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5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教辅单位,研究院(所),行政管理部门: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
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
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
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
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上级部门推免工
作会议要求,现将我校 2025 年推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
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紧紧围绕落实立德
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严
- 1 -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和上级
部门推免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
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研
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科
学技术研究院、人事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校团委、国防教育
教研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
责人为成员,并聘请 1 名公正、廉洁并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教师代表
参加。统筹管理、政策制定、名额分配和推免生审定工作。涉及推
免工作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由校推免生遴选工作
领导小组研究并集体决策。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各学院成立由本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推免生遴
选工作小组,负责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在校推免
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各
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环节工
作有条不紊切实按照教育部、省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开
展推免工作,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服务工作,
及时回应申请人诉求,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利益。小组成员实行回避
制度。
- 2 -三、推免生遴选条件
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
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中职升本、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理
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
苦钻研,成绩优秀,政审合格。
(三)前 6 个学期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全部通过。平均学分绩
在本专业学生中列前 30%,或经学校审核认定的学术论文和创新
创业竞赛成果达到特殊学术专长加分要求的学生,平均学分绩在本
专业学生中列前 50%。平均学分绩统计截止时间 2024 年 9 月 5 日 0
时。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团结协作
精神,获得校内本专业一名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
成果记录;品行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
(一)学院根据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
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国家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合格(425
分以上)及学生一贯学业表现等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相关因
素制定本学院全面发展综合评价细则。
(二)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成绩满分 15 分;各单项指标加
- 3 -分上限分值如下:
1.参军入伍服兵役 2 分。
2.参加志愿服务 1 分。
3.到国际组织实习 1 分。
4.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在正规期刊与学业相关的学术
论文 2 分。学术论文达到特殊学术专长论文加分要求的学生,此项
只按照特殊学术专长论文加分,最高分为 4 分,具体见第(三)条。
5.获得与学业相关的已授权专利 1 分。
6.作为主力成员(前 5 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创新创业竞赛(省
级赛)获奖 2 分。创新创业竞赛达到特殊学术专长竞赛加分要求的
学生,此项只按照特殊学术专长竞赛加分,最高分为 4 分,具体见
第(三)条。
7.通过国家外语四级考试 1 分;通过国家外语六级考试 1.5 分。
8.学生一贯学业表现 5 分(要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
情况的过程性评价)。
(三)特殊学术专长加分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
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前
5 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创新创业竞赛(全国赛)并获得
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
求)。学校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
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 4 -(四)学术论文认定按照《关于印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术期
刊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辽宁工大发〔2023〕37 号)和《关
于印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宁工
大发〔2022〕339 号)的相关规定参照执行。
(五)竞赛获奖认定按照《关于公布我校学生参加国家级大学
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目录的通知》(辽宁工大发〔2023〕296 号)
的相关规定参照执行。
(六)以上各单项指标加分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学生在某一方
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突破单项指标加分
上限分值。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
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本人推免遴选综合
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五、推免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一)所有推免资格全部根据学生推免综合成绩(ZHCJ)确定。
(二)推免综合成绩由学生前 6 学期平均学分绩(GPA)折算
后的学业成绩(XYCJ)和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成绩(PJCJ)组成,
相关计算公式为:
ZHCJ=XYCJ*85%+PJCJ;XYCJ=GPA*10+50。
六、推荐工作流程
(一)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推荐办法、推免名
额分配方案等推免相关规定。
- 5 -(二)各相关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推免宣传报名工作;
并上报申请推免学生相关信息(含申请特殊学术专长加分学生相关
信息)。
(三)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申请报名,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
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
下载)。
(四)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本学院申请推免学生进行
相关资格审核及政治审查。
(五)各学院组织开展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全面发展
综合评价细则须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
施。
(六)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推免综合成绩确定初选
名单,进行相关信息公示,对公示出现的异议要认真核实、严肃对
待,并及时向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七)各学院审核确定最终推荐名单上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
小组。
(八)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名单向校党委汇报
通过后予以公示。学校审核或公示期间,申请人如放弃推免生资格
须填写《自愿放弃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声明》,原名额由所
在学院推荐小组按推免综合成绩排名顺延推荐,若无顺延人选,该
指标由学校收回另行分配。
- 6 -(九)名单报送。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通过“全国推荐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
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送省招考办进行资格审核,并按要求向
教育部备案。
(十)推免生注册报名。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
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七、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一)9 月 4 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免办法及推免指
标分配细则,同时向学院下发通知,布置研究生推免生工作。
(二)9 月 4-10 日,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完成本单位
推免工作,上报本单位推荐初选名单。各学院的推荐推免初选名单
必须在本单位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 3 天)。
其中申报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请将材料于 9 月 10 日中午 12 点上报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学校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对申报的材
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审核结果。
(三)9 月 11-13 日,学校审核拟推免生名单。审核通过后对
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 7 天),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418-5110021、
0418-5110262。
(四)9 月 28 日,将确定的推免生名单及材料报辽宁省招考
办审批。
八、相关工作制度
- 7 -(一)责任追究制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过程
的公平、公正、公开和推荐结果全面负责。被推荐者如有弄虚作假、
隐瞒事实等行为,经查事实确凿者,取消其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
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
员报名参加我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
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
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
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
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监督制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等部门将对推荐
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18-5110262。
(四)信息公示制度。在学校官方网站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
布推荐办法、推荐资格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推荐资格
名单时间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
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 日。
(五)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
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
单位进行复议。
九、推免名额分配
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发展
- 8 -- 9 -
战略需求,优化推免名额分配办法,向基础学科及一流学科专业倾
斜。立足我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创新实际,积极支持卓越人才培养、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等重点改革项目,以及国家重点发展领域急
需的相关学科专业。避免简单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比例来安排使
用推免名额。
十、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本年度
推免工作。
附件: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025 年研究生推免遴选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
2.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推免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
核小组名单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02 4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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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党委各部委办,校工会、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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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拟文
2024 年 9 月 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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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025 年研究生
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马修泉
副组长:荣德生
周天然
张树东
韩 军
成 员:(排名无先后)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
处、科学技术研究院、人事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校团委、国
防教育教研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等主要
负责人
秘 书:研招办主任附件 2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025 年研究生
推免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名单
组 长:荣德生
成 员:(排名无先后)
研究生院、教务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科学技术研究院、
校团委、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等主要负责人
秘 书:研招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