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为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工作,确保推免生招生质量,特制定本章程。一、基本原则1.公开、公正、公平。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3.突出科研创新能力,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二、组织管理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接收推免生工作。2.各招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本学院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名单、组织复试、确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三、招生计划1.推免生占用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招生学院应按照《河北农业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安排接收工作。未完成接收推免生计划的专业,其余量可用于2025年公开招考。四、接收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2.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5.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五、申请及接收办法(一)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应按国家规定时间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信息注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选择报考学院和专业)。(二)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学生在24小时内上网点击“同意复试”(逾期将取消复试资格),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三)考生参加复试。1.申请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由考生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安排复试。2.申请人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①《河北农业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②《河北农业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④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下载);⑤1-6学期(学制为5年的提供1-8学期)的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公章;⑥发表的论文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⑦申请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3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密封提交外,其他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按顺序排列并用燕尾夹固定,申请材料在复试时递交所申请学院研究生学科秘书,一经收到,不再退还。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3.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内容。重在考查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4.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各类考核内容的分值并计算总成绩,作为综合排名的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四)拟录取1.复试合格考生,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队确定是否拟录取。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复试不合格: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2.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自行体检并提交相应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的为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