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请将材料于 9 月 10 日中午 12 点上报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学校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对申报的材

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审核结果。

(三)9 月 11-13 日,学校审核拟推免生名单。审核通过后对

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 7 天),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418-5110021、

0418-5110262。

(四)9 月 28 日,将确定的推免生名单及材料报辽宁省招考

办审批。

八、相关工作制度

- 7 -(一)责任追究制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过程

的公平、公正、公开和推荐结果全面负责。被推荐者如有弄虚作假、

隐瞒事实等行为,经查事实确凿者,取消其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

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

员报名参加我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

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

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

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

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监督制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等部门将对推荐

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18-5110262。

(四)信息公示制度。在学校官方网站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

布推荐办法、推荐资格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推荐资格

名单时间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

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日。

(五)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

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

单位进行复议。

九、推免名额分配

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发展

- 8 -- 9 -

战略需求,优化推免名额分配办法,向基础学科及一流学科专业倾

斜。立足我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创新实际,积极支持卓越人才培养、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等重点改革项目,以及国家重点发展领域急

需的相关学科专业。避免简单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比例来安排使

用推免名额。

十、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本年度

推免工作。

附件: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025 年研究生推免遴选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

2.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推免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

核小组名单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02 4 年 9 月 4 日

————————————————————————————

抄送: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党委各部委办,校工会、团委。

————————————————————————————

研究生院拟文 

2024 年 9 月 4 日印发

————————————————————————————- 10 -

附件 1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025 年研究生

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马修泉

副组长:荣德生 

周天然 

张树东 

韩 军

成 员:(排名无先后)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

处、科学技术研究院、人事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校团委、国

防教育教研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等主要

负责人

秘 书:研招办主任附件 2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025 年研究生

推免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名单

组 长:荣德生

成 员:(排名无先后)

研究生院、教务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科学技术研究院、

校团委、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等主要负责人

秘 书:研招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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